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著名教育家的梅贻琦先生,身上汇集了许多优秀品质,理性精神是其中之一。梅贻琦的理性,使他在处理问题时能够持平公正、不偏不倚,显示出了公允的大家气度。
西南联大时代,由于生活困难、社会治安混乱,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小偷。这些小偷时常潜入到联大校园内,在宿舍等处偷衣服、生活用品等物。学生们异常气愤,便有意识地对他们进行抓捕,结果还真抓住了一些小偷。小偷被抓住后,学生们为了泄气,便对小偷进行殴打,甚至还想办法侮辱小偷的人格——用刮胡刀将小偷的眉毛剃掉、将小偷打扮成红番模样……
梅贻琦得知这种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派出训导长查良钊向学生们训话,查良钊便把梅贻琦的指示传达给大家:“小偷固然可恨,但学生们的做法也不妥当,抓住了小偷,应该送交警队处理,不要殴打,更不要侮辱他们的人格……”
小偷也是人,他的盗窃行为虽然应该受到指责和惩罚,但他的人身权利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他的任何加害和侮辱都是不妥当的。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梅贻琦才果断地制止了学生加害和侮辱小偷,这显然是一种理性精神的体现。 (摘自《讀者》 宝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