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宏彪
土贡,指中国古代臣民或藩属向君主进献本地土产。土贡制度源自《尚书•禹贡》“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当土所出”的进献原则体现了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具有强烈的政治象征意义。《大唐六典》《通典》《元和郡县图志》《新唐书》记述的灵州土贡演变历程,与盛唐至中唐时期的政治形势、军事活动密切相关。
土贡制度在形成初期,具有贡、赋不分的特点,直到西汉才从赋税中独立出来。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演变,在唐代形成完备制度。唐代土贡资料主要保存在《大唐六典》《通典》《贞元十道录》《元和郡县图志》《新唐书•地理志》五部史籍中,依时段分为“开元贡”“天宝贡”“贞元贡”“元和贡”“长庆贡”5 种①,其中影响最大者为“开元贡”。李锦绣认为,代表唐前期贡献的“开元贡”可分为常贡、杂贡、别索贡、访求贡、折造贡、额外献、绝域贡7 类,其中“土贡”主要指每年诸州进献的常贡[1]627。据相关史料统计,唐代土贡涉及纺织品、药材、食品、生活用品、动物及其制品5 大类。以药材和纺织品居多,约占总数的34.1%与25.9%,因具有较强实用性而成为宫廷日常生活用品的大宗[2]90。
《大唐六典》(以下简称《唐六典》)成书于开元二十六年(738),唐玄宗时期宰相李林甫领衔编撰。从“开元二十五年,敕令中书门下对朝集使随便条革,以为定准,故备存焉”[3]64这一记载来看,《唐六典》所载为开元二十五年审定的“开元贡”。目前没有更多有关“贞观贡”的资料,《唐六典》所载“开元贡”可视为第一份信息完备的唐代土贡文献。《通典》成书于贞元十七年(801),由唐德宗时期宰相杜佑编撰。从书中州级政区皆用“郡名”这一点出发,结合各地土贡前记述天宝计账的相关文字,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份土贡表乃天宝计账的继续,从而认定《通典》所载为“天宝贡”[4]63。
《贞元十道录》成书于贞元九年至贞元十七年(793—801)之间,唐德宗时期宰相贾耽编撰。全书共分4卷[5]1506,“以贞观分天下隶十道,在景云为按察,开元为采访,废置升降备焉”[5]5084。遗憾的是,敦煌文书残卷《贞元十道录》只留下十几个州的土贡信息,无法考订所载土贡的确切时间。不过,结合《贞元十道录》与《通典》对应州郡的土贡有所出入这一线索,可以认定《贞元十道录》所载为“贞元贡”[4]63。《元和郡县图志》成书于元和八年(813),唐宪宗时期宰相李吉甫编撰。该书在记载各州“开元贡”的同时,记述了一些州的“元和贡”信息。对比《元和郡县图志》和《唐六典》所载“开元贡”,二者内容并不一致,《元和郡县图志》所载应为开元二十六至开元二十九年之间的各州土贡[4]62,可暂称“开元后贡”。《新唐书》成书于北宋嘉祐五年(1060),由欧阳修、宋祁主持编撰。结合《新唐书•地理志》所载诸州土贡信息推断,其反映的可能是长庆四年(824)或稍后一个时期的土贡状况[4]65。
灵州下辖回乐、灵武、保静、怀远、鸣沙、温池6 县[6]93,是游牧民族与中原汉族在西北地区交往交流交融的频繁之地,因战略地位重要而成为唐代控御河套、拱卫关中的军镇要地。《唐六典》《元和郡县图志》《通典》《新唐书》4 部史籍记载灵州“开元贡”“开元后贡”“天宝贡”“长庆贡”42 种,除去尚不了解物品属性的“库利”,合并内容重复和一物多名的情况后尚有土贡23 种,涉及药材、动物、动物制品、食盐4类,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表1 唐代灵州土贡一览表
1.鹿角胶(白胶)
