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分区探讨

2023-10-16 16:56刘洋洋
南方农业 2023年13期
关键词:万安县潜力国土

刘洋洋,李 芳

(1.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西赣州 341000;2.赣州市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中心,江西赣州 341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新的历史高度[1]。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是实现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2-3]。随着生态退化、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急需对已损毁、污染等土地进行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和整体保护。通过对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科学分区,合理布局整治与修复项目,规范推进整治与修复工作,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4]。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分区已成为目前关注的热点问题[5]。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被赋予更高使命[3],其转型和提升成为必然要求。在生态文明理念下,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更加关注国土空间利用水平整体提升,强调多措并举的整治路径[6],以实现自然资源全要素的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为区域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要素保障[7]。为给江西省万安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分析了万安县国土综合整治潜力、生态修复情况及分区,探讨了各分区的整治特征及方向,提出了差异化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策略。

1 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万安县位于吉安市南缘,东经114°30′~115°5′,北纬26°8′~26°45′。境内以山地丘陵为主,东南西三面环山,森林覆盖率高,赣江从南向北流经县境,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降雨量1 380 mm,雨量充足、四季分明,农业生产条件较优越。土地总面积2 038 km2,85.79%的面积为农用地,现辖9 个镇、7个乡及1个垦殖场。2020年总人口为31.57万人。作为赣江流域重要的生态涵养区,万安县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方面发挥着较大的作用。

1.2 数据来源

本研究中使用的数据包括经济社会数据、土地利用数据等,其中2020年国土变更数据来源于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经济社会数据来源于万安县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7]。

2 国土综合整治潜力与生态修复分析

2.1 国土综合整治潜力分析

2.1.1 农用地整治潜力

万安县农用地整治潜力中,补充耕地来源主要包括园地、茶园、坑塘水面、其他林地等,重点整治工程恢复与即可恢复的后备资源。初步确定农用地整治潜力总面积为2 865.31 hm2,其中即可恢复485.28 hm2,工程恢复2 380.03 hm2。剔除建设用地规划区、生态安全控制区等不适宜整理的后备资源,将坡度级别、水源保证率、土壤质地等作为评价因子,利用ArcGIS软件分析各潜力地块的农用地整治适宜程度,得到万安县实际农用地整治潜力978.23 hm2,其中即可恢复330.55 hm2,工程恢复647.68 hm2,净增耕地537.98 hm2,主要分布在窑头镇、韶口乡,其次是五丰镇、百嘉镇、高陂镇、罗塘乡、枧头镇、潞田镇。

2.1.2 村庄整治潜力

万安县农村宅基地面积为4 879.94 hm2,占总面积的2.39%,人均农村宅基地350 m2,远超过150 m2·人-1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划,至2035 年人均村庄不超过150 m2·人-1,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计算,得出规划期村庄整理理论潜力规模为1 486.79 hm2。由于部分村庄向城镇用地转变,以及一些村庄整理难度也较大,通过测算确定万安县村庄整治实现的潜力规模为169.47 hm2,新增耕地101.68 hm2,主要分布在韶口乡、窑头镇,其次是枧头镇、潞田镇、五丰镇。

2.1.3 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

万安县耕地面积24 625.98 hm2,占总面积的12.08%。其中,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 858.88 hm2,剩余未实施面积16 767.10 hm2。将土壤质地、地形坡度、土层厚度、水源保证率等作为评价因子,并结合两区划定成果、耕地质量、农民意愿等情况,得到万安县规划期适宜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7 293 hm2,主要分布在窑头镇、百嘉镇,其次是韶口乡、芙蓉镇、五丰镇、罗塘乡。

2.1.4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

万安县城镇用地面积为1 434.10 hm2,占总面积的0.70%。城镇内部存在大量闲置低效用地,城中村、旧小区、旧厂房数量较多,城镇人居环境和城市功能品质待进一步提升。以人口容纳能力为依据,进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测算,得到万安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109.67 hm2,主要分布在芙蓉镇。

2.1.5 未利用地开发潜力

万安县未利用地包括裸土地、其他草地、内陆滩涂等,面积1 269.16 hm2。将坡度级别、土壤质地、水源保证率等作为评价因子,并剔除坡度25°以上坡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不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得到未利用地开发潜力面积为356.43 hm2,主要集中在窑头镇、罗塘乡等地势较平坦的乡镇。

2.2 生态修复分析

万安县林地面积为145 048.57 hm2,占总面积的71.17%。根据林地一张图,公益林比例为37.70%,商品林比例为62.30%。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5.29亿m3,有大型水库万安水库1 座,中型水库2 座,水源保护区面积5 447.92 hm2,其中一级水源保护地1 239.05 hm2,二级水源保护地4 208.87 hm2。自然保护地面积23 167.04 hm2,占总面积的11.37%,集中分布在武术乡、涧田乡、芙蓉镇,主要包括万安云洲省级湿地公园、万安月明自然保护区、万安国家森林公园及江西万安湖国家湿地公园。全县有30个废弃矿山,已纳入赣江两岸各10 km 范围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有9个。

规划期间,万安县将立足不同生态功能的保护需求,以水系、山脉为骨干,以山水林田湖为要素,构建“一核、两廊、三屏、多节点”的生态修复格局。“一核”是以万安湖国家森林公园为主体构建区域生态核心,“两廊”是依托赣江、遂川江及相关水库水系组成“一横一纵”的水系生态廊道,“三屏”是依托东南部、西南部、西北部的山体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形成南北守护的生态安全格局,“多节点”是结合生态功能节点和自然保护地分析,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域。

