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类专利法案》解析及启示 张惠彬

2023-11-08 09:01:53李俊豪
电子知识产权 2023年6期

李俊豪

摘 要:涉及人道主义方面的发明创造主要涵盖医疗卫生、能源、环境等领域,此类发明由于技术开发难度大,研发成本高,审查周期也较长。面对涉及人道主义的发明创造,如何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与改进审查质量,是各国专利行政机关的工作重点。2022 年12月,美国制定了《人类专利法案》。该法案的前身为美国专利商标局已经实施多年的“人类专利计划”,法案将“人类专利计划”写入法律,并确立了一项名为“授予证书以加快专利商标局的特定事项”的机制,以奖励那些使用发明与创新解决相关全球人道主义挑战的创新者。我国一直致力于为全球人道主义事业建设做出贡献,在专利领域出台了不少回应人道主义问题的政策。未来,我国可考虑加强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中有关人道主义问题的规定,并通过设立人道主义专利奖励等方式,以激励涉及人道主义的专利创新。

关键词:人类专利法案;专利激励机制;专利加速审查;人道主义专利奖励

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2022 年6 月, 世界贸易组织(WTO) 第十二届部长级会议(MC12)达成决议,提出了针对新冠疫苗专利的暂时豁免。 在本届部长级会议谈判的关键阶段,作为新冠疫苗生产和供应大国,中国主动宣布不寻求享受豁免决定所提供的灵活性,彰显了大国担当,为决议顺利提交多边进程并最终达成会议成果奠定了基础。 上述努力旨在协调世界范围内疫苗可及性与专利权保护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让“专利法如何回应人道主义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热烈讨论。专利制度不仅具有保护私权的作用,还有着激励发明创造以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使人类过上更美好的生活这一人道主义目标。但专利保护带来的人道主义问题却一直存在。例如,目前专利制度在公共卫生领域存在医药专利审查时间较长,药品专利实际有效的保护期偏短,不利于权利人获得回报这类问题;但在这一领域过于强调专利保护又可能导致增加国家在公共卫生方面的负担、部分人群获取必要药物或营养物质困难以及无法采用最佳医疗手段等矛盾。

如何协调专利保护与人道主义? 2001 年,《TRIPS 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第4 条指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应当以一种有助于成员国维护公共健康的方式进行解释和实施。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3 年做出决议,建议各成员国修改专利法,在优先保障健康、营养与医疗看护的前提下实施专利。然而,国际法具有“軟法”的性质,其存在非强制性的问题,需要依靠各个主权国家的贯彻履行。 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是促进派、促谈派。我国知识产权局在疫情期间专门为相关专利申请开辟了优先审查的绿色通道。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报告指出,中国是新冠肺炎疫苗和疗法相关专利申请的最大来源国。 但上述做法仅停留于政策层面,如何将上述良好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为法律是我们未来努力的方向。2022 年12 月20 日, 美国总统乔·拜登(Joe Biden)签署《人类专利法案》,使美国成为全球较为领先的在法律层面对涉及人道主义专利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的国家。该法案的前身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于2012年开始便以竞赛形式所开展的“人类专利计划(Patents for Humanity Program)”。《人类专利法案》将“人类专利计划”写入法律,并确立了一项名为“授予证书以加快专利商标局的特定事项”的机制,以奖励那些使用发明与创新解决全球人道主义挑战的创新者。该法案是如何在专利法领域明确并回应人道主义问题的?其所称的以证书加速审理特定事项的做法又有怎样的意义?本文将结合美国历届“人类专利计划”的实施,对《人类专利法案》进行梳理与解读,继而分析该法案及计划对我国的可借鉴之处,最后对我国专利制度的进行思考,并归纳出对我国专利制度发展完善有益之建议。

一、《人类专利法案》的政策背景

(一)法案的起源:“人类专利计划”

2012 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布了一项“人道主义奖励试点计划(Humanitarian AwardsPilot Program)”,旨在激励那些应对人道主义危机的专利技术。试点计划以竞赛形式开展。申请者在专利计划申请书中描述他们将运用何种专利技术、采取何种行动来解决贫困人口的人道主义需求或者如何对人道主义相关技术的进步做贡献。独立评审团则会将专利计划申请分为四个单独的类别进行审议,具体包括:(1)医疗技术;(2)食物与营养;(3)清洁技术;(4)信息技术。规则中还确定了申请人范围(专利所有人、限制情况下的专利申请人和限制情况下的专利被许可人)、评委选择以及各类别获胜者的标准。