鹿角胶是一种中药滋补品,由鹿角、冰糖、豆油、黄酒熬煮而成,具有温补肝肾、益精养血之功效。七月采集鹿角熬胶,“以鹿年久者,其角更好。煮以为胶,入药弥佳”[7]2850,主治“恶疮痈肿,逐邪恶气,留血在阴中。除少腹血急痛,腰脊痛,折伤恶血,益气”[7]2850。白胶是鹿角胶的一种,其白色粉末名“鹿角霜”[7]2853,具有益肺滋肾、补脾助阴、补中益气之效,主治“伤中劳绝,腰痛羸瘦”[7]2854。
2.岱赭(代赭)
岱赭为氧化物类矿物赤铁矿矿石,又有须丸、赤土、丁头代赭、血师、紫朱、赭石、土朱、铁朱、钉头赭石、钉赭石、赤赭石、红石头等别名,具有平肝潜阳、重镇降逆、凉血止血之功效。《本草纲目》转引《唐本草》记载,灵州所产岱赭质量上乘,鸣沙县界黄河以北“平地掘深四、五尺得者,皮上赤滑,中紫如鸡肝,大胜齐、代所出者”[7]587。
3.花苁蓉
东晋名医陶弘景认为,苁蓉“生时似肉,以作羊肉羹补虚乏极佳,亦可生啖”[7]727。关于“苁蓉”的得名,李时珍认为“此物补而不峻,故有从容之号。从容,和缓之貌”[7]727。花苁蓉为肉苁蓉的一种,“即暮春抽苗者,力较微尔”[7]727。在陶弘景所处的时代,苁蓉的分布“芮芮河南间至多”[7]727。“芮芮”为“蠕蠕”之异写,指北朝后期称雄漠北的柔然汗国,其南境地接灵州。北宋药学家苏颂指出,“今陕西州郡多有之(肉苁蓉),然不及西羌界中来者,肉厚而力紧”[7]727。“西羌界”指西夏境内,说明灵州盛产苁蓉的状况延续至北宋时期。
4.甘草
甘草作为一味用途广泛、药效明确的中药材,又名蜜甘、蜜草、美草、蕗草、灵通,“此草最为众药之主,经方少有不用者,犹如香中有沉香也。国老即帝师之称,虽非君而为君所宗,是以能安和草石而解诸毒也。诸药中甘草为君,治七十二种乳石毒,解一千二百般草木毒,调和众药有功,故有国老之号”[7]691。按照中国古代医药学“君臣佐使”的方剂配伍原则,甘草在大多数药方中为“君药”,主治“五脏六腑寒热邪气,坚筋骨,长肌肉,倍气力,金疮,解毒”[7]692。西汉学者刘向在《别录》中指出,“甘草生河西川谷积沙山及上郡”[7]691。北宋药学家苏颂记述甘草“今陕西、河东州郡皆有之”[7]691,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灵州自唐代至北宋依然为甘草主产地的事实。
5.青虫(子)
青虫子,疑为青蒿蠹虫,李时珍认为“此青蒿节间虫也。状如小蚕,久亦成蛾”,主治急慢惊风[7]2305。
6.红花(红蓝)
红花别名红蓝、黄蓝,“其花红色,叶颇似蓝,故有蓝名”[7]966。红花具有活血通经、散瘀止痛的功效,主治“产后血晕口噤,腹内恶血不尽绞痛,胎死腹中,并酒煮服”[7]966。
7.麝香
麝香为鹿科动物林麝、马麝、原麝雄体香囊中的干燥分泌物,干燥后呈颗粒状或块状,有特殊香气和淡淡苦味,可制作香料或入药。李时珍认为,“麝之香气远射,故谓之麝。或云麝父之香来射,故名”[7]2867。麝香味辛,性温,入心、脾、肝经,具有开窍、活血、散结、止痛之效。内服可兴奋神经,外用能镇痛、消肿[7]2867。
8.赤柽
赤柽在《开宝本草》中名“柽柳”[7]2035,是一种集观赏、药用为一体的柳树。柽柳又名赤杨、垂丝柳、人柳、三眠柳、观音柳[7]2035,味甘、咸,性温,无毒。“赤柽木生河西沙地。皮赤色,细叶。”[7]2035赤柽具有疏风、利尿、解毒之功效,可治风湿、湿疹、肝炎,“剥驴马血入肉毒,取木片火炙熨之,并煮汁浸之。枝叶:消痞,解酒毒,利小便”[7]2035。
9.野猪黄
野猪黄为野猪胆囊中的结石,“其黄在胆中,三岁乃有,亦不常得”[7]2835。野猪黄类似牛黄,具有清热解毒、熄风镇惊之效,主治癫痫、惊风、血痢、金疮[7]2836。
10.黄牛臆
黄牛臆指黄牛的心脏,具有补心之功效,主治虚忘[7]2756。
1.雕
