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笠
编辑与受众,是期刊编辑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因素。虽然作者为期刊提供内容,但当编辑对作者内容行使了否决权,那么作者所提供的内容是无法与受众 “见面” 的,自然不能与受众共享信息。因此在传播领域中,处于真实的输出与输入两端是编辑与受众而非作者与受众。编辑对受众进行信息引导,是主动输出;受众接受引导,是被动输入。当代受众研究中,虽然也有诸如菲斯克等人对受众权利进行研究,比如 “菲斯克认为,不应该把受众视为在文本面前毫无抵抗力的‘受害者’和‘文化白痴’。相反,他提出了‘生产者文本’的重要理论,淡化了文本的作用,弘扬了受众的主体性和创造性”[1],但主流观点仍是 “通过对受众的调查和实验分析来探讨媒体传播的效果和影响,受众在此被看成被劝服、被控制的对象”[2]。编辑掌握着受众的知情权,什么是可以全部给予的,什么是可以选择性给予的,什么是完全不可给予的,均由编辑来判断。在文化多元、信息畅通、人的主体性被不断强化的新时代,这种二元论的对立关系,不利于自媒体时代编辑与受众已渐融合情况下传统期刊的生长发展。
哲学研究建立在高度的抽象性与概括性思维之上,所以,哲学对具体的社会现象及学科发展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进行推演。因此,新的哲学概念和范畴的使用,往往意味着研究问题视角的转换及研究方法的转变,意味着开拓新的研究局面。作为当代西方重要哲学概念和范畴之一的“主体间性”,无疑也为传播研究领域提供独特的视角和方法论价值。
在主体间性哲学视域中,期刊编辑与受众突破了主—客的二元对立,建构出平等空间。编辑不再把满足受众需求看作是主体对客体的把握,而是看作主体间的共在。编辑与受众之间的对话、交流,建立在对客观世界与所传播信息共同认同的基础之上。传播过程互动共生,承载双方认知的期刊发展与运营才会走上多元、有序、有节的良性道路。主体间性视域下的期刊编辑与受众关系研究当受到重视。
主体间性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西方哲学在语言学转向之后产生的关于认识论、主体论的核心理论范畴。胡塞尔冲破了康德拒绝言说的 “物自体”,建立了先验主体性的现象学,坚持一元主体的自明性原则,从而摆脱了 “唯我论” 的困境,将个体认识的普遍性提上了哲学日程。从此主体与主体之间关系,取代主体与对象世界关系,成为认识论的焦点。经过海德格尔 “此在” 处于 “他人” 之中的存在论哲学、马丁·布伯 “我—你” 重于 “我—它” 的本真性关系研究、伽达默尔 “视界融合”,发展到哈贝马斯 “交往行为理论”,主体间性理论的内涵得到极大发展。
主体间性强调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交往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交往关系,主体之间表现出一种过程性的民主—平等的交互,而非主—客之间支配—依附的束缚关系。主体与主体之间,在语言和行为上平等,在过程中融合互动,最终在目的上达成共识。
传播具有 “信息共享”“双向社会互动”“建立共同意义空间” 的基本特征。而 “主体间性,从本质上说就是交互主体性,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的交互关系,其暗含的意思是,不同认识主体对于客观对象具有可沟通性”。[3]因此,建立在主体间性关系基础上的编辑—受众关系,更加符合平等、共享、互动、个性构建共性的传播要求。
编辑在工作中普遍存在三种心理,一是追求精品效应的心理,二是求新心理,三是求质心理[4]。这三种心理会使得编辑在工作中可能对作品采取近似苛刻的眼光。对期刊来说,编辑的严格是质量的保障。但另一方面,编辑的过度严苛,可能会使下游的受众处于一种 “过度保护” 或者是“观点暴力” 之中,某种意义上成为对受众权利的一种凌辱与剥夺。
作为编辑,在见识、知识、能力等方面应该是优于绝大多数受众的,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只为受众提供编辑认可的信息内容。具有排他性的主—客关系的编辑与受众关系中,编辑以自己为主,受众为客,以自己的水平与审稿要求决定了受众可以读到什么稿件。一方面,编辑起到了 “把关人” 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编辑也像大坝一样,在拦住上游水流的同时,拦住了下游的河道供给。假设一名编辑是某专业的行业大牛,如果按照行业尖端的选择,那么绝大多数稿件可能无法满足编辑的眼光。尽管在编辑初审之后还有若干审稿流程,但在编辑初审就不 “放水” 的情况下,后期的若干审核只能望 “旱” 兴叹。作为编辑,不能一味强调自身的主体性,同时要向下兼容受众,把受众也作为主体来尊重,想受众之所想,站在受众的角度去选择稿件,与自己对话、与作者对话、与受众对话,强化对自己的主体性认识,认知职业本质。
