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角下浙江省美术馆事业发展研究

2023-10-05 23:32胡超
河北画报 2023年10期
关键词:美术馆全省建设

胡超

(浙江美术馆)

精神富有文化铸魂,共同富裕文化先行。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提高群众文化获得感,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有力助推器。近年来,美术馆作为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支持。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公布的2021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美术馆682个,从业人员6249人。为有效推动全省美术馆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美术馆在浙江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我们对全省美术馆建设发展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其场馆设施、经费投入、人员结构、参观人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结果,本文对浙江全省美术馆建设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提出未来发展的方向与对策。

一、浙江省美术馆事业发展现状

(一)全省公共美术馆建设情况

截至到2021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型公共美术馆(含国有美术馆和民政系统登记年检的非国有美术馆)183家。以11个地市来看,杭州市美术馆数量最多,为50家;其后依次为宁波(41家)、嘉兴(20家)、温州(17家)、金华(16家)、绍兴(14家)、湖州(10家)、台州(7家)、衢州(3家)、舟山(3家)、丽水(2家),衢州、舟山、丽水三市美术馆数量较少,都只有2-3家。杭州市和嘉兴市拥有的国有美术馆最多,分别达到14家和9家,而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均仅只有有1家,衢州市为0家。以县域来看,杭州市上城区和萧山区美术馆数量最多,分别达到12家;随后依次是宁波市鄞州区11家,海曙区9家。

(二)全省国有美术馆建设情况

美术馆建筑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建筑条件直接影响服务质量。2019年11月,我省制定出台《公共美术馆设置与服务规范》(DB33/T 2229-2019)地方标准,对全省美术馆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规范现有公共美术馆服务标准体系,为建设中的公共美术馆提供了参考依据。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美术馆建设的财政投入不断增加,在各级财政支持和美术馆自身努力下,一批现代化美术馆相继投入使用,例如投资2000万元修建的湖州市美术馆于2019年11月开馆,总投资近12亿元的嘉兴市文化艺术中心,其中包含嘉兴美术馆新馆,于2021年7月建成开馆。绍兴、金华、衢州等地市级美术馆也均已列入十四五规划建设中。

截至2021年底,全省国有美术馆共有42家,总建筑面积23.97万平方米,平均每馆面积5448.39平方米,总展厅面积90296.44平方米,平均每馆展厅面积2052.19平方米。全省国有美术馆建筑面积超1万平方米的有7家,分别是浙江美术馆、中国国际设计博物馆、浙江展览馆、杭州中国动漫博物馆、公望美术馆、宁波美术馆、嘉兴美术馆。目前,我省共有国家重点美术馆2个,分别为浙江美术馆和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数量位居全国第二。

(三)美术馆队伍建设情况

作为全省美术馆事业发展的基础,人才决定着美术馆的实力、水平和发展方向。为满足美术馆的专业基础工作需要、美术馆现代管理需要和文化体制改革需求,2017年我省出台了全国首个美术馆行业体系的职称评价体系《浙江省美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2021年对高级专业评价条件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量化赋分条件,出台了《浙江省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为我省公共美术馆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至2021年底,全省国有美术馆从业人员488人,其中编内人员302人,编外人员186人。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45人,中级职称131人。

(四)非国有美术馆发展迅速

非国有美术馆作为美术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公共美术馆发展的重要补充。我省是国内非国有美术馆起步较早地区之一,截止到2021年底,通过民政系统登记年检的非国有美术馆共有近141家,以小型专题类居多,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类型包括综合类、单项类、名家类等,突出反映了浙江地区美术发展特色,影响力较大的如:浙江赛丽美术馆(杭州)、恒庐美术馆(杭州)、光达美术馆(杭州)、全山石艺术中心(杭州)、华茂美术馆(宁波)等。非国有美术馆的发展发挥了浙江民间资本的优势,调动了人民群众对美术事业发展的积极性,改变了公共美术馆种类较为单一的状况。

