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4 月底,水利部召开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座谈会,推出了一批治水效果明显、管护机制完善、推动区域发展有力的全国典型,树立了一批幸福河湖的“标杆”和示范样板。5 月17 日,山西省总河长签发第2 号总河长令——《关于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防洪安全,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优秀水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实防洪保安全,这是首要任务。河湖之要,首在保安,在于坚持人民为上,压实河湖长守河之责,明晰巡河之任,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治理,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手发力,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抓紧“四水四定”,这是发展之基。河湖之本,在于利用。山西之短在于水,要保障三晋用水需求,必须全方位节流,严格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取用水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更需多渠道开源,优化取用水结构,用足黄河水、用好地表水、涵养地下水、统筹再生水、保障生态水。
抓好生态修复,这是生态之基。河湖之责,在于生态。幸福河湖,首先要美丽,要有水、有草、有鱼,有人。生态用水已成共识,以水生态为中心,统筹岸上、河中、地下,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让一泓清水入黄河。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政治责任,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一级,精心组织实施,把每条河流、每个湖泊管住管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系统思维,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志愿者、社会监督员等作用,以全社会力量共同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