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鄂西南地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2023-10-06 09:47王平刘思汝
民族大家庭 2023年1期
关键词:巴楚鄂西巴人

文/王平 刘思汝

编者按: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展开历史长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贯穿于中华民族发展各个历史时期。各民族在迁徙、贸易、婚嫁以及碰撞、冲突中,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融程度不断加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可以说,没有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就没有中华民族的繁荣发展。从本期开始,本刊开设“三交史料”栏目,敬请关注。

鄂西南地区位于我国内陆腹地,夏商时期属荆、梁二州之域,春秋时期大部分为巴子国地,战国后期大部分为楚巫郡地,秦灭巴后为黔中郡地。先秦时期,鄂西南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序幕已经拉开,为各民族逐渐融入伟大祖国怀抱和中华民族大家庭奠定了历史基础,为当代本地区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历史根基。

一、政治、军事领域

巴与中原的政治、军事交往。夏朝时巴就与中原有较为密切的政治、军事交往。夏时“禹会诸侯于会稽,执玉帛者万国,巴蜀往焉”。表明巴人参加了夏朝的诸侯集会,并贡献方物。“帝启八年,帝使孟涂如巴莅诉”“夏后启之臣曰孟涂,是司神于巴。巴人请讼于孟涂之所,其衣有血者乃执之,是请生。居山上,在丹山西。”由此可知帝启委任孟涂为巴人的祭司,主宰巴人的诉讼大权。现有研究成果表明,孟涂之所应在今重庆巫山县以东、湖北秭归县以西。“壬申卜,争贞令妇好从沚震伐巴方。”说明殷朝武丁之时巴人与殷人已有军事交往。从周朝开始,巴人与中原地区的政治、军事交往得到加强。从《华阳国志·巴志》记载可知,巴人参加了武王伐纣的战争,以“勇锐”著称;武王克商后,开始大量分封诸侯,封其亲族姬姓于巴地,名巴子国,使之成为周朝的属国,即将巴子国视为周王室的宗族成员,这有利于推动巴人与中原王朝的友好交往。“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这表明巴地已象征性地并入周朝版图,并被视为其“南土”。城濮之战后巴与秦修好,以保存和壮大自己的实力。秦惠王派兵解救苴、巴后,随即取蜀灭巴,置巴郡,后又取楚巫郡及江南地为黔中郡。公元前223 年,秦灭楚,南郡、巫郡、黔中郡正式并入统一的封建王朝的版图。

巴与楚的政治、军事交往。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称霸争雄,巴与楚、邓、鄾、庸、蜀等诸侯国相邻,因而均有政治、军事交往载于史册,尤以巴楚交往最为频繁。春秋时期,巴楚关系总体较为融洽,因楚强巴弱,故表现为巴臣服于楚的关系。从《华阳国志·巴志》记载,巴子欲与邓国结好,须事先派使者告知于楚,于是楚子应巴子之请,派使者陪同巴使报聘前往,表达了双方好友合作的愿望,从而促进了巴楚政治军事联盟的形成。直到春秋晚期,巴楚联盟才逐渐解体。战国时期,巴楚在政治、军事上仍保持友好关系。如《华阳国志·巴志》有“巴国有乱,将军有蔓子请师于楚”和巴蔓子自刎后楚王“乃以上卿礼葬其头”的记载,由此可见巴楚政治、军事交往非同一般。

巴与蜀的政治、军事交往。巴、蜀毗邻而居,既长期相互攻伐,又在政治、军事上友好交往。《史记·楚世家》载:“肃王四年,蜀伐楚,取兹方,于是楚为捍关以距之。”表明蜀伐楚一直打到了巴人占据的鄂西南清江流域,直到楚国的兹方。《水经注·夷水》云:“夷水,即佷山清江也。水色清照十丈,分沙石。蜀人见其澄清,因名清江也。”这佐证了蜀军曾攻占清江流域,并将夷水命名为清江。此外,“蜀王弟苴侯私亲于巴”“蜀王别封弟葭萌于汉中,号苴侯,命其邑曰葭萌焉。苴侯与巴王为好”。