“人道主义奖励试点计划”获奖者能够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主办的颁奖典礼上获得公众认可,同时还能够获得一份证书,获奖者可以利用该证书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加速处理专项事务。试点计划完成后,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人类专利确定为年度奖励计划,并改名为“人类专利计划”(Patents for Humanity Program),以永久性举办。永久计划与试点计划本质上相同,但奖励类别略有不同:(1)医药;(2)营养;(3)卫生;(4)能源;(5)生活标准。永久计划对奖项也进行了调整,具体被分为两类:人类专利奖和荣誉奖。其中,人类专利奖是授予最能代表人道主义专利原则的获奖者的最高奖项,其证书具备上述所有功能;荣誉奖则是对部分有前途的技术的鼓励,其证书只能兑换一次加速专利申请的机会。

2021 年, 为应对正在全球肆虐的新冠病毒,美国专利商标局设立一个新的奖励类“COVID-19 大流行(COVID Pandemic)”,并提出“人类创新如何应对COVID-19 大流行”这一问题。此次竞赛于2022 年12 月15 日公布了五名“人类专利奖”获得者,具体内容见表1。本届“人类专利计划”的获奖项目反映出该计划对以下两个方面的重点关注:一是强调项目对现实公共卫生问题的创新性应对;二是强调项目的公共利益属性。

(二)“人类专利计划”的政策文本与实施效果

1. 对“人类专利计划”政策文本的分析

“人类专利计划”制定者所追求的政策期望与目的反映在政策文本当中。通过分析2019 年和2021 年公布的两份参赛指南文本,可以得出以下有关人道主义问题的内容:

首先,竞赛指南将人道主义问题具体分为医疗、营养、卫生、能源、生活标准五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详细内容。例如,能源包括为没有充足电力的地区的人口提供照明、取暖或其他基本需求的电力;生活标准则指使人们能够摆脱贫困的一系列问题,如教育、通讯、网络等。指南还将参赛申请分为人道主义使用与人道主义研究。前者要求申请人采取了有意义的实际行动以回应上述问题;后者要求申请人的技术为缺乏商业应用的人道主义研究领域提供支持。其次,该竞赛有两项原则,一是地理中立原则。从字面意义可以理解为受益于人道主义活动的目标人群可以位于世界的任何地方;二是财务中立原则。例如,2021 年的竞赛仅关注其成果是否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而不考虑其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2. 对“人类专利计划”实施成果的分析

“人类专利计划”于2013 年被确定为永久计划, 分别于2013 年、2015 年、2016 年、2018 年、2020 年以及2022 年这6 年中开展。以上图表是本文对历届“人类专利计划”的获奖数据的分析汇总。图1、图2 的数据表明,历届“人类专利计划”严格从医疗、卫生、营养、能源以及生活标准这五个与人类生活生存息息相关的方面进行评奖,其中医疗类项目数量较其他项目更多。

表2 则对医疗类获奖项目进行了汇总,其数据反映出“人类专利计划”的两个特点:一是兼顾项目创新性和适用性;二是重视对偏远贫困地区的援助。不同于传统人道主义援助集中精力提供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的做法,该计划更注重利用创新技术加强人道主义行动,无论是直接提供物质还是帮助解决与人道主义有关的技术难题,以求更便捷、更有针对性地应对人道主义挑战。

获奖项目大都也反映了相同的特点。例如,有的因创造低成本钻探水井的工具,以达到不受土壤污染的深层含水层而获奖;有的因设计了一种便携式太阳能灯而获奖,而该灯已分发给全球两百多万人,包括许多难民营中的人;还有的因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出台一个使普通手机能够识别假药的系统而获奖。美国国会报告对此总结道:“它(人类专利计划)为那些想方设法去帮助弱势群体的专利持有人提供商业激励。”

