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婷(三门峡市博物馆,河南 三门峡 472000)
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朝廷开始下诏在各地设立漏泽园,用以收埋寺观寄留的无主槥椟、野外暴露的遗骸和死亡的贫乏军民[1]。漏泽园的名称来源于《汉书·吾丘寿王传》的“德泽上昭,天下漏泉”,其实质是宋代朝廷用于安葬无主或者因贫困而无法安葬之人的义冢。它与安济坊、居养院都是宋代重要的官方慈善救助机构。漏泽园在宋代不但是义冢,还作为一种制度在国家范围得到了推广,有着较为稳定的经费来源和管理制度。
漏泽园制度虽然形成于宋代,但它与中国古代官方助葬行为密不可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它们的影响。历史文献中很早就有关于掩埋无主死尸行为的记载,如《礼记·月令》中的“[孟春之月]掩骼埋胔”。《周礼》也记载了曾经名为“蜡氏”的官职,专门负责掩埋死于道路上的流民,并且将这些人的标识之物保存方便亲属认领。西汉时期政府会将无力安葬的灾民以棺木安葬,已安葬者给钱助葬。东汉时,政府还对因贫困而无力安葬的百姓给钱助葬,对没有亲属的人员,政府还会选择空地安葬,《后汉书》还有关于官府设置义冢,并对死者记录姓名,设祠祭奠的记录,但此时这种活动多为政府的临时性政令。魏晋南北朝时期,受战争频仍、社会动荡的影响,官方的助葬活动主要由地方官员来完成,而民间宗族和宗教性团体才是助葬活动的主体。隋唐时期,史料上也有不少官方收葬阵亡士兵的记载。可以说,宋代以前这些官方的助葬活动虽未形成制度,但对漏泽园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宋代社会环境的变化为漏泽园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宋朝采取“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从而加剧了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这使得许多农民破产后进入城市,客观上促进了城市规模的扩大。同时,由于北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割据局面,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宋代的农业、手工业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些都为商业的繁荣创造了有利条件。北宋时期,汴京因商业的发展呈现一片繁华景象。除此之外,两宋时期发达的海上贸易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从而为漏泽园的推行提供了物质条件。根据张新宇先生的研究,漏泽园制度的形成还与北宋时期熙丰变法中“青苗法”的实施有直接的关系。北宋初期,漏泽园和安济坊、居养院的经费主要是左藏库钱。崇宁年间以后,王安石的青苗法推行而获得的“常平息钱”与常平仓等仓储内所存储的钱米成为漏泽园的主要经费来源。
宋代的特殊兵制是漏泽园制度推行的另一重要原因。宋朝建立后,为巩固对地方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募兵制度,不断扩充军队。据统计,宋神宗初年,仅厢军的数量已经由太祖时期的18.5万增至50多万,后经裁撤,仍有227 627人[2]。这些士兵在日常生活中不但要直面战争,还要面对劳役、疾病带来的贫困和死亡的威胁。宋代实行的募兵制度使得军人地位低下,他们的衣食住行、疾病救治,甚至死后安葬都需依赖政府。在战争不断和徭役繁重的宋代,必然有大量人口死亡,掩埋这些尸体成为漏泽园制度得以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门峡市发现的北宋陕州漏泽园是迄今为止发掘面积最大、保存最好、出土墓志最多的漏泽园遗址。这个墓地“自崇宁四年启用至墓地最后停用,使用年限至少在十九年以上”。在已发掘的849座墓葬中,出土砖墓志的有238座,通过砖墓志能够断定墓主人身份的有175座[3]。
陕州漏泽园共出土砖墓志372块(含归入的采集品),能分辨志文的有275块,共分为五种类型,分别为大方砖175块、大长方砖46块、长条砖41块、小方砖23块、小长方砖12块。其中,大方砖和大长方砖数量最多,但大方砖和长条砖的使用时间最长。墓志砖多为青灰色,少数因烧制时的火候不够而呈红褐色。志文先用毛笔书写,然后阴刻,少数大方砖还遗留有墨迹。志文一般为25~45个字,最多的为62个字,最少的为17个字。志文主要内容为亡者姓名、身份、年龄,死亡地点和埋葬时间,有些还有送尸机构或送尸人。此外,志文还记录了墓地管理机构对墓穴的编号。根据张新宇的研究,铭砖的编号共分4种不同的形式,(1)在《千字文》序字之后直接加“字号”两个字;(2)在《千字文》序字之前加干支,之后再加“字号”;(3)在《千字文》序字前加干支;(4)在干支后加数字再加“字号”(图1)。
图1 陕州漏泽园墓志砖编号分类
