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建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国有企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立根铸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企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坚定纯洁、让党放心。
政治建设主动性不强。虽然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度逐步建立,有力强化了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但是部分党员干部的政治建设主动性还有所欠缺,具体表现在:个别国企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高,自主抓党建的能力意识还不强;个别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主动性不强,从政治上思考、推动业务工作还未形成真正的自觉。
政治纪律意识受到侵蚀。国有企业处在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社会生产的工作第一线,经济体量大、风险点多、身份特殊敏感,容易受负面思潮影响,国企党员干部也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和腐败分子“围猎”的目标。当前,国企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涉及行贿受贿、泄露商业秘密、生活作风不良等方面。这些都与党组织的指示要求相违背,但少数国企党员干部职工依然顶风违纪。
政治建设能力与现实要求存在差距。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党建工作既面临新机遇,也迎来新挑战。对于国企来说,职工的思想更加活跃、需求更加多元、主体意识更加强烈、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与加强国企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期待不相适应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立足国有企业政治属性,强化育企铸魂。一要深化专题学习。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全面开展政治轮训。用好政治轮训“五大课堂”载体,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力度、有声势、有成效。三是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健全意识形态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持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肃国企机关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开展意识形态警示教育,坚决防范抵制各类错误思潮。
聚焦国企党建发展质态,夯实基层基础。一是狠抓组织建设标准规范。持续完善政治轮训“大课堂”建设,落实三级党建述职机制,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党建考核,不断提升党员政治教育和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二是狠抓党建业务共融共促。制定年度“四联建五支援”机关基层党建共建计划,落实好双向参加学习活动、书记上党课、举办主题党日等“四联建”规定动作,做精做优阵地建设、品牌共育、志愿服务等自选动作。三是狠抓党建品牌辐射引领。加强先锋阵地、国企机关“星级党建品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培育工作,持续壮大品牌矩阵;组织开展走学活动,促进支部间互学互鉴,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着眼国企事业薪火相传,激发队伍活力。一是完善干部梯队建设。有计划、分批次加强中央总部—区域分公司—基层项目的各层级干部选配,广泛开展深入谈话,加强延伸考察,全面掌握干部真实表现,持续调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育。持续完善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常态化、全链条机制,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三是建强用好先进典型库。分层、分类制定实施典型培育计划,加强先进典型梯队建设和跟踪管理,总结推广先进工作法和重大典型培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