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崔炜玮 张焕平
(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陕西·延安)
[提要]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负有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责任。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为其增强社会竞争力、赢得良好的口碑,还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信息不对称理论,以我国105家A股医药类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和声誉机制的影响,为研究和审视医药制造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而,企业作为“社会公民”,不仅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参与者和践行者。企业在实现自身盈利目标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教育帮扶、慈善捐赠、社区服务等社会功能,在助力民生福祉的同时,扩大了自身的社会声誉,提升了企业价值。尤其是一些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不仅拥有雄厚的实力,也是同行业中的领跑者,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笔者对该领域现有文献进行可视化分析后,发现学者们对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结论却分歧很大,且很少有学者对医药制造企业进行研究。
(一)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1923年欧利文·谢尔顿所编著的《管理哲学》一书中,他认为企业一方面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还应承担起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各种责任。企业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在进行决策时,往往是经过多方面考虑后作出相应的选择。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尽量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契合,从而使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不仅仅是为了凸显其差异性,增加产品或服务的附加价值,体现自身的竞争力,而是真正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战略当中。此外,企业需要重视多个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而不是只关注单个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以此来获取他们对企业行为的支持,从而降低其对战略目标的不利影响。
经典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个经济组织,企业在社会中扮演某个角色的同时,也应履行好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管理层通过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提升企业价值,这时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是趋同的。
当然,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不是让其一味地追求社会责任,企业内部资源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因此企业实力也是影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因素。从资本的逐利性角度分析,只有当企业取得好的绩效,才可能不会推脱社会责任,仅仅只谈履行社会责任而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发展是不明智的;如果企业没能获得经济效益,而一味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这可能会使企业退出现有的市场。
(二)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医药制造业被赋予了对社会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责任,其生产的药品必须是安全的。药品可以救人,但同样也可以害人,因为它的作用对象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群体的,医药产品质量的优劣、价格的高低和可获得性,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此外,商业模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医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特殊性。正是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医药企业比其他企业需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在医药制造业进行药品的宣传与推广时,医生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笔者认为作为利益相关者的一部分,医生也在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之下。由于医生与患者之间对医药产品了解到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倘若医生出于道德责任的考虑,就会为病人提供货真价实的药品;倘若医生出于对利益的渴望,可能不会因为该药品的疗效好,或是最适合患者而开药,而可能会开出带有附加值的药品,并从高价药中获取较高的回扣。因此,医药制造业经营行为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更容易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与挑战。
美国默克公司前总裁乔治·默克曾说:“生产药品是为了服务大众,坚守这一信念,利润会源源不断地涌入进来。”然而,部分医药企业仍然将社会责任独立于自身的日常业务活动之外,并将其视为一种不必要的成本。这是非常片面的观点。因为医药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会获得消费者的青睐;而患者对健康的需求,正是医药企业存在的动力。倘若医药企业在消费者支持的领域从事社会责任活动,就会对消费者行为的形成产生积极的影响;而当医药企业出现产品危机时,社会责任的承担则会成为解决危机的一种保险机制。因此,医药企业在选择适时适度的社会责任活动后,倘若能让消费者感知到善的动机,便会以药品的畅销方式来获得企业价值的提升。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在现有研究中,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有三种不同的结论:第一种是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推动企业价值的提升。有学者认为,社会责任的承担不仅能够改善产品市场认知程度,还能增加企业收益,进而提升企业价值。第二种是承担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价值。股东成本理论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耗费公司资源,增加股东成本,当这种成本超过其可能带来的收益时,可以预期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好,企业价值将会降低。此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味着公司有限资源的高昂分配,包括进行社会责任活动的直接成本以及参与社会责任活动而丧失的机会成本。第三种是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没有影响。有学者基于内控视角研究滞后一期的社会责任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结果是不显著的。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