从砖铭内容可以看出,陕州漏泽园内收葬的主要为军士和安济坊、贫子院等慈善机构的百姓。其中军士111人,约占总数的47%,陕州本府军士53人,外来军士58人;入葬漏泽园的陕州百姓46人,主要来自陕州安济坊、贫子院、仁先院等国家慈善机构和城厢百姓,还有少量来自陕州下辖州县百姓,外来州军百姓15人,以女性和鳏寡孤独为主。
漏泽园墓志砖是对收葬人士基本信息的记录,从这些信息中我们还能看到宋代陕州社会的许多方面。
出土砖墓志记载,陕州城有左厢、右厢、城东厢、城南厢、永定厢等。以此可以看出,厢是北宋陕州城的基层辖区,这一点与东京开封城的行政区划相同。同时,根据学者的统计,当时全国商税在1万贯以上的城市共有126处,河南省不包括当时东京在内的有13座,陕州城的商税仅次于洛阳,达到36 998贯[4]。从中可以看出,陕州此时仍然是关中通往东京交通要道上的重要城市。墓志砖中还记载有“永定涧”,因城南的青龙涧河是城郊唯一的河流,从而可以得出永定厢应在陕州城南,因青龙涧流经永定厢,又称“永定涧”。陕州城因北面紧临黄河,应是一座坐北朝南的城市。所以,左厢应在城的东部,右厢在城的西部。漏泽园砖墓志中还发现有不少有关“社”的记载:如“上南保罐竹社”“赵上保后土社”“七里社”“横渠社”“磁钟社”等,可以知道“社”是“保”以下乡村最基层的组织。虽然史料和砖墓志中并未记载每一社的具体户数,但砖墓志中记载的磁钟、横渠、罐竹等社名,都是三门峡地区今天的自然村名,依此可以推测,“社”应该是以自然村为单位的。
陕州漏泽园砖墓志记载的军人中,有17人为递铺兵。递铺是宋代的驿站系统,但宋代的递铺普遍使用兵士,这些兵士被称为“铺兵”“递兵”“铺卒”,是宋代厢军的重要组成部分[5]。墓志记载中的递铺驿站共有5处12个人,分别为南新店、陕州东门、磁钟、新安县牛张和崛山;急脚铺的站点2处2个人,分别为陕州附近横渠和湖城县正拜;马铺的站点2处2个人,为横渠和永安县南门。马铺和急脚铺的驿站因数量较少,且每站之间的距离较远,不可能是相邻的站点,站点之间的实际距离不详。但陕州附近的横渠既是马铺的站点,又是急脚的站点,而南新店、陕州东门和磁钟则是相邻的递铺,新安县的牛张和崛山也都相邻。据此可以大致推测出宋代相邻驿站之间的距离约为10公里。
陕州在宋代以前一直是崤函古道上的重要枢纽,在唐代时有“两京锁钥”之称。到了北宋时期,崤函古道的地位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是由关中通向东京开封最便捷的通道。我们沿漏泽园墓志记载的通信驿站,如陕州东门、磁钟等地名,可以看出北宋时崤函古道已经以北路为主要通道。
陕州漏泽园出土的175座记载死者身份的墓葬中,有120座是军人,占死者人数的65%以上。这些军人又分为两类,一部分为禁军,主要是出戍陕州,陕州地处我国黄土高原东部,地跨黄河南北,是由中原通往西北的咽喉,也是历史上著名的军事重镇;同时此时陕州也是重要的经济城市,国家在这里设置禁军,也十分合理。在漏泽园墓志砖记载的军人中,数量最多的是厢兵。厢兵又分为教阅厢兵和不教阅厢兵二类,教阅厢兵主要承担作战任务,是一支地方武装力量,不承担杂役。不教阅厢兵主要承担各种劳役,军队的番号多以所任的劳役而命名。陕州漏泽园砖墓志记载的军人中,有40人为厢兵,涉及11个番号22人,除此之外,还有18人属于递铺兵和钱监兵两个专业兵种。在陕州的厢兵中,以壮城兵、壕寨司、配军、牢城营的人数最多,这些军人的主要任务是修缮城垣。陕州城垣大都为宋代修筑,由于陕州城的城址在黄河岸边的高台地上,西、北两面紧临黄河,南边为青龙涧河,东边为上村岭,三面临水,一面靠坡,这样的地形使得城垣的筑造难度大大增加。可以说驻扎陕州的这些壮城兵为北宋陕州城的修建做出了巨大贡献。
从漏泽园的墓志砖上,我们还能看到北宋时期陕州城慈善机构的设立状况。北宋时期,地方政府都设有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三大慈善机构。安济坊是为贫困人士治病的医疗机构。砖铭记载,陕州安济坊的人员主要有四大类:贫病无力医治的百姓、军人及其家属、罪犯和官宦人家雇工。居养院主要负责为贫民提供住所和发放物资。但陕州漏泽园发现的墓志砖中并未提到居养院。按理来说,陕州作为州城,不可能仅存在安济坊和漏泽园,而没有居养院。事实上,墓志砖中虽没有出现居养院的名称,但有贫子院和仁先院两个名称,而它们与居养院的对象正好一致。因此,仁先院和贫子院应是陕州官府设置的与居养院性质相近的慈善机构。其中,来自仁先院的3座墓的死者均为70岁以上的孤独老人,并且根据墓葬编号推测,他们的入葬年代主要集中在崇宁四年漏泽园刚刚启用之时。贫子院的居养人并没有年龄限制,陕州贫子院分“左厢贫子院”和“南厢贫子院”,其中5座墓为“左厢贫子院”,“南厢贫子院”的仅有采集010号砖。发掘报告推测010号砖的年代应在政和八年(1118年)前后。从这些可以看出,陕州城内最迟在崇宁四年就设置了“仁先院”和“左厢贫子院”,“仁先院”专门居养70岁以上的鳏寡孤独老人,其他贫穷不能生活之人入“左厢贫子院”居养。后来取消了“仁先院”,将鳏寡孤独和其他贫穷不能生存者一并收入“左厢贫子院”。再后来可能随着需要居养的人数增多,“左厢贫子院”已无法容纳,徽宗晚期又增设了“南厢贫子院”,因此有关墓志砖仅见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