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瑜
备考指南
本期内容主要学习目标是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了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进程中的作用;了解当代中国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
从考查角度来看,主要侧重从唯物史观视角,考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在理解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的基礎上,加深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性的认识;从时空观念视角,考查西方法律产生的渊源及在不同阶段发展的情况;从史料实证、历史解释视角,考查中国古代法律、教化发展的脉络,并对其变化的原因和影响作出正确分析;从家国情怀视角,考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与重要意义。
重点难点
一、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法律儒家化的过程
(1)两汉时期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开始阶段。“引经决狱”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开端。
(2)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阶段。在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以经注律的高潮。这样的法律与原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也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3)隋唐时期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完成阶段。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在隋唐时期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一部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作——《唐律疏议》中,《唐律疏议》使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为一体,形成了儒法合一的法律体系。
2.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点
(1)德主刑辅,礼法结合:中国古代将礼教纲常奉为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国家颁布的法律不能违背礼制。
(2)以刑为主,诸法合一:中国古代法律始终以刑法为主,民法、诉讼法、行政法诸法合一,民刑不分。
(3)法有等级,法外特权:皇帝首先享受法外特权,其次是统治集团成员,在不危害皇权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享受法外特权。
(4)以法治吏,维护统治:为了发挥官员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需要治官,防止官员权力滥用。
(5)以民为本,抑强扶弱:以严法治吏,打击官吏迫害和盘剥百姓的行为;二是法律严厉防范和打击地主豪强兼并土地;救济灾民;制定许多便民诉讼的法律措施。
(6)家族本位,家国一体:家族伦理与法律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从而使法律带有浓厚的家族主义色彩。
(7)追求和谐,注重调节:古代中国主张法须与天道、社会相和谐。基于这一理念,中国古代十分注重调节。
3.古代乡约治理的形成原因、职能及影响
(1)原因
①科举制、儒学及教育的发展,士绅阶层崛起,其社会和基层责任感和主体意识增强。
②弥补政府管理体制的不足,加强基层治理。
③宗法观念的影响及乡村族权的发展。
④小农经济的封闭性与脆弱性,需集体互助。
(2)职能
①教化职能:奖善惩恶,用宗法思想和儒家伦理纲常进行教化。
②救助职能:强调与社仓、保甲、社学等结合,凸显救助功能。
③行政职能:主要负责编造户册,并连同约内的社会治安情况,定期向官府汇报;催缴赋税;管理社学、社仓等。
④司法职能:调解民间纠纷和调查取证。
(3)影响
①对国家:巩固统治,稳定社会;完善基层管理,缓和社会矛盾。
②对社会:宗族互助,促进和谐;教化百姓,移风易俗;促进乡村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
③对家庭:传承优良家风,规范家庭成员的道德和行为;宗族互助,增强家族凝聚力。
④当代价值:文化传承,弘扬中华美德;有利于农村基层自治制度的完善;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二、中国古代法律与古罗马法律比较
1.法律性质不同:中国古代法律包括奴隶制及封建制两种性质,古罗马法律只有奴隶制的性质。
2.法律结构不同
(1)中国古代法律民刑不分,以刑为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公法属性基本上表现为法律的刑事性、刑法化和国家化,具有强烈的国家和社会的公的属性;罗马法是维护“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的形式”,体现了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因此,导致罗马私法高度发达,并且独立于公法。
(2)中国古代的法律相较而言则是重刑轻民,把民事问题纳入刑事法规之中。古罗马的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使私法得到迅速发展。
3.法律内容不同
(1)中国古代的法律以礼为灵魂,礼大于法,强调人情是法律的核心,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触时,法律服从人情和道德,强调法律实施的最佳途径是“人治”。
(2)古代罗马将自然法作为各国成文法的准则和依据,罗马法的主要内容是保护私有财产,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重证据、讲程序,其实质是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4.宗法群体本位观念和个人权利本位观念不同
(1)家族本位的宗法群体理念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根本指导思想。三纲五常不仅是礼的规范,也是法律的规范。
(2)古罗马人没有来自宗法关系的天理、人情可以遵循,罗马法特别注重从法律上确认公民个人的权利。
5.法学家的地位不同:古罗马法学家地位高,部分法学家的法律学说有官方效力,中国古代法律则完全以官方为主导。
6.历史影响不同
(1)中国古代法律影响了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东南亚国家,从而形成了中华法系。
(2)古罗马法律影响了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也对近代以来的法律和法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三、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1.爱国主义教育
(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
(2)新中国成立以来,爱国主义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新时期的爱国主义又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精神力量。
(3)爱国主义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2.公民道德建设
(1)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助于培养公民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见利忘义、不讲信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公民道德建设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能有效提高全民族素质,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公民道德建设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社会道德风尚发生可喜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