H1: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好,企业价值水平越高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声誉机制。当前,企业社会责任最直接且被大众普遍共识的一种方式是进行社会捐赠,社会捐赠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方式。然而,部分研究指出了亏损企业乐善好施背后的动因,并对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做了进一步的分析。有的认为是一种管理层的自利行为,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被看作是一种“遮羞布”,用来掩盖或转移公众对其不当行为的关注,从而降低其声誉受损的程度。有的则认为是一种“伪社会责任行为”,指的是企业打着“负责任”的幌子,实际上却侵占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将履行社会责任看作是一种“声誉保险机制”。这时声誉的提升被看作是一种企业目标,而社会责任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它的载体。还有学者研究发现,一些企业将捐赠行为作为声誉修复的工具,需要通过慈善捐赠为其曝光的不当行为分散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力,甚至是降低不当行为发生时对其声誉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如果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被感知是动机不纯的,则可能会对企业声誉机制起反作用。这时,我们不禁会质疑,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媒体曝光及公众舆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真的能提升企业声誉吗?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第二个研究假设:
H2: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好,企业声誉越低
(三)声誉机制的调节效应。Brammer Millington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提出了企业声誉论。企业声誉是外界对企业过去活动和未来成长潜力的一种主观感受,反映了企业与竞争者相比存在的吸引力。学术界对声誉机制有两种不同的研究视角。一种认为声誉资本作为一种无形的战略性资源,是需要很长时间建立的,而且成本非常高。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下,企业管理者绝不会以声誉资本的损失为代价从事得不偿失的行为。现有研究也表明,企业声誉在消费者购买决策中越来越显著,它是一种产品质量的保证。在某种意义上,高声誉本身就向消费者传达出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以及较低的交易风险的市场信号。因此,消费者更愿意与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交易并保持长期合作,从而提升企业价值。Agarwal et al.也指出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履行的程度是衡量企业声誉好坏非常重要的指标,而企业声誉又能积极影响企业绩效与提升企业价值。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第三个研究假设:
H3:声誉机制在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上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11~2020年度A股105家上市医药制造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其中,财务数据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部分缺失数据来自各公司财务报表,企业社会责任数据取自和讯网。本文对数据回归前进行了以下预处理:
1、考虑到ST、*ST、PT上市的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已不具有代表性,因此对这部分数据进行了剔除。
2、剔除了研究相关年份缺失变量数据的上市公司,最终得到1,050个预测值。为了避免极端值对数据结果的影响,本文进行了上下1%水平的缩尾处理。本文的回归软件为Stata16.0,使用OLS回归模型。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企业价值(ROA)。目前,衡量企业价值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财务指标,如ROA或者ROE;另一种是市场指标,如TobinQ。本文参照何音、胡亚敏等的研究,使用ROA衡量企业价值。
2、解释变量——企业社会责任(CSR)。在已有研究文献中,学者们将企业社会责任衡量标准划分为四种。其一,使用每股社会贡献进行衡量;其二,运用和讯网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总评分来度量;其三,使用“基本社会责任”中对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与员工责任的比较数额衡量;其四,使用润灵环球的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中的综合得分进行衡量。因润灵环球所给予的指标较和讯网有所缺失,因此本文最终选取和讯网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中的综合得分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
3、调节变量——声誉机制(REP)。本文借鉴周丽萍等的研究,采用企业无形资产的自然对数作为衡量声誉效应的指标。
4、控制变量。本文借鉴周丽萍,霍彬、周燕华等的研究,设定了以下控制变量:企业规模(SIZE)、上市时间(TIME)、资产负债率(LEV)、营业收入增长率(OIGR)、净资产收益率(ROE)与应收账款周转率(ARTR)。
(1)企业规模(SIZE)。以对数化的总资产表示,控制了企业规模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2)上市时间(TIME)。企业上市时间与研究时间的间隔年数,会随着企业自身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因此,本文将上市时间作为控制变量。
(3)资产负债率(LEV)。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值,控制了企业杠杆水平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4)营业收入增长率(OIGR)。反映营业收入增减变动,以此控制企业的发展态势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5)净资产收益率(ROE)。反映企业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以此控制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6)应收账款周转率(ARTR)。反映企业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及管理水平。
根据已有文献,结合研究问题,本文选取的所有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表1)
表1 变量定义一览表
