◎汪治邦
(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 合肥 230001)
UGC 是“用户生产内容”的英文缩写,是指当代公众利用智能手机、移动设备等工具,借助发达的网络,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拍摄、制作信息产品,并在媒体平台上发布、分享的传播过程。在新媒体和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UGC 模式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在网络空间,随处可见普通人生产与发布的各种信息内容,受众借助新媒体技术和手段,掌握到更大的话语权,他们参与信息传播的兴趣也愈发高涨。随时随地,将自己拍摄、制作的视频、图片上传至各大新媒体平台或自媒体账号,已成为当代大众用户的生活常态。电视新闻生产领域如今同样活跃着UGC 的“身影”。大众用户参与内容生产的UGC 模式在新闻生产中的应用,为传统新闻生产注入了新鲜活力,使其内容和形式更加开放和多元,受众参与度更高,新闻传播力更强。当下,UGC模式已开始与新闻节目深度融合,越来越多的草根素材被搬到了电视荧幕之上,呈现在受众面前,受众也从原先只能被动收看新闻的定位,转变成可以主动搜索甚至参与内容生产的角色,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新媒体出现之前,受众看到的电视新闻是经过新闻从业者把关筛选后的内容,这是经过议程设置后的信息,不一定是受众真正感兴趣的。受众要想观看自身感兴趣的内容,需要提前掌握电视媒体的播放时间与相应频道,如此,受众接受信息受到的时空局限性非常大。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出现和普及,受众的角色发生转变——既是受者也是传者。传统线性、单一的传播模式转变为双向互动传播模式,受众与媒体的“传受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受众开始掌握更多的选择权,变身为主动的寻求者、传播者。如今,仅凭借一部智能手机,人们便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可随时随地通过自己喜欢的接收渠道获取各类新闻信息,还可以轻松地浏览到基于大数据精准“画像”后的个性化信息,体验感得以大幅提升。
电视媒体的传播特性决定了新闻信息只能由媒体向受众进行单向的线性传播。受众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传受双方的沟通渠道有限,零散的个人意见和建议很难得到新闻媒体的重视。但是在新媒体时代,借助发达的互联网与智能终端,受众可以方便地在各大新媒体平台评论、留言,还可以在同步电视直播的“小屏”端口实现实时互动。如安徽广播电视台的旗舰客户端“安徽卫视·ATV”整合了全台王牌节目和优质内容,汇聚全省资讯信息,拥有直播、社交、问政、报料等多样化服务。新技术的诞生与运用,满足了用户强烈的互动诉求。
新媒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为受众提供了更加广阔和便捷的信息发布空间。大众用户可以参与到各种信息产品的生产与发布中,其中包括新闻类产品。在新闻事件现场,不管是目击者还是亲历者,只要持有一部智能手机,往往就可以在现场完成图片、视频拍摄以及文字编辑等环节,并迅速上传至新媒体平台,这大大提高了信息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同时,大众用户分布广泛,所见所闻皆有不同,这些受众将各自的信息同时上传至网络空间,不但增加了新闻的数量,也让新闻内容的质量得到了提升。时至今日,受众作为大众用户,早已成为重要的内容生产者。
综上,在媒体融合背景下,传受双方的界限开始模糊,受众在传播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不断被强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视新闻在内容生产过程中,必须重新对受众进行科学的定位和准确的细分,要抓住核心受众群体,尊重新时期受众的主体地位与主体意识,引导和鼓励受众参与到信息传播过程中来。对于媒体而言,要充分认识到UGC 模式的正面作用,积极地应用UGC 模式,最大化利用其优势来提高电视新闻节目的质量,让新闻内容更加出彩。如此,快速提升节目整体收视效果与经济效益便会水到渠成。
