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类型理论下高校分类体系的新构思

2023-09-27 13:16刘振天赵志强
大学教育科学 2023年5期
关键词:人格类型研究型分类

刘振天 赵志强

一、引言

近2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不仅带动拥有庞大人口基数的大国实现了从精英化向普及化的“三级跳”,而且以较低的教育经费占比和较少的生均成本,为世界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提供了支持[1]。可以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增长迅猛,内部激发了受教育者的求学意愿,外部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规模和质量二者并存,当规模增长到一定程度时,就意味着需要更多的资源和更优的规划来保证质量。2020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要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新主题、新方向[2]。同时,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已经发生转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高质量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具体到高等教育领域,如何真正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质量,让人民满意,一个重要措施就是构建起以人为本的高校分类体系。

人格类型理论认为,人是复杂的个体,不同生理差异、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社会环境会影响人的多样性;每个个体都有属于自己的人格特征和能力模式,只有将不同人格类型与外界环境相互结合才能实现人的“最优化”[3]。换句话说,不同的人可以分属于不同的人格类型,将人格类型理论融入到高校分类体系中,可以将个体和高校作为研究对象,把高校资源和个体成长发展相结合,从而为个体发展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眼下,构建科学的高校分类体系,是摆在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面前的重要问题,不管是基于美国卡内基分类法、国际(欧洲)教育标准分类法等高校分类体系,还是我国既有的高校分类体系均呈现出一种“无人”现象。本文的初衷就是探索依据人格类型理论重建高校分类体系,以期为满足不同人格类型差异、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提供参考。

二、高校分类体系的基本图景

法国学者埃德加·莫兰(Edgar Morin)认为,世界同时存在着有序性和无序性的交混,正是这种交混,构成了事物复杂性的基础[4]。复杂才会分类,分类才会有序,让复杂问题有序化的底层逻辑就是分类。涂尔干(Durkheim)认为分类是指人们把事物、事件以及有关世界的事实划分成“种”和“类”,使之各有归属[5]。具体到高校,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却又始终未能得到很好解决的大课题,涉及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和理解。长期以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就高校分类问题均进行了探究实践,形成了多种分类模式,但公认的、主流的高校分类体系大体有两种:一种是美国卡内基高校分类法,另一种是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我国高校分类也多参考这两种模式。

(一)美国卡内基高校分类法

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的高校数量、学术质量、认证机制、高校分类法等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成为其他国家或地区争相模仿的对象。其中,美国卡内基高校分类法是一种用于对美国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分类的系统。它于20世纪70年代初由统计学和教育学家克拉克·克尔(Clark Kerr)发起,并得到卡内基高等教育委员会的大力支持。该分类法重在描述美国高校多样性的框架结构,主要是依据性质和功能的不同,将庞杂的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经过分化进而简化为七大类,即博士学位授予高校(Doctoral Universities)、硕士学位授予高校(Master’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学士学位授予高校(Baccalaureate Colleges)、学士/副学士学位授予高校(Baccalaureate/Associate’s Colleges)、副学士学位授予高校(Associate’s Colleges)、专门性高校(Special Focus Institutions)和部落高校(Trib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6]。在随后的几十年里,该分类法采用多种分类体系并行的手段,增加了更多的类别和子项,使人们便于在高校分类体系中找到符合自己的个性化目标,科学性和合理性逐渐增强。许多研究人员和教育工作者也通过它来分析美国大学的发展趋势以及在不同领域的实际表现。然而,该分类法更多受到高校学术价值理念的支配,认为高校的主要工作在于传播普遍知识和进行纯粹的科学研究,培养的人才类型侧重于研究型,因而导致了其他高校盲目追求研究型大学的普遍现象。

(二)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

1978年,联合国世界教育论坛制定了世界行动计划,旨在促进全球教育发展,达到更公平、更普及的目标。随着教育体系的不断发展,各个国家之间的教育标准体系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给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教育系统提供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便于比较、研究和政策制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7年设计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该分类法是依据教育计划和学科领域来划分的。其中,按教育计划可以将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划分为三个阶段(又称为6个序号),高等教育的第一阶段(即序号5)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分别对应5A1、5A2和5B三种类型,5A1侧重为从事研究活动做准备,5A2侧重从事应用的专业教育,5B主要侧重技术操作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第二阶段(即序号6)专指博士研究生阶段[7]。同时,按学科领域可以将高等教育划分为五大领域,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科学和艺术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农业科学类。该分类法最大的贡献在于,它注意到了人才的不同类型而不仅仅是办学层次的高低与科学研究的水平,既与学界以人才培养类型作为划分高校类型主要依据的共识相一致,也符合高等教育最本质、最根本的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可以更好地作为我国高校类型划分的参照。

