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中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 徐州 221100)
早在19世纪70年代末,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介绍日本文字时就相当前卫地将一种文字是否宜于普及、能够为大众所用作为评价文字价值的重要尺度,从这个角度出发,他认为言文分离是中国语言文字的重要缺点。他指出:“盖语言与文字离则通文者少,语言与文字合则通文者多,其势然也。”黄遵宪认为,言文分离的主要缺点是导致语言文字的学习难,让大众无法掌握文字,正是从这种认识出发,他希望汉语书面语能有一个变化,让“天下之农工商贾,妇女幼稚,皆能通文字之用。”[1]甲午战争以后,列强威逼,国势日衰,开民智成了知识者的首要任务,而在当时倡导文字通俗化、变雅言为俗语则被认为是开民智的主要方法。梁启超指出:“国恶乎强?民智斯国强矣。民恶乎智?尽天下人而读书而识字斯民智矣。”他认为 “中国文字,能达于上不能逮于下。”[2]90因而提出:“今宜专用俚语,广著群书。”[2]391897年,裘廷梁在《苏报》上发表《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文章开篇即谈到民不识字之害。他指出:“古之善觇国者觇其君,今之善觇国者觇其民。入其国而智民多者,靡学不新,靡业不奋,靡利不兴。”他认为当时中国的问题是:因为文言难学,民众即便识字仍然无法读书作文,无法成为智民。他指出:“有文字为智国,无文字为愚国,识字为智民,不识字为愚民:地球万国之所同也。独吾中国有文字而不得为智国,民识字而不得为智民,何哉?裘廷梁曰:此文言之为害矣。”其后他提出了使用白话之八益:包括“省日力”“除骄气”“负枉读”“保圣教”“便幼学”“练心力”“少弃才”“便贫民”。[3]
当然,晚清白话文运动虽然是顺历史潮流而动,也在与文言的角力中取得一定成绩,然而它最终并未动摇文言的地位。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文言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在传统文化建构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另外,唐宋以来,白话文一直是一种民间语体,它直白、简略,主要用之于小说、戏曲、语录,很少在诗文中使用。很多知识者担心白话文缺少足够的修饰与文采,难以胜任雅言的职能。他们认为白话文在开启民智方面或许有很大价值,但未必适宜于诗。这种观点可以用任鸿隽的一句话来概括:“白话自有白话用处,然却不能用之于诗。”[4]423因为白话是俗语,不能用之于诗,也不能用于各种高雅文体。诗歌成了高雅文化的代表,也成了文言“最后的壁垒”,所以在很多晚清士人看来,文言、白话应当并存,白话不能取代文言。晚清白话文运动受阻之处正是诗歌,它也正是止步于以诗歌为代表的各种高雅文体。
但是到了“五四”,在社会的快速转型中,时代环境都发生了很大改变,白话与文言的力量对比也有了很大改变。这个时期,知识者更进一步地认识到书面语变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很大程度上也形成了一项共识:让文字变得简便、易学是社会变革的一个紧迫任务,没有语言的改变就不可能顺利推进现代化进程,书面语变革是中国人走进现代化殿堂必须跨过的一道门槛。另外,清末民初,白话文在报刊和教科书中也已大量使用,白话文在应用中得到培育,已经逐步具备了作为雅言的职能。
