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昌福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山西 大同 037000
在美术教学中,针对基础性素描教学和学生在学习中对素描的一些误读与困惑,以及素描范畴、素描性质和在美术作品创作中的作用,系统阐述这一绘画基本的艺术规律。辩证看待素描在美术基础性教学和美术创作中的积极作用,是素描对美术作品创作的影响、继承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
“素描”一词是沿用从西方翻译过来的专用词汇,具有中国汉语的语义。“素描”的意思是“朴素”“单纯”。“素”是指黑色、白色,“描”则沿用了中国文化中“描写”“描摹”的意思[1],也就是指在黑白理论上作画的表现方法。在过去,中国画都是用木炭条起稿,然后用毛笔描摹定稿,或者直接用我们传统的毛笔描绘定稿,老一辈画家的写生及画稿等都应该叫做素描。
无论中国画、油画、版画、插图等等,都绕不开素描这个基础性过程,与有无明暗色调毫无关系。西方的素描也不仅仅是明暗关系的素描,同样是多种多样的。素描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凡是以绘画方式表现的视觉艺术都脱离不开素描。所以,素描不应该狭义简单地理解为西方绘画专用的表现类型。素描是东西方以绘画为表现方式的基础,指用一切单色工具进行的描绘的美术作品包括作品手稿等的前期工作。
素描是学习绘画的基础部分,一般都比较容易理解,即用最朴素最简便的工具和最简单的表现手法,学会比较和观看,感性和理性地表现自然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物体造型的艺术性认知和能够准确表现客观物象描绘的能力。并且包括了对客观物象描绘的造型、结构、空间、感觉、节奏、虚实等的最基本元素的规律性掌握,也是培养学生提高艺术审美修养与气质的必经途径。当然无论什么样类型的素描,其宗旨本质都是一样的,它既是对客观物象的理性认识,也是画家思想理解活动的对物象的记忆,既是对客观物象的真实性描绘,也是对物象客观性感受从而进行主观性再造的手段。
在绘画的关键要素中,素描能够从单纯便捷的方式以及对事物结构的深度理解与技术的掌控,是对绘画者感知和能力的培养,同时是解决画面各种关系的思想方法,这种思想方法不仅仅是从观察客观现象来理解,而且也有主观意识所赋予的更加开阔的思维灵感。
现实中,每个人眼中所看到的客观真实是有很大区别的,因受主观概念和主观经验的影响,用素描的方法去呈现物象时,虽然呈现的方法形式有所不同,但素描的基本原则在学习中还是要遵循的。那就是理解物象的组成原理、主次、节奏、前后、叠压、穿插等关系,以及对物象存在的三维空间的认识和绘画情绪的再调动。总之,无论采取哪种表现方式,这些最基本的原则都是缺一不可的。那么如何正确观看是获取这些基本原则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即把繁杂琐碎的客观物象通过简单概括的观看方式——整体观察,化零为整,以达到绘画所追求的视觉空间。
在整体观察中,能够清楚理清自然物象的主次从属,而且将这种主次从属作为呈现画面的立意前奏和整体设想。那么也就明白从哪里开始画,哪些部分是重点,哪些部分需要着重处理,哪些是属于次要部位需要概括处理,哪些部位可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哪些可以做到以主带次等。即使初步入稿,也会因各种关系的区分而造成整个画面的氛围不同,以这种整体观察的方法起稿才能带动整个画面,使其从入稿开始就以线带面层层深入,不会产生杂乱、不整体等问题,并及时通过整体观察规避错误方法。表现方法中各种因素之间微妙的对比关系,要经过不断比较进行分辨,这些比较、分辨也是要通过“整体观察”来获得。从而对以后作品形体的理解并抓住物象的创作特征,构造出有意味的创作形象。所以“整体观察”不仅仅是素描的学习方法,也是走进艺术创作必经之途径。