(三)国内学者的高校分类体系探索

虽然我国的教育教学活动由来已久,但传统意义上的“书斋型”大学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大学。我国的高校分类体系是适应经济社会以及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20世纪上半叶,我国主要是模仿美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模式,侧重学术性、通识性,形成了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为代表的学术型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各行各业百废待兴,亟需大量现成的专门人才和干部队伍,于是全面学习苏联高等教育经验,全面改造旧中国通才教育和学术型大学模式,建立起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专才教育结构体系,专业不仅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而且也是人财物等教育资源的管理单位。改革开放后,面对世界范围内掀起的科技革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结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需要,客观上要求对高等学校重新分类,通过探索与实践,逐渐形成了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高校分类体系。其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横向的高校分类体系。1991年国家教委召开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分类管理方向,建立以综合大学、专门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为主的高校体系[8]。世纪之交,国家作出了高校扩招、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短短三四年时间即迈入大众化门槛。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激发了地方政府和中心城市办学积极性主动性,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联系不断加强,逐渐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封闭办学的弊端。中心城市办学与高等教育地方化,促进了人们对高校如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地方需要的专门人才的深入思考和实践。2017年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提出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将我国高等教育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三大类[9]。人才培养类型作为高校分类的标准,这在政府文件中是第一次得到明确表述,对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也因此成为当前各方推动和认可的高校分类模式。其二,纵向的高校分类体系。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纵向的高校分类发展逐渐加快,《“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正式开启探索高等教育的重大工程建设,并对“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制度建设、资金建设、程序建设和管理建设等做了详细部署[10]。此外,近年出台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也使得具备学科特色的高校有机会提升办学层次,激发了其他高校的办学活力[11]。我国高校分类体系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基本相呼应,每种高校类型均能在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体系中找到相应的位置,进而培养能适应不同主体需求的人才类型。

为构建合理的高校分类体系,我国学者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和主张。潘懋元等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出发,认为社会分工对高校培养人才类型的要求是高等学校类型划分的主要依据。他们参照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并结合我国国情对高校进行了对应分类和调整,将高校划分为学术型大学、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技术高校三类[12]。这一分类法与其他分类法的主要区别是将人才培养类型和社会需求相结合,将人才转化为生产力,进而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马陆亭将劳动力市场分隔理论和学校能级理论作为高校分类的理论基础,以学术水平作为高校分类的依据,将我国高校划分为综合研究型大学、特色研究型大学、教学科研型大学、本科教学型学院和专科教学型学院[13]。这一划分依据和形成的高校分类体系与美国卡内基高校分类法存在相似之处,未明确划分出不同的人才培养类型。陈厚丰结合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特罗理论”和高校社会职能理论,以学科覆盖面及内在联系为依据将高校分为综合类、多科类、单科类三类;以社会职能为依据,将高校分为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和应用型四类,从而形成综合类研究型高校、综合类教学研究型高校、多科类教学型高校、单科类应用型高校等十二种分类结果[14]。与上述不同的是,李立国等认为传统的以学科为主的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只是体现了人才培养的学科归属,而高等教育不但需要进行学科分类,更需要符合人的发展特性和多样化需求,进而主张将研究型高校划分为综合研究型高校、特色研究型高校;应用型高校划分为应用通用型高校、应用技术型高校和应用技能型高校[15]。

三、高校分类体系的“无人”现象

(一)既有分类体系呈现“无人”化的工具需求导向

工具需求是一种哲学概念,关注的是外在主体通过技术手段对人施加影响。不管是国外主流的高校分类体系、我国政策中的高校分类体系,还是学者探索的高校分类体系,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单纯强调满足国家社会等外在主体对人才的需求。不同的人才培养类型对应的主体不同,研究型人才侧重于满足国家知识创新战略需求,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侧重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只是需求的层次和最终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为了满足人才的多样化,各类高校的办学模式就不能趋同,而要按照不同人才培养类型实现各自的科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此即当下高校分类体系构建的基本逻辑。