讨论“五四”与晚清两个白话文运动的差异,还有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这个时期,“五四”知识者不再将白话文等同于俗语,而是认为它与文言一样,同样可以成为美文。在经过了一个价值颠倒后,白话文被认为能够胜任各种文体。胡适等新派知识者认为,诗歌的主要功能是表现人生,而语言的最高境界是清楚、明白,因此,白话文在诗歌中的价值应当超过文言。在“五四”,胡适的倡导白话文与晚清文人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不仅不回避诗歌中的语言问题,更认为在诗歌中,白话也胜于文言。他认为传统诗歌的“言之无物”“无病呻吟”根源就是文言;同时,他引进了美国自由诗的理论,证明诗歌不必拘泥于平仄、对仗和音韵,可以用更自由的方式表达诗人的体验与情感。从这个角度讲,白话比文言更适合现代诗歌;白话不仅不弱于文言,而且中国诗歌数千年的积弊正可以通过文白之变得到彻底纠正。胡适对文言的解构正是从晚清白话文运动止步之处开始,他一开始就触及了文白之变中最核心的诗歌语言问题。按照胡适的说法,“现在只剩一座诗的壁垒”[5]209,这个壁垒攻克了,文白之变的障碍也能最终得到清除。
胡适与晚清知识者的根本差异其实还是雅俗立场的不同。晚清知识者已看出了白话的重要性,但对作为俗语的白话还缺少足够的信任。胡适的独特在于他从诗歌入手,充分看到了白话的魅力,认为它不仅能胜任各种实用文体,也能为诗歌所用。当然更重要的是,胡适能从社会全局出发,认识到文字通俗化是一个压倒一切的任务,现代的大众需要掌握文字、使用文字,没有通俗的文字,一切进步与建设都无从谈起。1935年,胡适在《〈中国新文学大系〉第一集导言》中谈到晚清语言改革失败的原因时就指出:那个时代的知识者被“困在重重矛盾之中”,“他们明知白话文可以作‘开通民智’的工具,可是他们自己总瞧不起白话文,总想白话文只可用于无知百姓,而不可用于上流社会。”胡适认为他们的根本问题是未能认识到:“第一、那种所谓‘宇宙古今之至美’的古文学是一种僵死了的残骸,不值得我们的迷恋。第二、那种所谓‘引车卖浆之徒’的俗话是有文学价值的活语言,是能够产生有价值有生命的文学的,并且早已产生出无数人人爱读的文学杰作来了。第三,因为上面的两层理由,我们必须推倒那僵死的古文学,建立那有生命有价值的白话文学。”[5]240
清末民初,大众在社会各领域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大众出场,也需要大众文的出场,社会迫切需要一种通俗易懂、易学易用的文字替代被少数文人、士大夫垄断了的文言,正是社会的这样一个转变,为文白之变提供了充分的动力。概括地说,晚清、“五四”两次白话文运动从根本上说都是俗语运动,文白之变最大的特点就是雅俗换位,经过这样一个转变,本来作为俗语的白话代替文言成了汉语书面语的主流语体。
“五四”时期胡适与许多新派知识分子经过努力实现了汉语书面语从文言到白话的变革,此前语言过分精英化的倾向得到了纠正,中国语言的钟摆明显摆向了俗语一边;白话文运动的成功意味着俗语的胜利,中国语言的雅俗之争似乎也就由此结束。然而“五四”白话文的成功其实并没有结束中国语言的雅俗之争,反而打破了古代语言在雅俗上的平衡。在中国古代,语言的雅俗功能由文言与白话分担,经过“五四”在白话取代了文言后,白话就必须独自承担雅与俗两种功能;一个社会不可能只有俗语没有雅言。就“五四”以后特殊的历史语境来说,白话文一方面要借鉴翻译语体,提升表达的精密与复杂,同时,还要吸收文言、方言成分,发展美术功能,以胜任文学表达的需要。“五四”作家在白话文建设方面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在本为俗语的白话中开发出雅言功能。
“五四”以后,中国文坛上有一个很独特的情况是,无论是趋新者还是守旧者,他们虽然对白话文的态度不同,一个肯定、一个否定,但在有一个问题上态度是相似的,他们都抱怨、批评白话文的简单、直白,认为它不能胜任表达复杂逻辑思想与高雅文思的任务。新旧两派的差异仅在于,趋新者要求改造白话文,提高它的表意功能,守旧者则是根本否定白话文,认为白话取代文言本来就是一个错误。这个时期,白话文的反对者否定白话文最常见的理由就是白话简陋、直白,缺少必要的锤炼与修饰。早在新文学运动开始之前,梅光迪在与胡适围绕白话是否宜于入诗的论争中就提出:白话“因其向未经美术家之锻炼,徒诿诸愚夫愚妇无美术观念者之口,历世相传,愈趋愈下,鄙俚乃不可言。”[4]419后来学衡派对白话文的批评也基本沿袭了这个思路。