二、浙江省美术馆事业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美术馆区域发展较不平衡

从公共美术馆分布来看,由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省国有美术馆资源在地区分布上较不均衡,大部分美术馆都集中在浙东和浙北地区,美术馆个数、馆舍面积、财政投入、藏品总数及人员结构等都处于绝对优势,浙中及浙西南地区则相对缺乏。至2021年底,浙东和浙北地区地区有国有美术馆33家,占全省总数75%,浙中及浙西南地区仅占25%。浙东和浙北地区国有美术馆总面积21.67万平方米,占全省的90.38%,浙中及浙西南地区仅占9.62%。2021年,浙东和浙北地区财政拨款2.78亿元,占全省的94.3%,浙中及浙西南地区仅占5.7%。浙东和浙北地区藏品总量16.41万件(组),占全省的97.65%,浙中及浙西南地区仅占2.35%。

(二)全省国有美术馆建设较缓

与兄弟省份相比较,浙江省国有美术馆建设进程相对较缓。《浙江省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提出到2020年底实现市有五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和美术馆),县有四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或展示场所)的目标。但截至2021年底,十三五规划目标中,仅湖州市美术馆、嘉兴美术馆建成开馆,杭州美术馆、温州市美术馆、绍兴市美术馆、金华市美术馆、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等均未完成预期目标。和江苏省对比,江苏省13个地级市已有9个(南京、无锡、苏州、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建成地区级国有美术馆,且均为独立建制,占比69.23%,县(区)级国有美术馆有近8家(秦淮、宜兴、常熟、张家港、启东、响水、建湖、高港、沭阳)。我省11个地级市有6个(宁波、温州、嘉兴、湖州、舟山、丽水)建成地区级国有美术馆,仅宁波美术馆和嘉兴美术馆为独立建制,温州和湖州为美术馆并入艺术研究院或博物馆,舟山和丽水为美术馆和文化馆同一个场地挂两块牌子,县(区)级国有美术馆仅有5家(富阳、临平、淳安、泰顺、浦江、东阳)。

(三)国有美术馆建设与运营主体脱节

近年来,我省新建成的国有美术馆,在建设阶段大多采取了项目承包的方式,由于美术馆的建设人员和运营管理人员没有有效衔接,使得美术馆的功能区域的配置划分及一些细节设计(如门的大小、电梯的大小、灯光系统等)都缺乏一定的专业性,因而在后期使用过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许多设施甚至需要另行改造,造成资源浪费。正在建设的绍兴市美术馆属于市政府出资建设,采用代建制模式建设的“交钥匙工程”,建设初期并没有确定运营主体,直至主体工程完成后交由市文旅局管理,美术馆专业人员后期才介入工程装修,存在货梯太小,不适合库房运转作品的问题,但无法更改。另一种情况是美术馆业务人员在工程建设阶段已介入项目,但因对美术馆功能、设施不熟悉,导致建筑本身某些功能区域设置不合理的情况。

(四)国有美术馆隶属关系复杂

从体制上来看,从省级到地方,根据隶属关系不同主要分为:文旅、文联、宣传部、院校等,不同的管理体制下,各个美术馆的功能、定位十分多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国有美术馆隶属文旅系统21家;隶属文联系统10家;隶属宣传部3家;隶属院校5家;隶属其他系统归口管理3家。近两年,地方上由于机构调整,将美术馆与其他单位合并,导致原先由文旅系统艺术处管理的美术馆变为其他部门管理,如湖州市美术馆划到湖州市博物馆,由文物局管理;温州美术馆与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合并等,这类情况严重削弱了原有美术馆的功能和地位,不利于全省美术馆体系的构建。美术馆隶属关系的不同形成了多元、多样的美术馆格局,但隶属的差异也为美术馆的发展带来了许多难题,如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无法流转到除文旅系统以外的美术馆,隶属关系的不同也导致经费差别较大,直接影响到美术馆的公益性特点,从而造成美术馆的社会功能和专业职能的差异,尽管只是细微差异,但却会对美术馆运营建设造成长久影响。

