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红霞/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重要的基本特征,即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改革开放后,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浙江走出了一条富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不仅从省域层面印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现共同富裕上的无比优越性,为全国走向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借鉴,也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作出了诠释。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人民的夙愿和期盼,更是我们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和方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但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明确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发展才是硬道理”[2],他创造性地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同时,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制定了“三步走”现代化发展战略。1978年,按当时我国政府制定的贫困标准(年人均收入200元),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有1200万人,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36.1%,农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3]。浙江从人多地少、资源不足、国有和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浙江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曾得到邓小平的赞扬。与此同时,浙江省委、省政府默许、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和专业市场的发展,全国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第一批专业市场在浙江诞生。面对当时出现的姓“资”姓“社”之争,浙江不争论、不压制、不张扬,以实践开路,从而使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见长的 “温州模式”在争论中成为广大农村走富裕之路的重要途径被接受并得以推广,也成为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大模式之一。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专业市场的发展带动了块状经济的发展。自1979年浙江第一个块状经济温州市平阳县宜山区再生腈纶纺织基地诞生后,在永嘉桥头、台州路桥、义乌、绍兴等地,一大批块状经济迅速兴起。乡镇企业、专业市场、个私经济与块状经济的互动,又推动了小城镇建设,龙港首创“农民城镇农民建”,建成“中国农民第一城”。“建一个市场,带一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兴一座城镇”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特色。到1985年,浙江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500万,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比重下降到15.2%[4]。
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后,浙江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率先进行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五个不”(不动摇、不攀比、不争论、不张扬、不气馁)“四个不限”(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发展个私经济,推动商品市场量质齐升,并向省外甚至国外拓展。通过“贸易兴省”战略,浙江率先实现了县县有外贸。通过大力发展“一优两高”农业和效益农业,引导农民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并在全国率先开始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通过率先启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建成投产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通过强县(市)扩权,不断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县域经济发达成为浙江的重要特色,全国百强县中浙江占近1/3。由于体制机制灵活,浙江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率先富了起来。
在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浙江全力推进以经济发展为重点的“造血”式扶贫开发,落实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先富带后富战略。1986年起,浙江省委、省政府从农村贫困普遍减缓阶段开始转向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以贫困乡镇和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浙西南山区为主要对象,开展大规模的扶贫行动。1994年始,浙江坚决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行动计划”。1996年,在全国率先实施覆盖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0年,实施“百乡扶贫攻坚计划”,全省各单位挂钩扶贫单位一对一重点扶持100个贫困乡镇。
浙江的扶贫结出了丰硕的成果。1993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280万,取得基本消除连片区域贫困的重大进展。1997年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消除“贫困县”的省份;1999年,浙江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60万(人均年纯收入1000元以下),率先实现总体小康。2002年率先消除贫困乡镇[5]。浙江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自1985年和2001年起一直位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中国式现代化,“先富”是手段和途径,“共富”才是目的和结果。21世纪初,浙江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人均GDP接近3000美元,但在发展的高平均数下,却依然掩盖着不平衡问题。浙江仍有25个欠发达县(2005年根据新的标准又增加1个)和361个欠发达乡镇。恰值此时,习近平同志到浙江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他提出,“目前我省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小康水平,但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小康”[6],为了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均衡性、协调性,在他的主持下,2003年,浙江省委作出了发挥“八个方面的优势”、推进“八个方面的举措”的“八八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八八战略”其实质就是发挥优势战略,扬长避短,以新的发展理念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的统筹发展,解决城乡、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不平衡,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在习近平同志的推动下,浙江以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来推进城乡一体化。一方面,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强调杭甬温三大中心城市及其他区域中心城市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优化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推进扩权强县和强镇扩权等改革,不断完善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建设体制机制,在义乌实施新一轮强县扩权试点。另一方面,通过发展效益农业、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并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面貌的改观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举措。2005年,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明确了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六大任务,这是全国最早的城乡一体化纲要。浙江通过率先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统筹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户籍管理等方面迈出新步子,并率先在全国施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在统筹推动区域发展,解决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方面,浙江扶贫开发由面上推进转向点面结合,进而聚焦贫困人口,由着重解决经济发展差距的单一性扶贫逐渐转向解决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和文化发展差距的整体性扶贫。浙江省委、省政府把扶贫和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精准扶贫和推动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重要决策。通过产业扶贫、搬迁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多种形式,不断探求浙江扶贫开发的“治本”之策。以“山海协作”“百亿帮扶致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等工程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同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帮助欠发达地区发展生态特色经济,推动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着力推动省内区域发展,解决省内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同时,浙江主动接轨上海、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同时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开展对口支援,为推动全国的区域发展作出贡献。
为统筹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不平衡,浙江摒弃前期边治理边污染的状态,积极探索新的发展之路。2002年6月,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把建设“绿色浙江”确定为全省在新的历史阶段的战略目标,12月,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要“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3年1月,浙江成为全国第5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6月,出台《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7月,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列为“八八战略”之一。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在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明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浙江发展打开了全新窗口。在习近平同志的谋划下,2003年8月,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接着,浙江针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多轮“811”全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浙江以生态省建设为主突破口,掀起了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的绿色变革。
为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浙江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共同富裕,突破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环节。习近平同志在主政浙江工作期间,浙江省委还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建设“法治浙江”、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决策部署,使浙江的改革开放从经济体制改革一马当先,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各领域全面推开。建立和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城乡公共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建立健全以推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能够全面表达、有效平衡、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