“五四”白话文运动开始以后,在新文学阵营中也出现了丰富、提升白话文,促其提高的要求。在《文学改良刍议》发表仅几个月之后,刘半农就在《新青年》三卷三号上发表《我之文学改良观》,文章认为应把古代的“文”分为“文字”与“文学”两种。在谈到散文的改良时,他认为应当让文言白话“可暂处于对待的地位”。原因是“二者各有所长、各有不相及处,未能偏废故。”他说:“今既认定白话为文学之正宗与文章之进化,则将来之期望,非做到‘言文合一’,或‘废文言而用白话’之地位不止。”但他同时也指出:“此种地位,既非一蹴可,几则吾辈目下应为之事,惟有列文言与白话于对等之地。”[6]在这里,刘半农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他把“既有的”白话与“可能的”白话做了区别,所谓“可能的”的白话就是那种经过丰富与锤炼过的白话。刘半农充分肯定白话文的潜力,但是“潜力”只是白话文具有的某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它当时就已经具备了这种能力,不意味着它在马上就能够取代文言。而这个能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就是脱俗向雅,具备表达复杂思想和优美文思的能力。
《文学改良刍议》发表不久,傅斯年也明确地发出了改进白话文的吁求,在《文言合一草议》中,他阐释了改进白话文的理由。他说:“废文词而用白话,余所深信而不疑也。”但“废文词者,非举文词之用一括而尽之谓也。用白话者,非即以当今市语为已足,不加修饰,率尔用之也。”他认为文言白话各有优劣:“文言分离之后,文词经二千年之进化,虽深芜庞杂,已成陈死,要不可谓所容不富。白话经二千年之退化,虽行于当世,恰合人情,要不可谓所蓄非贫。以白话为本,而取文词所特有者,补苴罅漏,以成统一之器,乃吾所谓用白话也。正其名实,与其谓‘废文词用白话’,毋宁谓‘文言合一’,较为惬允。”[7]121
1922年,周作人在《国语改造的意见》中对白话文改造提出了更系统的意见。他认为当时的国语“其最大的缺点却在于文体的单调。”“现在的白话文诚然是不能满足,但其缺点乃是在于还未完善,还欠高深复杂,而并非过于高深复杂。”“久被蔑视的俗语,未经文艺上的运用,便缺乏细腻的表现力,以致变成那种幼稚的文体,而且将意思也连累了。”他批评有些人“以为提倡国语乃是专在普及而不在提高,是准了现在大多数的民众智识的程度去定国语的形式的内容,正如光绪中间的所谓白话文运动一样,那未免是大错了。”他认为“国语的作用并不限于供给民众以浅近的教训和知识,还要以此为建设文化之用,当然非求完备不可,不能因陋就简的即为满足了。我们决不看轻民间的言语,以为粗俗,但是言词贫弱,组织单纯,不能叙复杂的事实,抒微妙的情思,这是无可讳言的。”[8]60-61
“五四”以后,传统白话文遇到的最大的挑战主要不是来自文言,而是来自欧化文。朱自清曾把“五四”称为“第二回翻译的大时代”,他认为这个时代,“白话文不但不全跟着国语的口语走,也不全跟着传统的白话走,却有意跟着翻译的白话走。这是白话文的现代化。”[9]在“五四”新文学运动开始不久,傅斯年在《怎样做白话文》中就指出:“我们使用的白话,仍然是浑身赤条条的,没有美术的培养;所以觉著非常干枯,少得余味,不适用于文学。”他认为改进白话的最好方法,除了“乞灵说话”,另外的策略就是借鉴西文,“直用西洋文的款式,文法,词法,句法,章法,词枝,(Figure of Speech)……一切修词学上的方法,造成一种超于现在的国语。”他说:“要想使得我们的白话文成就了文学文,惟有应用西洋修词学上一切质素,使得国语欧化。”从而创造出“‘逻辑’的白话文”、“哲学的白话文”和“美术的白话文”。[7]223-225周作人给国语改造开出的药方,除了“采纳古语”,“采纳方言”,另外一条就是“采纳新名词,及语法的严密化。”[8]62-63