作为一种大型猛禽,“雕似鹰而大,尾长翅短,土黄色,鸷悍多力,盘旋空中,无细不睹”[7]2673。唐代曾设五坊宫苑使一职,“五坊,谓雕、鹘、鹰、鹞、狗,共为五坊,宫苑旧以一使掌之。自宝应二年后,五坊使入隶内宫苑使,近又有闲厩使,兼宫苑之职焉”[8]1682。大历十四年(779),唐德宗即位后下诏停止诸州府、新罗、渤海岁贡鹰鹞[9]320。“奉天之难”后,沉湎游猎的唐德宗恢复“五坊”,纵容“五坊小儿”大肆索取雕、鹞、鹘、鹰、狗等土贡,灵州“长庆贡”中开列的“雕”应与此有关。长庆二年(822)十二月,唐穆宗下诏“五坊鹰隼并解放,猎具皆毁之”[9]501。
2.鹘
鹘为一种青黑色短尾猛禽,主要栖息于中国北方地区。灵州土贡中的“鹘”,应与“雕”一样源自“五坊”。
3.1.2 便捷公共交通。在医院周边重要的交通节点设置便捷的公交站台,同时也应当做好地铁和公交的交通衔接工作,从而吸引更多人员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减轻一部分交通压力。
3.麝
灵州土贡中的“麝”应与麝香有关,可能是为便于从麝鹿活体上获取麝香。麝鹿的脐香位于肚脐部位,“其性绝爱其脐,为人逐急,即投岩,举爪剔裂其香,就絷而死,犹拱四足保其脐”[7]2868。
4.野马
早在汉武帝时期,历史文献中就有关于野马的记载。元狩二年(前121)夏,“马生余吾水(今蒙古国境内土拉河)中”[10]176。应劭在注释中认为,余吾水“在朔方北也”[10]176。野马的主要分布区在长城以北干旱地带,“野马似马而小,出塞外”[7]2835。作为草原马匹的重要来源之一,野马经过人工驯化可与家马杂交,所产马驹具有数量多、体格壮、耐力好等优点。灵州土贡中的“野马”,除作为畜力使用和改良马种外,还可“取其皮为裘,食其肉,云如家马肉,但落地不沾沙耳”[7]2835。
1.雕翎、白雕翎、鸟翎、白羽
雕翎为雕之尾部羽毛,主要用于制作箭羽。唐代的箭分为竹箭、木箭、兵箭、弩箭4 种,其中“弩箭皮羽而短,用之陷坚也”[3]461。此外,雕翎还可用于制作一些宫廷服装和饰品。《通典》中的“白雕翎”、《元和郡县图志》中的“鸟翎”和《新唐书》中的“白羽”,皆为《唐六典》中“雕翎”的别名。
2.野马皮
开元七年(719)四月,“九姓同罗都督末啜曳遣使献野马胯皮甲”[11]11238。由此可见,野马皮是可勘造甲的上好材料。从《新唐书•地理志》所载各州土贡来看,野马革是数量最多的皮革品种,想必唐军的甲胄生产也大量使用野马革[12]138。日本学者中野江汉认为“野马胯革”具有多皱薄韧的特点,自古就是中国北方制作小皮船与鞍垫的材料[13]58。以“野马皮”和“野马胯革”为土贡的州郡为关内道的灵州、会州、丰州和单于大都督府,说明以今宁夏中北部和内蒙古河套西部为中心的黄河“几字湾”西侧,在唐代为盛产马匹之地[12]140。有学者认为,关内道人口众多、物产丰富、地近京都,既是国家税赋重地,也是唐朝维护其统治与疆域安全的基石性“内核”区域。显然,将生产皮革所需甲革原料以土贡形式安排在此,虽兼顾了一些习惯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有意识地保障这些颇具战略价值的皮革制品的供给安全。[12]141
3.鹿皮
在唐代,鹿皮因质地柔软而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高级制靴原料。因为鹿皮靴常被染成暗红色,所以“赤鹿靴”之名多见于史料之中。日本正仓院珍宝库保存的一双被视为国宝的“赤鹿靴”成为实物例证[12]139。
4.杂筋
“杂筋”指马、牛、羊、骆驼等大型畜类的筋,主要用于制造弓弦。据《大唐六典•太仆寺》记载,“凡马、牛皮、脯及筋、角之属,皆纳于有司”[3]487-488。
5.马鞭
马鞭又名马策,“竹柄编革为之”[7]2199,是驾驭牲畜出力做工的重要工具。
6.吉莫靴
