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亮,包冰乐
(浙江工商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杭州 310018)
数字技术与价值创造的深入融合,推动企业价值创造逻辑从封闭走向开放、从组织内走向组织间,催生了一批规模快速扩张、边界不断模糊以及跨界融合的新型平台组织①参见韩炜、杨俊等:《商业模式创新如何塑造商业生态系统属性差异?——基于两家新创企业的跨案例纵向研究与理论模型构建》, 载《管理世界》2021年第1期, 第88-107页。。持续升温的平台生态系统研究强调,系统多元参与者在动态交互中的相互依赖是平台实现价值共创的基础。带着对价值共创效应的追求,平台则努力扩大参与者规模进而实现可扩展的柔性价值创造系统。现实中,餐饮外卖平台利用多种灵活就业方式大规模引入外卖骑手共同为用户创造价值。而骑手们在贡献于平台价值共创活动的同时,却面临价值获取困境。已有文献指出,劳动关系模糊、结构贫困、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增加了外卖骑手获取价值的难度,①参见王节祥、陈威如等:《平台生态系统中的参与者战略:互补与依赖关系的解耦》,载《管理世界》2021年第2期,第128页。但对于平台治理影响外卖骑手价值获取的作用机制,以及如何引入多主体共同治理和整合多种治理要素,帮助外卖骑手更好地获取价值,尚缺乏深入研究。
为此,本文基于外卖骑手数量众多的知名外卖平台MT展开单案例研究,围绕平台治理影响外卖骑手价值获取的机制挖掘,以及对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平台治理,以促进平台高效驱动价值共创机制的探索,回答如何利用多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有效提高平台参与者的价值获得。本文一方面拓展了平台治理所带来的参与者价值结果的研究,另一方面有助于丰富平台治理理论体系对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探讨。
已有研究主要从内外部两种机制探讨了平台企业对外卖骑手的控制。内部机制主要强调:第一,数据化控制扩展了时空边界,提高了配送效率,但也以更加精准隐秘的方式管理骑手的劳动过程和攫取价值。②参见韩文龙、王凯军:《平台经济中数据控制与垄断问题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载《当代经济研究》2021年第7期,第9-10页。第二,控制权重新分配加剧了雇佣关系的认定难度,且淡化了雇主责任。一方面,平台系统扮演的“管理者”角色主要负责日常外卖骑手调度和奖惩管理;另一方面,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单向评价机制”,使得平台与外卖骑手间的劳资矛盾被转移。③参见陈龙:《游戏、权力分配与技术:平台企业管理策略研究——以某外卖平台的骑手管理为例》,载《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20年第4期,第118页。第三,外卖骑手的资源依赖。平台所有者通过控制资源减少对平台中互补角色依赖的同时,最大化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外卖骑手对自己的依赖,这为平台隐形偏差价值分配提供了可能。④See Feng Zhu, Friends or Foes? Examining Platform Owners’ Entry into Complementors’ Spaces, 28 Journal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Strategy 23, 27-28(2019).第四,骑手内部群体力量的分解。平台构建的劳作模式为独立完成、各自劳作,群体力量被分化,集体维权和反抗意识弱,外卖骑手成为互联网平台经济下的“不安定无产者”。⑤参见冯向楠、詹婧:《人工智能时代互联网平台劳动过程研究——以平台外卖骑手为例》,载《社会发展研究》2019年第3期,第79-80页。
