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伟
(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四川岳池 638300)
广安市岳池县位于四川盆地东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腹地,幅员面积1 458 km2,总耕地面积7.008 万hm2,其中水田3.98 万hm2、旱地3.03 万hm2;总人口112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6 万人。境内浅丘带坝面积达到1 055 km2,占幅员面积的72.36%;境内的岳池平原是四川省第三大平原。岳池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均气温17 ℃,年均降水量1 048 mm,天然水资源总径流量6.207 亿m3;境内拥有水库69座,山坪塘3 704 口,石河堰246 处,提灌站324 座;土壤多呈中性或微酸性,是典型的紫色土区。适宜的气候、丰富的资源、肥沃的耕地和悠久的种植传统,成就了岳池县“川东粮仓”的美名[1]。
岳池县的气候特点使其农业种植呈现三季不足、两季有余的特点。农作物种类按季节分为大春作物、小春作物和晚秋作物,按用途可分为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绿肥饲料作物、核桃等干果)[2]。
1.1.1 农作物分类
1)粮食作物。小春作物主要有小麦、小春马铃薯、豌豆和胡豆,大春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红薯、大春马铃薯、大豆、大春杂豆及高粱等,秋季作物主要有再生稻、秋马铃薯、秋玉米、秋红薯等。
2)油料作物。小春作物主要为油菜,大春作物主要为花生。
3)经济作物。小春作物主要有小春蔬菜、小春瓜果(草莓)、小春药材、小春园林水果(樱桃)等,大春作物主要有大春蔬菜、大春药材、大春瓜果(西瓜、甜瓜)、大春园林水果(柑橘、葡萄、柚子、桃、李、杏及猕猴桃等)。
4)其他作物。主要指绿肥饲料、干果(核桃)和香料作物(花椒)。
1.1.2 农作物基本情况
1)水稻。种植面积3.99 万hm2,每667 m2产量在540 kg 左右,总产量32.3 万t。稻谷价格为2.6 元·kg-1左右,产值8.4 亿元左右。主要推广宜优1611、泰优808、旌优781、正优538、蜀优975、千优531、花优357、川康优6107、宜优2108 及宜香优2115 等国标二级以上优质稻品种[3]。
2)玉米。种植面积1.54 万hm2,每667 m2产量在430 kg 左右,总产量9.93 万t。玉米价格为3 元·kg-1左右,产值2.98 亿元左右。主要推广成单716、同玉593、北玉1521、康农玉508、众星玉188、正昊235、成单335、兴农一号、绵丹23及同玉808等玉米品种。
3)小麦。岳池县小麦生产的机械化程度低,费工耗时且经济效益低,种植面积仅1 000 hm2,每667 m2产量在220 kg左右,总产量0.33万t。
4)大豆。种植面积4 033.33万hm2,每667 m2产量在130 kg左右,总产量0.66万t。大豆价格为6元·kg-1左右,产值0.4 亿元左右。主要推广南夏豆25、南夏豆27、南豆24、南夏豆35、贡夏豆15 及贡夏豆12 等大豆品种。
5)马铃薯(洋芋)。种植面积0.89 万hm2,每667 m2产量在280 kg左右,总产量3.75万t(折原粮)。主要推广达薯1 号、川芋16、川芋117 及费乌瑞它等马铃薯品种。
6)油菜。种植面积1.55 万hm2,每667 m2产量在140 kg 左右,油菜籽总产量3.25 万t。油菜籽价格为3 元·kg-1左右,产值0.98 亿元左右。主要推广正兴油666、天府油2 号、天高油33、华油杂50、中油杂39、米油115、天府油668 及川油83 等“双低”(低芥酸低硫甙)优质油菜品种[4]。
7)蔬菜。种植面积2.37 万hm2,每667 m2产量在2 500 kg 左右,总产量89 万t。蔬菜均价3 元·kg-1左右,产值26.7 亿元左右。主要类别:小春作物主要有甘蓝、花菜、莴笋、青菜、上海青及抱子芥等,大春作物主要有番茄、辣椒、黄瓜、苦瓜、豇豆、菜豆及南瓜等。
1.1.3 主要种植模式
水田多采用轮作模式,主要包括稻油轮作(水稻-油菜)、稻菜轮作(水稻-蔬菜)、稻田综合利用(稻鸭、稻鱼、稻鳝、稻虾)等。旱地主要采取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马铃薯、玉米、大豆间套种,蔬菜周年生产等方式。
1.2.1 总体情况
岳池县现有各类农机具10万余台(套),拖拉机、插播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粮油生产类机具占到70%以上。年均新增农机动力0.2 亿W,农机总动力达到6.6 亿W,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73.66%。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持续加大,2022年受理申请表5 682 份、受益户数5 659 户,新增机具5 686 台,购机总价达1 809万元,补贴总额454.83万元。
1.2.2 主要农机产品
谷物(粮食)干燥机25 台,每台销售均价20 万元,补贴额3 万元;轮式拖拉机85 台,每台销售均价13万元,补贴额3万元;履带式拖拉机32台,每台销售均价12 万元,补贴额3 万元;谷物联合收割机52台,每台销售均价11.0 万元,补贴额2.3 万元;旋耕机285 台,每台销售均价2.2 万元,补贴额0.5 万元;插秧机25台,每台销售均价2.00万元,补贴额0.45万元;秸秆粉碎还田机10 台,每台销售均价1.0 万元,补贴额0.2 万元;微耕机8 万台,每台销售均价2 000元,补贴额600元。
1.2.3 农机服务价格
以667 m2耕地为统计基准,农机服务价格为机械旋耕70 元,水稻机械化插秧70 元,无人机植保20 元·次-1,水稻、油菜机械化收割80 元,秸秆还田、犁田60元,烘干70元。
近年来,岳池县先后参与2016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2017 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18年创建省级示范县项目和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示范县项目。2021 年,岳池县成为全国100 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之一[5]。
以岳池县的“岳池农业”等平台为载体,通过召开培训会、进行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层农技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提高托管服务的效率和成效。同时,将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推广使用,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农户和托管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
岳池县紧紧围绕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这条主线,加强指导服务,强化政策支持,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市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2022 年,岳池县新增家庭农场200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2 家,广安市家庭农场数量已经达到6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0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8家、省级32家、市级38家;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3 家、市级83 家。岳池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已经发展到143 家,其中农机服务40 家,植保服务11家,其他服务92家。