编辑走出主客体关系的框架,就不会用自己的标准“绑架” 受众,而是尊重受众的需求,在合理范围内采纳受众不同意见与观点,为受众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信息传播内容。在编辑与受众的主体间性对话中,编辑与受众的眼光应是一体的,共同面对信息,共享传播内容,共获人生体验,共同开发与培养潜在的精神内涵。编辑对稿件价值肯定与否定的前提,应建立在充分了解受众需求的基础之上。只有站在主体间性对话中的编辑,才称得上是合格的编辑,而非只是稿件的第一阅读者。只有站在主体间性对话中的编辑,才能在这样的过程中成长,成为合格的编辑角色。
在受众与媒介的主体间性对话过程中,不仅编辑得到成长,受众自身也能得到灵性空间的拓展。
霍尔的意义理论提出,意义不是传者 “传递” 的,而是接受者 “生产” 的。换言之,受众以为自己是在接受编辑和期刊的 “传递”,实则是自己在重构信息,只是自己尚未知觉罢了。这种尚未知觉,正是受众主体性认知缺失的表现。正如鲁迅评人们读《红楼梦》,每个不同个性、不同生活经验的人,读到的《红楼梦》都是不同的,但缺乏主体意识的读者会听从各种红学解读,唯独缺少了自身的理解。这对受众来说,是一种信息接收的失败。
发展编辑与受众之间的主体间性对话,强调的是受众作为个体的独立性和差异性。只有受众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一个具有主体认知的人,才能丰富所接收的信息,拓展自身对信息的识别与判断能力,获得认识上的真正解放,体验到自我价值的灵性生长。
作者总是由读者发展而来的。作为受众,在期刊阅读的过程中,如果只视自己为客体,编辑给什么读什么,读什么写什么,那么以作者稿件作为主体内容的期刊将会走上一条越来越窄的道路。相反,如果受众重视自己的主体身份,在与编辑的交往互动中能够给出自己的价值判断,与编辑进行良好的互动,那么就不仅能为期刊的发展出谋划策,还能最大程度保持自己的个性,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认识与实践总是相互作用的,认识产生于实践之中,认识又反过来指导实践。受众如果保留自身的主体认知,那么将在与编辑的交流中自觉提高自己的认识,进而又促进自身的实践,反作用于编辑的实践,即稿件选择,继而再提高编辑的认识。就这样,双方在平等互动的主体间性的对话交往中,产生了共鸣与心灵上的交往。受众在坚守主体自我的同时,享受作为受众以及潜在作者的乐趣,并在与编辑的交流过程中,理解编辑的行为和观点,自觉约束自己,从而使编辑和受众的关系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在数字化背景下,期刊的发行量一再降低,传统媒体受众被一再压缩,其中一个原因是数字化出版让编辑与受众之间能够进行良好互动。“现在手机出版物的受众不仅可以订制或下载手机出版物,还可以随时反馈对手机出版物的评价,或与在线用户交流阅读感受,同时可以享受咨询或其他帮助服务。”[5]自媒体甚至打破了编辑和受众的界限,在平台上实现了两种主体性身份的合二为一。这种融合,给予了期刊编辑和受众传统主客二元论关系的最大警示,昭示了期刊编辑与受众关系的未来发展路线。
编辑传播的目的,不仅是要提高受众的信息接受度,更重要的是要用传播渠道提升受众对民族与文化的认同感,使编辑和受众在文化上达到一种共生的良好关系。主体与主体,除了在营造文化认同基础之上共同的内部世界,面临也是同样的外部世界。外部世界与主体,“不是单向的表征关系,而是认知——行动的耦合关系”[6]。因此,编辑与受众的认知与行为均会受到期刊内容的影响,作为主体与主体,他们之间的互动是一种双向协调的动力学过程。《生成的主体间性:双向预测与意义建构》一文的作者何静在该文中援引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例子:
“想象一下双人共舞的情形。两名舞者需要通过持续地动作协调,以呈现出浑然一体的韵律之美。当一名舞者向前迈步并伸出手的时候,另一名舞者也作出了相应的回应:向对方迈出步伐并伸出手放到对方掌心;紧接着那名舞者向后有节奏地退了两个小快步,另一名舞者也随之跟着节奏向前跟进两步……舞者双方不间断地调节自己的身体重心和舞姿,向对方传递自己的身体—力量(body-weight)和行动意图,以维护整个舞蹈的和谐与稳定。这种主体间的动作协调具有‘双向引导(bi-directed)’的特征,他们建构了彼此的行动方式。因此,‘协调’意味着一名舞者的运动流能够以流畅的方式‘流入’另一名舞者并由此成为另一名舞者运动流的一部分”。
