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远田 陈荣柱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省宝清县村级集体经济总体上比较薄弱,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管理体制和增收机制亟待完善。本文以宝清县为例,就规范权力运营、强化体系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发展集体经济进行探究。
收入渠道偏窄,造血功能弱。宝清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补助收入和集体机动地发包收入,机动地一部分用于抵顶长期债务、一部分用于解决新增人口,逐年渐减少,全县13 个村已无机动地。据统计,2022 年全县5 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较少,自来水无偿供应、秸秆禁烧、环境卫生整治等公益事业支出较高。
资产资源沉淀,可变现性差。2022 年全县资产总额为 52778.4 万元,农户欠款等债权占比高达35.2%,办公室等非经营性固定资产17040 万元,占比37.3%。据初步统计,通过土地确权新增土地近49 万亩,其中承包地增加20.6 万亩、开荒地增加28.4 万亩。
内控乏力,缺少强有力的领军人物。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变化较大,对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深入,集体经济管理不够成熟,各项内控制度难以贯彻执行到位,集体经济运营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待加强。
监管乏力,缺少强有力的农经队伍。机构改革后,县级农经部门去行政化,县级监控成为空白区;乡镇取消了经管站,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合并,县乡两级农经部门自上而下权责不够清晰,监督管理职能相对弱化。
配套乏力,缺少强有力的合力支撑。政策文件未成体系,农户欠款等债权收缴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债权清收、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新增资源收费等工作,缺少公安、法院等强有力的配合支撑。
健全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全过程监控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从完善内控制度、严格履行程序、源头上抓管理入手,保障全体成员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知情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强化乡镇监管队伍建设,全方位监控集体“三资”管理。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农经队伍和纪检队伍,确保事有人管、有人会管;同时,延伸触角,介入民主决策、项目施工、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监督村集体经济,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控,强化资产、资源、账务乡镇监管,确保集体“三资”安全。
建立县级联合监察机制,多角度监控集体“三资”管理。县级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框架下设立农经中队,负责农经审计、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土地管理等行政职能,强化县级监督管理职能。同时,要充分发挥纪检、检察、公安、农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协同作战,联合监察,严厉打击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因材施教蓄积后续人才。结合各类培训,合理制定培训内容,把有头脑、懂经营、会管理的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领办人等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建立优秀青年农民人才库,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蓄积后备力量。
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建立“清化收”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土地清理、债务化解和欠款回收等工作,盘活集体资产和资源,提高村集体“三资”的使用效益,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活力,为发展集体经济蓄积后劲。
强化部门和社会帮扶。结合部门结对帮扶、定点驻村帮扶以及选派第一书记等工作,深入开展“百局百企联百村”活动。设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负债村,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一是捋顺农经体制机制。解决经管体制机制不顺、农经队伍人员严重匮乏问题。二是出台债权回收政策。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加大村集体债权清缴力度,让沉淀资金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三是追加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力度,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营。四是实施经济奖励政策。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制定相应奖惩措施,激发乡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