通过对上述政策文本和实施成果的分析可得出,“人类专利计划”所提到的人道主义挑战,是指严重影响人类公共健康或生活质量的问题。该计划则是以人道主义价值为基础,从全球视野出发,直接关注现实,保障弱势群体的福利,其采取的是一种类似人道主义援助的方式,并将人道主义问题分为了五个类别,以求更加精确地帮助身陷困境的人类群体应对公共健康或生活质量问题。虽然“人类专利计划”的实际激励作用和成效尚有待考察,但当其具备理论价值上的正当性之后,就有了获得大多数社会成员价值观念上的认可和行动上的支持之可能性。

二、《人类专利法案》的形成过程

(一)从《人类专利计划改进法案》到《人类专利法案》

《人类专利计划改进法案》(Patents forHumanity Program Improvement Act)是美国第一部与“人类专利计划”直接关联的法案,于2021 年1 月5 日签署成为法律。该法案仅规定了一个内容,即赋予“人类专利计划”所颁发的加速证书可转让效力,允许该证书的获得者转让或出售该加速证书。换言之,该法案使得这一份来自“人类专利计划”的嘉奖能够转化为不同的利益,供获奖者选择。美国众议院成员汉克·约翰逊(Hank Johnson)在国会中对该法案进行陈述时表示,法案的实施将加强他人对人类专利计划的参与,进一步激励他人将创新和知识产权用于解决人道主义问题。

概括而言,《人类专利计划改进法案》的目的是促进美国专利创新,具体方式是通过赋予“人类专利计划”所认可的獲奖者一项转让加速证书的权利来增加证书的灵活性,鼓励获奖者利用该证书创造更多价值。无论是用于新的专利还是用于投资,该证书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把创新与发明推向市场并继续进行下一个发明。

不过,《人类专利计划改进法案》虽给“人类专利计划”所颁发的证书赋予了法律效力,对该计划本身却仅是提及,并未展开叙述。为了凸显“人类专利计划”的重要性并保证其后续实施,美国国会众议院成员哈基姆·杰弗里斯(Hakeem Jeffries) 于2021 年11 月1 日向众议院提出《人类专利法案》(Patents forHumanity Act),该法案于2022 年12 月20 日成为法律。《人类专利法案》与《人类专利计划改进法案》所规定的内容并不相同,但二者相辅相成。《人类专利法案》对“人类专利计划”本身进行了较为详细规定,同时又尽量不影响美国专利商标局后续实施该计划的灵活性。哈基姆·杰弗里斯先生表示,该法案的推出将确保“人类专利计划”成为美国创新和经济体系的永久特征,从而激励创新和发明以应对全球人道主义挑战。

(二)《人类专利法案》的主要内容

《人类专利法案》最终于2022 年11 月28 日由众议院投票通过,经历过一次修正。最终版本《人类专利法案》的主要内容被命名为“授予证书以加快专利商标局的某些事项”。 概括而言,该法案将“人类专利计划”写入了法律,并在具体实施内容的基础上,确定获奖证书,即加速证书的法律效力。法案内容可被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将“人类专利计划”从政策上升到法律;二是有关加速证书效力的法律规定;三是对“人类专利计划”组织实施进行规定。

1. 将“人类专利计划”从政策上升到法律

《人类专利法案》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人类专利计划”的实现形式与举办频率。与该内容相关的条款规定,“人类专利计划”应当是一场最少两年举办一次,并向符合条件的实体颁发获奖证书的竞赛,而获奖者可以利用该证书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加速处理专项事务。这一条款限定了“人类专利计划”的实现形式以及举办频率,以确保该计划的永久性实施。申请参加美国专利商标局后续所举办的“人类专利计划”的个体必须具有合适的资格。法案指出,参赛者必须满足的要求是需要在申请中说明其发明创造如何回应人道主义问题,同时法案赋予了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调整资格要求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参加比赛者并不要求必须是专利权人,在具体的竞赛规定中还包括专利申请人以及专利被许可人。只要其拥有的专利或已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申请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申请参加竞赛。同时,从文义分析可知,法案在规定参赛者资格的同时也反映了“人类专利计划”的竞赛目的和价值目标,即“回应人道主义问题”。这一有关参赛资格的规定,实际上直接保障了“人类专利计划”与人道主义精神有关的公益性质,降低了后续竞赛在价值目标上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人类专利法案》明确指出后续举办的竞赛与此前进行的“人类专利计划”的关系:“根据(b)款设立的竞赛应被视为对人类专利计划的承继。”由此可知,根据《人类专利法案》所举办的竞赛具有制度上的继承性。