因为欧化是提升白话文表现功能的必然路径,尚未到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结束,白话的欧化已经成为较普遍的情况,同时也有相当多的读者开始抱怨欧化白话文的读不懂。鉴于欧化已经成为普遍的趋势,也引发了许多问题,20世纪20年代初,学界就以《小说月报》等杂志为阵地围绕语体文是否应当欧化展开了讨论。茅盾肯定了白话文欧化的必要性,他认为新文学作家担负的任务不仅是“改正一般人对于文学的观念,”同时也要“改良中国几千年来习惯上沿用的文法”。他虽承认“欧化的语体文非一般人所能懂,”但他认为,欧化文是否应该使用主要应该看“欧化的文法是否较本国旧有的文法好些”,“不能因为一般人暂时的不懂而便弃却。”当然他也主张语文体欧化的程度“要不离一般人能懂的程度太远。”[10]郑振铎也赞成语体文的欧化,他认为传统语言,不管是文言还是白话都不够表达新思想之用,他说:“为求文学艺术的精进起见,我极赞成语体的欧化。”但他也指出:“语体文的欧化却有一个程度,就是:‘他虽不像中国人向来所写的语体文,却也非中国人所看不懂的。’”[11]
当然,“五四”后,白话文由俗向雅的转向虽然有充分的理据,但在实践中也并非轻而易举就能完成。“五四”知识者面临的问题是,他们要在同一种语体中“辟”出雅与俗两种功能,而语言的雅与俗又常常会有一些抵触——一种语言要做到通俗就很难做到精密、复杂,反之,要做到精密、复杂就很难做到老妪能懂——“五四”知识者在做这种努力时不能不想到:此前他们之所以要颠覆文言,就是因为它过分高深、复杂,导致学习与使用的困难。而如果他们费尽劳苦,实现了文白之变后,又要重新开发后者的雅言功能,这种新的雅化会不会再导致文字的学习困难、雅俗的隔膜,白话文会不会再像文言那样高高在上,重新拉开与大众的距离,重蹈文言的覆辙,变成一种新的文言;这都是那些主张国语欧化的知识者不能不慎重考虑的。
“五四”以后,在是否要提高白话复杂与精密性的问题上,在新文学内部也是有争议的,即便是那些趋新者也会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其中胡适就是一个代表。从“五四”以后胡适的态度看,他一直悉心呵护的其实还是在早期就盘绕在他心中的那个白话文。而在他的这个白话文是否需要吸收文言和欧化成分以让其提档升级问题上,他的态度是谨慎的;在改造白话文的呼声已经很高、也引发了一些争论之时,胡适的让步也还是有限的。
在白话文欧化问题上,胡适的态度明显存在一些矛盾:一方面他意识到欧化对提升白话文表意能力的重要,是改进白话文的一个重要路径;但另一方面,他心心念念的还是他早期倡导的那种作为俗语的白话文,他在内心深处还是执着于早期为白话文定下的那个标准:贴近口语、大众能懂。如果说,表意的精密与大众能懂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么胡适的选择更可能还是后者。1923年,胡适在给顾颉刚的信中就谈到:“我是向不反对白话文的欧化倾向的,但我认定‘不得已而为之’为这个倾向的唯一限度。今之人乃有意学欧化的语调,读之满纸不自然,只见学韩学杜学山谷的奴隶根性,穿上西装,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来!这是最可痛心的现象。我的意思以为,凡人作文,须用他最自然的言语;惟有代人传话,有非这种最自然的语言所能达者,不得已始可用他种较不自然之语句。”[12]
