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宁 朱育帆
824年,白居易从苏州卸任回到洛阳,购得杨凭故宅——履道坊宅园,随后加以修葺并居此至寿终。所谓“竹木池馆,有林泉之致”[1]。履道坊宅园是白居易一生中营建过的最重要的一座园林,是体现其造园观的大成之作。
这座宅园地处唐洛阳城履道坊西北隅,因此得名。其遗址位于今洛阳市龙门区安乐镇狮子桥村。1992年10月—1993年5月,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在宅园遗址附近展开大规模发掘工作;1994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唐城队在《考古》期刊上发表了《履道坊白居易故居发掘简报》(以下简称《简报》);2014年,文物出版社出版《隋唐洛阳城1959—2001年考古发掘报告(1-4册)》(以下简称《考古报告》),第一次将隋唐洛阳考古的详细报告结果公之于众(本论文最重要的研究依据来源于《考古报告》第一册中的“里坊”部分)。相较《简报》内容,《考古报告》给出了更详细的履道坊白居易宅园考古数据。
现有的几版关于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布局研究的文献多依据1994年《简报》,囿于完整考古报告出版时间的滞后性,这些研究与《考古报告》部分内容略有出入,但这并不影响其重要学术价值和开拓贡献。其中王铎先生在《中国古代苑园与文化》以及《洛阳古代城市与园林》中对履道坊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做了十分详细的研究,并根据白居易诗文和《简报》绘出了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复原想象平面图(图1-1),基本涵盖了史料记载中的所有宅园景点。这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价值和借鉴经验。马前以唐宋时期名人宅园的发掘、保护为出发点,以唐宋时期园林设计手法为理论依据,结合现代市民社会生活需要,给出了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复原图(图1-2);同时,在其外围做了“履道坊白居易公园”的景观设计方案。禄梦洋以文人园林和白居易“中隐”思想为出发点,做出履道坊白居易宅园的营造分析,并在王铎先生研究的基础上,将王铎的宅园复原方案(图1-3)做了更深入的拓展。鞠培泉通过对白居易诗文的深度解析,对“府西”园的位置提出了质疑,并论证了“府西”非“宅西”的观点;同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了不同于其他3位研究者的新的履道坊白居易宅园的复原平面(图1-4)。这4版复原的履道白宅在区位和尺度(与白居易所说的“十七亩”的关系)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大疑问。本文尝试利用《考古报告》进行分析与推导,得到考古层面下白居易宅园的真实尺度,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研究、白居易诗文以及古画资料对宅园布局做出大致推测。
图1 现有4版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复原想象图图1-1 王铎版复原想象图[2]图1-2 马前版复原想象图[3]图1-3 禄梦洋版复原想象图[4]图1-4 鞠培泉版复原想象图[5]
履道坊白居易宅园考古共布45个探方,总挖方面积7 249m2。探方地层堆积分为3层:近现代层、宋代层和唐代层。其中,近现代层出土少量建筑构件残件;宋代层出土北宋时期瓦片镶砌地面、道路遗迹以及晚唐五代时期蓄水井;唐代层主要出土唐代建筑构件和瓷器残件,该层清理出宅院西南回廊墙基与散水等遗迹[6]91-92。
