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鸿雁 辜志强
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重要的一环,也是国家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高校审计委员会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是高校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现,是高校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普遍设立了高校审计委员会,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了高校审计委员会的有效发挥。因此,有必要对我国高等职业院校高校审计委员会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高等职业院校高校审计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参考。
高等职业院校高校审计委员会是高等职业院校内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职业院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层的咨询机构和监督机构。高校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协助高等职业院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层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提出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2)监督和评价高等职业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3)协调和沟通高等职业院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监察、监督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关系,维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处理内外部审计之间的冲突和矛盾;(4)参与高等职业院校重大经济活动、重要财务决策、重要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审计前置审核,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提出预警和防范,保障高等职业院校经济安全和合法利益;(5)参与高等职业院校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合理性、适应性等进行评价和监督,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与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衔接;(6)参与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教育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7)参与高等职业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进行审计调查,为惩治腐败提供证据支持;(8)参与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对创新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对创新发展战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普遍设立了高校审计委员会,但在具体设立依据、组织形式、工作程序等方面,还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据笔者调查了解,我国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在设立高校审计委员会时,并没有明确其法律依据和制度依据,只是简单地参照了其他学校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做法,或者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或者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这就导致了不同学校之间在审计委员会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组成等方面存在差异和不统一,影响了审计委员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此外,在审计委员会的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有些学校虽然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但并没有明确其工作程序和责任机制,没有定期召开会议或者召开会议不按时不按质;有些学校虽然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但并没有形成正式的会议纪要或者决议文件,或者形成了文件但没有及时传达落实;有些学校虽然形成了文件并传达落实,但并没有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或者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到位。这些都影响了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
审计委员会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是高校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现,是高校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和作用发挥还不够明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协调和沟通机制不健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既要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指导,又要与其他外部审计机构协作配合,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但目前,有些学校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如信息共享不畅、工作衔接不顺、责任界定不清等,影响了审计效率和效果;二是与学校决策层的沟通和服务机制不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既要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又要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但目前,有些学校在与学校决策层的沟通服务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审计结果反馈不及时、审计建议不具体、审计意见不受重视等,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与学校其他内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机制不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是学校内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其他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等形成有效的协同效应。但目前,有些学校在与其他内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重复或缺失、信息交流或隔阂、责任落实或推诿等,影响了监督管理的全面性和协同性。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配备和专业化建设是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然而,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审计委员会的人员配备和专业化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审计委员会成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 号——高校内部审计》,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应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2‰。但实际情况是,有些高等职业院校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人员数量远低于规定标准,甚至只有一两个人。这样的人员配备难以满足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二是审计委员会成员专业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 号——高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队伍应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方面专业素质的人员组成,并具备必要的职业资格。但实际情况是,有些高等职业院校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缺乏相关专业背景和专业资格,或者专业知识和技能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难以适应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三是审计委员会成员培训机制不健全,学习交流不充分。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不断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变化的需要,审计委员会成员需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但实际情况是,有些高等职业院校没有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成员培训机制,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没有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活动。同时,也没有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进行学习交流,与其他高校或外部机构的沟通协作不够密切。
为了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效能,促进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高等职业院校应当按照《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的要求,成立由校领导、教职工代表、教育主管部门代表、其他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以及外部审计专家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研究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高等职业院校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活动,提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训内容应当涵盖内部审计理论与方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经济责任与绩效评价、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等方面。培训方式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网络教学、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形式。培训效果应当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重要依据。
高等职业院校应当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等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在重大改革项目、重要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等方面,要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协同推进。对于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跟踪了解处理结果。
高等职业院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公开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内部审计本年度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内部审计本年度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等。同时,要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高等职业院校审计委员会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高校内部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高等职业院校审计委员会,有利于提高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和规范管理,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高等职业院校应当从加强组织建设、专业培训、协调配合、社会公开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审计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