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军 刘淑萍
高洪伟/摄
生长军官是军官的主要补充来源,其培养方式往往采用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相结合、分段重点培养,前者由军校、后者由任职单位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生长军官的培养工程是院校和任职单位“衔接培养”共同完成的系统工程。必须将院校、任职单位和训练基地育人功能一体化筹划、贯通设计,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和我军特色的生长军官培养新路子。
意识引领行动。系统意识是教育主体通过对衔接培养系统工程的观察和思考而形成的理性认知,它不仅会影响系统形成,而且对系统优化具有重要的牵引作用。衔接培养是需要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以往有少数教学主体机械、刻板地理解生长军官培养目标,人为地分割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培养目标;有少数部队认为学员教育只是军校的事,这种单一的、各自为政的思维观念与意识显然是错误的。这也说明衔接培养的合力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现在依旧缺少共同参与的氛围。这与教育主体普遍联系的、全面的、开放的系统意识尚未真正树立起来有关。衔接培养需要决策层及实施层都树立全局意识,根据新时代军事人才核心素质要求,从整体上把握相关教育实践、做好顶层设计、贯通各个环节,充分调动每个环节管理者和教育者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并积极发挥其作为全程育人的重要环节、关键节点的作用。
系统意识以需求为牵引,尤其要强化为战育人导向。牢牢把握此核心指向,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立足军事科技不断创新、战争形态多样化、军队转型建设的新形势,精准把握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目标及其要素,细化并体系化“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培养标准中的具体要求,使院校教育深度融入备战实践,将任职能力素质与长远的潜力素质培养相融合,推动人才培养供给侧与未来战场需求侧精准对接,确保培养的人才能够从课堂直接走向任职岗位、走向战场指挥应战,最大程度地保证培养目标与效果的一致性。
在系统论指导下,衔接融合体现在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培养目标、培养过程等各方面。教育理念,统一贯彻于不同阶段的教育过程之中,都是以学为中心、以创新开放为指向、以人才成长发展为导向、以能力素质培养为本位。培养过程,在本科学历教育过程中落实为战育人的“三贴近”,由此实现本科专业教育链接任职专业培训,任职专业培训立足于本科教育专业基础学习。同时,军政基础训练、军事基本技能训练等科目除了在师资上军校与基层衔接交流、融合培养外,在学员入基层连队或相应的任职岗位见习实习等时机,将“合训分流”模式改为无缝衔接的“融合培养”模式。由此,本科教育与任职教育不再是简单对接,而是教育过程中两方面相互渗透,形成一个统一的人才培养过程。其中本科教育所有的“军政基础+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与首次任职培训开设的“军政基础+通用基础+任职背景+任职专业”内容不仅培养目标上一致,而且内容设置上无缝衔接,如关于军兵种素养的培育、军事基本技能训练等都相应提前,并立足宽广的本科基础与专业教育过程中深化任职岗位素质目标的培训。内容衔接培养中突出体现的是部队战斗力需要的能力培养为本,突出能力培养的体系化设计尤其是创新能力的培养。本科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优势互补、一脉相承、逐步递进,其间既有通用基础能力,也有专业基本能力及任职核心能力,它们融于整个教育过程中,相辅相成。
除了理念与目标、方法、过程上的无缝衔接,衔接培养内容也需要有系统思维的整体性、动态性设置,以自身学科的理论构架为出发点的同时,更要以战斗力建设实际需要为导向。如学科专业课程设置中有军政基础课程、通用基础课程、任职背景课程、任职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这些课程可打破传统的学科课程结构,建立起灵活性、适应性的模块化课程结构,以战争与岗位中的相关问题为导向,实现理论知识学习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相结合;同时也根据军队武器装备的发展变化与训练要求作出及时调整或动态修订教学内容,以免与任职岗位需求相脱离。同时,衔接培养要以部队需求为导向设置相应的专业,以专业应用为导向进行课程设置,将衔接培养体系化实践性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
衔接培养保障涉及军校和部队基层任职单位,需要各培养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支持。在这个整体中,各要素不是简单的机械相加,而是有机集合,发挥其独有功能的同时又强化整体的要求,要素之间互相牵制、相互耦合,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形成一个人才培养闭合回路;要健全完善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人才培养全程把控,优化教学评价和即时反馈,建立完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敏捷响应—有效改进”的持续质量改进循环机制,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循环递进、螺旋上升。鉴于目前衔接培养不足之处,急需解决的是衔接培养的系统机制要有制度化保障。制度具有强制约束力,是系统机制保障的效力所在。一是直面实践,认真总结和分析衔接培养各要素合力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实际问题,使好的经验得以发扬、存在问题得以及时应对,从而也使制度本身得以贯彻落实并富有生命力。二是有层次性,这是纲领性文件也是操作细则,既有宏观的也有具体可行的规范体系,以保障衔接培养的有效运转。
在衔接培养运行模式上,宜采取“军校主抓、合力主动”模式。军校主抓,因为军校是培育生长军官的主阵地、是落实为战育人的主体。为此,军校需要:一是主动与基层部队、相关专业岗位任职单位等衔接培养主体建立联系;二是将任职教育、任职能力培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做到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三是军校有主抓的抓手,如教材体系建设、教学模块建设、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四是军校有主抓的保障机制,如有专门的部门、专门的人员来负责落实相关内容。合力主动,这意味着衔接培养主体中军校主动外,其他教育主体主动性也不可忽视。其功能发挥需要:一是主动找到参与的着力点;二是结合自身特点,各负其责地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合力有深度、宽度、力度,即任何合力都力所能及地与其他合力主体联络并有效沟通,帮助其他合力主体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一个配合协调的整体,营造合力氛围,共同做好衔接培养的推进与深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