吉莫靴,是以吉莫皮为原料制成的靴子。有学者认为“吉莫靴”一词来自鲜卑,是六朝时期开始流行的一种靴子,民间传说驱鬼逐邪之神钟馗就穿吉莫靴[14]82。从《北齐书•韩宝业传》记载郭林宗穿吉莫靴[15]694一事来看,这种靴子曾盛行于北齐。综合同物异名、相关文献和制革工艺来看,“吉莫靴”应该是一种野生鹿革靴[14]84。根据《朝野佥载》记述宗楚客在新宅中“磨文石为阶砌及地,着吉莫靴者,行则仰仆”[16]70分析,这可能是一种质地较细、表面滑腻的皮革。《唐六典》所载同州土贡“皱文吉莫皮”[3]65是一种带有皱纹的吉莫皮,“皱文”与“皱纹”二字相通。
7.鞹
据《广韵•入声•铎韵》记载,鞹是一种去毛的皮革[17]213。
8.毡
毡是以羊毛或其他动物的毛为原料,经过湿、热、压力等作用缩制而成的片状毛织品,具有良好的回弹、吸震、保温性能,广泛应用于制作鞋、帽、毯、褥料等御寒和铺垫用品。根据工艺和颜色的不同,毡可分为俳治毡、白毡、黑毡、青花毡、五色花毡、新夹毡、祑毡等多个种类[18]76。“毡属甚多,出西北方,皆畜毛所作。其白、其黑者,本色也。其青、乌、黄、赤者,染色也。其毡毯、褐罽、氍毹、氆氇等称者,因物命名也。”[7]2806-2807《齐民要术•养羊》记载了北齐时期的制毡方法:“春毛秋毛,中半和用。秋毛紧强,春毛软弱,独用太偏,是以须杂。……三月桃花水时毡,第一。……凡作毡,不须厚大,唯紧薄均调乃佳耳。”[19]712-713从制毡工艺来看,大概可分为毡胎、染毡胎、擀毡、起毡4 项步骤[18]75。灵州毗邻河套南部的阴山草原,适宜牧养牛、羊、骆驼等牲畜,丰富的畜毛为制毡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按照来源和制作工艺的不同,中国古代的食盐可分为5 大类型:一是产于盐池的池盐,因呈颗粒状而得名颗盐;二是熬煮海水后制成的海盐,因呈粉末状而得名末盐;三是熬制盐井卤水后制成的井盐;四是自然生成于崖岸之上的崖盐,亦称岩盐;五是提炼自碱土的土盐。从产量和开采难易程度来说,尤以前3 种最为重要。唐代盐业资源主要为池盐,全国共有18 座大型盐池[5]1377。
“印盐”是一种呈方形结晶的盐粒较大的食盐,“大如豆,正四方,千百相似”[19]904。唐代继续沿用《齐民要术》所载造花盐印盐之法,灵州“长庆贡”中的“印盐”应与其境内丰富的池盐资源有关,“灵州有温泉池、两井池、长尾池、五泉池、红桃池、回乐池、弘静池”[5]1377。回乐县的温泉盐池“在县南一百八十三里。周回三十一里”[6]94。怀远县有三座隋代废弃的盐池,“红桃盐池,盐色似桃花,在县西三百二十里。武平盐池,在县西北一十二里。河池盐池,在县东北一百四十五里”[6]95-96。温池县境内也有盐池[6]96。
根据《唐六典》《元和郡县图志》《通典》和《新唐书》4种文献所载“开元贡”“开元后贡”“天宝贡”“长庆贡”信息,依时段将灵州土贡分类整理如下。
表2 唐代灵州土贡分类表
“开元贡”涉及3 种药材和2 种动物制品,“开元后贡”涉及7 种药材和5 种动物制品。相较于“开元贡”,“开元后贡”去掉了岱赭和雕翎,增加了甘草、青虫子、红花、麝香、赤柽5 种药材和鹿皮、鸟翎、杂筋、马鞭4 种动物制品。天宝年间(742—756)形成的“天宝贡”,反映的可能是天宝十载(751)以后的土贡信息。相较于“开元后贡”,“天宝贡”的种类数量大幅减少,只有鹿角胶、代赭、花苁蓉3种药材与白雕翎1种动物制品。“长庆贡”作为目前所能见到的最后一份相对完整的唐代土贡,可视为对“开元贡”“开元后贡”“天宝贡”的整合,包含药材9种、动物制品6种、动物4种、食盐1种和属性不明1种,不但在数量上达到前所未有的21种,而且所涉门类也大为增加。
“开元后贡”种类的增加,应与唐玄宗开元年间任用酷吏大肆攫取民间财富有关。自贞观以来,“凡天下十道,任土所出而为贡赋之差。其物产经不尽载,并具下注。旧额贡献,多非土物。或本处不产,而外处市供;或当土所宜,缘无额遂止”[3]64。后来,朝廷要求“诸郡贡献皆尽当土所出,准绢为价,不得过五十匹,并以官物充市。所贡至薄,其物易供,圣朝恒制,在于斯矣。其有加于此数者,盖修令后续配,亦折租赋,不别征科”[20]112。太府寺卿“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凡四方之贡赋,百官之俸秩,谨其出纳,而为之节制焉”[3]540,“开元后贡”种类的增加应与这一职位有关。
