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尼厄斯书信”研究综述

2023-10-09 03:09
关键词:弗朗西斯信件书信

胡 玲

(淮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江苏 淮安 223300)

18世纪下半叶,英国报业蓬勃发展。1769至1772年间,《公共广告人》(PublicAdvertiser)报纸连续发表了近70封署名为“朱尼厄斯”的信件,该匿名作者围绕着威尔克斯事件、议会选举制度、政要德行、军队腐败、司法黑幕、北美殖民地、海外战争等众多问题,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引发舆论哗然。后来结集成册的《朱尼厄斯书信》作为英国经典流传至今。书信因其对言论出版自由的推崇、对社会政治事件的尖锐批判、开创的政治评论写作、独特的文学风格,以及关于作者身份的谜团等,吸引众多研究者。

一、国内研究现状

在国内,刁晓娟、柴彬《〈朱尼厄斯书信〉与18世纪晚期英国社会》一文从信件写作目的、内容、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概览式的研究,认为朱尼厄斯信件围绕英国人拥有哪些权利与义务、英国人的权利受到哪些侵害两大主题,所涉内容相当宽泛;信件在监督政府、扩大民众知情权、教育民众、促进言论出版自由等方面有积极影响,但也存在讨论话题滞后、客观性难以保证等局限性。该文是目前国内在朱尼厄斯书信研究方面最全面的成果。[1]在一年后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刁晓娟以更详细的笔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阐述。[2]其他学者仅是在相关著作中略有提及,列举如下:

沈固朝在专著《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中论述了英国诽谤法逐渐对出版物失去控制的四大阶段,指出第三阶段(1760—1780年)的斗争以“朱尼厄斯案”最著名。沈固朝认为朱尼厄斯是政治家菲利普·弗朗西斯。1768—1772年,菲利普·弗朗西斯以“朱尼厄斯”为笔名发表几十封公开信批评政府,其中一封信直指国王乔治三世。首发此信的《大众广告报》(即PublicAdvertiser,本文译《公共广告人》)出版商伍德福尔、《大众纪事报》(PublicRegister)发行人阿尔蒙(John Almon)等因此被告上法庭。[3]

李磊在著作《外国新闻史教程》中认为司法手段是政府钳制出版业的主要方式之一,其中一项司法处罚罪名是煽动诽谤罪,朱尼尤斯(1)Junius,即文中所译“朱尼厄斯”。下文引文中“朱尼斯”也指此人。信件案即是一个重要案例。李磊认为朱尼尤斯是一位报刊作者菲力浦·富兰赛斯(2)Philip Francis,即文中所译“菲利普·弗朗西斯”。下文引文中“菲利浦·弗兰西斯”也指此人。的笔名,信件发表的时间是176■年(因书中印刷问题没有显示完整年代)至1772年,主要攻击保守党政府和国王乔治三世。批评国王乔治三世的信触发对发行人、转载人及其他传播者的司法迫害。[4]

吴伟的著作《格拉布街——英国新闻事业往事》则把书信时间具体为1768年11月21日到1772年5月12日,信件“公开指责国王、文武政要和大法官从事政治阴谋”,言辞激进、尖刻。但该书并未确定朱尼厄斯的身份,仅列举了两位可能的候选人,即老皮特的前秘书菲利浦·弗兰西斯爵士、《公共广告人》的发行人亨利·桑普逊·伍德福尔。吴伟也特别提到给乔治三世国王的那封著名信件,由此信引发有关煽动诽谤罪的司法审判,对改变煽动诽谤罪的判定标准、扩大陪审团的职责起到了推动性作用。[5]

张妤玟在其专著《英国“第四等级”报刊观念的兴起》中认为,朱尼厄斯信件最早出现于1767年4月28日,最后一封信发表在1773年1月19日,共69封系列公开信。这些信件的主要内容是“痛斥政府滥用权力”,批评对象包括众多政要、大法官,甚至上至国王。刊登、转载信件的相关人员被诉以煽动诽谤罪,最终结果是“从事实上确立了陪审团判定‘煽动诽谤罪’的裁决权,使得诽谤罪开始有法可依,而不能完全凭国王和大臣的喜好来定罪”。[6]