唐洛阳履道坊位于洛阳城郭城东数第二列、南数第二排,南北560m,东西530m[6]86;南临永通门街(宽20~40m),北临永通门街北第一街(宽约18m);东临长厦门东第四街(宽约20m),西临长厦门东第三街(宽约21m),坊平面接近正方形(图2)。
图2 履道坊尺度[6]86
在对明教坊的勘测中,考古队发现了西、北坊墙,只存墙基(图3)。其中,北墙距永通门街南端约15m,坊墙残宽1.4m。明教坊西坊墙距定鼎门大街道路边界东侧约26m,宽度约2m。可见坊墙的外没有紧邻道路,而是有一段宽15~28m的缓冲带。《考古报告》给出的道路宽度是坊缓冲带之间的距离,坊的尺寸则是坊缓冲带的边长。因此,要得知坊墙边长需得知缓冲带的宽度。《考古报告》中没有给出履道坊缓冲带尺寸,暂以明教坊北侧缓冲带“15m”作为履道坊缓冲带宽度进行研究(图4中的绿色部分)。
图3 郭城明教坊钻探依据复原图[6]85
图4 伊水渠与履道坊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唐两京城坊考》记载:“居易宅在履道西门……西门墙下临伊水……渠又周其宅之北。[7]”书中插图显示伊水渠自集贤坊南侧东流至履道坊西侧坊间道路,然后北上,后沿履道坊北侧坊间道路往东流。《考古报告》列出履道坊西侧坊间道路唐代层发掘出2条水渠遗址,分别为位于坊间道路东侧的早期伊水渠和位于坊间道路西侧的晚期伊水渠。晚期伊水渠沿履道坊西侧北上至履道坊西北角,随后改变方向继而沿着北坊墙往东,这与《唐两京城坊考》中记录相同。《考古报告》指出:晚期伊水渠是在早期伊水渠淤满废弃后才开始使用的,年代约晚唐至五代。因此,白居易时代的伊水渠应为早期伊水渠(图5)。与道路平行的情况下,伊水渠很可能在“缓冲带”内。推测履道坊与伊水渠的大概位置关系如图4。
图5 宅院遗址发掘探方位与唐代遗迹分布(由《考古报告》中探方图与遗迹分布图按照比例尺叠合而成)
早期伊水渠西临坊间道路,发掘段南北长128m,东西宽5.67~11.15m不等,深0.8~1.15m不等。渠内含沙量大。渠东岸坡度较陡,西岸坡度较缓;渠底中部较低,整体平缓[6]92。
贺从容指出:“唐长安与洛阳里坊中的道路分为三级,分别为‘街、巷、曲’,‘街’为大十字街,‘巷’为小十字街或同等级别的道路,‘曲’为最小级别连接各家各户宅院的道路。[8]”“街”是坊内最大级别道路,而“曲”是坊内最小级别道路。欧阳恬之根据《中国度量衡史》做出分析,得出了隋唐长安与洛阳“同宽不同步”的结论(表1)。
表1 唐两京都城规划制度比较[9]
履道坊考古中的唐代层发现了坊内街道遗址(图6),位于履道坊北侧。出土的街道遗址呈垂直的十字交叉状。路面存留有大量的卵石和碎瓦铺装。其中南北街宽13.4m,东西街宽4.2m,道路交角处有倒角[6]77。根据探方区位及其他坊内大十字街南北街的宽度(一般在14m左右,如明教坊等)判断,图6中的北街即为履道坊大十字街的北街。道路边缘并没有发现墙基遗址,推测坊内道路与院墙之间可能也存在类似于坊间道路与坊墙之间的缓冲带(坊间大道的街角也存在倒角处理的可能)。
图6 探方L44履道坊东北隅坊内街道遗址平立面[6]77
若坊内道路宽度以“步”计,则履道坊大十字街南北街宽约8步(14m);根据明教坊大十字街东西街以及长安宣阳坊大十字街东西街的样式[6]85推测坊内大十字街东西向街比南北向街更宽,由图3可推算出明教坊大十字街的东西街约宽12步;若将履道坊大十字街东西街宽也取12步,那么此时坊内恰好由十字大街分成4个正方形区域,边长各140步。
考古出土了履道坊西坊墙和临近院墙基础(图7)。其中,坊墙厚度为1.18m,院墙厚度0.5m,院墙与坊墙之间的距离为2.7m[6]94。
图7 宅院遗址探方LT38遗址平面、剖面[6]94
综上,履道坊内已知道路宽度级别从小到大依次约为:1.5步(出土宽度,坊墙与院墙之间宽度,可能为“曲”)、2.5步(出土宽度,宅间路宽度,可能为“巷”)、8步(出土数据,大十字街南北街宽度,即“街”)、12步(推测宽度,大十字街东西街宽度,即“街”)。