3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分区

根据整治修复情况分析,利用对分区影响较大的因子作为分区主要依据,对万安县进行综合分区,划分为北部现代农业整治综合修复区、中部城市更新改造与矿山修复区、东北部农田保护区、西南部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区、东南部生态保育修复整治区等。

3.1 北部现代农业整治综合修复区

该区分布在窑头镇、枧头镇,面积41 272.92 hm2,占总面积的20.25%。区内地貌以平原为主,耕地多且集中,但由于土质疏松,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也较严重。

规划期间,该区应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动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稳妥推进村庄整理,改善人居环境;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发展有机、无公害农产品。

3.2 中部城市更新改造与矿山修复区

该区分布在芙蓉镇、五丰镇、罗塘乡、百嘉镇,面积24 187.52 hm2,占总面积的11.87%。由于城镇不断扩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土地利用粗放浪费较严重,城镇内部闲置低效用地多;工业污染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染比较严重,土地质量不断下降。

规划期间,该区应加强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掘和整治利用,注重历史文化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和传统建筑、街巷空间的保护;加大工业和生活污染的治理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矿区生态修复进程,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3.3 东北部农田保护区

该区分布在百嘉镇、枧头镇及窑头镇,面积45 806.68 hm2,占总面积的22.48%。区内耕地面积广,分布集中,复种指数高,耕地质量较好,包括已实施高标准农田的良田。

规划期间,该区应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村庄整理,改善人居环境;强化耕地管护措施,防止优质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发展有机、无公害农产品。

3.4 西南部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区

该区分布在沙坪镇、弹前乡、夏造镇,面积45 236.10 hm2,占总面积的22.20%。区内种植了大量以棉花、大蒜、红薯、茶叶、花生为主的经济作物,不合理的农业开发和矿产资源的开采,导致局部地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规划期间,该区应以陡坡地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为主体,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加快矿产资源开采的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结合农业产品结构调整,在丘陵岗地山区大力推行“双改单、水改旱、耕改林”;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灌排条件,提高抗旱灾能力,创建节水型社会;治理水土流失重点地区,与丘岗区综合开发相结合。

3.5 东南部生态保育修复整治区

该区分布在宝山乡、武术乡、涧田乡及顺丰乡,面积42 219.91 hm2,占总面积的20.72%。区域森林覆盖率高,万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区内。该区是万安水库的重要集水区,承担着重要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功能。

规划期间,该区应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增加森林覆盖率,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减少水土流失面积,维护好生态系统的稳定;加强对城镇工业、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保证万安水库水质,适当开展一些生态旅游及其他生态经济产业。

4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策略

4.1 国土综合整治策略

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至2035年完成7 293 hm2的目标,耕地质量等别平均提升0.5 个等别。通过整治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加强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从而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规划期间的整治策略包括:1)通过修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排灌系统,合理布置沟渠,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溉排水系统,消除旱涝灾害。2)通过合理布置田间道、生产路等措施,提高基础设施质量,改善生产条件。3)通过对项目区原有设施损坏部位进行拆除重建,疏通原有灌排渠道,使其恢复防旱排涝的功能,与新建排灌设施一起组成完善的灌排体系。

对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至2035年完成耕地保有量和落实占补平衡的任务。通过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图斑,合并地块后扣除零散细碎图斑,得到集中连片耕地,最后得到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的实施范围。规划期间的整治策略包括:适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达到耕地保有量的目标,通过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灌溉与排水等工程措施,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落实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对于村庄整治,结合可实现的潜力规模,进行村庄整治和增减挂钩建设。规划期间的整治策略包括:1)对废弃破旧房屋、硬化设施进行拆除清运,然后对场地废土废渣、树根杂物进行清运,完成土壤重构工程。2)开展相应复垦工程和植被重构,包括地块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

对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根据城镇内部的旧小区、旧厂房等,进行整治和再开发。规划期间的整治策略包括:1)合理调整旧城区功能配置,确定改造计划和改造单元,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2)逐步关停闭转规模小、污染大的工矿企业,促进工业用地由粗放转向集约,提升园区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实施用地功能置换。

4.2 生态修复策略

对于废弃矿山修复,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项目。根据废弃矿山现状,现有可修复废弃矿山共20 个,主要分布在罗塘乡、百嘉镇。规划至2035 年对现有20 座矿山进行修复,预计复绿面积为74 hm2,主要以自然复绿、城乡增减挂钩、转为建设用地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规划期间,针对不同情况的矿山,提出不同的修复策略,包括重点治理矿山采用边坡、尾矿等治理工程进行生态修复,恢复矿山生态环境,释放部分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存量用地库;生产矿山加强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保护与治理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展治理恢复工作。

对于水生态修复,规划至2025年完成对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的整治,规划至2035年完成对水源保护地二级保护区的整治,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规划期间的修复策略包括:大力推进村镇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点周边污染物排放管控,控源截污,减少面源污染;对黑臭水体河岸垃圾,以及河面垃圾、漂浮杂草进行打捞清理,将岸线保洁常态化;对河岸河坡进行护砌,种植具有净化功能的植物,完成黑臭水体的完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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