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洁
维特根斯坦作为英美分析哲学的领军人物,语言问题一直是他关注的核心。前期的维特根斯坦持“语言图像论”的观点,即语言的功能在于描述事实或者传达蕴含于事实之中的思想;到了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独断,他认为我们的语言植根于日常的生活形式之中,语言是由具有“家族相似性”的语言游戏组成的,语言游戏遵守的规则是在使用语言的生活实践中形成并不断变化发展的,语言代表的是一种人类的生活现象,正是基于此,维特根斯坦提出了反对私人语言存在的论证。
关于私人语言的含义,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给出如下解释:“这种语言的语词指涉只有讲话人能够知道的东西;指涉他的直接的、私人的感觉。因此另一个人无法理解这种语言。”换句话说,维特根斯坦将私人语言划分成两个层次的含义:第一个层次是存在一种私人对象在语言之前,是语言的意义和所指的根源,并且只有当事人知道。第二个层次是当事人自己发明一种语言或符号指涉前面提到的私人对象。综上所述,总结出私人语言的三个特征:(1)具有内在指称性。私人语言就是表达私人感觉的语言,它与个人的心理现象直接关联,指称的是个人的感觉、情绪等。(2)具有不可让渡性。只有这种语言的创立者和使用者本人才懂得,并且只供他们自己使用,没有被其他人理解的可能性。(3)具有不可检验性。私人语言仅供个人使用,其指称的内在感觉是否准确不能用外在的、公共的标准进行检验。
私人语言的产生基于这样一种误解:哲学病患者认为语言描述的是人的心理内部世界,字词的意义来源于内在的心理现象。维氏指出这里犯了将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等同起来的错误。对于物质事物,我们是通过指物定义的方式来进行命名和描述的,因此,哲学病患者就认为对于内在的心理现象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进行命名和描述,也可以像知道外部世界那样观察自己的心理现象,甚至更加准确,在这个基础上哲学病患者觉得完全解决了外在的语言如何和内在的心理现象联系起来的问题,并且提出了私人语言存在的理论,这是一种只有自己能清楚知道的内在的心理现象,别人无法知道,别人的心理现象在自己那里也是无法观察到的。
维特根斯坦论述反对私人语言的存在采用了二难推理的方法,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一是认为不存在哲学病患者认为的私人感觉指称的对象,也就是对于心理内部世界直接决定语言产生的否定。二是认为不存在私人定义,也就是语言的发明与使用都是在公共的生活世界内进行的。三是重申他的核心思想——语言的意义在于使用,也就是语言的意义是在使用中获得的。
维特根斯坦反对私人感觉的存在,私人感觉实际上是哲学病患者脱离了语言实际使用的产物,在实际的语言使用中并不会出现这样的东西,为了使用语言,最初我们需要通过训练接收大量词汇,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理解,在社会共同体中进行交流,这是一种约定俗成,去探讨私人感觉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维特根斯坦否定私人感觉的存在是他反私人语言论证的关键点。
维特根斯坦通过“我知道我疼痛”的例子展开论证。在他看来,这种说法既无意义又错误。(1)无意义:维特根斯坦在一开始就提出“如果我们依正常的用法使用‘知道’这个词”,在这里,“知道”一词是“知识”的动词形态,“知识”是能够出错的,是与经验行为有关,可通过经验验证的,哲学病患者是错把“我知道我疼痛”当成了经验命题,实际上这只是一个语法命题。维氏将命题区分为两类:经验命题和语法命题。经验命题是可真可假的,我们通常可以想象其反过来的样子。然而语法命题只是有关语言的使用,并没有陈述事实的功能,我们无法想象它反过来的样子。 “疼痛”不是一个能被自己知识的对象,不是一个事件,实际上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语言表达的替代,说“我痛”只是一种感情的自然流露,我们无法想象说“我不知道我疼痛”是什么意思,所以这里就是没有区分好经验命题和语法命题,错将语法命题当作了经验命题,也就产生了私人感觉指称的那个对象存在的幻觉。(2)错误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是知道别人的痛,别人也能知道我的痛,这都是通过表情和动作能够看出来的,一个人就算是再坚强,疼痛时也会在表情或者行为中有细微差异。哲学病患者在这里提问:没有疼痛行为就没有疼痛了吗?维氏在这里的回复是十分巧妙的:只有活着的人或生物才能在讨论的范围内。这是一个语言使用主体的先在规定,我们不会说钢材被打会疼,只有人才会使用疼痛这类的词语,这是我们生活形式规定的,是在我们生活世界中被共同接受的前提。此外,别人说可以一样知道你的疼痛,这里的“一样”与数学中或者科学中衡量的“一样”是不一样的,本来感知别人疼痛的不确定性就是预设了的,我们看到一个人流血了,第一反应不是去怀疑他是否真的疼痛,而是去帮助他,这是语言在使用过程中的自然表达,所以说我不知道你疼痛是错误的。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看出,我们虽然有关于感觉经验描述的符号,但是感觉经验并不在符号系统中发挥任何决定性作用。“疼痛”一词只是代替了哭喊,并不是描述了哭喊,是孩童在成长过程中被训练学会使用这个词语,这与私人感觉或心理内部世界的存在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时候又回到哲学病患者最关心的问题上来:感觉词语如何实现和其对应的感觉发生联系的问题。维特根斯坦是这样回答的:“它是作为人的自然表达的行为的一种替代。”在孩子年幼的时候感觉到疼痛会哭喊,这个时候大人就会问孩子是不是哪里疼?哪里不舒服?渐渐地,孩子意识到:可以用“疼痛”这个词语的使用代替哭喊、呻吟,这是一种与疼痛相关的一些自然表达的替代,并不是哲学病患者认为的用感觉词汇直接指涉私人感觉,判断孩子是否理解一个词语或者符号的标准仅在于他能否正确地使用语言,这与维特根斯坦主张的“本质就表达在语法之中”的观点是一致的,他的本意在于指出“疼痛”等词语在使用时不需要去追寻隐藏在行为背后的私人感觉,不要太把人的心里内在过程当回事,关于内在感觉的字词和行为活动是直接相关的,让我们警惕不要陷入行为主义的陷阱。