外部机制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反垄断法不完善。凭借对数据、流量和算法的垄断,平台倾向于跨界滥用平台市场支配地位,不断加强骑手的依附性。⑥参见曲创、王夕琛:《互联网平台垄断行为的特征、成因与监管策略》,载《改革》2021年第5期,第53页。二是劳动法适用对象受限。强调只具有经济从属性的雇佣骑手,也应该被纳入劳动法的限制性保护对象,防止平台企业以不对骑手进行传统的日常管理为由否定雇佣关系的存在,进而逃避雇主责任。⑦参见常凯:《平台企业用工关系的性质特点及其法律规制》,载《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第4期,第40页。
现有文献主要从基本权益保障缺失、平台结构性贫困、情绪积压三方面解释外卖骑手对抗平台治理的原因,认为骑手与平台的关系界定处于模糊状态,骑手作为博弈空间中最弱势一方陷入平台所构筑的结构性贫困,①参见蔡润芳:《技术之上的“价值之手”:对算法“物质性”的媒介政治经济学追问——以美团外卖平台“超脑”系统为例》,载《新闻界》2021年第11期,第40页。并面临来自平台和消费者的双重情感控制。②参见冯向楠、詹婧:《人工智能时代互联网平台劳动过程研究——以平台外卖骑手为例》,载《社会发展研究》2019年第3期,第71页。
外卖骑手对平台企业控制的反抗方式则主要有三类。一是自我赋能,指他们借助自身经验和微信群,形成自己的“工作社群”和“劳动算法”,来争取自身权益最大化,一定程度上弱化平台系统的精细化控制。二是维护自身主体性,体现在处于平台生态系统中非对称权力弱势地位的骑手,通过同伴互助、一走了之等行为抵制平台治理,并通过寻求成就感、身份认知与情感表达,找寻自我价值。三是多栖策略,指骑手在多个平台注册,这有利于降低骑手对平台企业的依赖性,利用算法在时间管理中存在的空隙进行价值最大化,也减少了灵活用工带来的不确定性,从而相对减弱平台的控制。③参见孙萍:《“算法逻辑”下的数字劳动:一项对平台经济下外卖送餐员的研究》,载《思想战线》2019年第6期,第56页。
尽管外卖骑手是嵌入外卖平台的关键主体,但其与平台间保持松散联结但又形成生态互补的关系并未受到充分关注。正因如此,已有研究较少从平台生态内多元主体的权责范围角度深入挖掘平台治理机制的构成内容;在探讨平台企业对骑手的治理时,也缺乏嵌入平台生态探寻治理机制与其影响因素间的交互作用。为此,本文在平台视域下分析如何通过主体间协同及主体与路径协同,设计兼顾骑手利益诉求的平台治理机制,以实现平台价值创造与骑手价值获取保障的共创共治格局。
本文采用单案例研究方法,该方法通过聚焦而深入地分析,适合回答“为什么”和“怎么样”的研究问题。基于Yin(2009)阐释案例研究方法的描述性、探索性、解释性三重作用,本文聚焦解释性作用,关注当平台企业实施不同治理策略后零工参与者的价值获取结果。
本文遵循理论抽样原则,选择MT外卖平台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出于三点考虑。第一,MT不仅是一个平台企业,更是以灵活用工方式联结外卖骑手这一类平台参与者,因而案例对象与本研究关注的零工经济理论情境相契合。第二,MT经历了多次平台治理策略转换,而外卖骑手也因平台治理策略变化而形成不同的价值获取结果,这符合平台治理诱发参与者价值获取变化的研究情境。第三,MT作为外卖领域知名平台企业,拥有大规模骑手队伍,在零工经济领域具有代表性与典型性。同时,依据平台公告和媒体披露,我们能获取完整的有关平台与骑手间博弈的二手资料。
2013年上线的MT外卖是当前国内用户最多的餐饮外卖平台之一。据其年报,2021年平台月活跃用户超过7000万,交易笔数140亿余笔,交易金额超7000亿元人民币,平台收入960亿余元人民币,其中包含520多万骑手的配送收入。MT外卖用工的演变,呈现出从传统外包模式到“自我雇佣+劳务派遣”,再到形式多样的“众包+网络状外包”的进程。
主要通过外部数据与内部档案两个渠道收集数据,前者涵盖互联网搜索所得的相关新闻报道、学术期刊以及网络视频等;后者包括企业官网与媒体对企业家、技术专家和员工的访谈记录等。秉持以下原则确保数据信度和效度:第一,数据来源多元。企业官网的相关数据主要集中在MT企业官网、MT平台网站及MT外卖应用软件;媒体报道主要选择百度新闻、门户网站(如凤凰网、人民网)、财经媒体(如《人物》《财经》)等;学术论文主要通过中国知网、谷歌学术搜索。第二,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主要通过对比不同来源的数据体现。第三,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时间和内容上的交叉验证辨别资料真伪。