UGC 模式中的生产者是新闻事件的发现者和传播者,用户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受者,也不再是新闻事件的旁观者,而是垂直切入到新闻内容生产中,成为传播的一环。受众不管是在社交媒体上记录日常生活,还是在短视频平台直播突发事件,这些丰富的内容已经成为电视新闻的重要素材来源,电视新闻从业者经过严格的把关与审核,便可以将其转化至电视荧幕之上,呈现在更多受众的面前。UGC 模式以用户为核心,这种自下而上的新闻内容生产模式,不仅提高了电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还有效拓展了其内涵与外延。
UGC 模式在电视新闻中的应用,实际上就是电视媒体在新闻内容生产与用户之间寻求平衡的一个过程。电视媒体作为主导方,要善于发挥出UGC 模式的长处,利用UGC 模式的优势来增强创新电视新闻内容与形式的能力。一方面,大众用户在网络上掌握较大的话语空间,只要是合法合规的内容,都可以自由呈现,让他们按照自身的兴趣爱好生产新闻内容,这样便可以增强受众制作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电视新闻内容编辑和发布过程中,媒体要严格执行把关任务,严格审核内容输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这样才能实现专业把控与用户权利之间的平衡,从而取得更佳的社会传播效果,彰显电视媒体新闻节目的权威性。
伴随UGC 模式的出现,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融合产生了新动态,“专业+草根”的内容生产形式,建构起一种新闻内容生产的新样式——PUGC 模式。在新媒体的赋能下,受众可以将所见所闻及时以文字、图片等多种传播符号发布出来,再由电视新闻从业者对相关内容进行求证、筛选、把关,进而找到主要的新闻点及最富新闻价值的信息。以UGC 模式为基础,通过嫁接PGC 的模式功能,便可以在确保电视新闻内容的丰富性与多元化的同时,还能够保证其导向正确,新闻价值凸显。由于电视媒体在长期的传播过程中已经积累了深厚的观众资源,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美誉度,所以PUGC 模式存在巨大的传播优势。通过用户协同新闻内容生产,不仅可以有效增强受众对于新闻内容的信任度和关注度,还能进一步增加其对新闻内容的依赖度,提高媒体的用户黏性。
UGC 模式充分尊重并发挥了受众的主体意识,将话语叙述和情感表达的空间让位给普通个体,让每一位受众都可以成为一名“突发记者”“出镜主播”或“金牌摄像”,吸引更多的受众积极参与电视新闻传播的全过程,有利于促进电视新闻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大众用户在采写新闻时多是平民视角,发布的内容具有亲和力强、接地气等特点,易于大众化传播。因为新闻传播主体变成了普通公众,他们不会受到新闻专业主义的约束,镜头下的新闻人物也没有被采访的压力,更易表达出真情实感,让新闻作品更具感染力。可见,这样的记录方式往往是最自然、最真实的,体现的是平民视角,表达的是百姓情怀,叙述的是最原汁原味的人与事。央视《新闻联播》最早引入UGC 模式的案例是2015 年春节期间推出的《百姓自拍》系列报道,栏目组让观众以自拍的形式记录自身的真实生活。笔者对其中的一篇报道《晓芳家的喜宴》印象深刻,拍摄者和讲述者吴晓芳用手机拍下了妹妹吴珊出嫁的过程,报道时长仅有短短五分钟。从一个专业电视媒体人的角度来看,吴晓芳拍摄的画面艺术性不高,构图也不完美,新闻要素更不够完整,但其中的炽热情感却如汹涌浪潮一般袭向观众。特别是结尾处,吴晓芳用自拍的方式说出了对妹妹的叮嘱,言语间没有太多的修饰,却让人看着心头一热,为血浓于水的亲情而动容。这种共情与共鸣能够极大地增强受众的代入感,这也是UGC 模式在电视新闻节目中的一大呈现特点。
电视大屏如何与手机小屏竞争?这是当下电视媒体在新媒体时代面临的最大难题与挑战。UGC 模式引入电视新闻,实际上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媒体融合思路,能够发挥“小屏”优势,实现“大屏”回暖。如何能够更加贴近民生、反映民意,展示百姓视角和人文关怀,这是电视新闻改革的重要方向,不管是时政新闻、经济新闻还是民生新闻,电视媒体如果能够站在普通百姓的视角聚焦新闻事件,就可以引起更多的关注与共鸣。将镜头交给受众,让用户利用智能终端,通过自己的视角来观察、记录新闻事件,同时电视大屏能够对这些素材善加利用,就可以实现新旧媒体的有效联动,借助“小屏”优势,让电视新闻在“大屏”上再次出彩。例如,2020 年安徽卫视播出的《理响新时代》第四季节目《学习达人大会》,其依托众多新媒体平台,围绕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文化建设、民主法治、生态文明等内容,完成5 场网络直播答题。在互动答题中脱颖而出的15 名学习达人,分别前往全国15 处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网红地“打卡”,寻找15 名当地实践达人,最终带着他们的Vlog 实践短视频和学习新收获,走进演播厅,在现场PK中决出“最强学习达人”,成功搭建出“网上竞答+打卡实践+微视众筹”的融媒新样态。