农业生产全程托管面对的是承包地块细碎、经营分散的千家万户,提供相关服务的成本高、难度大。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者,与承包农户有着天然的联系,岳池县有效了激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户集中连片经营、协调服务组织与农户关系、引导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等方面的协调作用,积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全程托管,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增加村集体的经济收入。
岳池县通过争取国家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建设机会来助推农业托管服务发展。2021 年,岳池县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800 万元,聚焦制约岳池县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短板,引导小农户自愿接受集中连片全程托管服务。通过对农业生产耕、种、防、收等服务环节的财政补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农户提供集中连片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着力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生产难题的同时,壮大了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实力,提升了农业托管服务的能力。
岳池县推行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实现社会化服务供需双方信息线上对接、线下服务的有效运行模式,依托互联网把小农户引领到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同时,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探索解决了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成本高、核查难度大等财政支持项目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组织本辖区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生产经营者通过相关网站或手机APP 注册使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在平台上汇聚、优化和对接。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为全面推广使用积累实践经验。
岳池县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存在3个问题: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度不够;2)农户对农业托管服务的需求量不足;3)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标准待完善,由于政府扶持力度较小,部分服务组织作业积极性不高。
3.2.1 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不够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均存在运行机制待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时间短、经验不足,导致无论是服务数量还是服务质量都不能较好地满足农户的需求。
3.2.2 市场价格与农户心理价位不匹配
农民对市场化服务的心理承受价位较低,农业社会化服务价值得到农民的普遍认可仍需要一段时间,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例如,岳池县2021 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对耕、防、收等生产托管环节进行财政补助,每667 m2机耕土地补助30 元,每667 m2水稻玉米病虫害防治补助15 元,每667 m2水稻机械收割补助30元,但依旧有20%的农民认为费用过高,选择自己耕收。
3.2.3 社会化服务起步晚,政策待完善
岳池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时间较短,虽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政策,但如何进一步创新发展方式,鼓励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作业,还需要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及行业标准。
严格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建设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出台县级具体实施方案,设立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并带动乡镇(街道)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的建设,村级抽派专人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加强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指导和监管,对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示范文书的通知》(川农函〔2020〕685号)制定县级服务作业流程规范及项目验收标准,要求社会化服务组织使用示范文本。鼓励服务组织为农机安装终端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定期开展卫星遥感监测,为施肥用药、产量测算提供技术支撑,项目验收以GPS测绘结果为准。
聚焦以提供专业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各类服务组织,对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服务组织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川农规〔2022〕5 号),选取5 家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重点培养,分批次组织各乡镇(街道)村干部及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实地学习,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能力。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村广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奖励扶持政策,对项目补助环节进行公示公告,让农户充分了解其支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费用是由国家补贴过的价位,服务组织只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充分调动小农户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作用,将外出务工、不愿种地的小农户的土地及闲散撂荒的土地统一组织起来进行充分高效利用,对以农户为单元的小型生产环节进行集中托管,提高土地产出和工作效益,同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凝聚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