(三)模型构建。为验证本文研究假设,构建以下回归模型进行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本文首先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如表2所示,企业价值(ROA)的均值为0.0607,标准差为0.0591,说明所选样本医药企业中企业价值虽有不同,但差异不明显;企业社会责任得分(CSR)均值为6.063,大于中位数5.820,标准差为3.580,说明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声誉机制(REP)均值为1.888,最小值为1.546,最大值为2.162,标准差为0.115,说明所选的样本企业声誉较好,变量的差异性可以为研究提供良好的契机。(表2)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一览表
(二)相关性分析。本文对各主要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见表3。由表3可知,医药制造业的社会责任履行与企业价值之间在1%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各变量间相关性较好且显著。但相关系数并未进一步控制其他因素的干扰,本文接下来将继续进行回归分析以验证前述假设。回归分析前,本文对主要变量进行了方差膨胀因子(VIF)分析,各变量VIF值未超过3,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关系,本文相关变量设置合理。(表3)
表3 各变量相关系数一览表
(三)实证结果与说明。本文对上述三个假设进行了回归检验,回归结果列示于表4。在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企业价值的回归结果中,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系数为0.00299,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样本企业中,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好,企业价值越高,反映出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提高企业价值,这与学者陈晓易、何音等的研究结果相一致,以此验证了H1。在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声誉机制的回归结果中,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系数为-0.00178,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样本企业中CSR表现越好,企业声誉水平越低。CSR表现越好,社会公众可能会对医药制造企业的动机产生质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可能会被误认为是一种“声誉的保险机制”,从而在整体上降低医药企业的声誉,以此验证了H2。在验证声誉机制能否显著调节两者之间关系的回归结果中,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声誉机制的交互项(CSR×REP)的回归系数是0.00542,而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反映出声誉机制能够正向调节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表现为声誉水平越高,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会提升企业价值。(表4)
表4 主要回归结果一览表
(四)稳健性检验。为了使本文的研究结论更加稳健,排除反向因果的内生性干扰,本文将所有自变量进行滞后一期处理,重新对主要研究结论进行回归,以此验证假设成立的稳健性。
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发现回归结论与前述保持一致,本文结论稳健。(表5)
(一)研究结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基于和讯网CSR综合评分,本文实证检验了企业社会责任、声誉机制与企业价值的关系。研究发现,样本企业中CSR表现越好,企业价值水平越高;然而,CSR表现越好,企业声誉反而越低。进一步研究发现,声誉机制可以正向调节两者的关系,表现为声誉机制越好,社会责任的承担会提高企业价值。
当前,针对医药制造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实施制度还不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经实证分析后,发现药企承担社会责任的确会带来价值上的提升。有学者表明,在实践中,企业社会责任边界不断扩展的实质是对人的逐渐关注与重视,履行“利润之外的责任”是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
(二)建议
1、积极引导,加快落实。首先,积极引导医药制造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升医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程度;其次,患者对医药行业的要求方面可以更加具体化,使药企有的放矢;最后,加快推进与完善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
2、鼓励医药企业披露社会责任鉴证报告。针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报喜不报忧”的现状而言,其披露的报告可信性难以保证,决策价值和市场价值均难以做到有效衡量。因此,医药企业披露鉴证报告可以增信,提升信息质量,有助于提高公信力。医疗用品涉及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会比一般企业来说更大。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所以更加需要鉴证报告予以保证。有了第三方的保证,使社会责任报告变得更加可信与不可模仿。当然,鉴证报告的实行与落实,并非一蹴而就、轻而易举就能建立的。相关部门可以首先针对医药行业出台相关鉴证政策,随后逐渐扩大鉴证的范围,最终从有限保证过渡到合理保证,为社会公众增添一份信任与肯定。
3、建立医药企业适时适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度的建立可以表现在通过市场行为给医药制造业以经济回报,即患者对负责任的药企可以选择进行“溢价”购买,对不负责任的药企进行抵制购买,甚至举报其不良行为。此外,增加社会舆论对于医药企业的影响作用:一方面公众媒体积极报道和宣传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活动,将药企行为投放到十字路口的电子屏幕上,让市民更加了解医药行业最新进展;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加大信息披露的程度,大量曝光医药行业中出售高价口罩、收取高额回扣、卖高价药、开大处方等违背社会责任的药企,使这些恶习无处遁形。行为的透明化,会使社会公众真正了解到这些药企的真实行为,与其经济利益相挂钩,从而极大地影响医药制造企业的形象和财务绩效。
首先,本文以医药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基于医药企业的特点,结合已有研究成果选取主要变量测量指标,但研究结论对其他行业的适用性仍有待验证。其次,本文使用医药企业纵向数据研究变量间的相关性。然而,时效性与同步性也是研究变量间相关性的一种重要因素;适当地针对截面数据进行研究,可能会更易掌握现状。最后,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测度现已细分到各利益相关者方面,本文在分析时并未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分维度研究。在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和声誉机制的影响下,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可能对企业价值产生不同的影响结果。因此,未来在医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可以针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