在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方面,分类作为政府管理高校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已经成为通用标准并为政府服务。参照尼夫(Neave)和范福格特(Vanvugh)的国际比较研究,政府的高教管理模式可以分为强管理模式和弱管理模式[16]。仅以我国为例,我国高校分类就是典型的强管理模式,即认为高等教育具有重要的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面对国际竞争加剧、数字时代来临、经济下行压力等诸多挑战,我国推行的科技强国、创新强国、制造强国等战略需要依靠对各类高校进行科学分类、重点建设。《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重点方向[17]。该文件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国家科技创新的人才缺口,解决卡脖子等核心技术问题,旨在通过“双一流”高校担负起培养研究型人才或拔尖创新人才主力军的重任。相关数据也显示,2012~2022年间,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了超过八成博士和六成硕士的培养任务,是培养研究型人才的主力军和科技创新人才的生力军[18]。此外,《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对促进高校更高质量、更大贡献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也作出了全面部署[19]。

在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方面,不同经济社会形态下产业结构有所不同,霍尔(Hall)和索斯基斯(Soskice)在《资本主义的多样性》中区分了自由市场经济和协调市场经济[20]。自由市场经济中,企业在劳资关系上拥有高度自主权,劳动力市场流动性高。以美国为代表,高等教育相应的高流动性要求大学注重通用技能和综合素质,而对独立的应用型高校没有结构性需求,同一所大学往往包含多学科类型,因此高校分类体系的构建趋向于缩小类型差异。相比之下,协调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市场对强大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有结构性需求,最终导致高校分类体系明显分化。我国目前正在探索这一路线。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产业经济结构“底部沉重”且空间差异较大,既有高技术产业又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甚至还有较多手工业。因此,从社会层面来看,我们所需要的人才是多层次的,既要有从事科研、设计、决策管理的人才,也要有在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和从事生产的应用型人才,高校分类必须考虑到这一点。

(二)人格类型理论是什么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高校分类不能仅仅局限于满足外在主体需求,而更重要的是促进人的身心发展。涂尔干(Durkheim)和莫斯(Mauss)从社会人类学的角度,认为分类包括“符号分类”和“技术分类”。具体而言,“符号分类”是受个体自身发展特性的制约和影响,更多地考虑到个性特点和价值观念;“技术分类”希望的是尽可能减少个性特点和价值观念的制约和影响,更多地关注实际操作过程,力求方便、快捷和有效。当下,不论是欧洲还是美国的主流高校分类体系均倾向于“技术分类”,只是存在描述性分类和规定性分类之分,导致受教育者不得不盲目追求所谓的“好大学”“好专业”,忽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缺乏个性和独立思考能力。而真正发挥人的潜在价值,实现人的多样性发展,需要在高校分类中考虑到“符号分类”的作用。人格类型理论在高校分类中的应用,正是适当融入了“符号分类”的思想。人格类型理论又称人职匹配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霍兰德(Holland)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提出的。霍兰德在长期观察研究职业转换和职业发展时,发现个体的人格特征和适应不同职业的能力之间存在明显关联,相似的人格类型更倾向于相似的职业类型。他基于这种认识,探索人在职业选择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特质和行为,随即开发了一种描述人格类型的分类系统,具体是将人格分为六类,即研究型、现实型、艺术型、社会型、企业型和常规型[21](如图1)。他的人格类型划分,与普通心理学单纯研究人的气质、性格、个性等人格特征有着本质区别。

图1 人格类型理论框架

在霍兰德看来,研究型人格重分析和推理,有较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现实型人格注重实际操作,解决现实问题;艺术型人格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社会型人格擅长交往,有较强的社会技能与适应性;企业型人格善于管理、有冒险精神和效益观念;常规型人格注重综合性,遵守规范秩序(见表1)。每一种类型都具有独立性,也存在过渡性与交叉性。例如,研究型人格需要现实操作能力,现实型人格需要有分析素养,艺术型人格离不开求知欲。同时,不同人格类型又有其对立的一面。例如,具有研究型人格的人,其社会技能与交往能力就弱些;反过来也是如此。该理论不仅创造性地将个体划分为不同人格类型,注意到不同人格类型的交叉过渡以及相互对立,且与相关职业联系起来,对针对性地做好学习、教育和职业规划指导有着重要价值。