在绘画中对客观物象的结构、解剖、透视同样是在素描学习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客观物象中形体是一个基本的概念,而结构则是指物象的具体组合构造,是指转折、叠压、穿插、凸凹、方圆等关系之间的连接,形体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泛指概念,结构是一个物象中各关系之间具体的连接特征。形体是客观物象的表象性名词,而结构则是客观物象在空间中所呈现的特征状态,是支撑形体的物质骨架。“形”与“体”是在空间中的两个不同的存在状态,“形”泛指物象在二维空间中的外部状态,“体”则指在三维空间中的状态。实则,“形”与“体”之间的联系是一个物象的两个方面。即形中有体,体中带形,相互承接,互为依存的载体。这些理解对素描的学习为重中之重。由此在绘画中才能够体现客观物象的艺术性处理,形成架构之间前后关系、叠压穿插关系,从而呈现艺术的空间感、体积感。如果在素描中不能够解决形体、结构、解剖、透视这些基础性问题,那么自然就缺少了科学而准确地呈现物象的重要手段。
解剖是使客观物象呈现于解剖状态下来理解、分析、认识结构的自然程序,是在素描学习中解决物体内部相互连接的本真问题。从而找到物体存在状态下的构造关系的来龙去脉,找到构造相互之间的榫接关系,并使之产生点、线、面、黑、白、灰的节奏。准确找到重要位置,不使作品简单停留于表象的照葫芦画瓢和似是而非,甚或缺乏绘画意义上所形成的节奏美感。
素描中的透视分为散点透视和焦点透视两种,散点透视是人在观看自然状态下的物体时是凭直觉、经验、心理来对其透视关系做出判断的,散点透视是不遵循科学的。中国传统绘画是典型的散点透视法,例如北宋时期著名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将移动视点中所看到的人、物表现于同一画面中,其显著特征是画面中没有焦点中心。反之,焦点透视是对透视原理有着严格而科学的推理规则印证,是通过逻辑辩证从而分析理解的。可以准确描绘物象自然状态下的存在规律,但这种透视方法在现实的绘画中绝非机械拿来运用。而应该从物象的结构理解和画面实际面貌需要出发,理性主观地运用透视关系,从而使画面向稳定感、平衡感、节奏感、空间感发展。
关于素描存在的明暗关系。西方人是以真实的视觉感官在观看客观现实物象,他们看到的真实物体中是包含了明暗光影关系的。就是早期宗教绘画中具有和东方相近的以线条为造型的公式化的表现语言中,也是要以阴影关系伴随着来处理人物、动物、场景和体积感、空间感。在中国传统绘画中,虽然也会看到物体的光影关系,但观念中认为那是存在阴阳的,所以会去掉光影关系,从而保留并加强线性的平面印象。西画中对明暗运用发展较为科学系统,能够在绘画中表现出客观事物的真实存在,使光影关系的语言成为一项具有逻辑系统的学问。尤其是在各大学院的美术教学体系中,对光影的学习基本上可以占有素描学习的大部分。把光影关系较为概括地总结出“明暗交界面三大体系、五大色调”的系统的学科理论,是对客观的自然的物象空间科学的阐释。尤其对形体在空间中的存在形态,所有的真实都以空间关系来理解表现。把物体的边界看作是压缩面的转折,利用一切方法手段呈现出物象的体感、量感、空间感。光影关系在绘画中的表现,独到地体现了物象的体积感、空间感。光影关系的表现成为素描绘画中重要的表达手段,所以让很多人错误认为这一切才是素描。在素描的学习中,对光影明暗关系的研究,能够更加增强对主从争让关系、虚实前后关系的理解,更加有效地训练绘画的主动。假使在平面光照的环境下,仍然可以分析解决各种关系间联系与区别,所以也是培养绘画主动处理的直接有效手段。
在古代中国绘画中虽然没有素描这一概念,但是并不等于没有素描这一绘画的表现形式。中国在古代,所谓“九朽一罢”说法,“朽”指的就是木炭,也就是用烧过的木炭条加以推稿起稿,直至最后的勾线定稿,指的就是东方式的素描。在西方还没有成为素描绘画系统之前,中国式木炭素描已经发展成熟并已实践运用了。中国没有“素描”这一学术概念,也不是说中国绘画不存在“素描”这一表现形式,而是它有其他的绘画名称,即线描、粉本、粉稿等。在绘画中所需要的材料草图、草稿以及素本等,即便是最起码单纯记载的几笔线条小图都是属于素描的,并不仅限于西方素描系统的光影关系。在中国绘画传承中,并没有把这些简单朴素的画稿草图的表现方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加以保存对待和研究,而只是简单把它作为创作的过程和手段而已。创作完成了,草图小稿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从而消失了,以致存留得较少。“从敦煌莫高窟的藏经洞壁画中能够看到这样一些粉本,而且这些壁画中有很多是直接在墙上起稿,起稿图形基本上都是以素描成型的”[1]。在当代,中国画家都伴随着许多速写、草图、素描底稿,这些都构成了当代东方素描,素描形式、语言也与西方素描有了更大的联系。