采用开放式编码来分析数据。首先,根据数据的来源筛选有效信息进行一级编码;其次,基于已有文献,将要素进一步概念化形成二级编码;最后,进一步分类二级编码,识别出参与者价值获取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价值获取的提升策略,形成三级编码。
对于具有零工经济属性的外卖平台而言,其用工方式的组织安排属于平台界面规则设计,它是关乎平台所有者所调用的,用以塑造参与者行为的“输入性”治理规则,①See KevinJ. Boudreau & Andrei Hagiu, Platform Rules: Multi - sided Platforms as Regulators, in Annabelle Gawer(eds), Platforms ,Markets and Innovation, Cheltenham: Edward Elgar, 2009, p. 126.聚焦于平台企业如何引入、调整或剔除参与者,及建立与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过程控制则是用于控制参与者行为的“输出性”治理,指平台所有者促使平台参与者的价值诉求和价值活动与平台核心价值主张相匹配所采取的手段②See AmritTiwana & Ashley A. Bush, Spotting Lemons in Platform Markets: A Conjoint Experiment on Signaling, 61 IEEE Transactions 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393, 396(2014).,其治理对象是平台参与者的行为,控制的核心在于奖励平台期望性行为,惩罚威胁性行为,并基于此发布平台参与者的行为标准。在外卖平台情境下,平台所有者所确立的界面规则、控制手段和平台上价值活动供给与价值需求间的匹配形成共演态势。本案例中这种演化表现为四个阶段,平台治理影响外卖骑手价值获取的作用机制主要是供求机制和算法技术。
在这一阶段,MT以外包方式获得骑手资源,助力多主体参与的价值共创。相对于资本雄厚且拥有定价权的平台所有者,平台参与者议价力、影响力低,且面临随时被替换的风险。因此,平台具有设置灵活就业岗位,稀释骑手劳动收益的动机。特别是在平台参与者供给充足情况下,不建立雇佣关系成为平台设计灵活用工方式的最佳选择。根据资源基础观,供给充足使得外卖骑手的不可替代性弱,难以形成相对平台的议价能力。因此,平台以资源外包方式建立与骑手的关系。劳动力资源过剩也使得平台利用奖惩机制激发骑手积极参与价值共创的动力不足,因而平台尚未形成基于算法技术的治理机制。
该阶段MT主要采用抢派模式,即由外卖骑手争抢优质订单,而以自我雇佣+劳务派遣方式治理与骑手的界面关系。商业模式的成功吸引大量消费者涌入平台,订单量逐渐高于有限的外卖骑手可吸纳的数量,特别在用餐高峰期。骑手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关键资源属性日益凸显。因此平台所有者改变传统的松散外包模式,代之以自我雇佣+劳务派遣方式,以正式员工身份给予外卖骑手应有的薪资福利。骑手既可以得到平台补贴,又可在单量充沛且单价合理的情况下挑“肥单”,从而扩大了骑手可获取价值的范畴。
在此情境下平台着手以算法技术增强对骑手的精准治理。2016年前后,MT开始采用智能调度配送系统,取消人工派单,代之以系统派单和抢单模式。在原本供给不足的骑手群体内,以抢单方式投放高质量订单,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骑手的配送效率。这削弱了骑手资源整体的稀缺性,使得平台用以支撑价值共创的能力得以提升,而骑手价值获取的空间被压缩。
该阶段外卖平台行业呈寡头垄断格局,再次出现骑手供过于求的情况,促使MT转向以交易成本为基础的界面治理方式。2018年之后,MT外卖交易数呈现平稳增长趋势,而骑手的数量陡增,单个骑手每日平均配送单量从6.48笔降到3.67笔。骑手的资源属性进一步弱化,所有信息依赖平台提供,使得骑手只能遵从平台治理规则。这促使平台企业为节省成本,选择提供无契约关联而是众包形式的灵活就业岗位。