胡适在撰写《中国新文学大系第一集·导言》时,他的态度有所改变;或许因为做这种回顾性的文章需要一个史家的立场,他评价欧化文的态度也变得比较客观。在谈到白话文建设时,他客观地评价了傅斯年的贡献。他指出:“旧小说的白话实在太简单了,在实际应用上,大家早已感觉有改变的必要了。初期的白话作家,有些是受过西洋语言文字的训练的,他们的作风早已带有不少的‘欧化’成分。虽然欧化的程度有多少的不同,技术也有巧拙的不同,但明眼的人都能看出,凡具有充分吸收西洋文学的法度的技巧的作家,他们的成绩往往特别好,他们的作风往往特别可爱。”但是随后他在拿白话文运动与切音字运动比较,再次谈到欧化文时,态度就有了保留。他把欧化文与方言放在一个层次。他说:“甚至于《海上花列传》的用官话叙述,用苏州话对白,我们也承认是很好的白话文学。甚至于欧化的白话,只要有艺术的经营,我们也承认是正当的白话文学。”[5]251-252在这段话中能够看出,胡适心目中,最正宗的白话还是《红楼梦》《儒林外史》的语言,使用方言、欧化语的作品,“要有艺术经营”,才能被承认是好的白话文。
在对待白话文的提高和普及的态度上,新文学内部的知识者大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主要以胡适为代表,在他们看来,白话文运动的主要任务就是实现中国语言文字的俗语革命,而白话代替文言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大功告成。另一类知识者可以以鲁迅、周作人、傅斯年等为代表,在他们看来,白话取代文言,只是白话文运动走向成功的第一步,白话文并不能停留在俗语的水平,中国的语言变革必须在确立白话主体地位后,对它施以改造,使其有一个脱俗向雅的过程。
“五四”时期,胡适等新派知识者以普惠大众的名义推翻了文言,但在建设过程中,因为过于注重文字的精密、复杂,到头来欧化的白话文甚至比文言更难懂;“五四”白话文运动的这种在初衷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差异构成了一个明显的悖论。在20世纪30年代初,一方面,白话文运动已告一段落,知识者有必要对这个运动的利弊做一个评估与反思;另一方面,这个时期民族与阶级矛盾加剧,左翼知识分子也更需要调动无产者大众参与到民族与阶级斗争中来,因而,语言的雅、俗问题也被进一步凸显出来。在这样的背景下,主要是一批左翼知识分子,在20世纪30年代发起了一场有关文艺大众化与大众语的讨论。
20世纪30年代的关于语言大众化的讨论一般认为有3次:1930年、1932年和1934年,前两次主要由左翼作家发起,主要议题是文艺大众化,但语言问题(也即如何建构大众语)又是这个讨论的核心问题。第三次讨论议题就是“大众语”,参与者也有各种政治立场的学者或作家。30年代的这次讨论如果称为一个运动,它本质上也是一个俗语运动,在其背后发挥关键作用的仍然是雅与俗的角力。
“五四”白话文在战胜文言后迅速雅化,不断追求高深、复杂;这个追求本身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就变得比较偏执。“五四”时期很多新派作家更多地着眼于表达效果的提升,较少考虑中国读者的接受能力,结果曲高和寡,让新文学变成了少数知识者的自娱自乐,而将大众排除在新文学之外。20世纪30年代的大众语运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场在反思基础上出现的纠偏运动,它要反思“五四”白话文过于求雅之过,纠其过于求雅之偏。
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众语讨论中,瞿秋白是一个用力最多也是贡献最大的参与者,他对“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反思也最为深刻。瞿秋白更多地站在无产者大众的立场上看待这场运动,他不仅从语言的使用上考虑问题,也从不同阶级的利益诉求上思考这个问题,因而他对“五四”白话文的一味求深、求精与求雅、它的脱离大众就特别反感,所做的批判也特别激烈。瞿秋白讨论“五四”白话文有一个很独特的看法,他认为“五四”白话文的晦涩难懂是因为那场革命进行得不彻底,保留了过多的文言成分,再加上又引入过多的欧化成分,于是成为一种“新文言”。他认为,现代白话文一直就是一个妥协的产物:“五四式的新文言,是中国文言文法,欧洲文法,日本文法和现代白话以及古代白话杂凑起来的一种文字,根本是口头上读不出来的文字。”[13]16这种语言的最大的问题是严重偏离口语,未能做到言文一致。