陈祖洲在专著《通向自由之路:英国自由主义发展史研究》中也指出,1760—1780年,在约翰·威尔克斯与“朱尼斯”匿名信案的影响下,出版自由获得一定程度的保障。[7]

由上可见,国内相关研究较为匮乏,总体成果较少,除刁晓娟之外,没有全面而具体的研究,仅在一些著作中零散触及。在朱尼厄斯身份、信件起止时间等问题上意见不一,且基本没有史料为证。在信件所引发的煽动诽谤罪诉讼方面,学者们基本认同发行或转载信件者的斗争取得胜利,对更改煽动诽谤罪的定罪原则、扩大陪审团的权限、推动新闻言论自由有积极意义。

二、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尤其是以英美为首的英语国家,早在18、19世纪就对朱尼厄斯及其书信展开深入的研究,成果丰硕,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

(一)朱尼厄斯是谁

1769年2月11日,随着几封署名“朱尼厄斯”信件的发表,就有人发问:“到底谁是那个可恶的朱尼厄斯?”[8]539这一质问拉开了探究朱尼厄斯真实身份的大幕。当匿名的朱尼厄斯于1772年授权出版合集时,他说:“我是我自己秘密的唯一保管人,它将与我一起消失。”[8]8对朱尼厄斯身份的猜测延绵不绝,至今尚无定论。所以,就像卡尔·B.科恩(Carl B. Cone)评论的那样,“如果我们最终知道朱尼厄斯是谁,那将是偶然发现的结果,而不是细致的历史侦探工作的结果”[9]。在过去的两个多世纪里,这一历史之谜曾经吸引无数学者的关注,特定时间的笔迹、文学风格、政治观点和实际行踪等因素都被单独或综合考察过,学者们提出了近百名候选人,获得较多支持的如下:

第一,最热门的人选是菲利普·弗朗西斯。尽管学术界长期以来普遍认为菲利普·弗朗西斯爵士是书信的作者,但似乎没有提供最终的、无可辩驳的证据。对于此观点,做出最细致研究的当数瑞典语言文献学家阿尔瓦·埃勒高(Alvar Ellegård)。20世纪50年代,埃勒高将朱尼厄斯书信与40多名同时代人的作品都输入电脑进行比对,运用“计量风格学”的方法,对书信的语言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朱尼厄斯的写作风格与菲利普·弗朗西斯最为相似,因此,他在1962年出版的《谁是朱尼厄斯?》中声称,“认为弗朗西斯就是朱尼厄斯的说法从此可以站住脚了,再无任何疑问”。作者在书中不仅对支持和反对朱尼厄斯就是弗朗西斯的论点进行回顾与总结,也对自己使用的统计方法及结果进行了说明。有一点埃勒高先生没有提及,而且可能永远也不会澄清:弗朗西斯假说的提倡者通常认为,送到印刷工那里的信件是弗朗西斯用假手(a feigned hand)写的。当然,保存下来的朱尼厄斯手写笔迹和弗朗西斯的不一样,但很难相信他能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一直使用假手。他雇了速记员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委托谁来保守他的秘密呢?[10]

反对这一观点的学者也很多。早在19世纪就有著名的威廉·弗雷泽·雷(William Fraser Rae, 1835—1905),他是著名的记者、旅行作家,也关注政治问题,是朱尼厄斯及其书信最敏锐的批评者之一。他收集了许多关于朱尼厄斯问题的书籍和小册子,写就的大量文章发表于《笔记与询问》(NotesandQueries),特别是《雅典娜》(TheAthenaeum)上。在“朱尼厄斯是谁”这个问题上,他完全不带偏见地支持任何一个朱尼厄斯的人选,对于菲利普·弗朗西斯爵士这个候选人,雷在许多文章中证明了这种观点的不可靠。一位记者在雷死后透露说:“最近在谈话中,他(雷)暗示他知道信的作者是谁,但当被问到时,他回答说‘这是一张我打算藏在袖子里的牌’。”[11]

著名的约翰·坎农(John Cannon)也不太支持这一观点。他在其整理编辑的《朱尼厄斯书信》中,仔细研究过60多位作者身份候选人,根据朱尼厄斯私人信件内容以及其他佐证,坎农列了出很多支持菲利普·弗朗西斯的证据。但是,坎农本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他不是菲利普·弗朗西斯爵士人选的拥护者。他说:“我不打算说弗朗西斯的情况多么具有决定性,因为这个附录的目的是让读者能够形成自己的结论。”[8]571坎农在对作者身份的总结中巧妙地给出了明智的评价:“如果一个谨慎的结论不能被一些读者接受,他们可以自由地按照他们所希望的原则行事:这肯定会让作者自己感到高兴,他写道:‘朱尼厄斯的神秘性增加了他的重要性。’”[8]572

