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诚 张艺斌 赵小洪 郑小川 徐 璐 杨 丹 田耘博 谢成兵 李顺平
无偿献血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1]。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是世界卫生组织血液安全策略推荐的低危献血者核心群体[2],其在献血者队伍中的比例反映了地区无偿献血队伍的稳定性[3]。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2022年版) 》相关要求,我国对无偿献血事业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给予表彰奖励[4],表彰主要包含“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等。全国采供血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无偿献血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主要表彰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因表彰人数较多,表彰申报工作量较大成为申报工作的难点。对此,重庆市血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逐步优化完善了表彰申报工作流程,提高了申报效率,可为此项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中心原有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申报工作模式是在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及中心血液管理信息系统(Bloo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BMIS)中分别下载表彰申报初筛名单,通过人工方式比对核实两个系统名单,对奖项不一致、献血记录有差异等数据进行更正,统一后表彰申报。该模式缺少对数据的高效分类整理,且需人工下载比对数据,工作效率低下,数据容易遗漏。
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新流程侧重人员合理搭配与分工,由组长统筹安排,将整个表彰申报工作过程分为不同但连续的模块,各模块成员明确各自工作内容,既相互协作又补齐工作短板。通过将数据整理、校对补录、申报地确认、数据公示、数据上报等阶段性工作有效衔接,使整个表彰申报工作流程运转流畅,表彰申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第一阶段是数据整理,梳理国家平台原始数据及中心BMIS数据,根据国家表彰工作文件要求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是数据校对补录,核对BMIS数据和国家平台数据是否一致,若发现漏报,及时补录。第三阶段是申报地确认,主要针对跨血站献血者,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其意愿申报地。第四阶段是数据公示,将拟申报表彰名单进行公示。第五阶段是数据上报,根据表彰工作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国家平台。
将国家平台无偿献血奉献奖原始数据与中心BMIS数据进行比对,分为奖项一致、奖项不一致以及未分类数据。无偿献血奉献奖之外的其他表彰奖项因数据较少,可根据申报者或申报单位提供材料逐一核实。
校对补录数据包括奖项一致、奖项不一致以及未分类数据。
2.2.1 奖项一致的数据校对 将奖项一致的数据根据中心献血记录分为“站内”数据(献血者仅在中心献血)和“跨省-跨站”数据。核对“站内”数据时,若国家平台与BMIS献血次数存在差异,与献血者核实后上传遗漏数据。核对“跨省-跨站”数据时,参照“站内”数据处理方式,同时若没有填报表彰申报地,需联系献血者确认其意愿表彰申报地。具体路径见图1。
图1 奖项一致的数据校对处理路径
2.2.2 奖项不一致的数据校对 将奖项不一致的数据分为“站内”数据、“跨省-跨站”数据两种情况分别处理。核对“站内”数据时,若国家平台与BMIS献血次数无差异,则不需要修正国家平台数据;若存在差异,则需比对两个系统的献血记录。当国家平台献血次数少于BMIS时,若差异倍数a为整数[a=(BMIS献血次数-国家平台献血次数)/40],则认为两个系统献血次数一致(这是因为从中心下载献血次数未减去历史获得金奖献血次数,而国家平台下载原始数据已自动减去,故两个系统可能存在差异为40整数倍的情况);若a为非整数,则需核对补录并重新计算献血者拟申报表彰次数。当国家平台献血次数多于BMIS时也需进行上述处理。核对“跨省-跨站”数据时,国家平台献血次数多于BMIS属于正常情况(因为献血者可能在多地献血),国家平台献血次数少于BMIS则需比对两个系统的献血记录后,补录并重新计算。具体路径见图2。
图2 奖项不一致的数据校对处理路径
2.2.3 未分类数据校对 未分类数据主要包括证件问题、姓名问题以及国家平台无奖项但BMIS有奖项等情况。处理方式分别为:(1)对于证件号码或姓名有误的,与献血者联系核实后,以当前所用证件号码或姓名为准进行修正;(2)对于同一人多种证件号码(身份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等)或同一证件号码多个名字(更改过名字)的,与献血者核实后,进行统一;(3)对于国家平台无奖项但BMIS有奖项的,需核对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献血记录等)后,补录并重新计算。具体路径见图3。