表1 人格类型与人格特质对应关系

(三)人格类型和人才培养分类的联系与区别

霍氏人格类型划分与现行高校人才培养分类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其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二者均指向于人这一主体。哲学上讲,人是独立的个体,有共性也有个性。共性通常是指人性的普遍特点和本质属性,而个性则强调不同的文化、社会、历史、地域等因素对人造成的影响,从而导致不同个体或群体具有不同的心理和人格。人才培养分类虽然分为研究、应用和技能三类,但比较粗糙,针对性和指向性不强;而人格类型理论将人划分为六类,实际上是对人的职业性向的一种细分,目的是使不同类型的人都能得到适宜的教育、职业和发展,其针对性和匹配性程度显著提高。另一方面,人格类型为人才培养分类奠定了科学基础。例如,研究型高校或研究型人才培养不能不考虑学生的研究型人格倾向,常规型的人格为应用型或技能型高校人才培养提供了合理化依据。因此,高校分类体系不能不考虑人格类型。

二者之间的区别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需求的主客体不同。人格类型理论强调的主体是人自身,每个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决定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通过各自的人格类型选择相对或相近的专业或职业类型,这种主体地位是自我实现和自由发展的关键。而人才培养分类的主体是个体之外的力量,是国家、社会和市场。这些外在主体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高校就划分为什么样的类型,作为个体的人只能被动选择符合外在主体需求的高校,人的个性特征和个体差异被忽视和压缩。另一方面,价值取向不同。人格类型理论注重实现人的价值,是因为该理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格类型,这种类型会对个人的职业、教育和生活方式产生重要的影响。通过了解各自的人格类型可以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满意度。人才培养分类则注重实现社会价值,人才培养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求和发展,更是为了服务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例如,技能型高校注重的是为社会培养具有实用技能和职业能力的人才,以满足社会对各种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研究型高校和应用型高校注重的是为社会培养具有高端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以支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此外,人才培养类型中虽然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三类,似乎人也可以在其中加以个人选择,然而,培养类型分类着重的是等级划分,三种类型标志着三种高低不同的等级,导致人们在选择时倾向于攀比。但人格类型分类则着重于人的个性能力倾向,与等级没有关系,六种人格类型是平等的。

四、人格类型在构建高校分类体系中的独特性

人是存在类型差异的,人格类型又是相对稳定的。当然,教育、学习和训练可以对人的人格类型产生强化、补缺以至改变作用,但这种改变更多的是程度和范围。这就意味着,以专业教育作为基本属性的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工作中,不能不考虑不同的人格类型。从人格类型出发审视和规范高校分类,力争达到人才培养、高校分类与人格类型相匹配,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分类体系是实现人职匹配的中间环节

人格类型理论的核心点是实现人格类型和职业类型的合理匹配,是外部和内部的匹配,而职业类型和外在主体需求又存在共通性。从关系上看,职业类型和外在主体需求是具体和抽象的关系,是结果和目的的关系。职业是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分工现象,外在主体需求的多样化又推动劳动分工,由此外在主体需求可以体现在职业类型上。例如,国家战略对研究型人才的需求,实质上就是研究型职业存在人才缺口,社会对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也会落实到不同职业类型上。所以,实现人格类型和职业类型的匹配,也可以说是实现人格类型和外在主体需求的匹配。进一步地讲,实现人职匹配的中间环节就是要进行专业化教育。高校分类体系在人职匹配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就如《哲学常识》中所提到的“抓中间”才能“带两头”[22],如果实现高校分类体系与不同人格类型的合理匹配,按照不同人格类型进行专业化教育,不仅可以打通个体、高校和职业的联通障碍,明确不同高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而且也可以提升个体的实际价值,拉近与对应职业类型的距离,进而实现个体与职业的最优适应。可能有人说,高校有多方面的功能与价值,不是单纯的职业教育,但是,高等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23],专业总是与相应的职业类或职业群相通的,即使在学科专业综合化发展的今天,也依然无法改变高等教育的专业性质。我国既有的人才培养分类体系,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指向外在主体需求、指向不同职业类型的,与职业类型存在一定的匹配性,只是它过于突出和强化了等级色彩。可以说,已有的高校分类体系和依据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体系存在共通性。这样,按照人格类型构建高校分类体系与已有的高校分类体系可以衔接与沟通,生成相对合理和易操作的新体系,从而为以人格类型构建高校分类新体系创造了条件和可能。

(二)基于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体系重在“先类后层”

