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等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走在福建省最前列。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30.8万人,拥有托育服务机构300多家(已通过备案100家),能提供托位1.57万个,千人托位数2.96个。普惠性托位4300多个,普惠性收费不高于2800元,托育机构入托率全年平均约50%。成立福建省唯一的托育行业协会,连续两年在厦门市举办全国性托育高峰论坛。
一、综合施策,构筑坚强保障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确保“有人可用”。2021年成立市、区两级家庭发展事务中心,该中心由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站改革转型,主要承担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务性工作。市区中心均为参公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共123人。依托各镇街村居卫生健康专干、计生协会小组长构建“四级一线同服务”的工作模式。
二是多种补助扶持,确保“有钱可为”。对普惠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1万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已投入4000多万元;对幼儿园开设托班按每个托位1000元给予一次性改造补助;对已备案通过且实行普惠的托育机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600元补助;对购买托育保险产品的机构给予报销30%保费,最高可达3000元。
三是突出规划前置,确保“有地可施”。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及《厦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在一万人管理单元内,应保证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不低于900平方米”“鼓励托育服务设施和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合设”“存量建筑功能改造为托育服务设施的,免于办理规划条件变更、工规证等审批”等措施。
二、用心呵护,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成立托育志愿服务队。吸收具有丰富专业知识或热心公益服务的托育机构教职工,协同社区工作者、卫健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志愿服务队,送育上门,宣传到家。
二是关爱困境、留守儿童。为农村困境、留守婴幼儿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免收保教费、只收伙食费的优惠托位,同时为不方便送托的婴幼儿建立“一对一”育儿指导服务。
三是开拓医育结合新模式。依托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模式拓展医育结合。在托婴幼儿通过家庭医生无缝对接三级医院,享受专业化指导和快速转诊服务。同时,在医育结合试点机构建立一套完整的早期行为识别机制,特殊婴幼儿经妇幼保健机构评价后,实现“家长主动就诊、托育机构及时跟踪反馈、妇幼保健机构指导康复”的早期干预专案共管,多管齐下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
三、多元推动,满足群众需求
一是积极探索国企办托。明确国企办托相关投资经营不纳入经营业绩考核,相关成本费用可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并视情况予以奖励性加分。在政策利好的引导下,我市已有2家市属、6家区属国企共开设20多家托育机构,提供“百姓信得过”的公家托育。
二是试点建设社区托育。制定《厦门市社区托育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家庭托育点及小微型托育点备案和管理机制。无偿或低价提供政府公共资源空闲场所用于开展小微型托育点,结合小区改造等建设“15分钟托育服务圈”。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托育点20多个,其中公共资源托育点占一半以上。
三是大力发展福利托育。对用人单位自建自办的托育中心實行5万~10万元建设补助,对自办、联办或购买服务的托育中心给予每年1.5万~2.5万元运营补助;以低价或免费供地引入专业机构在产业园区建设职工福利性托育机构;多家用人单位与托育机构签订共建协议,采取工会补助、企业福利费等方式提供福利性托育。目前,全市拥有福利性托育服务点20多个。各机构还根据职工需求定制个性化套餐,提供延时、晚餐、沐浴等贴心服务,轻松实现带娃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