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玉路|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强调要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专责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协助党委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国有企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新形势下,建立目标统一、步调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体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需要,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深远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举措和战略部署。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依规治党、如何用制度管党治党、如何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势在必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只有全面和有力的监督,才能保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大监督格局,既有利于国有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共享监督成果,又有利于整体把握整个企业存在的不足,最大限度减少廉洁风险和决策风险,为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国有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相互交织,仅靠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内控审计等独立部门的监督,远远不能适应庞大的规模和复杂的生产经营环境。从以往的工作中我们认识到,同样的错误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有时发生在不同的部门,有时发生在不同的企业。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持续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形成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监督格局。
大监督体系立足于构建一个开放的监督平台,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党内监督、出资人监督、业务监督、专责监督、外部监督有序衔接的协同体系。
一是压实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大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持续推动完善大监督体系、压实职能监督责任,领导班子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严格和较真精神贯穿到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就要管监督”的要求,落实责任、找准定位、采取措施,切实担负起“管”和“治”的责任,共同推进大监督工作深化细化。
二是形成闭环管理,持续完善运行机制。及时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明确监督任务,规范工作流程,持续完善大监督体系的运行机制。结合年度工作,制定年度重点监督任务,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间,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关口前移,实现抓早抓小。实行问题专报制度,一事一报,及时通报共性问题,促进监督成果共享。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机制,强弱项补短板锻长板,形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改正问题”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通过监督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短板和经营风险,深入挖掘导致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举一反三,研究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区域性领域性问题,总结规律,完善制度,最终实现标本兼治。同时,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调动各监督职能主体发挥合力,通过联合监督等形式,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是在融合贯通上下功夫。坚持系统观念和贯通思维,大监督工作不仅要与业务工作融合好,还要注重各种监督形式的融合,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在专业监督上取得更好实效,真正实现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业务监督、专责监督、外部监督有序衔接、贯通融合。
二是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努力做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提升工作整体效果。聚焦共性问题,比如在制定制度上粗线条、大而化之、照搬照抄,重点关注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共性问题通报机制,指导各单位及时整改,避免“一块石头绊倒多人”。
三是要在联动拓展上下功夫。不断拓展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随时向纪检监察机构反映或移送。聚焦关键环节,对职能监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对应发现而未发现重大问题的,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一是做足“准备功课”,在发现问题上“定向搜寻”。精准发现问题,必须要端正态度,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去发现问题,要在做足准备功课的基础上,实施“定向搜寻”,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紧紧围绕国有企业问题多发易发领域,确定监督重点,制定监督方案,建立任务清单,确保有效识别风险、防范风险。
二是关注“树木森林”,在解决问题上“定向爆破”。有效解决问题,必须要通过发现问题、深入基层调研、核实核准情况等方式,以点看面、举一反三,实施“定向爆破”,有针对性打通淤点堵点盲点。要从摸清问题“底数”入手,在掌握“一手”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锚定整改目标,采取现场会推进会等方式,有序推动整改工作的进行。
三是剖析问题根源,在体制机制上“定向发力”。问题的出现,往往与制度建立与执行、工作惯性以及思想意识密切关联,甚至还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定期梳理分析,“定向挖掘”问题背后存在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根源上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拉长长板、补齐短板,系统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习惯、体制机制的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同类问题的重复发生。
综上,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重要论述为科学指南,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