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博物馆的传播
——以南京博物院非遗馆为例

2023-10-06 13:43谢小娟
非遗传承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艺术类文化遗产博物馆

谢小娟

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通过唱腔、动作、台词等艺术表现形式来表现演出者内心世界的各种传统表演艺术形式。是人类认识自身历史、自身艺术与自身文化的重要手段。[1]

在我国国务院官方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十大类中,传统戏剧、曲艺、传统舞蹈、民间音乐、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这五个大类都属于表演艺术的范畴,另外民间文学的部分说唱艺术类别也属于表演艺术的范畴(比如吴歌),占了名录种类的半壁江山。从数量上来看,截至2021 年12 月,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共有42 项,其中表演艺术占到了19 项,占总数的45%;在我国公布的前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153 项中,表演艺术类有789 项,约占到了总数的43%。①数据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址公布的数据汇总而成。可见对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不论是种类还是数量,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一、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博物馆传播

(一)博物馆职能演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

一直以来,传统博物馆或者说是主流博物馆多是以静态的方式,以展示或保护以实物为主的文化遗产为职责。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日本提出了无形文化财的概念,标志着文化遗产的概念开始从物质领域向非物质领域拓展,[2]2007 年国际博协对博物馆的定义中正式将“非物质遗产”纳入了博物馆工作的范畴:“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遗产。”这里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与展示”也是博物馆的工作范畴。另外博物馆的功能定位和机构使命也在发生显著的变化,相对而言,保藏与科研等传统职能的比重在降低,展示传播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在提升。

2005 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与展示。此后全国的博物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始积极行动,各地的非遗类博物馆纷纷行动起来,或是在综合类博物馆增设非遗展厅,或是在原来的民俗博物馆内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或是建立单独的非遗馆等,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宣传开始纳入各地区博物馆的职责范围,博物馆开始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重要媒介之一。

(二)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博物馆的传播现状

在实践的操作中,各地综合类的非遗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一般都是静态的,大多按照官方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十大类进行布展,对于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方式,由于缺乏深入的研究,策展方一般将其与其他类的非遗项目等同看待,展示方法趋于一致,大都是图片+文字,条件稍好一点的非遗馆会有实物道具展示或是录制的视频播放。另外,单一主题的专题性非遗博物馆,比较常见的是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类非遗馆,表演艺术类的非遗馆比较少见,比如江苏省内的表演艺术类非遗馆有无锡的锡剧博物馆、南京的越剧博物馆、苏州的苏州评弹博物馆等为数不多的几家。究其原因,传统美术或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有精美的艺术品可以呈现,可视性较强,相比较而言比较容易展示,而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物质性的末端成果可以呈现,所以大多表演艺术类的非遗专题馆都只展示相关的道具、服装、剧本以及演出剧照、演员信息和剧团历史等内容。

这种片段式的静态的传播方式,往往违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原则,不管是展出的服装还是道具,都只是表演内容的一部分,而且不是最重要的部分,最重要的部分是表演者的表演过程,是每一场演出的表演者的表情、念白、唱腔、手势、体态以及情感表达等一系列的综合体。跟其他类非遗不一样,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演出者通过一定的语言、动作和声音服务于观众,其实现的过程也是消费的过程,它的产物是向人的视觉、听觉等感官呈现艺术,是以无形的形式存在,并且随着表演的结束而归于无形。[3]

二、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一)与“人”的关系更紧密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人类行为活动的范畴,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人来完成的,但是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跟人的关系更加密切。这里的“人”一是指传承人即表演者,一是指观众。表演艺术类非遗完全依赖传承人的语言(比如戏曲、曲艺)或者肢体动作(比如传统舞蹈)来实现,通过传承人的唱腔、动作、台词等来进行情感表达、主题表达;而表演类非遗中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人”是观众,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独立于观众而存在,缺少了观众,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失去了表演的意义。在表演过程中,观众通过观看传承人表演时的语言和动作,受到感动,触动灵魂,形成一种情感氛围。[4]

(二)需要特定的展示空间

在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现必须在特殊的空间中才能进行。戏曲、曲艺、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在舞台上才能展现,传统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不是在舞台上进行展现,但是是伴随着传统仪式(比如出现在祭祀、丧葬、驱邪等活动中的娱神祭祀或者出现在岁时节令、娱乐庆祝活动中的娱人舞蹈)的发生而进行的,它是特殊时间和空间结合下的产物,有它独特的表演时空,同时也处于被欣赏、被观摩的角色中。