高校分类体系构建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大体上遵循着从纵向分层向横向分类的路径,这是国内外高校分类的共同特点。然而,分析以往国内外高校分类的经验,分类实践往往依照不同外在主体需求进行有限变形的基本逻辑,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类。外在主体需求往往注重纵向层次,如研究型人才的需求长期处于层次的顶端,应用型人才处于层次的中高端,技能型人才处于层次的中低端。有数据显示,发达国家从事科学研究的拔尖人才约占5%,从事设计开发的专业人才约占30%,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等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人才约占65%,虽然不同的国家这一比例有所差异,但90%以上为应用型人才却是一致的[24]。此种状况使得人才培养存在明显的等级性,学校类型沿着等级金字塔向上延伸,导致“学术漂移”,人才培养和高校办学趋同化,教育资源与人才资源浪费严重。所以,有必要对现有高校分类体系进行适当改造,遵循一种“反其道”的策略,先对高校进行横向分类,再以此为基础进行分层,尊重不同人格类型差异,促进其个性充分发展。根据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高校分类中,既要主动适应外在主体的发展需求,也要适应教育对象的身心特点,尤其应彰显为了育人而分类,而不是为了分类而育人,通过实现人格类型多样化进而带动高校办学类型多样化以及社会多样化。当今社会正经历着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对教育结构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多重转型的叠加也将进一步考验教育与人的关系。以人格类型划分高校类型说到底是为了实现扬长而不是避短,实现因材施教而不是千人一面,人才培养不仅指向外在目标,更要指向内在目标,进而实现外在目标和内在目标的结构性协调。

(三)基于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体系存在交叉性

阿德勒(Adler)在《活出生命的意义》中指出,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其目的都在于培养和指导人的个性[25]。爱因斯坦(Einstein)也认为,智力上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性的伟大[26]。结合上文的论述,依据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体系重在突出人本身的个性差异,而学界对个性进行分类的理论并不在少数,著名的有气质类型理论和多元智力理论。气质类型理论可以追溯到古代哲学和医学。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最先提出了“四体液说”,将人的体液分为黄胆汁、黑胆汁、粘液和血液四种,认为人的性格和健康状况受这些体液的影响。盖伦(Galen)进一步确定了不同气质类型,提出了人的气质类型是胆汁质、多血质、黏液质和抑郁质[27]。多元智力理论由加德纳提出,他认为每个人都同时拥有相对独立的七种智力,这七种智力在现实生活中不是绝对孤立、毫不相干的,而是错综复杂地、有机地组合在一起,目的是实现人的多种智力全面发展[28]。

上述观点和理论在描述人的个性差异方面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争议。气质类型理论的分类只注意到人的个性之一般性,没有与职业性向联系起来,且将人的个性差异归为某一类,忽略了其间的交互情况,对高校分类指导存在很大局限性。多元智力理论则强调智力的综合性、系统性。事实上,人的智力往往是多个智力类型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融合,难以进行精确的区分和衡量,人在不同的环境中表现出的智力水平也有所不同。然而,人格类型理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突出了职业性向以及人格性向之间的独立性和交叉性。人格类型的主体是人,每一个体都有自身典型的人格特点与倾向性,同时,作为社会的人,受着多种社会环境和因素的影响,很难说某个人或某一类人仅仅具有一种类型的人格,他们往往是交叉的,或者此类人格与相邻的人格类型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相邻关系表示两种人格类型的共同点较多,关系较为紧密;相对关系表示两种人格类型的共同点较少,关系较为稀疏。高校培养的对象是人,这些人既非完全同一类人格,也不会涵盖所有类型的人格。就高校而言,其类型、学科专业同样不可能只有一种,也不可能全部包括,只能在有限的区分和交叉中构建起来。当然,这里所讲的高校分类体系并非完全按人格类型“一一对应”,需要梳理和归纳人格类型之间的关系,并结合已有的高校分类体系进行适应性调整,从而形成一个闭环的而不是阶梯的高校分类体系。

五、基于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体系构思

(一)基于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体系框架

高校分类体系应为人们提供一种对现有高校进行归类的解释框架,而不是建基于理论之上的纯粹演绎。正如潘懋元先生所言,高校分类只能从现实出发,采用归纳法构建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29]。所以,构建基于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体系不能脱离已有的高校分类体系,而问题在于怎样找到不同人格类型和现有高校分类体系之间的内在关系,使之既新颖又合理。需要注意的是,霍氏的人格类型理论虽然对人才培养和高校分类本身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但我们却不宜直接以此简单化处理高校分类,或径直将高校分成六种类型,否则,超出常识,人们便难以理解新的高校分类体系。比如,什么是现实型高校,或者常规型高校、企业型高校、社会型高校?哪些高校属于上述类型?至于六种人格类型交叉而形成的中间地带,对于高校分类就更加复杂和不知所云。目前比较公认的高校分类体系只是划分了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同类高校内部的人才培养类型基本类似,只是办学层次上有高低之分。而基于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体系突出横向分类,不能明确界定不同人格类型具体对应哪些高校,也不能否定某些人格类型所具备的特质适合于多数高校。因此,我们需要提取六种人格类型的主要特质以及各类高校的办学侧重点,对其间关系进行连结和匹配,以充分考虑到其合理性、可行性与创新性。