LT38探方内出土的两道墙(图7)均为夯筑。西墙墙基距早期的伊水渠3.3m,墙体残段南北长5m,东西宽1.18m,墙基残留一段墙体,高0.18m。此墙应为履道坊西坊墙。东墙墙基和墙体均宽0.5m,墙基上有一块方形青石柱石,长0.4m,宽0.32m。此墙应为白居易宅院的西院墙[6]94。《考古报告》未给出两墙高度。唐代长安、洛阳两京城内皆有坊墙,但目前尚无确定坊墙高度的文献研究。大部分判断①来自《对筑墙判》中对洛阳坊墙的记载——“垣高不可及肩”;此外,从2019年隋唐洛阳定鼎门遗址“两坊一街”保护展示景观工程的建成照片来看,项目复原的坊墙横截面接近方形,高度也基本为“不及肩”[10]。履道坊西坊墙、伊水渠、院墙的位置关系大致如图8。
图8 履道坊西“伊水渠-坊墙-院墙”关系推测(单位:m)
探方LT10、LT11、LT14、LT15及其扩方内出土了白居易的宅院,遗址包括庭院、门房、回廊、厢房、中厅、水道和蓄水池等部分。宅院建筑仅剩第一、二进院,不确定是否存在第三进院。以唐洛阳1步见方(1.77m×1.77m)为模数在宅院遗址平面上铺设网格,建筑部分和院落部分都基本都可以由整数倍模数覆盖(图9)。
图9 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出土的建筑、庭院部分的尺寸与模数
宅院遗址南侧发现池址淤土,并发掘出了水道、水闸、灰坑和酿酒遗址。其中,水池距宅院门房约124m,形状不规则,池内皆为淤土。池深1.9~3.2m,面积约3 300m2(图5)。此面积按照唐洛阳亩制约为4.38亩,接近“十七亩”的“四之一”,而白居易在《池上篇》中所描述的是“五之一”,这个差别可能是“舟岛”未计算在内或是测量估算带来的误差。水道位于LT45探方中的早期伊水渠与水池之间;水闸位于伊水渠与水道交汇处东侧,为2条凹槽。经幢在探方LT45的东南位置出土,已残破。六面均刻有陀罗尼经。题跋“唐大和九年”“白居易造次佛顶”;可知此经幢为835年白居易所立,这也是证明此宅园为白居易所有的最直接证据。酿酒遗址位于宅院南侧,平面呈圆形,直径2.5m[6]98。
《考古报告》未给出白居易宅园的总体尺度。若要最终得到白宅范围和尺度,只能利用《考古报告》给出的履道坊尺寸(南北560m,东西530m),按序(图10)逐步往内“切割”,逐一推测白宅的4个边界。
图10 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区位与尺度推导过程示意(单位:m)
西界:出土的院墙、坊墙、伊水渠的位置和尺寸都十分明确,因此宅园的西界是完全确定的(图11)。
图11 白居易宅园遗址要素分布和宅园4个边界的推测
北界:《考古报告》中描述伊水渠“更东沿履道坊北墙自西而东流去”[6]93,水渠拐弯处的渠南岸应该位于北坊墙附近。坊墙线北延与晚期伊水渠南岸的交点位置基本为履道坊北坊墙的最北端(图11)。但尚不能完全确定宅院建筑到北坊墙之间的空间是否属于白宅范围。
从目前的考古成果来看,宅院至少是一个二进院。由王贵祥先生在《中国古代基址规模研究》中唐代官衔和人口对应的宅园模式的研究可知,时任河南尹的白居易所能匹配的宅院是三进院。现将正房南北进深暂定为厢房东西进深(实际前者尺寸一般大于后者),院落取厢房东西轴线中心对称,正房南北散水宽度暂定与其他散水遗址相同,分情况讨论如下。
情况1:宅园和北坊墙之间存在民宅。白居易诗《小宅》(作者写于洛宅居住期间)中描写“渠分南巷水”“窗借北家风”。假如此处的“北家”为坊内民宅,依照上文中假设的正房宽度,除去“临墙一曲”及宅间道路,“北家”的宅院南北进深仅剩十几米,过于狭小;此外,白宅与北坊墙中间加入民宅可能使“借风”行为较难实现。
情况2:宅园北边界临履道坊北坊墙,且宅院为三进。此种情况可能更符合白居易在《小宅》中的描述,此时 “北家”即指履信坊。又有“况临北窗下……复近西塘曲……莫掩夜窗扉,共渠相伴宿”,此诗写于842年,诗人此前曾经在苏杭做官,“复近西塘曲”可能是作者将北边的上房建筑和伊水渠的“宅-水”关系比作成西塘水镇,故推测宅尤其是北窗应该离水非常近。