瞿秋白特别从文学接受的角度批评新文学的拒绝大众、自我封闭的语言策略。他指出:“新文学所用的新式白话,不但牛马奴隶看不懂,就是识字的高等人也有大半看不懂。这仿佛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文字和言语。因为这个缘故,新文学的市场,几乎完全只限于新式智识阶级——欧化的智识阶级。这种情形,对于高等人的新文学,还有可说,而对于下等人的新文学,那真是不可思议的现象!”[13]147他认为:“中国人的文艺生活显然划分着两个等级”,“第一个等级是‘五四式’的白话文学和诗古文词——学士大夫和欧化青年的文艺生活。第二个等级是章回体的白话文文学——市侩小百姓的文艺生活。”两个等级之间“隔着一堵万里长城,无论如何都不能混杂的。”[14]35
瞿秋白认为,当时使用的几种语体均不适合为大众所用,这种语体主要有三种。首先是“文言”,瞿秋白称其为“周朝话”。瞿秋白认为,这种文字大众根本无缘使用。他说文言以象形字为基础,而“象形制度之下,文字和言语不但不能够一致,而且简直成为另外一国的言语。这种言语根本就没有活过,所以也就不会是‘死的’。”他说,学习这种文字需要“熟读几百几千篇古文,使在白话的腔调之外,另外学会一种文言腔调,唱歌似的情调。”[13]156-157其次是旧式白话,或“明朝话”。瞿秋白认为:“这种白话,最好的象《水浒》《红楼梦》,也只是明朝话或者清朝话。”他批评了“五四”时期那种认为《水浒》《红楼梦》就是“活的语言”的观点,认为这种话已经不是现代中国人的话,他说:“只要看这一类小说里的对话,里面的虚字眼有许多是现代人不讲的了,例如‘把’写做‘将’,‘就’写做‘便’等等。而且这种话的全部的腔调,可以证明这仍旧是士大夫迁就平民的一种言语,或者是平民高攀士大夫的一种说[话]。因此,我们可以看见:凡是比较复杂的说理,描写,叙述……实际上仍旧是文言的腔调,至多只是京剧里说白的腔调。”[14]39-40这种语言显然也不适宜作为大众语。另外是“五四”式白话,也就是瞿秋白所说的“新文言”。瞿秋白认为“五四”式白话的构成很复杂,它包括“(一)旧式白话的腔调——例如‘既如此,我便将她的信撕了’之类的句子,甚至于有些根本是文法上讲不通的;(二)文言的腔调——例如不说‘如果’或者‘假使’,而只写一个‘若’字,不写‘那么’,而只写一个‘则’字;(三)外国文法的‘硬译’——例如‘我决不是要由这一点,在同志里培进斯基上头竖起十字架来’。请问:这种腔调,是我们日常讲话,演讲的腔调么?……这种新式白话仍旧是只能够用眼睛看,而不能够用耳朵听的。他怎么能够成为‘文学的国语’呢?恐怕还是叫做新式文言妥当些吧?”[13]162
瞿秋白对以上三种语体整体上都是否定的,但其中还是有些差别。因为他是站在普洛大众的立场讨论语言,整体上他是站在俗语的一边。因而与他对文言(周朝话)和“五四”式白话的否定相比较,他对旧白话(明朝话)的批评还是有保留的。在《大众文艺的问题中》,他明确说过:旧白话“虽然读出来也并不是现代中国人口头上说的话,而只是旧戏里的说白,然而始终还是读得出来的,因为这个缘故,旧小说的白话比较的接近群众,而且是群众读惯的,——这种白话比较起来其余几种的所谓中国文来,有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只有它是从民众的口语文学(宋元评话等等)发展出来的。”[14]58
从大众语的建设方面讲,瞿秋白希望建构的大众语首先就是一种通俗的语言。谈到他对“大众语”的设想时,他指出:大众文艺“要用现在人的普通话来写。——有特别必要的时候,这要用现在人的土话来写(方言文学)。”他说“事情其实很简单,只要把自己嘴里的话写出来,这种俗话间接的可以有深浅,有书面的和口头的分别,——自然并非一切文章都等于速记的记录。而普洛大众文艺的特点,就在于暂时这种文艺所用的话,应当是更浅的普通俗话。标准是:当读给工人听的时候,他们可以懂得。……无产阶级在这里有一个坚定的自信力:他们口头上所讲的话,一定可以用来写文章,而且可以写出很好的文章,可以谈科学,可以表现艺术,可以日益进步而创造出‘可爱的中国话’。”[14]40-41