三、浙江省美术馆事业发展对策建议

(一)合理布局,加强美术馆建筑规划建设

《浙江省文化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制定实施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创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文化保障机制,“十四五”期间全面实现“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县有四馆一院、区有三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农村有文化礼堂”,市、县、乡三级文化设施覆盖达标率100%,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浙江省《公共美术馆设置与服务规范》(DB33/T 2229-2019)地方标准中分别对不同服务人口的省、市、县级美术馆给出年度观众量的指标。截止到2021年底,我省杭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未建成市级美术馆,其中舟山、丽水为非美术馆单独建制,绍兴、衢州2市已完成美术馆场馆建设,目前处于展陈、装修阶段,金华已列入十四五建设规划,杭州、台州未见美术馆相关规划。全省仅有富阳、临平、淳安、泰顺、东阳、浦江等6个县区市建有县(区)级国有美术馆。因此,我省美术馆建设应加强合理布局:要把扩大规模与调整结构结合起来,把优化结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丰富种类、提升品位作为增加总量、扩大规模的落脚点,在丰富美术馆类别中扩大规模,在扩大规模中丰富类别,注重未建设市、县(区)级美术馆地区在美术馆方面建设,尽快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全省美术馆建设发展新体系、新格局。

(二)加大投入,建成“市有五馆”美术馆格局

国有美术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美术馆经费来源主要依靠财政供给。《美术馆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应进一步重视美术馆事业的发展。美术馆的总体建设规模与各项业务建设要有战略目标和长远规划,并分期落实。”“基建规划(包括土地使用范围)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留有余地。”作为文化和经济强省,《浙江省文化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十四五”期间全面实现“市有五馆”,应在已建成4个市级美术馆基础上,加快完成剩余7个市级美术馆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应建立一个制度化的、有法律保障的国有美术馆投入机制,实现经费投入预算化,经费项目法定化,使经费增加幅度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相适应。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除了要形成合理增长机制外,还要确保法定项目中各项经费都能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在保证美术馆正常运作经费的同时,应安排藏品征集和展览等专项经费。

(三)科学定位,构建全省美术馆评级体系

地方政府对国有美术馆的定位,将决定国有美术馆事业发展的基本走向,也决定政府支持美术馆事业发展的方式方法及其力度。因此,政府的正确定位对美术馆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构建全省美术馆评级标准,启动全省美术馆评估定级常态化工作机制,以评促建,切实提升包括硬、软件设施在内的美术馆综合服务水平,提升美术馆的典藏、科研、展览、公共教育水平,增强美术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发挥公共文化传播功能的能力,引导和推动美术馆加强自身建设,让公共美术馆切实发展为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发挥其在社会文化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美术馆的文化影响力和社会贡献率。地方美术馆可对照全省美术馆评级标准,在立项和建设阶段,不仅要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而且要探索建立美术馆建设专业咨询机制,尽可能多地听取美术馆专业人员和当地艺术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合理意见,避免馆舍建设与运营管理的脱节。在建设过程中,美术馆的规模大小、规划布局、功能设置等,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后期的运营管理相协调,与当地文化资源相匹配,应该对美术馆的内涵进行准确定位,要结合地方特色征集有关藏品,深入挖掘当地美术特色,争创地方品牌,体现浙江特色。

(四)成立协会,实现全省美术馆资源共享

长期以来,隶属关系的不同,导致不同系统的美术馆各自为政,由于管理体制、观念等各种原因,不同系统美术馆之间缺少共享意识和协作精神。因此,需要通过成立全省美术馆协会,构建省内统一的交流合作平台,全面和深入整合省内各系统美术馆资源,打破馆际界限,加强合作交流,形成展览、藏品、研究、宣传、教育等多方面的联合与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共赢目的。美术馆协会通过年会、常规性理事会和专题会议等,及时交流各美术馆的发展状况和重要业务活动,组织专门活动,开展各美术馆之间的学术交流与人员培训,通过项目合作,共享藏品资源和研究成果,配合开展美术馆评估定级、全省优秀展览、公共教育、典藏项目等的评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推动省内美术馆行业规范的建立。美术馆协会将进一步推动全省美术馆的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提升美术馆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高全省美术馆的管理与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全省美术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两个先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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