二、经济领域

巴与中原的经济交往交流。随着政治交往逐步加强,巴人开始向中原王朝纳贡。早在夏朝巴人就向中原王朝贡献方物。“巴人以比翼鸟。”这表明巴人参加周朝的诸侯集会时贡献了方物。“土植五谷,牲具六畜。桑、蚕、麻、纻,……皆纳贡之。”这证明巴人以桑、蚕、盐等多种方物向周朝纳贡,纳贡规模较之以前明显扩大。在秦穆公时,“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施德诸侯,而八戎来服。”这说明秦巴之间已有纳贡关系。以上表明夏商至战国晚期,巴人与中原华夏族的经济交往主要表现为他们向夏人、周人、秦人纳贡。“其君长岁出赋二千一十六钱,三岁一出义赋千八百钱。其民户出幏布八丈二尺,鸡羽三十鍭。”表明巴人君长承担的赋税分为“岁赋”和“义赋”,以钱币的方式缴纳;民间承担着实物赋税,以纺织品“幏布”的方式缴纳。可见,巴人与中原王朝统治者之间的经济交往由纳贡发展为缴纳赋税。巴人君长以钱币缴纳赋税,还表明巴人与秦人之间早有商品交换和经贸往来。

巴与楚、蜀的经济交往交流。巴与楚、蜀有密切的经济交往交流。鄂西南巴地遗址中经常发现楚国货币,如在清江流域招徕河遗址发现楚的“蚁鼻钱”,在巴东雷家坪遗址的战国楚墓中还发现作为冥币的“泥饼金”。这表明随着巴、楚经济往来增多,相互间已有经贸往来。巴东官渡口,长阳香炉石、岩屋顶等遗址和墓葬,均发现有饰以“贝”纹的陶釜和陶罐。“后有王曰杜宇,教民务农,一号杜主。……巴亦化其教而力农务,迄今巴、蜀民农时先祀杜主君。”可见蜀王杜宇教巴人、蜀人务农。

食盐促进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巴人分布的峡江地区和清江流域具有丰富的盐泉资源和悠久的采盐历史,为促进巴人与其他民族的经济交往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鄂西南清江流域的盐阳是巴人早期产盐之地。巴人进入巫溪、巫山、彭水、涪陵、忠县等产盐地区后,开始大规模制盐、贩盐,从先秦时期就逐渐开辟覆盖鄂西南的“巴盐古道”,使长江、清江成为巴盐东输、南输的重要通道。清江流域和峡江地区丰富的盐泉资源和“巴盐古道”的形成,对促进鄂西南各民族经济交往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文化领域

巴与中原的文化交流交融。鄂西南早期巴人已受到中原二里头文化(夏文化)的影响。周代以后,巴人与中原地区的文化交流得到加强,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文化互动。首先是中原地区的青铜文化对鄂西南巴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王家德先生认为:春秋战国之后,巴人的物质文化曾有较大的改变,一些新的文化特质逐步进入巴文化中,如青铜器中的柳叶形剑、虎纹铜戈、矛、釜、钲、钺、虎钮錞于、编钟等青铜器类。上述以青铜器为代表的文化特质绝大部分与中原青铜文化有密切的渊源。巴人的虎钮錞于,就是中原青铜文化传入巴人地区后逐渐产生的,既有中原青铜文化的特色,又有巴人图腾崇拜的烙印。有学者提出,“最早的錞于出自春秋齐鲁之间,后逐步传入江淮,以后又逐步传入川东、鄂西南及湘西北地区,巴族借鉴中原地区錞于的形体,将自己崇尚的虎形象铸于錞于盘正中,从而将钮錞变成了虎錞。”考古资料证实,巴式铜钲、巴式柳叶剑等青铜器都是从中原地区传入的。多数学者认为,巴式铜钲也是受到中原音乐的影响而由东向西逐步传入巴人地区的,或是巴人仿照中原地区的铜钲而制造的。柳叶形青铜剑起源于商代晚期的中原一带,西周中晚期以后传入巴蜀地区并得到很大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巴蜀青铜剑。此外,巴式矛、巴式钺的形制分别与春秋晚期中原地区的狭刃矛、青铜钺大体相似。可见,鄂西南巴人青铜器是从中原地区传入或仿造的,因而二者在形制上大体相似。其次是部分巴文化传入中原地区,亦对后世汉文化产生了一定影响。巴人“前歌后舞”的特性对中原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遇有重大祭祀活动举行的大武舞,与巴人的歌舞有着直接的联系,可以说它来源于武王伐纣时巴人的“前歌后舞”。

