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翠翠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4
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创新是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1]。作为创新的重要载体,高质量的企业创新是其先决条件。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中国的创新环境不断改善,涌现出一批创新型企业,专利数量连续数年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可知,2019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仅占全部授权专利的17.5%[2],这表明中国的创新质量普遍不高。因此,在以数量扩张为主向以质量扩张为主的转型升级阶段[3],调动微观企业主体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积极性,重视创新质量的实质性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经济主体,企业的创新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的创新质量应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市场经济的优势。现有研究聚焦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对企业创新效率、企业绩效[4]等影响较为丰富,而对于其如何互动以及如何影响企业创新质量缺乏深入分析,本文基于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互动逻辑,分析其对于企业创新质量提升的作用机制,为提升企业创新质量提供理论参考。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历来备受关注,西方经济学的各大学派对此争论不休,并形成了2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市场调节最优的资源配置方式,因此市场机制占主导地位,政府反而会干预市场的作用,削弱市场作用的发挥[5];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市场的调节并不完全有效,需要政府的适当调控。事实上,无论是市场还是政府都是一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手段,随着经济学研究的推进,学者们普遍达成一个共识:倾向于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寻求动态平衡[6],二者也逐渐由对立走向统一,即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优势,以市场的调节机制克服政府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发展活力不足的政府失灵问题,以政府的宏观政策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
中国的市场化经济改革,也始终贯穿着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探索。林毅夫[7]总结中国经济发展取得成功的经验,提出了“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观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的经济。究竟何为政府“有为”,何为市场“有效”,陈云贤[8]总结了衡量标准:有为政府应尊重市场规律,遵循市场规则,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经济发展,有效调配资源,参与区域竞争;有效市场应保证市场充分竞争,法制监管有序,社会信用健全,该研究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界定打开了思路。除此之外,其他学者对此的看法不尽相同,王勇 等[9]认为有为政府在各个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都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结构制宜地去有效培育、监督、保护、补充市场,纠正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增进全社会各阶层长期福利水平,强调了政府的因势利导作用。林毅夫[7]从价格机制的角度解析有效市场,有效市场意味着通过价格机制促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综上所述,有为政府以完善的顶层设计调控和稳定宏观的经济环境,有效市场则以有效的市场机制调节微观主体的经济活动,有效市场以有为政府为前提,有为政府以有效市场为依托,两者相互作用,有机结合,缺一不可。
从质量的定义可以推断,创新质量主要是衡量创新满足需求的程度,对其概念的界定主要分广义和狭义2种。广义的观点基于产品与服务质量的角度,以Hanner[10]为代表,界定创新质量包括生产过程质量、产品及服务质量、企业管理质量3个维度。狭义的观点则更注重研发质量及其价值,既包括技术价值,也包含经济价值[11]。在此基础上,学者们基于不同的研究领域和内容对创新质量的概念进行了有益拓展,虽然尚未达成共识,但是诸多研究已经描绘了创新质量的轮廓,涵盖创新产品和创新过程质量[12],实现创新的总体价值[13],表现了科技创新的水平。由此可见,创新质量是一个综合、全面的概念,既包含产品的研发质量,也涉及生产管理及销售服务的创新链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包括其最终的成果价值。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导。中国经济已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良性互动是实现“创新型国家”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4]。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互动立足于政府和市场的政治经济优势,培育有效市场,克服政府失灵现象。建设有为政府,克服市场失灵现象,有为政府“看得见的手”和有效市场“看不见的手”的有机协同是新时代推动企业高质量创新的必然选择,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协同不是机械的组合,而是有机的互动交融,2者互为支撑、相互补充。
政府的调控作用并非无所不能,也会存在失灵的可能,政策时滞与“卢卡斯批判”均表明了政府作用的局限性[14]。政府“有为”体现在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或者行政调控能够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若政府调控失灵,则不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趋于完善的有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可以通过市场的调节作用有效降低政府失灵的负面影响,在有效市场调节机制下,政府的调控质量得以提升,实现政府“有为”。
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有效发挥作用需要特定的适用条件。自发形成的市场可能存在恶性竞争、供求不平衡等市场失灵的问题,只有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市场机制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而有为政府能够以其行政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统筹各类生产要素,使其有效配置,有效组织和协调市场,进而营造公平竞争、运行顺畅的营商环境。依托有为政府营造的良好市场环境,市场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等的调节质量得以提升,实现市场“有效”。
企业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的特点,在没有明确的利益驱动下,企业对于提升创新质量顾虑重重,导致其创新积极性不高,因此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尤为重要。基于有为政府的内涵解读和已有研究,有为政府支撑企业创新质量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有为政府为企业创新质量提升营造稳定的宏观环境。当市场出现供不应求,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有限时,企业只要维持现有研发与生产就可以获得足够经济利益,开展创新的积极性显著下降,创新低质量或者无质量,此时政府的干预可以降低该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刺激企业实施高质量创新。