按照霍氏理论,研究型人格的群体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喜欢思考、分析问题以及寻找规律和原理。因此,他们通常擅长从事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理论探究、艺术创作等方面的工作。世界科技发展史也证明,谁拥有了一流研究型人才、拥有一流科学家,谁就能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优势。我国推行的多项强国战略,其目的就是要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和研究团队,以研究推动创新、以创新打造强国。此群体可以划归为研究型高校,当下的“双一流”大学为其提供了更好的学术环境和研究平台,以促进他们的学术研究和创新能力发展。不同的是,传统意义上的研究型高校是指处于高校分类体系的顶层,应用型高校是其之下的教育机构,而人才类型中的研究型突出横向分类,从始至终均应按照研究型模式进行直接的或递进的教育。艺术型人格的群体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和好奇心,这些品质是发掘新的艺术形式、表达自我、创造独特成果的重要基础。因此,艺术型高校应该成为该群体的专业教育和训练中心,培养艺术、设计、编剧等特色人才。其对应已有的艺术类、文学类等院校。在当今时代,文化强国和教育强国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艺术型高校肩负着培养新型艺术人才的重要使命,打造传承创新的文艺生力军。同时,艺术型与研究型人格又处于相邻关系,艺术型高校应积极推动与研究、科技等领域的交叉融合,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创作空间;研究型高校也需要想象力和创造力来推动科学研究的进展,探索新的领域和发现新的问题。

社会型人格的群体通常表现出善于沟通与表达、资源协调能力强等特点,这些品质使得他们在传递信息、处理人际关系和资源调配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他们通常适合从事经理、律师、教师等职业,可以将其划归为管理型高校,对应已有的管理类、政法类、师范类等院校。这里的管理型高校和前面的艺术型高校对应范围相对较窄,可能被包含于其他类型高校或与其他类型高校重叠,也凸显了高校类型之间的交叉性。我国目前正在经历由粗放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各行各业对于管理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而管理型高校则成为了培养和输送管理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企业型人格的群体是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人才,他们有着积极的进取心和实践精神,善于发现机遇、追求效益、勇于冒险。不管是社会进步还是产业升级的需要,都离不开一批创业型人才的努力和贡献,他们能够利用和转化新的生产力和技术,通过组织、引导和带动整个行业向着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方向发展。例如,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前沿领域的发展,创业型人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引领作用。我们应该着重突出该种类型的教育,特别是要大力发展创业型高校。当然,创业型高校并非空穴来风,早期美国研究型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吸引外部资金开发新产业,加速研究成果的转化,成为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动力站,又被世人称之为“创业型大学”[30]。所以,面向市场的行业高水平大学可以归入创业型高校行列。

在许多领域中,人才的总体质量(知识、个性、能力等)符合或类似统计学中的正态曲线分布,这意味着常规型人才多处于平均水平附近,他们需要接受常规的教育和培训,拥有系统性和规范性的人格特质,但较难拥有突出的特色和专长。常规型人才并不等同于复合型人才,前者主要分布在行政、会计、计算机等常规领域,具备常规领域内的技能和经验,对其他专业领域知识的掌握能力较差,而复合型人才具有跨领域的技能和特质,能够在不同领域之间灵活切换,并有能力理解和解决复杂事物。按照常规型人才的定位和特点,可以将其划归为应用型高校,与目前处于中间层次、承担主要培养任务的地方本科院校基本契合。斯凯汀(Skretting)也曾指出,应用型高校面对的所有问题都来自实际需求,接近社会生活实际,应对来自常规的挑战[31]。现实型人格的群体通常更加实际和注重操作技能的培养,他们喜欢具体的问题和任务,并通过实际操作来解决,在人才培养方面倾向于实践性的培训方式,例如实习、校企合作、现场操作等,而不只是注重理论知识的积累。不仅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操作技能也是生产力。眼下正在推行的高端制造业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均是以大量的技能型人才作为基础,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此类群体可以划归为技能型高校,已有的高职高专院校与现实型人格特质基本契合。然而,技能型高校并不只是培养现实型人才,也会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常规经验,以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因此,技能型高校与相邻的应用型高校共同点较多。