(三)成果的无形性

跟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一样,这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生必然会带来物质性的成果,并且必须借助物质性的原材料才能进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的实施过程的结束,呈现出来的是精美的艺术品或是实用品或是饱含某项特殊技艺的食品或中医药品。而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则不一样,它的实践并不一定需要借助物质性的原材料,或者说物质性的材料并不占据表演的主体地位,并且随着表演的结束它并不会留下任何物质性的成果,演出的全过程即是成果的呈现过程,舞台艺术作品与其生产过程始终相伴相随,[5]随着表演过程的结束,成果也化为无形,消失得无影无踪。

三、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南京博物院非遗馆的展示与传播实践

作为全国三大馆之一的南京博物院在2013年二期工程后形成了一院六馆的新格局,其中的非遗馆是六馆之一,含《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览》展厅、民俗艺苑展厅、老茶馆和小剧场四个部分,是以活态展示为主、静态展示为辅,视频、音频等多种展览形式相结合的展览,展览主题是以展示和传播江苏省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目标。而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与传播是活态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茶馆和小剧场为展示空间,传播包括戏曲、曲艺在内的江苏省口头与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美术和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技艺展示一起构成了南京博物院非遗馆(以下简称“南博非遗馆”)活态传播的话语体系。

(一)南博非遗馆对于表演艺术类非遗的传播理念

劳拉简·史密斯认为,遗产是生动而鲜活的,是行动的时刻,而不是冻结的物质形态。[6]由于非物质文化是借助人的现实行动呈现的,我们对其感知必须符合“即时”和“在地”的要求。[7]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这一点尤其明显。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的不是“物”,而是过程性现象,是背后所隐藏的技艺、过程和人的智慧等因素。南博非遗馆在建馆之初就认识到这点,于是在策划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传播时,就确定了活态展演的基调,开辟了老茶馆和小剧场作为省内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展演的主要空间,主要展演江苏省内的传统戏剧、曲艺、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等表演类非遗项目。老茶馆以传统戏剧折子戏、传统曲艺的展演为主,小剧场以传统戏剧、传统音乐的展演为主,另外在传统节日文渊广场会上演传统舞蹈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非遗馆开馆八年来,以不间断的活态演出吸引了大量的观众,得到了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南博非遗馆对于表演艺术类非遗的传播策略

1.根据不同观众的“分众传播”

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更新换代,媒体形态的多样性、传播信息的广泛性、受众选择的广泛性越来越明显,大众传播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根本性变革,呈现出越来越显著的分众化趋势。[8]不同的传播内容,不同的受众需求,决定了分众传播具有最佳的传播效果。[9]传播想要取得好的效果,需要了解观众中有哪些群体,不同社会群体的兴趣、爱好、需求、价值观等信息,从而有的放矢地选择和安排不同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目的演出,从而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

南京博物院改扩建以来的观众调查统计显示,70% 的观众是青少年和儿童,其中15 岁以下的占大多数。我们在进行表演类非遗节目的安排时,结合青少年儿童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特地策划了以少年儿童为受众目标的传播方案,我们在六一儿童节和寒暑假等节假日安排了针对儿童观众群的木偶戏表演和儿童剧表演,让他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亲近非遗,激发他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爱好;另外针对青少年观众群逻辑思维能力和认知能力比儿童观众群强的特点,我们特地策划了表演艺术类非遗表演的配套讲座以及配套体验活动,通过理论讲解和动手实践来引导青少年观众们理解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背后的精神内涵和传承人的智慧技巧,并且使他们成为主动的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消费者。比如:2019 年暑假期间,我们邀请了仗头木偶戏省级传承人颜育做了木偶戏的配套讲座《指尖上的艺术——仗头木偶戏》,讲述木偶戏的相关知识,讲座过程中,传承人还邀请少年公众上台体验仗头木偶戏的演出技法,得到了青少年观众的积极响应。