巴与楚的文化交流交融。巴楚之间产生了直接的文化交流交融。春秋战国时期鄂西南一带的文化遗址中以楚文化为主,即楚势强大,而巴势弱,但巴文化内涵仍明显保留,巴文化、楚文化共存一地现象较为普遍。有学者认为,“这种巴楚文化相互共存的现象在整个清江流域和峡江地区都比较普遍,因而在同一文化遗址或墓葬中能同时发掘巴器和楚器。”在1978 年至1980 年发掘的巴东西瀼口战国时期古墓群中,M1 属于典型的楚文化墓葬,所随葬的鼎、簋、壶陶器组是楚族的礼器组合;M8 当属于巴文化墓葬,出土了2 件巴族文化的典型器物柳叶形剑和1件楚地罕见的鸟嘴状戈。长阳县境内巴、楚遗存同在一处文化遗址之中,尤以香炉石遗址上层的楚文化因素很浓,下层则为早期巴文化。香炉石遗址第三层为东周时期,它已是楚文化的风格了。清江流域的南岸坪、外村里等遗址出土的鬲、凹底罐、中柄豆、凹底盆等陶器,是春秋战国时期非常典型的楚文化遗存。这表明在东周时期,清江流域基本上属于楚文化的分布区。

鄂西南的巴人进入楚国境内,逐渐融合于楚人之中,对促进巴楚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楚文化中亦有大量原生态的巴文化,尤其是精神文化方面。在楚郢都纪南城附近的荆南寺遗址中,发现了巴、楚两组文化内容的文化遗物,表明鄂西南巴文化已经渗透于楚文化之中。在战国时期,巴歌《下里巴人》就在楚国郢都广泛流行,深受楚国人民喜爱。“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宋玉的这段叙述表明巴歌在楚郢都十分流行,再现了当时巴楚文化交流的真实场景。

基于巴文化与楚文化的频繁交流和深度交融,学界提出了“巴楚文化”概念。张正明先生认为:“巴楚文化从来是巴楚二元复合的文化实体。复合,始则耦合,继而融合。”段渝先生认为:“巴楚文化,当然不是巴、楚两国王族或公室的文化,而是指先巴地后楚地界域上先后受巴文化和楚文化浸染从而显示出巴、楚文化共同特征的地域文化,它主要体现在这个地区原来的巴地各族的文化上。”

巴与蜀的文化交流。巴蜀之间产生了间接的文化交流。由于巴、蜀相邻,战国时期巴、蜀文化交流交融加深,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巴蜀文化和包括鄂西南在内的巴蜀文化圈。鄂西南地区属于古代巴蜀地区范围,该地区巴人受蜀文化间接影响显而易见。既然长江是联系中原二里头文化、鄂西三星堆文化与成都平原三星堆文化的重要纽带,那么它必然成为巴文化、蜀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因此鄂西南地区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蜀文化的间接影响。

巴与濮的文化交流交融。定居于鄂西南地区的濮人长期与巴人相互杂处,彼此交往,相互影响,最终融为一个民族,成为土家族源流的两大源头。有学者认为:“巴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复合体,在它产生的初期就已融合吸收了该地区土著濮人的文化特征。”徐中舒先生指出:“巴、濮本为两个部族,因为长期杂居而逐渐成为一族。”早期巴人与濮人在共同的迁徙与生活中,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创造了许多相同或相近的民俗文化,主要表现在居干栏建筑、善采丹砂、喜织细布、流行崖葬等方面。

