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视听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广电总局加强前瞻布局,谋划推动“未来电视”战略部署,以高品质视听服务为切入,通过构建更开放的生态体系,打造更融合的网络,实现更便捷的交互,提供更多态的内容、更精准的供给、更沉浸的体验和更智慧的服务。为探索“未来电视”技术体系、演进路径和发展模式,培育“未来电视”创新生态,广电总局决定分领域开展“未来电视”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面向内容生产、多元服务、数智应用等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数智化协同集成应用、人性化多元视听服务、高品质沉浸内容生产。
试点单位申报主体包括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或行业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國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可为省级分公司),具有较高综合实力。鼓励广电视听基地(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参与试点。
2023年试点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自2024年起,试点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