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施工企业如何构建“大监督”体系及作用

2023-09-30 15:13北京李莹莹
现代企业 2023年3期
关键词:大监督监督管理国有企业

□ 北京 李莹莹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如何强化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为了党和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党的长期建设任务。同时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国家奋斗目标。进入新时期,国家的基础建设设施逐步完善的同时伴随着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施工单位对企业内部构建“大监督”体系提出了更高层次的目标追求,如何在国有施工企业内严格落实大监督体系,就成为了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只有建设完整的监督模式,才能够保证企业现代化发展,保证我国国有施工企业拥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可以承担世界竞争和市场经济的锤炼。但相对于发达的国外企业监督管理措施来说,我国施工企业在资源监督、监督体系建设以及提高监督效率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存在诸多风险问题,所以必须要将大监督体系的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展开。

一、施工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大监督体系,在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中,思路不清晰,监督任务较为模糊,管理措施与现实情况存在脱节;建设施工企业管理部门相对复杂,在针对重大系统性风险时,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对于问题的整改效率较低,缺乏科学理想的管理效果;在大监督体系下缺乏管理系统的统一整合,导致诸多部门存在重复检查监督情况,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应对管理措施,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增大;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协作意识,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不够完善。各部门之间监督成果无法得到有效的共享,各部门管理水平效率下降。同时,监督管理理念也相对僵化,针对问题,无法灵活应对,导致大量监督问题被放置,从而制约了管理质量。

二、施工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意义

“大监督”体系的构建对于国有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和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治理体系的需要。在国有施工企业中,管理工作者的管理措施和理念必须要与党的领导相统一,合理调用国有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力量综合管理,以此来实现监督力量同向发展,从而实现监督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具有非常重要现实意义。当前国有施工企业“大监督”体系的主要短板是弱、散、空,尤其是在体系建立、融合贯通、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不足,亟须解决,以国有施工企业管理“大监督”体系的建立,推动党和国家基础建设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二是打造国有施工企业良好政治生态和拓展国际市场的需要。国有施工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体制优势,履行好“央企”责任担当,矢志不渝、不打折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在企业的落地生根、一以贯之,多措并举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作用,攥指成拳、形成合力,有效防范企业廉洁风险,以良好的政治生态树立和引领现代化施工企业建立高效、创誉、廉洁的国企形象。三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需要。国有施工企业特别是中央所属企业要走出国门,深度、全面参与全球市场经济的竞争和挑战,成为世界领先、创誉中外、盈利和管理水平一流的企业,就要从管理上实现体系健全、执行有力、精干高效目标,只有建立与国际现代化施工企业管理体系相匹配和适应的“大监督”体系、机制,才能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保障国有施工企业守正创新、行稳致远,构建企业“百年老店”的金字招牌。

三、施工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作用

国有施工企业“大监督”体系是在实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方面的全面领导,纪委则是发挥专责监督、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审查作用,党群部门和各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和项目的日常监督、党员与职工群众民主监督这“五位一体”监督的基础上,持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紧盯供应商选用、物资招标采购、大额资金支付、干部选任等重点环节,持续改进和优化“大监督”体系,全力促进纪检、巡察、审计、职能等各类监督,使各监督相互融合、协同施治、共同发力,尤其是对权力运行各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1.构建“大监督”体系,有利于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国有施工企业的决策部署要求越来越严格,必须要将党的管理建设要求全程贯穿于企业管理工作中,加强各阶层、各角度的管理模式建设。从而为国有企业建立立体化、网格化、全维度的监督体系,以此来推动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和党的要求相统一。从宏观层次来看,监督管理体系有利于企业内部管理,能够帮助企业补全管理工作中的短板。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企业更加注重业务质量而缺少监督管理措施,在监理管理工作过程中,无法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而在大监督体系下,要求各监督主体必须要发挥其应有职能,监督工作要自上而下贯穿全程强化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和管理质量,避免监督管理部门成为了权力部门。从上往下纵向看,“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能够将避免监督盲区的存在,从而实现全规模大环境的管理目标,得以落实大监督体系的核心管理模式是建设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的监督体系,合理调动基层薄弱的监督管理力量,自下而上解决施工企业在管理中的各类问题。调动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热情,避免工作难以落实到基层的问题出现。从整体看,做深做实做细近距离监督,向前一步,做到跟进监督;更进一步,精准监督;走深一步,全程监督。围绕企业制定的各项发展任务,积极探索监督有效途径,设立基层监督力量,实现重点领域监督全覆盖,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加强对“一把手”、关键岗位等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监督的方法探索,实时动态更新廉洁档案,制定领导干部廉洁“晴雨表”。

2.构建“大监督”体系,有利于构建完善的施工企业管理模式。大监督管理符合现代企业的基本发展方向,与国企依法依纪依规治企目标一致。一是企业制度的维护有据可循、更加权威、有力。“现有体制是否有制度可循、现有制度体系是否完善可用、是不是能发挥应有作用”模式是大监督体系的最终目标,构建大监督体系,能够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明确至个人保证,工作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实。通过严格监督强化执行力的措施,加强管理效果从而提升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化体系化发展。二是监督制约权力的建设更加有利于合理调用各层次的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充分运用和盘活各方监督手段,围绕权力运行、“三重一大”决策,紧盯关键人、关键事,给权力戴上“紧箍咒”,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实现监督有效有力。三是风险的防控更加有效。“大监督”体系既能充分发挥监督“大”的优势,开拓思路、集思广益,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特别是在集体会商、决策中查找症结、研判风险、快速决断、集中处理等优势;又有“专”的特质,通过业务专家研判和监督,使监督更专业,为国有施工企业提前预防、化解隐患、规避事故起到“防火墙”作用。