(二)突出各类高校的独立性与交互性特征

依照上述逻辑思路对现有高校进行分类,我们大体可以将高校分为六种类型,即研究型、艺术型、管理型、创业型、应用型和技能型(见表2)。从表面上看,这种分类虽然比传统的高校分类体系仅增添了艺术型、管理型和创业型,但这种高校分类体系不仅符合人格发展特性,满足了多元化的人格类型需求,也是对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分工更加精细化的回应。当然,这六类高校在相对独立的同时也可能存在紧密联系,即有的高校类型中,可能从属于单一人格类型,也可能从属于相邻类型,遵循各自特点和交叉特性可以将其交织成全面、系统、细致的人才培养网络,让不同类型的群体均能在高校分类体系中找到适合自己个性、发挥自己价值的高校,就是高校分类的理想状态。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不让一个人掉队”,并不仅仅意味着让每个人都有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能够接受适合自己个性的高等教育。要破除“学术至上、外在为王”的分类观念,依照人格类型将高校置于“同纬度”“同圈层”进行分类才是科学合理的。但要注意,“同圈层”的分类并不说明实际的高校类型之间是完全平等的,高校类型依然会受到外在主体需求的影响,有急需、刚需、特需、适需等之分,这就难免会导致不同高校存在差别。而在层次上,知识属性决定了知识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层次越高所需要的知识逻辑越复杂(类似于当下的跨学科逻辑体系),各类高校的交叉性、综合化程度也就越高。未来,需要主管部门不断优化高校分类体系的结构布局,有序、合理地打通各类高校向上发展的渠道,最终形成横向与纵向衔接沟通、立体完整的高校分类体系。

表2 不同人格类型的高校划分

回顾传统的“先层后类”分类方法,其最大弊端就是它所产生的层次效应,不仅使得各类高校难以准确定位,还会因竞相争夺教育资源而出现“越轨”行为[32]。高校分类的层次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的资源占有量基本呈阶梯式递减,这就巩固了“学术至上”的分类观念。高校分类实质上分的就是资源。基于人格类型的横向分类,强调高校各具特色、缺一不可,可以有效构建资源相对均衡的高校分类体系。不仅如此,人格类型的独立与交叉规律特征也启示我们,在高校分类发展中应注重中间地带,它可以有效加强各类高校的连结度,帮助高校有计划、有组织地整合包括师资、学科、课程等在内的教育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例如,艺术型高校和研究型高校通过中间地带的连结,可以促进两类群体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使主导的人格类型发挥叠加价值。但如果高校的类型完全相对、界限分明,会严重限制高校的资源配置效率,造成资源浪费,进而影响高校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因此,在高校分类发展中,只有平衡各类高校之间的关系,加强相邻高校之间的连结,才能实现高校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和高等教育体系的协同发展。

总之,人格类型理论为构建高校分类体系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基于人格类型的高校分类体系考虑到了内在的个性差异和外在的主体需求,从培养和发展人的立场出发,关注“人”所接受的教育和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为,致力于“学以致用”和“学用结合”等多元价值追求。这是该分类体系的一种优势,可以有效发挥高校和人的潜在价值,但其也不可避免地会被批评为过于理想化和唯“人”化。需要回应的是,本文构建的高校分类体系虽然是从人的角度立论的,不过,它本身能否成为一种独立与科学的分类体系,能否为人们接受,还有待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检验。但对原有分类体系而言,该体系无疑是一种重要的补充、修正、拓展和完善,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阻止高校发展中的工具化和外在化倾向,适应国家、社会、高校和个人的实际需求,而且也能扭转应用型高校和技能型高校的“脱轨”和“转轨”现象,促进各类高校走向“正轨”。更重要的是,高校分类在强调高等教育的实用价值时,没有忽视人格类型的存在,否则,高等教育丢了“心”、不姓“人”、失了“身”[33],结果必然是培养大批的“功利主义者”[34]。重新归纳和细分高校类型,特别是融入不同人格类型,对于弥补高校发展中的类型残缺和模糊,推动实现社会和人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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