虽然唐玄宗在开元前期任用姚崇、宋璟、张九龄为相,形成了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的良好局面,却在开元中期陷入骄奢淫逸状态难以自拔。从《旧唐书•杨慎矜传》可知,其父杨崇礼自开元初年担任太府卿,任职时长达到20 年,“时又杨崇礼为太府卿,清严善勾剥,分寸锱铢,躬亲不厌。转输纳欠,折估渍损,必令征送。天下州县征财帛,四时不止。及老病致仕,以其子慎矜为御史,专知太府出纳,其弟慎名又专知京仓,皆以苛刻害人,承主恩而征责”[9]2086。虽然唐律规定土贡折价后不能超过50 匹绢,但各州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实征土贡时常超定价[2]93,“又王进计,奋身自为户口色役使,征剥财货,每岁进钱百亿,宝货称是。云非正额租庸,便入百宝大盈库,以供人主宴私赏赐之用”[9]2086。急功近利的酷吏将土贡作为一种敛财手段,因而竭力增加种类。
“开元贡”和“开元后贡”中的“雕翎”“野马皮”“鹿皮”“鸟翎”“杂筋”5 种动物制品分别用于制造箭羽、皮甲和弓弦,间接反映了盛唐时期唐代军事装备发展与边防建设之间的紧密联系。面对开元年间回纥汗国崛起和两蕃(契丹和奚)在东北扩张的现实,唐玄宗为应对边疆危机而积极推进边防建设,带动了皮革、箭矢等军备物资产量的增加。开元九年(721)十月,唐玄宗平定康待宾叛乱后在灵州置朔方节度使,“捍御北狄,统经略、丰安、定远、西受降城、东受降城、安北都护、振武等七军府……管兵六万四千七百人,马四千三百匹,衣赐二百万匹段”[9]1386。
“天宝贡”种类的减少,折射出唐朝由盛转衰的历史进程。从两唐书《玄宗本纪》相关记载来看,天宝十载(751)前后天灾人祸与军事惨败接连不断。天宝九载(750)三月,“华岳庙灾,关内旱,乃停封”[5]147。这一年,“云南蛮陷云南郡,都督张虔陀死之”[5]147。次年正月,“大风,陕郡运船失火,烧米船二百余只,人死者五百计”[9]224-225。同年八月“广陵郡大风,潮水覆船数千艘。丙辰,京城武库灾,烧器械四十七万事。是秋,霖雨积旬,墙屋多坏,西京尤甚”[9]225。次年四月,“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及云南蛮战于西洱河,大败绩,大将王天运死之,陷云南都护府。七月,高仙芝及大食战于恒逻斯城,败绩。八月,范阳节度副大使安禄山及契丹战于吐护真河,败绩”[5]148。面对持续不断的旱灾、火灾、水灾和军事失利,唐玄宗为缓和国内矛盾,本着“以万方为念,不以声色为娱,以百姓为忧,不以犬马为乐”[9]1354的原则减少土贡。
“长庆贡”种类的扩大,得益于唐宪宗积极营造的“元和中兴”。在“安史之乱”中元气大伤的唐朝中央政府不但面临藩镇割据的政治分裂局面,而且遭到吐蕃、回鹘、南诏等边疆少数民族割据政权的挑战。励精图治的唐宪宗相继任命杜黄裳、裴度、李绛为相,不但积极整顿江淮财赋扩充国家实力,而且先后平定西川节度使刘辟和浙西节度使李琦的叛变,通过招降魏博节度使田弘正、铲除淮西节度使吴元济迫使其他藩镇归顺中央,结束了唐肃宗以来藩镇割据地方、自任官吏、不供贡赋的局面。依靠父亲唐宪宗营造的有利政治形势,唐穆宗致力于重振中央权威,整合“开元贡”“开元后贡”“天宝贡”后新增的“长庆贡”,就是这一政治努力的反映。
注释:
①从《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十九《陇右道上•芳州》所载“贞观贡,牦牛酥”来看,唐朝至迟已于贞观年间在全国范围推行土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