2. 对加速证书的效力进行明确规定

加速证书是“人类专利计划”的获奖者所能获得的证书。根据“人类专利计划”官网的竞赛规则可知,证书的获得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兑现证书,用于加速特定事项。 本次《人类专利法案》便将这些特定事项写进了法律,具体包括:(1)加速证书持有人的单方复审程序;(2)加速证书持有人的专利申请程序;(3)加速证书持有人对上述两项程序向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atent Trialand Appeal Board,简称“PTAB”)提出的上诉程序。与此同时,有关证书功效的条款的最后一项表述为“由局长确定的事项”,也即法律赋予了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制定新规则以增加证书可加速事项的权利。

对于该证书有两点需要说明:首先,加速证书所加速的事项不限于获奖者用于参加该竞赛的项目,该证书可以被证书持有人用于加速任何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这也解释了前述《人类专利计划改进法案》赋予加速证书转让效力的合理性。其次,加速证书只能使用一次,加速上述三项事项中的一项,例如,在加速因专利申请而提起的上诉时,仅仅对上诉这一事项进行加速而不影响专利申请程序这一基本事项。可见,加速证书具有一定的效力,但也仅能为证书持有人带来有限的便利。

3. 对“人类专利计划”组织实施进行规定

《人类专利法案》对“人类专利计划”的发起、参与竞赛的申请方式和竞赛推广等进行了规定。最终法案侧重赋予美国商标专利局局长制定规则、管理竞赛以及推广竞赛的职能。需要指出的是,2022 年4 月份的第一次草案规定的内容在“规则制定机构”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内容更接近于直接制定比赛规则。修改后正式法案突出的重点在于给那些为解决全球人道主义问题而做出努力的发明人颁发加速证书以促进其发明与创新,而非举办比赛或制定比赛规则。修改后的法案为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后续举办竞赛时留下了能够灵活调整的空间。

三、《人类专利法案》的价值评估

《人类专利计划》是以开展十年之久的“人类专利计划”为基础而制定,其主要目的是将该计划写入法律,作为一项指导性的法律规定以确保“人类专利计划”的永久性实施。法案作为对“人类专利计划”的承继,有着与“人类专利计划”同样的价值目标,即应对全球人道主义问题,并且对《人类专利法案》的解释以及对其后续实施效果的预测可以参考往届“人类专利计划”的实施成果和具体规则。

(一)涉人道主义发明创造中激励理论的价值呈现

激励理论解释了专利制度的正当性,强调给予发明人专利保护以保护其创新创造之动力。以激励理论解释专利制度的正当性得出的结论有两点:一是通过赋予发明人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性权利,以激励更多人继续发明创造;二是通过独占性的权利鼓励发明人公开其发明创造,从而促进技术传播与社会进步。 这一理论虽以专利的公共利益属性为出发点,希冀通过专利制度激励发明人再创造更多发明社会生活形态之完善,却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特点。专利体系以效率和利益为最终目的,却忽略了新技术和新发明的社会分布和经济成本问题,导致专利权人的个人利益高于公共和人权的现象。《人类专利法案》本质上也是建立了一种激励机制,但它是通过公众认可和授予加速证书的方式鼓励有能力者向他人提供援助。该法案不涉及专利发明人或持有人的私益,完全由自身意愿作出援助;同时,它给出的奖励对于公共利益的占有较少,仅以公眾认可辅以小成本的利益来达成激励目的。公私利益的弱化使得《人类专利法案》无需在两者之间权衡,相对于传统专利制度而言它更能聚焦于人道主义价值诉求。