随着UGC 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潜在的问题与隐患也逐渐显现。譬如业余替代专业,引发了新闻报道非专业性的问题。因为受众毕竟不是专业的新闻从业人员,很难确保每一位用户都接受过专业培训,很多受众没有系统的新闻领域知识,甚至对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也是一知半解。他们在视频拍摄和故事讲述过程中,完全是按照自己的经验和直觉来操作,这样生产出来的新闻作品,有的要素严重缺失,有的画面构图不尽如人意,最终导致作品信息承载量有限,视听感受一般。所以在UGC 模式下,电视媒体必须发挥专业素养,有效补位,结合双方优势,才能实现传播效果最大化。
新兴媒体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传播符号于一体,不同传播符号的作用不尽相同。视频和图片能够给用户带来更加轻松愉悦的接收体验,实证功能强,音频的优势在于伴随性,文字则可以供受众静态化观看,能够揭示事件背后的深层次信息及内涵。因此,电视新闻在应用UGC 模式时,一定要有意识地引导用户使用多种传播符号,鼓励他们在拍摄图片和视频的同时,有逻辑地添加文字说明,并将多种传播符号有机整合在一起,实现信息“叠加”传播的效果,从而让受众接收到更全的新闻背景和更深的内在逻辑。
电视新闻的制作流程涉及多个环节:拍摄、采访、写作、剪辑、包装制作等。梳理目前电视新闻UGC 应用现状,用户介入的新闻作品制作环节主要是摄像、采访和评论,摄像画面主要来自新闻现场,采访则是用户拿着手机与新闻当事人或目击者进行对话交流,而评论一般是对新闻事件简短的点评、留言。受众知识素养参差不齐,生产出的新闻作品也存在明显的质量差异。因此,电视新闻在应用UGC 模式时,应对内容生产者的情况加以区分,因人而异,提供多种信息呈现方式,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个体优势。
作为传统主流媒体,电视媒体必须对其生产的内容负责。UGC 的内容生产被引入电视新闻生产,虽然能够大大提高电视新闻生产的有效性、及时性、丰富性,但由于生产主体多样,作品质量难免良莠不齐,其中不乏侵犯隐私、侵犯版权的作品,甚至存在导向性错误的内容。因此,电视媒体需要加强内容审核,建构起健全的审核机制,这样才能推动UGC 内容生产模式健康发展。
首先,电视新闻从业者要善于甄别不同来源的UGC 内容,是用户自主原创还是简单的复制粘贴,需要谨慎求证。其次,要制定UGC 内容生产准则,加强制度约束,防止违规内容出现。再次,建立完善的UGC 内容审核机制,对于任何可能在电视荧幕上呈现的内容,都要执行严格的三级审稿制度(记者或编辑—部门负责人—频道总监),落实主体责任。最后,建立用户举报机制,引导受众共同对违规、违法内容进行举报。只有多措并举,才能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当前正是媒体发展的新时期,UGC 模式方兴未艾,UGC内容生产还处于尝试阶段,还没形成统一且庞大的规模,仍需不断完善优化。用户参与方式比较单一,再加上受众参与UGC 内容生产的积极性也不高,这些不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UGC 模式的普及应用。这一情况的发生与没有建立起成熟的用户内容生产激励机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为了鼓励更多的受众参与到内容生产中,电视媒体必须要建立长久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新闻作品的质量给予相应奖励,激发大众的创作热情,充分调动受众参与的积极性。
UGC 模式将受众从用户变成了内容生产者,有效地增强了受众的代入感。UGC 模式在电视新闻节目中的应用为传统媒体融合转型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其接地气的新闻叙事方式令人耳目一新,但UGC 的非专业性决定了电视媒体不能照单全收,必须在采用过程中加强审核与监管,如此才能扬长避短,实现“大屏”和“小屏”之间的优势互补,不断创新电视新闻报道方式,提升新闻报道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