情况3:宅院遗址与坊墙之间为非建筑用地(花园或菜圃),从宅园面积推测角度来看,与情况2相同。根据陈振孙《白文公年谱》(宋)中的记载:“公宅地方十七亩……至后唐为普明禅寺……”履道白宅在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年)改为“普明禅寺”,宋朝改名为“大字寺”。《游大字院记》中写道:“故与诸子有普明后园之游……引流穿林,命席当水……”如果是这种布局情况,那么“普明后园”可能指的就是这块区域。但对白居易及后来寺院的日常功能使用而言,2个进院的建筑量是明显不足的。
综上,在3种讨论情况中(图12),情况2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即宅园北侧临坊墙,坊墙之外为伊水渠;宅院建筑为三进院。
图12 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北部空间可能的3种布局
南界:南池南界距大十字街西街仅10m左右。除去缓冲带、院墙以及水岸的宽度,这段距离不大可能再容纳其他权属建筑。此外,从白诗《题新居……所居南邻即崔家池》题目可知,白宅南邻宰相崔群的宅园,崔群位高权重,家宅的尺寸不会很小,那么这里的“邻”很可能是“隔街而邻”。因此,宅园的南界基本确定为大十字大街西街。
东界:考古中未发现东墙,文献中也暂未发现关于白宅以东的信息,这使得宅园的东界最为不确定。目前只能根据出土遗迹的分布范围进行大致的判断。现整理出考古中唐代层出土的建筑构件和生活用具残片具体分布范围(图11),出土构件、残片主要集中在西坊墙、宅院、酿酒作坊、引水渠和十字街北街交叉口等区域。《考古报告》明确将出土的建筑构件和生活用具残片均列为白居易宅园文物。据此初步判断:出土构件和残片范围东界很可能就是宅园东界——图11中虚线位置。这与《履道坊第宅记》中“于东五亩为宅,其西十二亩为园”所描述的面积也基本相符。
在这种情况下,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南北长约为240m,东西宽约为54m,面积约为1.3hm2,合唐洛阳制约17.3亩(图13),与白居易在《池上篇》中所说的“十七亩”基本相符。
图13 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在履道坊中的位置及尺度
仅从图13来看,长宽比接近5:1的白宅范围内,从北到南呈现出“宅-庭-池”的三段式布局。
前文中推测出整个住宅建筑可能为三进院。白居易《池上篇》中对这部分建建筑的描写仅有“屋室三之一”,通过考古结果来看,建筑部分确实占据了整个白宅南北近1/3的范围。北部建筑院落为中轴对称布局,但其中轴并未与整个宅园的中轴重合,而是偏东一些。建筑与西墙之间尚有16m左右的空间,这个区域很可能就是鞠培泉在研究中所提到的“西园”。
中间区域没有出土建筑基础遗址,仅在东侧有2个建筑构件残片聚集区域,推测可能是搭建的棚类构筑。出土的宋代小路可能是对白居易时期道路系统的暗示,比如宋代小路西端的放大部分很可能是院落的入口。李格非时期白宅南北两部分的分界线很可能就是这条宋代小路。从宋代小路到酿酒遗址中间再无其他唐代遗迹,白居易的诗文中也少有论述这个“过渡”区域。暂以“庭”(宅园建筑前的空地,院子)作为这个考古“空白”部分的猜测结果——可能是北部宅院南延的建筑空间,也可能是南部园池部分北延的园林空间,或可能是一个用于自给的生产空间。
南侧园池区域是白宅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白居易《池上篇》中重要的描述对象。如《池上篇》中出现的“池东粟廪”“池北书库”“西琴亭”“西平桥”“中高桥”“三岛”“中岛亭”等,白居易明确指明了这些建、构筑与南池的位置关系。在王铎先生等的复原方案中,也都是以南池为参照系,将这些建、构筑物进行了合理放置。
对于池中“三岛”的布置,王铎先生等的复原方案是将三岛作为独立的3个岛放置在南池中,只有2座桥(西平桥与中高桥)连接,但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完全做到白居易所说的“通三岛径”。面对这一状况,或许可以从宋画《商山四皓、会昌九老图》中找到一些启发。