东方素描与西方素描的区别不在于它的造型理念和造型形式的不同,东方素描在其演变过程中可分为两个基本阶段,即古代阶段的素描和现代阶段的素描。两个阶段都是用线起稿,点线虚构,用线立架,但造型方法发生了改变,致使线描形式也在改变。在古代中国的造型方法主要以眼观心记,抓准物象最基本的特征和规律,从而归纳概括的主观想象来处理画面形式和语言,总结成各种不一样的程式化样式。其后的转变也是在这些样式的基础上进行传承、发展和演变,构成了东方素描的绘画观念。古代东方素描也有许多是通过像西方素描一样进行现场写生获得形象来创作的,这样的写生方法较好完成了对真实的情感表达,也是东西方素描中主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现代素描是在融合学习西方素描的基础上形成的素描形式,一部分是在传统线描的继承中加入西方素描,一部分是在以西方素描学习为主然后反过来融入东方绘画之精华。但不管是哪种呈现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留下了用线写形的造型手段,都具有光影的微妙写实能力。由于现代素描的表现形式都是以现场写生作为主要的造型方式,因而可以快速系统的解决打形方法,并且对物象的外形和内部结构更深入地了解和表现,使情感表达得到充分发挥并熟练的艺术造型规律。适合表达当下现实的要求,补充完善古代艺术语言的不足,正所谓东西素描相互融合的合理性。其实无论东西方素描,我们学习的不仅是外在样式,更是它们所蕴含的画理画念和规律。
中国素描教学有一个基本要求:运用素描的表现方式塑造客观物象的形体。今天我们基础训练素描的多样化更是在美术家打破素描教学单一化中迎来的。“素描表现之多样也体现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感觉认识方式及过程本身的复杂性,人的视觉从感觉到认识一个对象有一个连续的过程,整个过程调动了视觉及大脑的全部功能,由视觉认识事物过程中某一片段转化而成的绘画形象不是画家对这一片段的摹本,而是画家根据转化媒介的特性将它转化为绘画符号进行建构”[2]。形象的建构遵循绘画规律,使之具有审美价值。
在素描教学中技术和技巧是两个不同又同时可以互换的概念,技巧可以涵盖技术,它意味着对技术的创造性运用。“素描教学大纲差不多都写着基本功训练和任务,是要求掌握素描造型规律,包括物体轮廓准确的能力,表现明暗色调和形体空间的能力,对解剖结构的了解和表现的能力等,但这些基本造型方法的运用无一不联系着和融汇着节奏、韵律、画面构成、整体的统一和谐、发挥媒介的审美趣味等,这种联系、结合、融汇都必然遵从一定的艺术观念。”[2]。只要作者画素描时注意表现性就会使作品带有情绪色彩,只要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完美的艺术形象,从而表现了作者的情感状态乃至心灵境界,这作品便可以被认为取得较高的艺术品格。
从中西方素描的对比与学习的研究中,我们会体悟到有很多理念与关系的逻辑是一样的,例如要整体观察、整体把握节奏、加强整体的体积空间以及对情感意识造型能力的训练与培养、绘画规律的总结、绘画语言的表达等,学会处理很多绘画中的问题,解答很多复杂道理,认识很多表现语言,学会很多画面的实用处理方式,同时也可以用最真诚朴素的方法来传达表现情感。总之,掌握素描造型规律是需要意志力量参与的活动,也是需要主体创造作用参与的艺术创造,它要求坚持反复训练,但不是纯技术训练,而是有选择地辩证地加以理解,使之更清楚地区分其中利弊,从而熟练运用它所带给我们的艺术规律,创造出真正的素描艺术作品,素描教学、教学艺术和学习艺术的共同发展才是我们研究它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