一项有效的激励机制设计必须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方面,满足制度设计者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满足制度参与者利益最大化。 首先,关于成本问题。哈基姆·杰弗里斯在美国国会报告中对其进行了直接的回应:“《人类专利法案》只是编纂了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举办的一项已经存在的年度竞争,该竞争激励出于人道主义目的而使用的专利技术。因为USPTO 是一个收费实体,所以它的运行对纳税人来说是没有成本的。” 也即,实施《人类专利法案》的管理成本是较低的。同时,相较于传统专利制度通过授予专利权来激励创新不同,《人类专利法案》给予获奖者荣誉与加速审理的便利而非一项独占性权利,仅是一次便利使用现有制度的机会,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占有更小。其次,对于参与者利益问题。美国《人类专利法案》所规定的“人类专利计划”以竞赛的形式公开开展,它独立于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审查程序。评审过程不会对该发明创造后续在专利商标局提出的专利审查申请产生消极影响。换言之,该竞赛不需要参与者付出任何成本。“人类专利奖”的证书是能交易的,无论获奖者是将证书用于新的专利还是用于投资,该证书都能为获奖者带来一定的价值,从而实现促进其发明创造的目的。并且,通过参与“人类专利计划”,创新者能够更加关注社会问题,并通过专利技术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这有助于塑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形象,提升社会认可度。

除此之外,《人类专利法案》还希望对社会公众产生激励作用,希望通过宣传这些成功案例,还可以帮助其他人学习如何利用创新促进人类进步。对于该制度作为一项创新激励机制的前景是乐观的,其对人类生命健康之宣传将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信任感,是一项激励发明创造而非单纯激励专利的激励机制。但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实际起到的激励作用之大小尚难以确定,其原因在于公共认可的激励作用需要结合个人实际和社会情况进行判断,从而无法确定;而加速证书的激励作用又容易受到市场博弈的影响,如将证书拍卖给出价高者的做法也并非不能出现。因此,《人类专利法案》所建立的激励机制究竟能起到多大的激励作用还有待实际考察,但其激励方式和激励角度的创新值得肯定。

(二)提高涉人道主义发明创造的审查质量和效率

《人类专利法案》实现其理论价值的具体措施是通过竞赛的形式设定一种加速证书,该证书可用于加速处理美国专利商标局审理特定事项。以竞赛形式开展的授予加速审查资格的相关制度具有较高的创新性。

1. 公开竞赛可以提高审查质量

历届“人类专利计划”都会公布明确的评比标准和明确期限,而且其评审团队是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之外单独选拔的,每一份申请都由多名评审共同审查,也即向“人类专利计划”提出的申请是同步审理从而选出最能应对现实人道主义问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嘉奖。这样的方式有两方面的优点:一是明确的标准和期限以及多评审制度能增加竞赛的公平性;二是现实针对性强,每一届竞赛可以根据当下热点人道主义问题进行调整。以最新一次设立的COVID-19(新冠肺炎)类别“人类专利奖”为例,“人类专利计划”通过竞赛的形式从多份申请中平行地选择出最能应对新冠疫情的项目进行嘉奖,或许此次颁奖后其中某项发明创造便能借助加速证书在更短的时间内通过专利申请,从而投入对抗新冠疫情的实践当中。

2. 授予加速证书以提高审查效率

专利审查周期对激励创新有着一定的影响。较短的专利审查周期能够快速对符合专利性标准的专利申请进行授权以及对低质量的专利申请进行清除,及时为市场提供确定和可预期的反馈,使得专利系统能够激励技术研发产品化并刺激产品投入使用,从而以利益带动创新。“人类专利计划”所颁发的加速证书的目标是使美国专利商标局在更短时间内审理完毕申请人的申请。具体内容记载于在该竞赛2021年条款及细则中,对其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数据:

上述数据反映出,使用加速证书处理事項的周期相较于普通审理流程大幅度缩短。对于专利审查程序,美国《专利审查操作指南(MPEP)》已经规定了加速审查制度与优先审查制度,且在2020 财政年度,第一轨道优先审查的平均耗时为11.1 个月,与使用加速证书后产生的效力是类似的。加速证书作为对“人类专利计划”获奖者的嘉奖,本质是奖励获奖者一次能够更加便利地使用已有制度的机会,具体加速方式与美国现有加速审理或优先审查制度是类似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人类专利计划”给予获奖者的嘉奖与美国现有专利审查制度产生冲突的可能性。与此同时,由于现有制度基础的存在,兑现加速证书对于美国专利商标局成本是比较低的,其利用现有的制度与机构便能实现证书兑现,从而达到以小成本的嘉奖来激励创新的目的。