从某种意义上说,编辑与受众正是期刊这个舞台上的双人舞者,当编辑抛出了信息,受众就自然而然地接受;当受众提出了需求,编辑也能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编辑与受众这对双人舞者建构了彼此的行动方式,使传播信息以一种令双方愉悦的方式产生流动,期刊这个舞台才产生了吸引力。期刊因为编辑与受众形成的合力,才能不断创新,产生源源不断的生命活力。
期刊出版本身是一种社会生产,而 “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7],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认为,主体间性中的 “主体和主体共享社会生活、实践的经验,构成主体之间相互理解、交流的平台,使得交往作为一种基本的生存方式得以确立”[8],可见社会实践生产中的主体间性交往必不可少,且是一定存在的。同时,期刊出版的本质即传播人与受众对客观世界这个共同客体进行的精神性交往活动。因此,编辑—受众之间的积极关系也必定存在于交往当中。编辑对内容的选择是基于自身对社会生活的观察,受众对内容的接收是对社会生活进行观察的一部分编辑与受众的关系,正是建立在同一平台的精神交往活动中。
处在主客对立二元论理念钳制下的编辑,主要对作者负责,而往往对受众采取一种来去随意的态度。大多数编辑有自己针对性的作者团队,却没有基于受众的咨询团队,更谈不上互动和交往。而在受众看来,阅读期刊如果是为了接受编辑的 “推荐”,那么,交往就显得没有必要,即使遇到不合心意的编辑内容,也只会怀疑自身认识水平,而不会产生与编辑讨论或对话的需求。
主体间性下视域下编辑与受众应当建立交往意识,展开平等对话,发展双向主体性,使双方得到更好成长。实现编辑与受众的主体间性交往,要求编辑要采取更为开放的态度对待受众,而受众则应采取更具反思和批判意识的眼光去参与期刊内容建设。传统出版业中,期刊常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受众调查;融媒体时代之后,受众通过投票、打榜、大数据推送、即时信息送达、直播,与编辑与期刊的互动机会本应更多。但传统期刊编辑囿于各方因素,对融媒时代的与受众沟通的方式与渠道不屑于参与或者不熟悉,结果不仅没有采取更高效的融媒途径与方式,反而把低效的问卷调查也舍弃了,造成了现在期刊出版基本处于 “闭门造车” 的编辑思路中。作者给什么,编辑编什么,即使做策划,编辑只能根据自己的想法去揣摩受众的需求。习惯了即时沟通的期刊受众,既不再回应低效的问卷调查,也找不到与编辑交往的其他空间。
主体间性交往下的编辑与受众,应避免独白式的编辑和无交集式的接受,抓住一切双方对话的机会,改变编辑的单向输出和受众的单向输入,给编辑更明确的指向,给受众更多自主选择和参与的机会。一方面,编辑要经常走到生活中去,经常性地与受众接触交往,了解他们的需求;另一方面,编辑还要通过网站、邮箱、公众号、论坛、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与期刊相关的投稿信息、约稿要求,展开读者调查、了解读者兴趣、建立数据库、策划选题。受众也要关注期刊的一切信息拓展平台,尽可能展示自己的需求、疑问,提出建议,增强参与性,有效地拉近与编辑的距离,以编辑的身份对期刊进行学习和研究,一方面多角度熟悉期刊风格与宗旨,为成为潜在作者做准备;另一方面,通过提出需求激发编辑自我发展的动力。
主体间性交往不是双方身份主体的简单相遇,更强调的是双方作为精神主体的相遇——即 “我” 与 “你” 共同构建的主体对 “意义” 的理解。双方在这个过程中,输入输出,肯定否定,消解创造,保留权利,在实现自身存在价值的同时,也展现对他人价值的尊重,双方在互动中得到提升与超越。
如前所述,主体间性中编辑与受众对话的前提是 “双方作为完整的精神实体”,那么,交往与互动就必然是充满个性化特征的有目标的交往。因此,交往方式与环境的创造应当成为编辑与受众交往中首要研究的问题。