图3 未分类数据校对处理路径
2.2.4 数据补录 由于建立国家平台后,各采供血机构统一补录以往献血记录时存在遗漏,导致部分献血者表彰奖项有误,故在数据校对后,需对部分遗漏数据进行补录。首先,制订电话沟通内容,明确需询问献血者的具体问题和需记录信息要点;其次,志愿者与献血者电话沟通核实信息;再次,献血者出具相关证明(如纸质版献血证图片等)并发送至工作邮箱;最后,核对后补录缺失的献血记录,并更新表彰申报奖项。
“站内”数据默认在中心进行表彰。“跨省-跨站”数据需电话与献血者联系确认其意愿表彰申报地,若3次电话仍未取得联系,则将最后一次献血血站作为其意愿表彰申报地。后续发放获奖证书时,若仍无法联系献血者,将获奖证书统一放置在中心无偿献血健康教育馆的“爱心荣誉墙”上集中展示。
核实表彰申报数据且确认申报地后,在国家平台的“无偿献血表彰”模块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导出拟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名单按照仅显示献血者姓名、获奖等级及证件号码前6位和后3位原则进行数据脱敏处理。脱敏后数据按奖项申报种类分别生成表格,在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献血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在线浏览和查阅。
通过公示获得献血者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名单及奖项等级,然后将名单上报中心领导,经批准后交由市卫生健康委相关部门审定。将上级确认后的电子版名单上传到国家平台。
在新流程下,中心完成了2020年-2021年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申报工作。据统计,2018年-2019年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申报工作中需表彰申报人数约为本次表彰申报工作的70%,但耗费人力和时间多于本次表彰申报工作。与2018年-2019年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申报工作相比,本次表彰申报工作需处理数据量显著上升,但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数据的报送。数据统计显示,本次表彰申报工作共梳理数据5 128条,同比增长100%;核查历史上报表彰数据7 000余条,在中心BMIS补录1 675次,修正错误数据50余条;修正全市历史献血表彰记录2 050条;联系核实与市外采供血机构有冲突的表彰申报38个;脱敏处理公示数据10 320条;电话联系献血者2 422人,拨打电话总计6 000余次;拟表彰名单公示后,接听献血者相关咨询电话100余次。
无偿献血表彰可增进献血者积极性。随着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投入到无偿献血事业中,国家平台于2018年开始启用,每天均会同步全国各地采供血机构的献血记录,并自动生成相关表彰名单。但由于国家平台建立之前的数据不完善,故各采供血机构需对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数据进行核实比对、查漏补缺。中心在2018年-2019年使用国家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并优化了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路径。在2020年-2021年申报工作中,注重使用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快速获取和处理,利用“爱心荣誉墙”妥善处理无法及时发出的获奖证书,采用二维码公示经脱敏后的拟表彰名单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本次表彰申报工作,有以下几点思考:一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采用数据分析比对等手段进行数据筛选和分类,可降低申报工作开展难度;二是在申报过程中需要工作人员认真对待,耐心仔细[5];三是对于不能及时发出的获奖证书,在中心无偿献血健康教育馆的“爱心荣誉墙”上暂存展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四是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申报已成为采供血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无偿献血招募和宣传有较大推动作用,后续可考虑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发现问题持续改进,使该项工作更加规范。
但本次表彰申报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比如:全国各地采供血机构血液采集信息不互通[6],导致个别献血者未过献血间隔期再次异地献血;比对历年获奖数据发现,国家平台和中心BMIS获奖等级次数不一致;部分献血者在国家平台建立之前曾在多地献血,由于其他采供血机构漏传献血记录,导致存在国家平台和中心BMIS显示献血者未达到表彰标准但献血者提供献血记录证明已达到表彰标准的问题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后续工作中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