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晓,刘少振
(1.泰安市泰山区水利局,山东 泰安 271000;2.菏泽市水务局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山东 菏泽 274100)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起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环境等重要作用。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泰安市地处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总面积7 761 km2,境内水网密布,河湖众多,现有大小河流482 条,大中型水库16 座,小型水库635座。既有黄河下游最大支流—大汶河,也有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东平湖。这些线状分布的河流、点缀布局的水库湖泊,构成泰安市丰富多彩的生态大环境。2012 年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泰安市湿地总面积5.07 万hm2占泰安市总面积的比2.92%。泰安市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共有8 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4 处(含城市湿地公园1 处)。
当前,国内已有多个地市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法规,泰安市的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由于缺乏法律保障,造成了湿地管理保护工作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难以理顺。目前林业部门作为湿地保护的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如农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也均有参与,各行其是、各取所需,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矛盾突出,难以形成合力。
二是执法依据、力度不足。对一些破坏程度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一般是罚款了事,由于缺乏相应法律支撑,难以做到“有法可依”,难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起不到震慑作用。
一方面,泰安市的河流属季节性河流,无稳定水源供给,主要依靠自然降水,枯水季节大部分河水断流、河水枯竭,水生植物枯死,湿地生态功能无法有效发挥。另一方面,水利工程建设是一把双刃剑,湿地建设管理规划和水利工程建设没有很好的衔接,过去水利工程建设一味强调单纯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主导,忽视了湿地保护及生态功能的恢复与发挥,导致了湿地被蚕食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湿地滩涂在枯水期被随意开发、填埋和挤占,造成大量湿地丧失,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物种减少。
在湿地管理方面,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市县均未设立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机构,部分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加挂牌子,管理人员兼职开展工作,承担湿地保护管理任务,管理队伍薄弱,专业人才尤为缺乏。当前,湿地建设管理保护工作所需资金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模式,受地方政府财力制约,财政资金对湿地保护的投入不足,生态湿地监测和湿地科研工作落后。
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与发展协调统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着力构建、完善泰安市现代水网和湿地建设、管理、保护体系。
湿地保护“有法可依”是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必须通过建立和健全与水利法规有效对接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打击侵占、破坏湿地资源、排放污染物等违法活动。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体制不顺和处罚不力等问题。通过立法,理顺湿地管理体制,着力解决湿地保护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行为准则,在各部门之间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湿地保护措施,遏制湿地保护不力的状况,推动湿地问题整治与保护修复工作开展。
科学把握现代水网建设与湿地生态保护之间的密切关系,开展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兴利除害相结合的全面规划,遵循“在保护中建设、在利用中保护”的原则,把湿地资源建设保护纳入现代水网规划中。现代水网中的调蓄能力是关系到水安全的核心,现代水网建设既要重视水系连通,更要重视调蓄能力,湿地在流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水资源调蓄能力,应因地制宜地制定水网和湿地建设规划方案,按步分片实施,实现大河与小河连通、小河与沟渠连通、沟渠与湿地连通,最终形成全域绿色生态水网大格局,实现湿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现代水网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
在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效实施最严格的湿地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湿地和现代水网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具体水利工程设计、建设中采取生态化模式,如通过生物护岸,自然驳岸,建设生态河道、生态沟渠、生态库等措施,构建出与自然和谐、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的“生态型”“环保型”“友好型”的湿地环境。
一是要加强生态水利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水利、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完善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湿地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的生态监控系统,定期对水利工程及湿地污染源、水资源量、水位、水质污染等情况的动态变化进行监控,建立湿地资源的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建立湿地洪涝预警预报系统以及相关灾害的快速应急预案,实现科学防洪、提高防汛能力的目的,减少和防治可能发生的生态问题和生态灾害。
建立稳定的现代水网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多渠道投入”的多元投融资机制,持续滚动生成一批区域性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通过项目促进湿地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开发的有效融合。一是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将湿地保护修复列入财政预算,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二是抢抓黄河战略机遇期,结合国家战略大规划谋划好项目,加大向上争取省和国家级资金力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使湿地建设拥有可靠的资金保障。三是建立投融资平台,并积极与省有关投融资平台对接,大力吸引企业、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资本,多方式广泛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四是开展碳汇核算,实现湿地减排增汇,通过碳交易实现增收,反哺湿地运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