其一,是交往方式。如果承认编辑与受众处于同样的主体地位,那么其交往首先是平等的。编辑处于集体机制之中,编辑的个人行为,也受团队的影响与支持。因此,编辑与一般受众相比在信息的广度与深度,价值判断与审美水平等方面,都更具优势。但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受众获得信息的渠道已今非昔比,编辑应承认受众是信息传播与发展的最优、最广泛载体,必须与受众建立多角度的交往,在交往频次、交往顺序、交往角色上进行综合、交叉的探索。以交往顺序为例,过去常见的读者评报评刊,是已刊发的内容经受众审核之后再进行评校,虽然看起来将受众置于一个受尊重的地位,但实际上受众仍然在被动接受期刊的选择;新媒体时代,主体间性中的受众通过微信平台及其他种种渠道主动表达自己的需求,希望编辑做出某种回应。虽然看起来受众处于弱势地位,但实际上却是受众掌握了主动权。
其二,是交往环境。李鹏程在谈到文化间性处置策略时,提出要在保留地方性传统的维度之上,构建具有全球普适性的现代化的公共文化空间[9]。这就提示我们,在面对“差异性交往” 时,有必要建立一个 “共在” 的公共空间,让双方处在平等对话的环境。现下许多出版社和期刊也都申请了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建立编辑与受众的即时交流平台。这些线上的交流方式因为即时、便利的原因,很适合在 “后疫情” 时代成为编辑与受众交往的主要平台。但限于操作难度、职业分工等因素,这些后台的把控一般都是技术角色,难以与受众进行编辑角色的会话与交流。因此,编辑要学习技术,不再满足于一支笔打天下的职业路线,将即时交往环境的建立也视作职业学习内容之一。
对受众来说,要试图融入编辑所创设的交往环境之中。编辑工作是个需要集中精神的工作,比如审稿时,许多编辑不希望有意外打断自己的思路,这时候如果有突然的电话、访问等,可能会打乱编辑的工作步调,影响其工作效率。因此作为受众,应尽量去适应编辑所创设的交往环境,比如有的编辑喜欢用邮箱,有的编辑喜欢用个人公众号,有的编辑喜欢线上通信,受众应尽量配合,与编辑共同建设 “共在” 环境。交往环境的创建,不是单方的征询或者需求的表达,而是双方就信息内容建立于生活经历和生活经验上的共鸣与传送,目的是消除双方的差异感,培养双方的 “他者” 共鸣。
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在家庭、学历、思维、阅历等方面具有差异性的受众,面对同样信息时必然会产生不同感受、理解和体验。编辑作为信息传播者,其传播目的是使受众最终向媒体宣扬的统一的价值观与意识形态靠拢。但对受众的个性需求,编辑也应尊重并尽可能编辑出具有针对性的内容。只有受众感觉到自己能够在自由的个性空间内驰骋,才会对编辑给予的信息采取乐观的接受态度。即便受众在信息解码的过程中由于个性使然,采取一些个性的解码措施,得到具有个性特征的信息,但总体来讲,只要在精神上产生主体感和被认同感,就不会对编辑的传播有所抵抗。而建立在不抵抗态度上的接受,才会带来合作。尤其是受众能够在感觉保持自由个性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 “自由的” 解读,对构建整体良好的传播氛围是大有益处的。
由于个性上的差异,有的受众可能只能理解信息的表层,有的受众可以理解到信息的深层。但无论他们对信息所采取的态度如何、了解的程度如何,编辑都应保持尊重,不制造重复信息,不刻意强化信息,不使用 “观念暴力”,不强求受众在信息接受过程中产生一致甚至程度相同的信息接受量。编辑要走进丰富的受众世界,将自身打造成开放包容的信息传播者。编辑只有以这样的姿态,才可能当好引路人,促成受众在与编辑的共鸣中达成信息共识。
针对受众的个性化,已有出版方对手机出版中的受众进行分众化尝试,“根据对特定消费群体的研究进行分众化传播策略可以关注不同受众的不同诉求提供特质内容,遵照‘使用与满足’理论,使目标受众‘满足’达到最大化”[10]。传统期刊自然也可以做此种尝试。比如学术期刊《语文教学通讯》就开发出学术刊、高中刊、初中刊、小学刊分别针对不同教学阶段的受众。近些年,许多期刊分版分刊,不仅是市场化本身的需求,更是针对受众个性化、差异化的分众措施。
除了 “分众” 之外,适应受众个性化主体身份认同的还有 “分层”。有研究者就专门就受众的 “分层” 撰写过文章,试图在结构性分层、行为性分层、文化性分层基础上深入了解受众对编辑传播活动的影响[11]。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目前取得出版许可证的连续型电子期刊有275册,这些电子期刊正是基于受众个性化的行为性分层而出版的不同期刊形式。
主体间性关系是编辑和受众关系从二元对立到双主体,再到 “为他” 思想的渐进体现,看重的是编辑与受众间真正的平等,其不仅充分体现了现代编辑与受众关系研究理念的变化,更是期刊处于自媒体时代受众身份与编辑身份相互交叠、转换时期必要的过渡,有助于为当下及将来营造更为融洽的编辑—受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