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亮
(晋城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山西 晋城 048000)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可分为前体和配剂,所谓前体是指该类化学原料在制毒过程中其成分成为毒品的主要成分,如麻黄素、1-苯基-2-丙酮、胡椒基甲基酮等;配剂是指在制毒过程中参与反应或或不参与反应,其成分不构成毒品最终产品成分,该类化学品包括试剂、溶剂和催化剂等,如高锰酸钾、乙醚、三氯甲烷等。毒品制造是一个复杂的化学反应过程,常与一些化学药品、化学试剂有关,例如在鸦片加工成海洛因的过程中,必须使用到三氯甲烷、乙醚等一些试剂,而三氯甲烷、乙醚等本身不是毒品,但由于其在毒品生产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生产合成毒品的重要辅助原料,因而经常被毒品犯罪分子用来生产毒品,所以严控这些物品,使其不流入毒品犯罪分子手中,实际上也就等于控制和限制了毒品的生产,由此可见管理好易制毒化学品是多么重要。
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①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如1.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等化学品。②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如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等属于第二类。③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属于第三类。
检验检测机构作为高技术服务业,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受人们的青睐,检测业务也越来越多元化,易制毒化学品如盐酸、硫酸、甲苯等试剂作为检验检测机构理化实验室的常用试剂,逐渐成为标配,也越来越受到检验检测机构的重视。一是有些检验检测机构为了巩固传统的检测业务必须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像各地质检所、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为了巩固化肥、食品、药品、农业残留的基础性业务,必须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二是新兴起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为了拓展业务,逐渐开始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如复合肥料总氮含量的检测必须使用硫酸、盐酸的易制毒化学品试剂,而作为重要的农资产品,开展复合肥料的检验将为检测机构提供可观的经济效益。三是一些检验检测机构由单一的检测逐步转向检测研究一体化发展,有些易制毒化学品试剂是开展研究的必备试剂,有些是重要仪器设备的清洗溶剂不可或缺。
据调查检验检测机构一般是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主要用途是用于产品检验,产品检验涉及食品、药品、农产品、化妆品等众多产品,使用呈现出使用范围广、专业性强特点。在调查的检验检测机构中大部分主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易制毒化学品分类中的第二类和第三类试剂,极少数需要使用到易制毒化学品分类中的第一类等试剂。在日常管理方面,检验检测机构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购买、使用,储存、运输四个环节,据统计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主要涉及购买、使用、储存等环节,运输环节由于需要公安机关审批或备案,手续繁琐,且大多为同区运输,按照采购协议一般由经营单位提供运输服务,检验检测机构一般不涉及。购买环节在调查的检验检测机构都能通过与公安联网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平台进行采购,采购相对规范;使用环节大部分的检验检测机构主要使用到实验室产品检测上,少部分用于仪器清洗及污水设备处理上;储存环节只要涉及储存检验检测机构至少设置一个储存仓库,存储规模相对较小。
检验检测机构一般是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使用时涉及采购、储存、使用等相关环节,且从业人员和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种类随着检测市场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管理不善导致易制毒化学品流失,或未能合法使用,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轻则影响生产,重则吊销执照,后果相当严重。为此,检验检测机构在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上必须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
一是管理上重视程度不够。据调查,在众多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检验检测机构中,大家纷纷聚焦检测主业,重产品检测,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仅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将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列入职能部门,专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二是对易制毒化学品认知水平不足。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并不是“毒品”,但是使用时受到管控。有些管理者对易制毒化学品认知有限,不能正确区分“易制毒化学品”和“毒品”的关系,有些人甚至盲目认为“易制毒化学品”就是“毒品”;有些易制毒试剂如盐酸、硫酸等检验人员经常使用,对它们的认知常停留在普通试剂层面,思想潜意识里放松对这些特殊化学品潜在危险性的警惕。
三是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当前大部分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易制毒化学品在自我管理上存在应付检查的思想,有时仅依靠执法部门的检查来推动自我改进,在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存储等环节不能形成闭环管理,内部管理上缺乏自我监督;自我防范上缺少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风险识别和预防;自我发展缺少向典型看齐,规范化发展的规划。
由于当前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通过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管理平台,源头管控致购买程序规范化,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风险大为降低。在使用环节,检验检测机构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主要用于产品检验,实验室一般是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场所。在实验室因检验产品种类不同,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也不尽相同,使用量也有所不同,从事检验检测的人员也存在差异,如果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不细致,滥用、流失风险相对加大;而在储存环节,易制毒化学品仓库是众多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场所,种类不一,有的易挥发,有的易腐蚀,有的要求通风干燥,储存标准不一,管理不善还存在腐败变质现象,同时要兼顾防火防盗,此环节对管理者水平要求相对较高。由此可见影响检验检测机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使用和储存环节。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是一个全面、系统的过程,需要管理者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及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更好地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随着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加强,作为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更要在管理上从严要求。首先要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领导。一要成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协调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工作;二要成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职能部门,专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三要将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列入检验检测机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其管理。其次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一要制定购买、使用、储存等管理制度,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环节管理;二要结合检验检测机构工作实际,建立日常监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涉及管理、使用、保管等人员,各岗位对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的要求不同,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认知也存在差异,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全方位知识培训,有利于从业人员的全面认识。首先要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使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使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加强易制毒化学品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易制毒化学品的认知水平,使从业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易制毒”和“毒品”区别和联系,正确认识易制毒化学品的理化特性以及潜在危害性;三是针对不同岗位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特色型的易制毒化学品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各岗位从业人员能力。
检验检测机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涉及购买、使用、储存等环节。在购买环节上,为保证易制毒化学品源头管理规范,采购人员目前必须通过与公安联网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平台进行采购,并形成购买台账。在使用环节上,检验检测机构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主要用于产品检验,实验室要根据产品检验需要及相关检验标准的要求,合理发放易制毒化学品试剂,坚持用多少领多少原则,做到谁使用谁登记并形成使用台账,实现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可追溯;实验室是检验场所,人员出入相对较多,进出入口要设置门禁,检验人员凭卡进入,外来人员登记进出,必要时在实验室出入口要布置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人员进出可追溯。在储存环节上,检验检测机构必须要有储存仓库,且硬件设施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易制毒试剂储存仓库是公安执法部门检查的重点,也是检验检测机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重点,必须严格管理。仓库管理要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试剂要分类储存专柜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严格登记,出入库台账准确清晰;安全管理方面仓库要安装防盗门窗,结合试剂存储特点,配备合适消防器材,做到防火防盗。三个环节紧密联系、环环相扣,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整个过程,在日常管理中要全面统筹、共同推进。
检验检测机构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上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自我管理。首先要检查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二要定期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资料,查看出入库台账及购买、使用、储存等相关记录是否规范准确,对不能规范记录的要及时纠正;三要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检验检测人员易制毒化学品是否合法使用,领用量是否符合检验标准要求,对不能按要求执行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易制毒化学品是检验检测机构产品检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试剂,合法使用,重在管理。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在日常管理上要履行好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监督,从严管理易制毒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各个环节,做到采购规范、使用合法、储存安全,将易制毒化学品潜在危害和管理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