第二,托马斯·潘恩。1872年,《朱尼厄斯书信》第一版合集出版100周年之际,乔尔·穆迪(Joel Moody)出版了《揭开面具的朱尼厄斯,或朱尼厄斯信的作者托马斯·潘恩》[12]。正是从这本书开始认定信件的作者是托马斯·潘恩,主要证据是潘恩与朱尼厄斯在政治观点上一致、在阐述风格上相似。穆迪说:“我的论点是,如果托马斯·潘恩不是朱尼厄斯,自然就不是自然的,而是纯粹的荒诞。”[13]

威廉·亨利·伯尔(William Henry Burrr)是这一说法最热情的支持者,他以一种近乎宗教的热情为潘恩是朱尼厄斯书信的作者辩护。19世纪70年代,伯尔出版了一本穆迪著作的小册子摘要,题为《潘恩是朱尼厄斯》(PainewasJunius)。后来他出版了另一本小册子,题为《托马斯·潘恩是朱尼厄斯》(ThomasPainewasJunius)。实际上,这本小册子仅以更大的热情重复了穆迪所坚持的观点。到了1890年,伯尔重新修改了他出版的所有支持这一观点的小册子,编为一本合集,叫作《托马斯·潘恩:他是朱尼厄斯吗?》(ThomasPaine:WasheJunius?)。

第三,劳克林·麦克利恩(Laughlin Macleane)。古斯塔夫·西蒙森(Gustave Simonson, 1864—1930)是一位古典语言学家、政治理论家,他写的《朱尼厄斯》没有在生前出版。西蒙森说:“我们不知道朱尼厄斯是谁,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然而,有一点他是肯定的——那就是菲利普·弗朗西斯不是朱尼厄斯。以西蒙森未出版的作品为基础,1986年,弗朗切斯科·科达斯科(Francesco Cordasco)出版了两部著作:《朱尼厄斯及其作品:朱尼厄斯书信及作者争议的历史》[14]、《朱尼厄斯:朱尼厄斯书信目录及相关研究清单》[15]。科达斯科出于对主要作者的尊重,坚持公众永远不会知道作者身份的立场。但是,他实际上认为劳克林·麦克利恩就是朱尼厄斯,因为他声称得到一份1949年的手稿,此手稿明确指出麦克利恩的作者身份。然而,卡达斯科并不认为这个问题已经解决,确凿的证据仍然难以找到。

第四,托马斯·曼特(Thomas Mante)。1932年,弗兰克·莫纳亨(Frank Monaghan)梳理出约50位朱尼厄斯身份候选人。他在文中提及在巴黎的外交部档案馆有一份未发表的文件,该文件是1774年由格兰特·德·布莱尔芬迪(Grant de Blairfindy)提交的秘密报告,报告中说托马斯·曼特就是朱尼厄斯,“他是以朱尼厄斯的名义在英国出版的各种著作的作者。1769年……我看到他给英国国王写了那封著名的信,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莫纳亨说:“鉴于缺乏可信的直接证据,也缺乏任何关于朱尼厄斯身份的结案证据,这份在巴黎外交部档案馆发现的未发表的文件,变得越来越重要。”“不管曼特是不是这个伟大历史之谜的答案,相比于其他大多数候选人,他的候选资格都建立在更有实质性的证据之上。”[16]

第五,埃德蒙·伯克。《月度评论》《绅士杂志》等期刊在1813年刊文,称书信的作者是埃德蒙·伯克。[17]

第六,李将军。《环球杂志》在1813年发文称,李将军在1767年至1772年从未离开过英国,他就是朱尼厄斯。[18]

第七,约翰·霍姆·图克(John Home Tooke)。1829年,格雷厄姆(Graham, J A.)通过研究约翰·霍姆·图克的回忆录、演讲和著作,证明他是朱尼厄斯信件的作者。[19]