3.构建“大监督”体系,利于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大监督”体系目标是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监督,提升监督工作的体系化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自身优势。“五位一体”等监督体系是对“大监督”体系的探索和延伸,它既是施工单位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的再明确和诠释,同时也是推动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充分发挥职能监督作用的再要求和部署,汇聚日常监督、有效查找风险源、联动专项治理、促进成果综合运用,有利于提升监督质效。二是使监督工作可以形成闭环,促使管理持续发展,在工作过程中将监督体系作为一项系统性工作,上下贯通让监督贯穿于全程,充分利用“PDCA”方法,拓展管理领域和监管链条,深化管理维度,让大监督体系形成闭环管理,为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持续提供改进抓手和机制保障。三是实现“三不腐”目标要求。增强纪检工作与改革发展的融合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以此来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觉悟,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质量,让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实现企业风清气正的廉洁环境。

四、施工企业“大监督”体系构建的方向和重点

一是着力增强全面从严政治自觉。督促施工单位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央上级指示、批示精神,在学习贯彻中增强政治定力,锻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大监督”体系贯穿政治监督全过程,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实践中。二是着力强化政治监督落地生根。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增强敢于加强监督、善于有效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聚焦“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干部选拔过程的监督,确保选人用人符合标准。三是融合“两个责任”协同作用。从责任落实上、权力监督上、制度机制上、深化教育上全面压实“两个责任”。

五、施工企业“大监督”体系构建策略

1.强化思想认识对国有企业监督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务必加强宣传与因势利导,帮助国有企业认识到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切实可行的展开各项监督任务。为了达到这一成效,首先要求企业职工树立自我监督观念意识,强化思想教育,做好政治解读等措施,使国有企业对大监督体系拥有更为全面的认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科学运用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管理模式的建设,不断优化企业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意识,促进监督管理工作可以落到实处。其次强化监督与协同监督的管理理念,全面公开业务运转流程、权力运行风险点等内容,明确职能职责与权力使用的风险,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提升思想觉悟。同时能够促使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协同配合,协助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掌握信息内容避免信息匮乏或者信息不流通的问题出现,使得监督工作效率得到有效的提高。

2.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大环境下,大监督体系得以不断完善与补充。国有企业党委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严格要求,不断对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进行优化,促进二者相互补充,相互融合,推动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将管理机制和企业管理以及群众监督管理模式进行合理结合,利用不同职能部门对企业的管理措施加以管理监督,促进其在党组织下统一领导下展开监督工作与自身监督,在此过程中所有企业管理工作者和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形成统一有效监督体制,促进“大监督”体系作用发挥。另外,对于上级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更要严格落实,不仅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还需要融合上级要求与本级监督工作,使监督管理工作全方面展开,纪检委员监督职责也会得到有效的夯实,实施中还可以采用体系化制度化的措施,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能力,使得大监督体系广泛深入基层。

3.深度剖析大监督管理体系,增强责任的落实。能够准确把握监督工作内在规律,对于工作中所容易出现的问题加以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加强风险防范,在协同合作过程中实现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促进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整体推进。想取得这一成效,各职能部门就要对责任进行详细的梳理和划分,在实践过程中,可以通过做好人员的合规管理和教育引导,保证规章制度可以在工作中得以全面落实,进而促进财务、经管、物资等重点部门对自身业务领域进行监督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并进行专项治理,增强部门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促进各部门监督职责得到有效的落实。

4.注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协同,打破信息壁垒,就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对各项先进信息技术的运用,通过大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促进各部门之间信息的交互,利用精准信息开展各项业务,进而奠定精确开展监督工作的良好基础。加强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在监督工作和管理中可以实现工作效率的提升,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完成联合监督,可以迅速、有效、精准、公正解决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5.内部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国有施工企业有序进行,监督体系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施工单位组成部门和各成员,尤其是重要岗位人员,手中往往有一定的权力,监督体系中规定这些人怎样正确运用、行使权力,更好地为企业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是企业职工关注的焦点。在工程承揽、施工质量管控、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高层往往扮演重要和双重角色,怎么样让他们履职尽责,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一是通过对领导人员进行廉洁提醒教育。引导审慎用权、严以用权,给每名人员强化“正确权力观”。二是制定内控制度措施并严格执行。在领导人员监管方面完善制度、充分发挥促廉谈心作用,充分利用企务公开、群众监督等手段加强对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6.深化完善激励约束国有企业监督体系。要增强激励、考核、奖惩等机制建设,倒逼大监督工作责任的深化落实,促使国有企业可以根据自我实际需求,将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到自身管理、运营过程中。对各类监督主体通过全流程考核体系进行综合考评,针对监督管理中发现隐瞒不报等问题,不仅要对责任主体进行严厉问责,还需要追究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以此来推动大监督管理模式的不断深入。在深化监督管理意识的同时,还需要加强监管的权威性,通过激励机制来奖励表现优秀的监督主体,提高监督工作的积极性,提升监督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7.监督成果的运用可以有效推动企业监督体系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大监督管理体系构建之后的实践运行,利用新媒体技术来进行通报,不仅可以得到有效的宣传和推广,对于大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也具有促进整改效果,在操作过程中针对其背后的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把握住问题的根源与共性,提出具体的专项治理方案,对于存在治标不治本的情况,可以在久久为功、强化震慑,推动治理整改工作方面不断深入,提高治理效果。

六、结束语

新时期国有施工企业的发展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大监督体系的建设。本文讨论重点为国有施工企业“大监督”体系目前存在问题、对施工企业发展的促进意义和如何构建等方面进行思考并给出了解决办法。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必须要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不仅可以强化我国经济基础更能够推动国有企业稳定发展。所以,需要对大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认识,采取具体的举措,下大力气推进和落实,使国有施工企业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实现国企改革升级、完善发展目标,向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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