除了青少年观众,南博非遗馆还有一部分成年观众,我们将这部分观众的传播目标定为传播以江苏省的戏曲、曲艺类非遗项目为主的传统文化。比如,安排每周二至周日的下午在茶馆演出传统戏曲折子戏、传统曲艺等非遗项目,安排周日晚上在剧场演出戏曲类非遗项目,江苏省内的戏曲如京剧、昆曲、锡剧、扬剧等剧种,曲艺如苏州评弹、南京白局、徐州梆子等悉数在非遗馆的展示平台上上演过。另外,针对成年观众中的一部分专业观众和器乐爱好者,我们定期策划民族器乐系列赏析音乐会,比如2018 年暑假我们策划了古筝、二胡、琵琶三件乐器的专场赏析音乐会,现场座无虚席,反响热烈。

2.根据不同传统节日的“分类传播”

传统节日是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联系民族情感的重要纽带。不同的传统节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文化内涵。在传统节日开展相应的传统活动,有助于彰显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陶冶兴趣情操,增强文化自信和民族认同。博物馆作为弘扬传统文化的主要阵地,应抓住传统节日这个契机,进行相关主题的展示和传播。

在每年的传统节日前夕,南博非遗馆会策划与该传统节日文化紧密相关的系列展示、展演和体验活动。在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方面,我们根据不同的节日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展示和传播:比如春节时期,策划了“新春系列展演”,包含“精彩江苏——迎新春综艺专场”“欢乐南博——贺新春相声专场”,将春节传统习俗融入相声的形式呈现给观众,另外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文渊广场上还上演留左大鼓等传统舞蹈,在欢乐的锣鼓声中将年节气氛推向高潮;七夕节期间,小剧场演出黄梅戏《天仙配》等经典剧目,展示民间传说中的爱情主题;等等。每个传统节日,我们都会深入挖掘节日内涵,提取节日中的传统文化元素,以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方式来展现和传播传统节日中的优秀历史文化,增强观众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四、南博非遗馆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意义

(一)更好地发挥了博物馆的休闲功能

博物馆除了收集、保存、研究、展示、教育等基础功能之外,休闲娱乐也逐渐成为它的重要功能之一。现代博物馆作为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已逐渐成为大众开展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10]而博物馆要实现休闲功能,仅依靠静态的展览是无法实现的,在博物馆设置茶馆、剧场等可供表演艺术类非遗展演的场所,常年安排非遗演出,不但丰富了博物馆的展览内容,也为观众提供了休憩之地,转换了观众的观展视角,缓解了观众的视觉疲劳,使他们身心愉悦,也极大地带动了博物馆的人气。随着文旅融合概念的提出,博物馆旅游越来越受到重视。一个好的博物馆同时也是旅游目的地。南京博物院作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同时也是4A 级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逐年递增,2018 年游客人数已经突破10 亿人次,这与非遗馆一年三百多场的表演类非遗展演无不关系。

(二)促进了部分表演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状况来说,有的项目发展良好,受观众瞩目度高,而有的项目则发展式微,在市场中处于弱势,不太受大众关注。从江苏的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前者如昆曲,后者如南京白局。政府部门的扶持、昆曲剧团的精心排练、广大媒体的积极宣传、观众们的喜爱和追捧等多种因素共同促成了当下昆曲热的形成;而传承主体断层、内容脱离于时代以及社会认知欠缺等导致白局生存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南博非遗馆在表演艺术类非遗演出的安排上,兼顾了热门项目和濒危项目,既迎合了观众的喜好,安排昆曲等热门艺术的舞台呈现,同时又不忘濒危项目的传播,使南京白局等濒危艺术得以在南博的舞台上亮相,让更多的人了解产自南京本土的曲艺项目,体现了博物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与保护上的责任与担当。

(三)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原则之一。世界非遗保护的目的是用全方位、多层次和非简化的方式来反映并保存人类文化多样性,它涉及整体性文化的各个方面,几乎包括了传统和民间文化的所有表现形式,而不仅仅是个别文化形式的有限综合。[11]就某项非遗来说,整体可以是众多局部的有机整合,但任何局部都不可能完全替代整体。对于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整体性的表达则是展示传播项目表演的全过程,必须采用能反映动态过程的耗时性表达,即通过一定的时间将过程与现象显示出来。[12]一是通过视频播放等数字多媒体技术的方式呈现,一是通过传承人现场表演的方式呈现。而传承人现场表演的方式显然更能引起观众观看的兴趣。在表演艺术这一体系中,非遗的特点以及价值是通过传承人现场表演、舞台以及观众的互动形成“生态系统”,能够将三者紧密结合的关键因素就是传承人表演这一活态表现形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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