在此情境下平台所有者借助算法技术在对骑手的奖惩之间寻求平衡。MT设计了精细化的“超脑”系统以提升配送效率、增强消费者体验、优化盈亏结构并带来配送规模的增长。2018年起采用智能语音助手和IoT(物联网)硬件,深入挖掘骑手轨迹,利用机器学习等实时提供最佳路线导航,替代了大部分脑力思考,降低骑手入职门槛。调研发现,MT外卖骑手在3公里内完成订单配送的最长时间由2016年的1小时,缩短到如今的28分钟。骑手配送效率得到有效提升,配送单价却不断降低。2019—2020年郑广怀团队所做的一项针对武汉外卖员的调研发现:约70%外卖骑手工作时间集中在8-12小时,月均工资5882元,低于武汉市社会平均工资8170元。且无加班工资、夜班津贴、五险一金以及工伤赔偿,在绝对劳动程度增加的同时骑手的相对收入下降。
这一阶段平台对日趋固定的参与者群体进行类型划分,并制定差异化的界面规则。根据新媒体“全天候科技”,2019年下半年,在骑手数量过饱和情况下,MT推出“乐跑计划”,划分出核心员工和边缘员工。更多订单被优先分配给作为核心员工的乐跑骑手,但要求97.5%准时率和99%以上接单率,持续时间一周,且不考虑天气和距离影响。2021年3月,MT调整乐跑骑手收入规则,单价下降进一步挑战骑手的最大效率、工作强度和忍耐极限。同时,以淘汰部分兼职骑手来缓解供需矛盾,进一步减少了骑手获取价值的来源与渠道。
该阶段中平台借助算法技术对平台的治理日臻成熟。在奖励机制方面,平台利用算法技术对参与者进行类型划分,对不同类型参与者施以差异化的奖励。MT根据骑手表现评定青铜、白银、黄金和王者,等级越高奖励越高,系统派单机会也越多。且每月初扣除分值,须满足特定单量才能维持原有等级。MT将骑手对个人价值的追求和资本对骑手的价值侵蚀巧妙结合,在无形中为算法倾斜的价值分配作出了内化、合理的解释。在惩罚机制方面,算法体系中的平台、商家和消费者三类主体都将“效率”作为价值追求,MT采用ETA(全链路时间估计)为骑手提供优化后的任务安排并规定了外卖送达时间。然而,ETA并不能完全按照实际路况预测到达时间,其漏洞所带来的失约责任却要由骑手承担。算法技术还通过拆解配送流程、24小时排班优化、配送路线优化、路况检测以及实时导航,智能语音助手让骑手只需回复“是”或“否”即可完成接单,让骑手的整个劳动过程不需发挥主观能动性,加之平台为骑手提供的职业培训流于形式,从而限制了骑手提升自身人力资本进而获取更高价值的机会。平台以虚拟和隐蔽化的方式实施“算法控制”,却在提高消费者体验和经济规模的同时,忽视了骑手的价值需求。
综上,平台的治理策略经由供求关系和算法技术两条路径影响零工参与者的价值获取。一方面,MT根据外卖骑手的价值供给数量以及需求数量间的动态关系,不断调整其治理策略。这意味着平台参与者供求关系与平台治理的界面规则设计呈共演化特征。另一方面,平台不断增强算法治理能力,削弱外卖骑手的关键资源属性,弱化其议价力与地位优势,进而影响其价值获取。
基于以上外卖骑手价值获取作用机制的识别,经进一步编码分析,平台治理下骑手价值获取的提升路径主要包括制度缺口的填补,平台与政府协同努力,平台垄断规制以及多主体赋权。
平台表现为与参与者松散联结的独特组织属性,增加了劳动法适应新型灵活用工方式的难度。只具有经济从属性的骑手尚未纳入劳动法,人身从属成为确定雇佣关系的分歧点。首先,在判断骑手与平台是否具有从属关系时,外卖骑手的人格从属性(属于人身从属)更突出,如配送时间、礼貌用语等;其次,骑手与平台之间人身从属性在形式上发生了改变,平台由单方对骑手的日常监督转为由算法系统和消费者共同监督;最后,部分骑手有权拒绝接单并自我进行日常管理,这为平台否认与骑手之间的雇佣关系提供可能。总之,外卖平台采用的灵活用工模式弱化了劳动法中骑手的人身从属性,而零工经济情境下法律依据的缺失,加之劳动关系的认定程序繁琐且成本高,都造成平台组织中灵活用工方式的制度缺口。
骑手在配送过程中受不完全与场景融合的算法支配,配送途中遭遇伤亡却无工伤赔偿的事件屡见不鲜。2017年,一名MT众包骑手在西安市跑单途中猝死,MT众包平台APP所属公司及外包公司均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法院最后裁定,送餐平台属于信息服务平台,不参与实际商业和交易行为,所以并非用工主体和劳务报酬支付方,无需承担雇主责任。可见骑手在健康权和安全权受到威胁时,制度的缺口极大地影响着骑手的价值获取,这不仅包含经济价值获取,还包括人力资本价值乃至人身价值。当前研究主要着眼于在现有劳动法基础上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本文认为,应构建新型劳工关系认定标准和系统科学的劳动法律体系,更好地保护骑手的基本权益,使法律制度成为保障其价值获取的基本支撑。
