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校园欺凌受害者应建立起一套家校社协同的机制。”日前,中国心理学会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治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文新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第一,目前在校园欺凌的相关立法中,偏重对欺凌者的惩处,缺乏对如何做好校园欺凌受害人保护和救助工作的明确要求。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受欺凌者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法律应当细化帮助受欺凌者的具体操作程序,以专门性的政策以及法律文件保障促进保护受欺凌者的各方形成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社区应当加强对受欺凌者的社会服务和心理辅导。社区应建立帮助受欺凌者的社会工作制度,积极培育社会工作专业化组织和专业人才,通过开展社会服务,不断增强社会关爱受欺凌者成长的氛围。此外,在社区工作中可依靠社会组织引入社会力量,尝试“一对一”式家庭教育辅导以及心理健康辅导。
第三,目前学校缺乏科学的、有效的校园欺凌干预的流程与机制。学校应建立基于心理咨询的定向干预机制,设立欺凌求助渠道,在发现受欺凌现象后,组织与受欺凌者谈话,采用心理咨询的方法,为受欺凌者提供心理支持等。确保受欺凌者在遭受欺凌行为后,能够得到及时保护和帮助。通过教育服务、心理辅导、情感支持,帮助受欺凌者缓解学习、生活和人际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