习近平同志离开浙江后,历届浙江省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大力实施并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升级版、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山海协作升级版、美丽浙江建设、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富民惠民安民行动、文化浙江十大工程等,在推进共同富裕和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上实现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经过不断努力,浙江不同区域的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差距不断缩小。2015年,浙江欠发达县集体摘帽,同时在全国率先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成为全国首个较高水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继2009年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2018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2020年,低收入农户同步迈向高水平全面小康,浙江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情况、集体经济薄弱村“三个清零”。当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69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3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96:1,群众安全感满意率稳定在96%以上。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高标准脱贫,成为全国城乡差距最小、城乡居民收入最高的省份,也是区域发展最协调、法治程度最高,百姓感受最安全、最具幸福感的省份之一。浙江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实践历程,也是浙江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等更宽领域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的奋斗历程。
2020年3月底4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对这片曾经工作过、始终寄予厚望的热土,习近平为浙江工作确立了“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赋予浙江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更高的角色定位和更大的使命担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后,浙江提出要在“十四五”时期,率先推动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2035年“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
2020年以来,浙江坚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开始从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更高层面对实现共同富裕进行探索。浙江省委强调要对标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率先构建推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率先探索建立先富带后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不断满足全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先行示范效应。
2021年3月,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认为浙江已经具备条件在全国率先迈向共同富裕,要求浙江做先行者和排头兵的殷切期望,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定决心。5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四大战略定位:率先探索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此后,浙江坚决扛起探路者责任,制定《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聚焦研究解决共同富裕目标指标体系问题以及高质量发展有效路径问题、构建数字化时代社会形态问题、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问题、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问题、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问题、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美丽家园等“1+7”八个方面问题,开启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新的历史征程。
浙江边学、边谋、边干,立柱架梁、夯基垒台。目前,浙江正聚焦“扩中”“提低”、缩小“三大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山区26县“一县一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等领域积极探索一批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加快向共富型跃升转变。聚焦破解共同富裕普遍性难题新题,研究谋划共富型大社保体系、财税政策体系、强村富民集成改革、进城农民工共同富裕、“浙里长寿”体系等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方案,打造一批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的标志性成果。至2021年底,浙江已形成“1+7+N”重点工作体系和“1+5+N”重大改革体系。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七个方面作出先行示范,梳理形成54个子跑道;以“扩中”“提低”改革为牵引,围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五大改革梳理形成了34个子跑道,探索构建“共性+个性”的公共政策工具箱,搭建起了示范区建设的“四梁八柱”,探索形成了一批先行示范经验,有些已在全国复制推广。2022年,浙江城乡收入倍差已下降到1.94以内,地区居民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61。
2023年1月,全省“新春第一会”上,省委召开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省委强调,要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这三个“一号工程”,就是要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推动浙江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创造更大成绩。
浙江正在创造普遍性经验,有力有效推动全国共同富裕变革性实践,以中国式现代化的浙江篇章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浙江贡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些重要部署,描绘了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客观来看,奔共富,全国各地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但各地都须躬身入局、挺膺担当,地不分南北、富不分先后,立足原点奋力拼搏,斗志昂扬走好共富路这个责任是一致的。浙江作为一个资源禀赋并不占优的省份,能够在共同富裕道路探索中走在前列、示范引领,有一些经验启示值得总结和借鉴。
在共同奋进中促进共同富裕。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从浙江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之所以形成“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鲜明特色,主要在于浙江注重调动千百万人积极性,激发千百万人创造力,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紧紧团结和依靠人民群众,找到了一条全民创业创新致富的正确道路,实现了“民富、真富”。习近平同志刚到浙江工作时在总结浙江的经验时曾指出:浙江具有体制机制的早发先发优势和城乡发展的协调优势。由于体制机制的早发先发优势,浙江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带动老百姓灵活就业、勤劳致富。浙江富,与民营经济发展有很大关系。由于城乡发展的协调优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位居全国前列。新的征程上,无论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还是全国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人民依然是“剧中人”,更是“剧作者”,必须发挥好人的主体作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依靠全体劳动者的勤劳智慧、凝聚14亿多中国人民共同奋斗的力量,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是关键。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一些重要领域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至领跑的历史性跨越。同时必须看到,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八八战略”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萌发的集中体现,指导解决的正是如何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时代之问”。在“八八战略”的指引下,浙江走上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高水平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成为群众最富裕、发展最均衡、社会活力最强、社会秩序最优的省份之一,这为推进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基础。对浙江而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依然需要从“八八战略”中寻方法、找答案。就全国而言,也要运用好“八八战略”中蕴含的扬优势、强弱项的辩证法,统筹兼顾的大局观,敢破敢立的改革观、内外联动的开放观,守正出新的创新观,以人为本的民生观,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通过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提高发展质量的重大突破,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在共享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先是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专业市场、培育市场主体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不断做大“蛋糕”,壮大共同富裕根基。然后全面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制订一系列重要政策,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和帮扶欠发达地区,关爱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推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不同层次保障水准的社会保障体系,瞄准人民群众所忧所急所盼,着力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农业农村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逐步建立以推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完善收入和财富分配制度,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使浙江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行。在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浙江还将加快探索共同富裕的制度及政策创新,紧扣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取得新进展,推出一批社会认可的共富理念和典型案例,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当前,我国已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新时代新阶段,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面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创新完善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妥善协调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确保提高效率和注重公平充分结合,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最大限度使不同社会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使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共享现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