外包和众包等灵活用工方式对于平台和骑手是双赢的,也符合平台经济发展趋势。则平台应淡化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间的关联制约,重新考虑如何保障骑手健康权与安全权,为骑手基本生存与生活提供支撑,同时保障灵活用工方式的治理有效性。MT自2019年开展骑手守护计划,针对25种重大疾病提供5万元骑手关爱基金。但这只能解燃眉之急。政府有必要参与制定外卖骑手保障方案,推动各平台企业统一保障方案并能跨平台转移,以适应灵活用工要求;应打破户籍限制,由政府提供工伤与重疾基础保障,而平台企业则制订与骑手绩效相挂钩的保障方式,在价值共创的同时促使骑手获取更多价值。这不再拘泥于依据劳动关系判断骑手能否获得劳动保障,而是倡导政府和平台企业双主体主导实现劳动关系的认定与社会保障脱钩,把注意力集中于解决骑手的基本权益保障。将劳动者权益保障重心立足于“保基本”,更利于骑手的自由流动,减少就业压力和职业风险,也能对骑手进行托底管理,为其获取多元价值提供坚实支撑。
平台反垄断是为平台参与者提供多接入机会,扩大参与者价值获取渠道及来源的重要手段。MT凭借垄断地位在技术掩盖之下控制价值分配链底端的外卖骑手,而骑手的权益并未体现在MT公开的算法优化标准中。反垄断能够保障平台间的竞争性,骑手可通过多平台间的自由流动来提高收入,为骑手获取价值提供拉力。新竞争者进入也有助于削弱垄断平台的优势地位,从而促使平台制定奖惩策略、进行算法优化时将骑手的价值诉求作为重要考虑因素。而且,政府对平台企业垄断的监管力度、惩罚模式和税收调整等都有利于遏制贫富差距的扩大,完善外卖骑手等弱势群体的工资保障机制,为骑手抵抗收入降低风险提供拉力。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对MT外卖“二选一”的垄断行为做出30亿余元罚款;2019年3月扬州数十家商户集体投诉MT签订“独家协议”的要求;2020年,四川、广东多家餐饮协会致信MT,抗议其垄断经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可见商家、协会等市场主体对平台垄断问题最为敏感。因此,可协同平台参与者、行业协会等平台内外部多元主体力量,构建多元共治的反垄断监管格局,拓宽投诉和维权渠道,加快反应速度,减少反垄断成本,从而在约束平台权力过度膨胀的同时,保障价值链最底端的骑手获取更多其参与创造的价值。
外卖骑手自身能力及拥有资源有限,使其在自我赋权下仍具有较高反抗风险和成本。通过多主体参与权益博弈,可增加骑手在受到外部威胁而收入降低时再次获取价值的弹性。一是传统制造业赋权,指推动制造业平台化转型,借鉴平台化管理和用工模式进行用工方式创新,为骑手提供更多元的就业选择与收益来源,以灵活用工方式吸引更多人回归制造业,缓解外卖骑手供过于求问题。二是制度赋权,指政府利用相关政策、出台制度激发骑手技能提升的同时,增加骑手收益波动时的认知与技能弹性。借鉴闻效仪①参见闻效仪:《去技能化陷阱:警惕零工经济对制造业的结构性风险》,载《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11期,第158-159页。的制度框架:首先,应从完善劳动法律角度入手,建立长期雇佣的心理契约,以骑手的长期发展为导向加大技能培训投入,成为增加弹力的核心要素;其次,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在保证失业者基本生活需求前提下,设计并实施与外部劳动力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技能培训项目;最后,完善户籍制度,破解均等化享受公共资源的户籍障碍,提高骑手生活质量和归属感,从而激励骑手更加积极主动地提高技能。在2020年MT“配送717”骑手启动仪式上,中国劳动学会会长杨志明就表示,未来骑手群体将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被纳入技能人才队伍,更有机会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平台企业也应为骑手设计更完善的成长路径,改善骑手和社会的职业认知,增加骑手自我认同感。三是关系赋权,指利用社会公众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资源以及网络中的信息传递与舆论力量,对平台治理与骑手的权益互动产生影响。如2016年青岛一位MT骑手遭遇车祸骨折,当地媒体报道后,MT才表示愿意承担责任。MT也曾坦承,迫于舆论压力才赔偿猝死骑手60万元。社会是由无数具有关联的点集合而成,互联网加持下社会公众的参与激发了个体维权意识,可挖掘和利用的关系资源成为骑手收益降低后再次获取价值的弹簧。