“商山四皓”与“会昌九老”是中国传统人物画题材,宋代开始将2个题材进行“穿越”式结合。史料记载李公麟曾画过这种结合题材,但这幅具有龙眠笔意的画作多被鉴定为南宋作品[11]。“商山四皓”是秦末汉初的4位著名隐士,也是白居易“中隐”思想下重要的描写对象;而“会昌九老”则是参与白居易晚年在履道坊宅园“雅集”的9位年迈文人。这幅画中的环境描绘和要素刻画皆取自《池上篇》,其中上幅(图14-1)中有“三岛”“西平桥”“中高桥”“中岛亭”以及引水渠等内容,从图中可以看出,东西两岛不一定是独立的岛,更像是2个半岛。这种情况下的“二桥”“通三岛径”方式在游径布置层面上更为合理。图中的中岛亭立于水中,由岛包围,类似一个“钓殿”。下幅(图14-2)中的描绘对象更像是池北书库与西琴亭。画面中的“华亭鹤”“太湖石”“竹林”“舫船”也都无一例外取自《池上篇》。
图14 传北宋李公麟《商山四皓、会昌九老图》(辽宁省博物馆藏)图14-1 商山四皓图中的一亭、二桥和三岛图14-2 会昌九老图中的池北书库、西琴亭等
除了《池上篇》之外,白居易在履道坊居住期间也创作了诸多其他诗文描述其宅园。白居易在《寒食日赤东小楼上作》中提到了“池东小楼”,《寒亭留客》中提到了“石亭”,《春题池西小楼》中提到了“池西小楼”等,这些都可作为《池上篇》之外的重要文字佐证。
白居易的履道坊宅园是中国古代私家园林与文人园林中非常重要的案例。王铎先生等人的研究已经十分深入,尤其在宅园细节和白居易造园思想方面。本文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考古数据对白宅布局做出了部分验证,并对白宅区位和范围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推断与研究。最终推导出的白宅面积与白居易《池上篇》中“十七亩”的描述基本相符。基本可以确定白宅从北到南的“宅-庭-池”的结构布局(图15),已有研究也都基本体现了白宅的这种“三段”式布局。
图15 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布局推演及宅园布局猜想
白宅范围、面积及其“三段”式布局关系主要是根据考古结果推测而来的。而一座宅园只有物理范围与空间是不够的,还需要各种园林要素细节按照园主人的审美和造园思想“组合”在一起。但这些细节又往往太过“局部”以至于很难悉数出现在当今的考古结果中。就本文所讨论的履道白宅而言,白居易诗文和“九老图”图像等历史资料供了重要的细节参考——让以考古结果为基础的相关研究能够逐渐靠近更为完整、更富细节的园林原貌真相。
本文的推测结果与真实情况必定是有所出入的。前文将宅园的4个边界分别推导而得到的宅园范围仍是一个理想结果(初步复原想象结果见图16),真实的履道坊宅园的边界很可能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不甚规则;此外,园林元素、造园形式、要素尺度等不确定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推导结果(比如“借用”明教坊的缓冲带宽度)。随着今后更多关键资料信息的继续出现,针对履道坊白居易宅园的相关研究一定会有更进一步的补充与突破。
图16 履道坊白居易宅园复原想象鸟瞰图
注释:
① 例如,李昌九在《隋唐洛阳里坊制度考述》中提到了《对筑墙判》中坊墙的“不及肩”高度,并认为此高度的设置是为了方便坊外直视坊内情况;刘庆佳在《唐宋都城规制转型探究一一以唐长安、洛阳与北宋东京为例》中提到了“坊墙高度大约等同于常人肩部的高度”;朱宇强在《汉唐时期洛阳的生态与社会》中同样提到了“不及肩”的坊墙高度。坊墙很难在竖向尺度上留下确凿的实体考古证据,另外,古籍文献中极少有对坊墙高度的准确描述,因此,在各类建筑史、城市建设史等论著中对于唐代里坊的探究多集中在平面尺度上,而对于坊墙高度并未言及。
注:文中图片除注明外,均由作者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