2)有为政府为企业提升创新质量营造良好公平的营商环境。有为政府致力于营造良好公平的营商环境,改善创新要素的积累与聚集,除此之外,有为政府还可以激发企业家的创新精神,降低创新成本,发挥对高质量创新的引领作用,为企业的高质量创新提供动力。
3)有为政府为企业提升创新质量提供必要的创新资源。区别于一般性的企业活动,企业创新需要更多的资金、人才和技术投入,但是收益期较长[15]、风险大,由于其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开展高质量创新的意愿较低,有为政府可以运用行政手段,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为企业提高创新质量提供资金支出。除此之外,有为政府还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政策,为企业吸引高素质高技术人才,支撑企业开展高质量创新。
市场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主要场所,企业的创新产品质量既应满足市场对高质量创新产品的需求,也需要接受市场对产品创新质量的检验。在有为政府的支撑下,有效市场驱动企业创新质量主要表现为以下2点。
1)有效市场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有助于提升企业创新质量。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到决定性作用[16],有效市场意味着良好的创新环境,通过“看不见的手”将创新资源从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配置,为企业创新质量的提高提供各种必要的资源。从技术扩散的角度看,有效市场可以促进技术交易[17],企业获得成熟创新技术的机会增加,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创新资源,降低开发高质量创新技术的成本和风险,提高创新质量。
2)适度的市场竞争激励企业实施高质量创新。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不可避免,企业必须提高核心竞争力才能在竞争中生存,适度的市场竞争可以触发企业技术创新[18]。一般来说,高质量创新产品具备更高的技术水平,更能获得消费者青睐,拥有更高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高强度的市场竞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企业对高质量技术创新的投资,提高创新质量。但是过度的竞争又会打击中小规模企业的积极性,因为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规模和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在过于激烈的竞争中很容易因为创新技术不够、资金不足等原因放弃对提高创新质量追求。
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协同互动作用下,一方面,有为政府统筹创新资源,并通过行政手段建设有利于企业高质量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减少对市场的不正常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机制,让政府寻租、行政腐败等投机主义行为得到有效抑制,企业也能更为准确快速地观察到政府的调控政策信号,并据此调整自身的生产和经营策略;另一方面,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有效市场发挥竞争机制、价格机制等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进行合理且高效的创新资源配置,加快资源流动,企业据此进行选择,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企业生产活动的意愿加强,生产效率与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提高企业的创新质量。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互动推动企业创新质量提升逻辑如图1所示。
图1 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互动推动企业创新质量提升逻辑
综合以上分析,提升企业的创新质量,应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协同效应,主要的政策建议如下。
政府主导是指政府主动创导体制改革、培育市场体系与完善市场法制建设。有为政府应该明确自己的功能定位,强化主体责任,以提升市场活力为主,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以其行政手段主导建设一个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为企业的高质量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具体可以从完善企业创新资源配置体制机制和公平竞争制度2个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1)完善企业创新资源配置体制机制。①改革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市场对企业创新资源配置的环境建设。②政府牵头建立互通互联的信息共享平台,拓宽沟通渠道,优化沟通方式,加速创新资源流动。③立足政府的组织和引导功能,制定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比如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反馈评价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市场机制发挥调节作用。
2)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为有效市场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应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制定统一的市场规则,例如保护企业主体产权和高质量创新知识产权,鼓励企业实施高质量创新;健全反垄断制度,破除市场垄断,降低行业准备标准,为小微企业争取市场,激励小微企业提高创新质量;规范不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高质量创新产品市场,激励企业实施高质量创新;清除不合理的市场制度,宏观把控市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有效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对资源的能动配置能最高限度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应完善其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为此,有为政府应减少对创新资源配置的过度干预,放权给市场,完善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产品价格监督机制等,促进高质量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提高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激发企业高质量创新动力。
构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的协同互动机制是破解企业高质量创新难题的必要手段。有为政府出台政策法规,规范市场运行机制,为企业高质量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调整企业的行为,引导其实施高质量创新。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有效市场调节企业及时响应政府的各类创新政策,在政府出现决策失误、激励不足、监督不到位等失灵情况时,有效市场能够及时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纠正,为政府“有为”提供助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动态互动结合,共同推动企业创新质量提升。
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提升企业创新质量迫在眉睫,在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有效的市场机制调节下,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互动结合可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引导企业突破技术壁垒,推动企业提高创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