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雨 夏婧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2023年初,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强调家長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至此明确了家长是幼儿发展中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承担起教育幼儿的主要责任。
然而,由于社会竞争激烈,年轻家长为谋求发展,忙于工作,无力主动承担照顾幼儿的家庭责任。有的家长将幼儿长期交给爷爷奶奶照管,有的则直接把幼儿送到托管班或寄宿制学校,完全忽视对幼儿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一系列政策文件都指出幼儿园作为专业的学前教育机构,具有指导家长开展正确家庭教育的义务与能力,是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主阵地”。那么,帮助家长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则是幼儿园开展持续专业家庭教育指导的第一要务。
家长作为幼儿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并非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首次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责任主体”明确提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做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中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首先,在家庭教育中,“责任主体”可以理解为自觉承担抚养、教育幼儿的义务,为幼儿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未来发展承担责任的成年人,即幼儿家长。其次,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家庭教育促进法》说明,承担家庭教育的职责,成为合格的家庭教育者,是家长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幼儿家长必须作为“责任主体”来承担对幼儿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幼儿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履行监护职责,为幼儿提供稳定良好的生活环境,及时回应幼儿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力所能及保障幼儿的健康安全等;第二,承担教育职能,营造温馨健康的家庭氛围,树立和传承优秀家庭文化,以身作则,成为幼儿学习的榜样;第三,与幼儿园双向建构,积极协助幼儿园教育工作,与教师建立良好的沟通,配合教师对幼儿的教育工作。
引导家长从意识层面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是幼儿成长最自然的生态环境,幼儿对于生活世界的一切认识几乎是从家庭开始的。然而,一些研究发现,很多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严重缺失,片面地认为“儿孙自有儿孙福”;有的家长则认为教育是幼儿园的事,把幼儿送到幼儿园“一送了事”。因此,幼儿园应充分发挥专业性,引导家长深层次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而主动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二是邀请家长充分参与到幼儿园活动和管理事务中;三是幼儿园定期开展隔代教养帮扶服务工作等。
帮助家长从教育功能上明确家庭教育的任务《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查发现,部分家长混淆家庭教育的任务,重复担当“教师”的角色。比如一些大班家长被“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教育观点“牵着鼻子走”,为刚上大班的幼儿购入小学课本让其提前学习;有的家长“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根植于心,每天固定时间教幼儿背成语、唐诗。长此以往,家长完全忽视了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育的功能在于促进社会和个体的良好发展。幼儿园教育具有社会教育的性质,而家庭教育则应主要倡导道德、人格和社会性教育,即品格教育。也就是说,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三好”——即培养幼儿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鼓励家长立足教育实践实现角色转变 家长在家庭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家长承担着什么样的角色呢?第一,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规划者和引领者,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引领幼儿进行社会实践等。第二,家长是家庭教育的指导者和支持者,为幼儿的合理生活需要、社会实践活动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等。第三,家长应成为终身学习者,家长需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相信具备“终身学习”理念的家长更能当好幼儿成长路上的引路人。总之,家长们需要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教育实践,承担起家庭教育中的多重角色,着眼于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在儿童生活中运用角色转变拓展儿童人生发展的长、宽、高。
定期召开家庭教育相关政策研读会 家庭教育相关政策文件是唤醒家长“责任主体”意识最具说服力的官方材料,幼儿园每学期可以固定时间组织政策研读会,邀请专家或经验丰富的教师主讲。通过引领家长分析相关文件中指出的“家庭教育责任”等内容,帮助家长意识到需承担的家庭教育责任并付诸合理的行动。例如,大班幼儿家长可以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核心深层次探讨家庭教育的意义、任务、实施策略等,帮助家长从法律层面明确家庭教育的责任与策略。此外,幼小衔接与入学适应也是大班幼儿家长比较关注的问题,大班组还可以重点研读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及其附件。
组织家长运营专门的公众号 为充分发挥家长的主体性,幼儿园可以考虑由家长委员会牵头建立志愿者家长负责运营家长公众号,用以构建家园合作交流平台。例如,创办一个名为“家有宝贝”的公众号。首先幼儿园与家长委员会共同讨论公众号的策划方案,然后由家长委员会负责招募一批对自媒体运营有经验或者感兴趣、有可利用时间的家长成立“家委会新媒体运营部”,专门负责公众号的内容策划、编辑、发布工作。公众号的内容可以包括:“我”和爸爸妈妈、今天“我”展示、科学育儿怎么做等版块。公众号推文除由运营部志愿者家长们编辑之外,还可以每周固定时间向全园幼儿家长征集。
构建家长和教师“双向支持”的交流模式 “双向支持”是指教师和家长应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教师及时给家长提供幼儿在园生活的信息,家长也将幼儿在家的生活状态有效反馈给教师。为构建“双向支持”的交流模式,幼儿园可以开发或引进信息化系统,如幼儿观察系统。这是基于传统幼教观察记录研发出的帮助教师随时随地地在幼儿园中记录幼儿状态的创新型信息化观察系统,所观察到的幼儿行为,系统会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具体分析,形成幼儿个人分析报告。在园方引进或研发类似系统时,可以尝试添加一个“家长窗口”的功能。该“窗口”能让家长看到幼儿的观察记录,以及幼儿个人分析报告,家长也可以通过窗口弹窗与教师实时互动。
定期举办家长读书会 幼儿园每月定期举办读书会活动,向家长们推荐有价值的阅读书籍,并带领家长们一起讨论交流。阅读书目可以从教育学类、家庭教育类和儿童绘本三个方面来选择。教育学类书目包括《教育学的文化性格》《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与明天》等;家庭教育类推荐书目包括陈鹤琴先生的著作《家庭教育》以及《园丁与木匠》等;儿童绘本类推荐书目包括《猜猜我有多爱你》《你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等。通过阅读教育类书籍,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通过阅读儿童绘本,引导家长们尝试用幼儿的视角去观察世界,感受幼儿的感受,快乐幼儿的快乐,真正发现幼儿、认识幼儿、走近幼儿、理解幼儿。
有计划地组织家长值日、家长助教等活动 为促使家长真正参与到幼儿园生活,除了开展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日等,还可以通过让家长参与幼儿园安全管理、教学的工作,增加家长对幼儿园生活的参与感。例如,轮流邀请家长作为教师公开课的助教,与教师一起计划、组织开展公开课,目的在于带领家长了解本班幼儿的活动计划安排,参与到幼儿园的一些教学工作中。使家长通过真切感受,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日常事务工作,意识到幼儿在家庭中的生活也需要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从而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