四、社会领域

族群流动。先秦时期,鄂西南境内族群流动频繁,形成了多民族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巴子国境内除巴人和很早就定居于此的中原民族外,还居住着多个其他民族。《华阳国志·巴志》载:“其属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蜑之蛮。”上述民族中濮、蜑均居住于鄂西南等地。先秦时期,鄂西南地区主要居住着巴、濮、蜑、楚、蜀、三苗等民族。这些民族都是从周边地区陆续迁入的,在迁徙过程中形成了较大规模的族群流动,从而推动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巴人的迁徙。据《世本》《后汉书》载,居于武落钟离山赤黑二穴的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五个部落,通过掷剑和赛土船决胜负的方式,推举廪君为部落联盟首领。其后,他们在廪君率领下,沿夷水(今清江)逆流而上,战胜盐水女神后称君夷城,然后继续西迁和南移。巴人在鄂西南的大迁徙以溯夷水西迁为主线,以沿忠建河、支锁河南移为支线,其活动地域从清江流域逐步延伸到酉水流域、溇水流域、唐崖河流域和峡江地区,覆盖鄂西南全境。战国时期,鄂西南清江流域的部分巴人还迁入楚人居住的江汉平原,他们逐渐融入楚人之中,成为华夏族的组成部分。

濮人的迁徙。濮人是商周时期属于“南蛮”系统的土著民族。由于楚在江汉地区的崛起,早期濮人与巴人受楚攻逼,故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濮人大批向西南迁徙。其中一支向湖南沅水、酉水一带流动,后逐步遍及湘西、鄂西南、川东南、黔东北等巴人地区。迁入鄂西南的这支濮人从酉水流域进入清江流域和峡江地区,活动地域与巴人大致相同,长期相互杂居。

“三苗”的迁徙。炎黄战胜蚩尤后,九黎部落部分退回南方,建立“三苗”部落。夏禹时,“三苗”逐渐式微,其遗众一部分留居湖北江汉,后逐步融于华夏族;大部分继续迁于湘西沅江流域、黔东南清水江流域和鄂西的酉水流域。其中迁入鄂西的一支与巴、濮等相互杂居。

蜀人的迁徙。部分蜀人因军事原因曾迁入鄂西南境内,有的成为永久性移民。《通志略》引盛弘之《荆州记》载:“建平信陵县有税氏。昔蜀王栾君王巴蜀,王见廪君兵强,结好饮宴,以税氏五十人遣巴蜀廪君。”其迁徙路线应是沿长江自西向东迁入鄂西南地区。有学者调查,目前在巴东县茶店子镇还有较多税姓居民。

楚人的迁徙。战国中叶之后,楚国加紧对巴地的争夺,大批楚人沿长江、清江进入鄂西南的峡江地区、清江流域。《太平御览》载:“施州清江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巴国,七国时为楚巫郡地。秦昭王伐楚,置黔中郡,巫地属焉。”这就意味着,大量楚人西迁至巴人居住的峡江地区和清江流域后,鄂西南大部分地区成为楚巫郡地,形成了巴楚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

族际通婚。巴子国公室与楚、秦之间产生了个体的上层通婚,由此推动了鄂西南地区巴、楚之间群体的民间通婚。巴楚通婚。巴楚联姻历史悠久,但究竟始于何时目前尚无定论。《左传·昭公十三年》有楚共王曾娶巴姬为妻,并允许她参加选择楚国王室接班人的记载,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最迟从楚共王时(春秋中期)巴楚公室即已联姻。“战国时,尝与楚婚。及七国称王,巴亦称王。”这表明巴楚公室联姻在战国初期仍然得到延续。巴楚公室联姻推动了鄂西南地区巴楚民间通婚的初步发展。考古资料表明,在巴楚杂居的峡江地区和清江流域已产生了有一定规模的民间通婚,巴楚通婚已成为一种社会时尚,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民族交融。巴秦通婚。秦灭巴后,为了表示对巴人的笼络,以秦女下嫁巴人首领。《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载:“及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

综上所述,先秦时期鄂西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均有体现,这有利于促进各民族政治上团结统一、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兼收并蓄、情感上相互亲近,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和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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