瞿秋白的这种立足俗语建构大众语的设想提出后,也遭到一些左翼作家的质疑。茅盾在《问题中的大众文艺》中首先对瞿秋白所描绘的无产者大众的“普通话”提出质疑,认为在无产者大众中根本就没有这样一种“话”的存在。其次,他也对瞿秋白设想的普洛大众的“文”提出质疑,他认为大众既然没有这样一种普通的“话”,也就不能有普通的“文”,而如果大众使用方言、土语也会遭遇很多的困难。“最大的困难是没有记录土话的符号——正确而又简便的符号。”茅盾所说就是很多方言中那种有音无字的情况。另外,茅盾也指出,新式白话也并不是瞿秋白所说的那种“罪孽深重无可救药,而且也不是完全读不出来听不懂。”茅盾认为:“只要从事创作的人多下工夫修炼,肃清欧化的句法,日本化的句法,以及一些抽象的不常见于口头的名词,还有文言里的形容词和动词等等,或者还不至于读出来听不懂。”[14]117-118
后来瞿秋白在《再论大众文艺答止敬》中,对自己的观点做了一些说明,他一方面指出中国语言改革最根本的方法是拼音化,他说:“用汉文写着仍旧是一种‘糊弄局儿’,”最好的办法是“用罗马字母拼音而废除汉字。”另外,在实现汉字拼音化之前,大众应当“用中国普通话的真正白话文——也就是止敬先生所说的肃清了说不出来听不懂的成分的‘通行的白话文’。”[14]134-136
20世纪30年代的大众语运动基本上还停留在讨论阶段,未能产生出典型的大众语作家与作品。事实上,如果这个运动真正进入实践中,也会遭遇很多问题。因为,大众语作家要照顾大众的阅读水准,必须将语言保持在大众能懂的程度,这就势必降低文字的质量;如果这样,大众语就可能重新陷入“五四”白话当年的那个怪圈:语言过分通俗之后还要回头向雅。事实上,在大众语运动中,虽然主张语言的向俗是主流的呼声,但也一直有人认为大众语并不能一味浅俗,它同时也要精密、复杂。鲁迅就主张:“但精密的所谓‘欧化’语文,仍应支持,因为讲话倘要精密,中国原有的语法是不够的,而中国的大众语文,也决不会永久含胡下去。”[15]事实上,就是作为大众语主要设计者的瞿秋白也认为:可以先采用大众看惯的体裁,“然后渐渐提高这种文艺的程度。至于内容方面,自然要受到一些束缚,在最浅近的言语和最简单的形式里面,比较困难的放进极端复杂的内容。”他认为:可以先有内容简单的作品给他们看,“随后就渐渐的看惯了,要想找着看了,那时候就可以应用比较复杂的形式,写出比较复杂的内容。”[13]322然而问题是,一旦大众语作品的形式与内容变得复杂以后,谁也不能保证它不再出现“五四”白话文后来遇到的情况,即因语言高深,遭到大众的拒绝。如果大众语再遭大众拒绝以后,是不是还要再来一场新的大众语运动!
每一个民族的不同阶层、群体因为受教育程度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在语言需求方面自然会有一个雅、俗分层,汉语使用意符字,雅俗的差异就更大一些。中国古代是通过设立文言、白话两种书面语解决这个问题,也通过这种方法在雅俗之间维持了某种平衡。但近代以来,中国开启了社会现代化进程,因为社会现代化有效率优先的原则,这样,一方面,社会在文言、白话之间必须做一个选择,只能保留一种主流书面语;另外,文言过分雅化,也有难学、难用的不足,于是清末民初,必然会有一个从文言到白话的变革。然而现代社会需要的也并非就是俗语,当白话被定于一尊后,在白话中还要分成雅俗两种功能,“五四”之后,白话的由俗向雅与20世纪30年代再由雅向俗就是在白话中进行的一种调节与平衡。当然,晚清以来,围绕白话文建构展开的几个语言运动也并非在雅俗之间简单的摆动,而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最终结果是让现代白话兼有雅俗功能,能够满足社会各层次、各领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