总体而言,多主体赋权能够缓解骑手在法律制度、收益、就业压力和职业认知上的困境,对改善骑手价值获取难以保障,收益陷入“滑落风险”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但更需骑手自身对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有足够能动性,并据此提高维权意识。各方利益协同,互相尊重和认可才能使价值增长的同时,让外卖骑手等弱势群体增强抗风险能力和自我效能感,促进中等收入人群提质扩容。
本文运用案例研究方法,分析了平台治理如何影响参与者的价值获取。研究发现,平台企业依靠数据、流量和算法垄断,通过失衡的供求关系,增加外卖骑手丧失价值获取能力的风险。由此,本文围绕提升外卖骑手价值获取能力的途径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制度层面,灵活的就业已成为新发展趋势,跳出先认定劳动关系再施以对应保障的固定思维成为应有之义。不论骑手是否与平台间形成劳动关系,都应确保其得到基本生命权和健康权保障,为骑手提升价值获取作出支撑。第二,反垄断可以保障市场竞争效率,明晰平台企业的权力边界和应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从而为骑手在增加就业选择的同时争取话语权,为其提升价值获取能力提供拉力。第三,通过制造业、制度、社会公众多元主体赋权,增加骑手价值获取弹性,在提高骑手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为平台划定责权边界。此外,促进骑手自我赋权,通过不断学习技能和提高维权意识,也有助于提高对平台企业的互补性及获得更高议价能力。
本研究具有较为显著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理论方面,首先,以外卖平台上居于领导者地位的平台主与居于弱势地位的骑手间的关系为独特情境,深入挖掘了平台治理机制(主要表现为供求机制与算法机制)如何影响骑手的价值获取,拓展了平台治理相关文献对于平台治理所带来的参与者价值结果的研究。其次,立足多主体参与共治的视角,探索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平台治理以提升平台参与者的价值获取潜力,有助于丰富平台治理理论体系对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探讨。在实践方面,本文结论对于降低平台弱势参与群体的“收入滑落”风险,构建橄榄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骑手以灵活用工方式加入平台,提升了收入水平而进入中等收入人群,但他们在与平台价值博弈过程中,面临价值获取能力降低而滑落出中等收入群体的风险。本文从调动政府、社会、市场和微观主体的协同力量,聚焦中等收入人群现实困境,打破“攀升难、滑落易”的单向流动僵局,对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数量和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本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一,本文没有考虑零工经济本身所具有的劳动关系认定模糊、法律法规尚需完善等问题,使得缺乏宏观因素与微观因素交互作用的解释。未来可针对零工经济情境下的法律完善,零工经济平台上劳动关系界定与纠纷解决等进行专题研究;还可引入法律、社会等宏观因素,形成宏微观角度的互动解释。第二,本文以MT作为单一案例进行研究,研究结论在具有案例适切性的同时,降低了外部推论效果,这意味着本文的研究结论可能在外卖平台与外卖骑手间更为普适。未来研究可通过对多类型平台进行比较案例研究,经由对平台参与者地位、议价力等维度的分析识别弱势参与者,进而对平台治理策略与弱势参与者价值获取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