第八,萨克维尔子爵(Lord Viscount Sackville)。1825年《绅士杂志》编辑约翰·尼克尔斯(John Nichols)[20]和《文学公报》编辑威廉·杰丹(William Jerdan)[21]刊登了同一篇文章,认为通过对朱尼厄斯信件作者的批判性调查,证明信件是由萨克维尔写的。1829年的《北美评论》也发文称萨克维尔子爵是朱尼厄斯。[22]

(二)“朱尼厄斯书信”起止时间

“朱尼厄斯”是一个笔名,他写了一系列信件,反对国王乔治三世、格拉夫顿公爵和诺斯勋爵各部的政策。鲍耶通过版本文献学的考察,认为信件的起止时间是1769年1月21日到1772年1月21日。[23]埃勒高也同意此观点,并认为,一个半月后即1772年3月3日,《公共广告人》的出版商伍德福尔以朱尼厄斯亲自准备的两卷本重印了这些信件。约翰·坎农认为朱尼厄斯1768年11月21日曾经写过一封关于米德尔塞克斯郡选举的信,遗憾的是朱尼厄斯本人未承认此信[8]xiv。关于其他公开信的起止时间,约翰·坎农的观点与前述两位学者相同。哈贝马斯认为第一封信写于1768年11月21日,最后一封公开信的时间是1772年5月12日。[24]72

(三)“朱尼厄斯书信”版本问题

自朱尼厄斯匿名书信在《公共广告人》刊发,就不断有报刊转载单篇信件、回复朱尼厄斯的信件,如《城乡杂志》(TheTownAndCountryMagazine)、《评论》(TheCriticalReview)、《月度评论》(MonthlyReview)、《每周杂志》(TheWeeklyMagazine)、《绅士杂志》(TheGentleman’sMagazine)、《牛津杂志》(TheOxfordMagazine)。1772年3月3日,《公共广告人》的出版商H. S. 伍德福尔在朱尼厄斯本人的认可下,出版了信件合集,该版本一直被确认为最早、最权威的合集。[25]此后出现的版本有百余种之多,择有影响者列举如下:

1804年,罗伯特·海伦(Robert Heron)编辑的美国版信件集印刷。[26]1812年,约翰·梅森·古德(John Mason Good)的版本问世。这让公众第一次能够阅读朱尼厄斯写给他的出版商伍德福尔的私人信件。该版本还研究朱尼厄斯笔迹的复制品。此外,梅森·古德还收录了一些用其他笔名、但他自己认为是朱尼厄斯写的信件。[27]19世纪80年代,威廉·弗雷泽·雷版本问世。

1957年,鲍耶出版《朱尼厄斯书信最早版本的书目考据》[23]。他提供了一份有用的信件清单,确切日期从1769年1月21日至1772年1月21日,并详细描述了1769年1月21日至1775年之间出版的31版书信合集,其中包括所有重要的盗版版本,还有一些有趣的注释。他还提供了特别重要的复本所在地,包括英国、爱尔兰和美国的代表性图书馆。但是,鲍耶在序言中警告后人,“无论如何都不要试图去识别朱尼厄斯”[28]。鲍耶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起点。

1978年,以1772年由朱尼厄斯编辑、伍德福尔发行的《朱尼厄斯》为基础文本,并对朱尼厄斯的相关信件进行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约翰·坎农出版了《朱尼厄斯书信》。该书除正文的69封书信外,还包括(1)经坎农研究证实为朱尼厄斯所作但朱尼厄斯未承认的书信;(2)被人们认为是朱尼厄斯所作,但坎农认为大部分是伪造的书信、小册子和诗歌;(3)朱尼厄斯与出版商伍德福尔之间的私人通信以及两人在报纸上互发的联络信号;(4)朱尼厄斯与威尔克斯、查塔姆和格伦维尔之间的私人信件;(5)坎农收集的暗示作者身份的各种证据。

弗朗切斯科·卡达斯科是研究朱尼厄斯的资深专家,贡献了50多项成果。1986年,他出版两部作品:《朱尼厄斯及其作品:朱尼厄斯书信及作者争议的历史》《朱尼厄斯:朱尼厄斯书信目录及相关研究清单》。书中对不同版本进行了讨论,还提供了参考书目。

(四)“朱尼厄斯书信”的影响

自朱尼厄斯问题产生以来,关注的焦点主要在于作者身份、书信集版本问题,对其影响的研究相对较少,主要观点包括:

第一,助力激进主义运动。汉纳·巴克认为,《朱尼厄斯书信》在18世纪60年代之后英国的“议会外力量运动”中发挥重大作用,《书信》对政府的抨击助长了威尔克斯派的激进运动。[29]

第二,推进新闻自由。1965年,西伯特出版《1476—1776年英格兰的新闻自由:政府监管的兴起与衰落》[30]一书,认为刊登《朱尼厄斯书信》的报刊编辑们与政府当局的斗争将18世纪英国的出版自由向前推进了一步。鲍勃·克拉克认为,《朱尼厄斯书信》在18世纪出版业争取自由、与政府的斗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朱尼厄斯书信案“确立了陪审团有权决定受到起诉的文章是否有罪”[31]。哈贝马斯在论述18世纪的公共领域发展水平时,认为这一水平可以“用政府和出版界之间的对抗程度来加以衡量”,《朱尼厄斯书信》“就其形式而言是政治性重头文章的先导”。人们把这一系列讽刺文章称为“现代舆论的先锋”,因为书信大胆批评国王、首相、大法官等,揭露英国的政治乱象,成为后来“舆论批评的样板”。[24]72坎农也认为,朱尼厄斯不过是1770年格拉夫顿内阁垮台的一个小功臣。他是一名政府反对派成员,但不是改革者,只是顶尖的辩论家之一。但是,无论如何,朱尼厄斯就当时的新闻案件和陪审团在诽谤案中的作用表达了一些关于自由的崇高情感,这值得被记住。朱尼厄斯亲自为1772年版书信集所作的序言中明确主张,在讨论公共事务时,应给予新闻界比讨论私人事务更大的自由度,“否则新闻自由将对社会无益”[8]14。

综上可见,国外研究呈现历时长、成果多、方法多元等特点,在探寻朱尼厄斯身份方面成果尤为突出,在讨论信件起止时间、编辑整理包含不同原始材料的信件集方面,也积累了丰富论著。相比较而言,国外探究信件影响方面的成果不多,主要涉及出版言论自由、诽谤案件中陪审团的作用、议会外激进运动等方面。

三、研究展望

国内外的现有研究成果为后续研究提供了重要基石。朱尼厄斯的书信,洋洋洒洒数十万言,既是历史本身,又是历史资料;还因为大部分作品都是关于政治和宪法问题的争论,是优秀的政论文,也被视作文学作品。朱尼厄斯有深厚的写作功底,风格圆滑而又尖锐,他的每一封信都能引发热烈的讨论。正如坎农所说:“他确实拥有一种非常罕见的品质,那就是能够点燃激情。朱尼厄斯信件被认为是具有公共重要性的事情,每一封信都引发了一系列的评论和争论:朱尼厄斯成为其他作家衡量自己的标准,也成为乳臭小儿试图推翻的伟大对手。”[8]xxviii对于朱尼厄斯及其书信,本文认为以下两点值得进一步深挖与拓展:

(一)朱尼厄斯的身份与立场问题

由前文可见,在关键性新史料发现之前,确定朱尼厄斯的身份几乎不可能。所以,我们现在需要考察与界定的问题是“朱尼厄斯代表谁”“朱尼厄斯为谁发言”,即探讨他的政治立场。在这一研究方向上,可以综合如下因素:朱尼厄斯第一封公开信的批评对象与宗旨;所有公开信所涉内容的再分类与整理;对英国宪法与议会改革的表述;对激进派的看法;与众多风云人物的私人通信;退隐“江湖”不再发表公开信的原因等。

(二)“朱尼厄斯书信”与“大众政治”

“朱尼厄斯书信”首先表现为一个新闻出版事件,但书信所引发的法律诉讼、所讨论的公共问题触及了英国的政治体制,冲击了光荣革命后贵族创造的政治游戏规则。朱尼厄斯书信揭露政治腐败、批评政要,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我们应探寻这种启蒙以何种路径使政治不再局限于上层阶级,而是下移、渗透到普通民众中,初现H. T. 狄金森所称的“大众政治”[32]。由此,我们可以说,朱尼厄斯书信是英国的精英政治和大众政治的对话,争取新闻出版自由是中下层民众获得政治话语权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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