四、《人类专利法案》对我国的启示

面对严峻的全球人道主义形势,中国政府一直以来秉持国际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切实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2020 年3 月,面对新冠肺炎的肆虐,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2022 年10 月,面对民生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并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专利制度作为一项与人类的生存利益与公共福利息息相关的制度,也是建设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载体。我国专利制度发展非常之迅速,几乎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美国200 多年的历程,这一成就是举世瞩目的。 但也需要认识到我国专利制度实践时间相对较短,并未形成成熟的伦理价值体系为制度实践提供指引。 与专利相关的人道主义精神,其实质上反应的便是专利制度的伦理价值基础之一。《人类专利法案》所反映的专利制度之人道主义价值以及其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实施方式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完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中有关人道主义问题的规定

创新发明何时在市场上进行投入实际使用对专利审查结果有着紧密的联系。较长的专利审查周期容易导致产品研发过程延迟,从而抑制其投入实际使用的可能性。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背景之下,则反映为一些应对公共卫生问题的药物、技术难以产品化。

我国现行与加速专利审查申请有关的内容规定在2017 年8 月开始施行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管理办法》中。该办法将优先审查的范围拓展至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全部3 种专利申请,同时囊括了3 种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的优先审查程序和适用无效宣告的情形。虽然其名为优先审查,实际上也是一种缩短专利审理周期的机制。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中直接考虑人道主义专利相关的问题的内容却很少。其中,仅第三条第(一)款列举的新能源与人道主义问题直接相关,第(六)款“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则属于兜底性条款。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 年1 月宣布为涉新冠肺炎相关专利申请专门开通绿色通道以加速相关专利的审查程序。24这表明,在实践中,一些与人民福祉和公共利益息息相关的专利申请若想获得加速审理是存在困境的,在只有兜底性条款的情况下,相关专利的优先审查申请至少需要在预审阶段进行解释,导致整体审查周期的延长,或者直接无法进入加速审查程序。因此,为了缩短此类专利审查周期,使其能够迅速投入实际生产以造福国家与社会,考虑完善并明确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中有关人道主义问题的规定是有必要的。

(二)探讨设立人道主义专利的专项奖励

长效激励机制的构建对于新驱动有着重要的作用。专利制度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载体,必然要求对制度本身构建的激励机制作出进一步变革。 当现有专利制度无法激励所有类型知识的创新时,新的激励机制的设立便具有了必要性。

从1999 年至今,我国专利制度的重心从以往的重专利申请与专利数量转移到了现如今重质量而轻价值的阶段,我国也正处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之历程。然制度转变不可一蹴而就,以我国当前非正常专利申请量高居不下的现象而论,其反映出我国专利制度在激励机制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人类专利法案》以全球人道主义价值为基础,从一种创新的角度建立了以竞赛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希望以竞赛的形式来激励专利创新以求应对人道主义问题。同样从竞赛这一角度对我国现有制度进行分析,目前我国专利领域的最高荣誉是中国专利奖,竞赛目的是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与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从竞赛文本和历届获奖专利可以发现,中国专利奖多注重于科学技术的创新突破,对以人为本的人道传统、对生命和生态环境的直接关注则较少。同时,此类竞赛所表彰的是经取得实际专利权并重大突破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其对大众创新创造能力的激励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通过对“人类专利计划”的实践成果分析发现,对那些尚未完全取得专利权或对专利持有人进行激励在回应人道主义问题方面也是存在必要性的,以新冠肺炎这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例,已有疫苗或技术或许并不能有效应对此类突发事件,针对眼前困境研发新技术也许才是解决困难的关键所在。综合上述,在已有各类专利竞赛的基础上,我国或也可考虑设立专注于人道主义问题方面的专项竞赛,也考虑鼓励与支持具有潜力但尚未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从而拓展我国专利激励机制的广度与深度,弥补我国专利激励制度与政策中长期以来重视数量却忽视质量的薄弱点,以专利创新促进人民健康,落实健康中国建设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