维特根斯坦指出,就算假设这种除了自己没人知道的私人对象存在,那么想要发明一种语言或符号来对其下定义也是不可能的,这在实际操作中是十分困难的。
假使存在一个私人对象S,哲学病患者用自己发明的东西X 来指这个对象,S 在昨天发生了记为X1,今天又发生了记为X2,这个时候第一个问题就来了:S 是能成功指出的吗?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借哲学病患者之口回答:“但是我说这个符号,或写这个符号,同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感觉上——于是仿佛内在地指向它。”哲学病患者妄图通过使用注意力建立符号与感觉之间的关系,但是只有自己能记住的这种关系根本就没有正确的标准,世上哪有自己觉得正确就正确的?集中在自己的感觉上也就意味着没有“独立于我”的裁定者。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X1和X2是同一个东西吗?有人会说我认为它们是同一个。那么认定是同一个的标准是什么呢?如果说自己认为的标准就是识别的标准,那标准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标准的意义在于能衡量对错,是具有客观性的。在记忆中发生的感觉是有出错的可能性的,只要存在出错的可能性,那想要用此作为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是难以成立的,所以连自己都不确定的东西是无法成为一个客观标准的,更勿要提私人地遵循规则了。规则的遵循应该是在日常生活中实现的,是整个社会共同体交流沟通的工具,不可能存在于某个人的内心深处而秘密地遵守,这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群体性的活动。此外,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新建一套指示内在感觉的语法词汇是可行的吗?维氏指出,每一个现存的描述内在感觉的词汇的语法都是已经准备好了的东西,哲学病患者想要自建一套语法词汇来指称内在感觉只是在已有的语法中占据同样的词汇岗位,这是不可能实现的。符号和感觉之间无法建立起可靠联系,两个看似一样的感觉无法确认一致性,甚至连使用的词语都不可能远离日常语言而新建词汇语法表,由此确认,私人定义建立在逻辑上和实践上都是不可能的。
有一个基本的事实:我们生活中用来形容感觉的语言都是我们的日常用语。设想一下,如果不用这些语言,我们应该用什么东西来谈论关于私人语言的事情呢?像这些词: “私人”“语言”“感觉”等都是日常生活语言,如果哲学病患者不使用上述这些词,甚至想要规避使用任何有意义的生活中的词语去向别人说明他们的私人感觉,他们在社会共同体中也就无法与他人沟通,私人语言的存在也就失去了其意义。
另外,哲学病患者创造私人语言的目的何在?维特根斯坦指出“词语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以及使用的情境。即使通过实指定义学会了一大堆的词汇,但是这还不是真正理解了词语的意思。只有语言在语言游戏中被正当使用了,语言的意义才实现了,才能被理解与被表达。在谈及“我疼”时,“我所做的当然不是通过标准来识别我有同一的感觉,我是在使用同样的表达,但这并不结束语言游戏,它开始语言游戏”。即便哲学病患者成功地建立起了私人感觉和私人语言之间的游戏,却难以开始语言游戏,语言游戏是一种把语言和行动交织在一起的群体性生活活动,如果语言无法投入社会共同体中进行使用,那么这种语言就是无意义的。
维特根斯坦的论证有力地批判了实指定义基础上的意义理论,是对观念论哲学的重大挑战。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的一开头就批评了以实指定义的方式来理解语言,他指出总有一些人认为语言和外在对象是一一对应的静态关系,艾耶尔、罗素、石里克、前期的维特根斯坦都持这样的观点。实际上,语言的使用是十分复杂的情况,绝非一一对应那样简单,指物定义法只能说是一种理想语言,一种脱离实际的“被阉割”了的语言,它忽视了语言的实际使用,语言的多样性体现在实际使用中。
维特根斯坦的论证还批判了传统的认知论——唯我论和主客二分法,自笛卡尔使用普遍的怀疑分离出了“精神性的我”是不可怀疑的,是一切认识的出发点,这就给私人语言的滋生提供了温床,私人语言的支持者认为,语言根源于人的内在意识,这种意识是无法沟通的,只有我能准确地知道自己的心理现象,其他人只能推测,“我”成为一切语言的中心。主客二分法也来源于哲学病患者迷信心灵比物质更加高级,把“疼痛”一词的根源归根于精神性的“自我”,作为主体的精神性的“我”在逻辑上成为世界的开端,而外部的物质世界变成了“我”认识的对象。这种观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人的自主意识,但是这样一来,语言就走入了神秘的境地。维氏指出上述的传统认识论出现的根源在于“偏食”——只用一种例子滋养我们的生活,人们看到日常的外在事物可以被语言描述,就误以为“疼痛”“善恶”都可以使用这样的方法。还有一个原因在于,人们发现外在行为是复杂的、是难以理解的,这个时候,人们就想到了构建一个永远无法把握的内在世界来解释外在行为。维氏强调语言的使用者是处于社会情境中的活生生的人,我们在使用词语的时候并没有涉及“识别”的过程,只是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自然而然地用语言交流。
维特根斯坦的后期语言哲学转换了哲学研究的视角,从静态分析转向动态参与。只要认真观察我们日常使用语言的情形就能知道,语言游戏是动态的、鲜活的,维特根斯坦将哲学病患者从语言的形而上学用法的迷雾中带出,带到了语言的日常用法之中来。这也正符合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的呼吁:回到粗糙的地面上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