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目前,科研诚信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给高校科研诚信建设带来严峻考验。近年来,为凸显科研诚信的重要性,确保科研诚信教育不被忽视,教育部、国务院、科技部等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如:2016 年,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这是一项具有法定效力的规章制度,首次就高等学校如何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作出了明确的指导,这一举措彰显了对科研诚信的高度重视,也为后续科研诚信教育的发展定下了基调。2018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一制度再次强调了科研诚信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重点强调要将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健全完善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坚决做到预防和惩治并行、自律和监督并重,遵守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这一措施旨在加强对科研诚信的管理和监督,维护科研领域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科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2022年,科技部等22 个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内容更加细化,实操性更强,同时采用教育引导的方式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目前,我国正处于科技自主发展的关键阶段,而科研诚信则是确保科技创新有序发展、健康发展的基石。构建“十四五”时期高校科研诚信“教育、监督、惩处”管理体系,对于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科研诚信,也被称为科学诚信或者学术诚信。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同的组织和机构对科研诚信的定义和内涵有着不同的界定。其中,认可度较高的是由国际中心提出的,其将学术诚信定义为即使面对逆境,仍需坚持的五个基本价值观: 诚实(honesty)、信任(trust)、公平(fairness)、尊重(respect)和责任 (responsibility)[1]。该定义强调了学术领域的道德和伦理标准,旨在建立一个诚实、公正和可信赖的学术环境,推动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
2009 年,科学技术部、教育部等10 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该文件提出,科研诚信内涵的核心要素应归结于在科研活动中践行科学精神,包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外,科研诚信还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道德准则,并遵守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规范,这些要求共同构成了科研诚信的基本要素[2]。简言之,科研诚信是指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展现独立的思考与理解,坚持诚实原则,充分尊重他人的成果,不剽窃不抄袭。
1.科研失信的定义
从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和学术界对科研诚信问题研究过程来看,科研失信的关注范畴经历了由“科研不端”[3]向“科研失信行为”[4]的转化。2004 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较早将“学术不端行为”以列举的方式定义为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行为。此外,2006年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科研不端行为的定义。根据该规定,科研不端行为指的是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准则的行为。在这一时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出现了多种称谓,如“科学不端”“学术腐败”“学术造假”“学术不端”“学术道德失范”等。这些不同的表述形式都指向了学术界在维护学术诚信和规范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而后,随着政策方向的发展和信用联合治理的实践,2019 年科技部联合20 个部门发布了《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这一举措标志着“科研不端行为”正式转变为“科研失信行为”,这个转变强调了对科研活动中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关注,学术界对科研诚信的研究范畴也由此进一步得以厘清。
综上所述,从“科研不端”到“科研失信”的转化过程,体现了科研诚信管理规范化和系统化的发展趋势。
2.科研失信的表征
科研失信是指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严重违反基本的科学诚信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违反了科研诚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做出了违法行为[5]。科研失信的外在表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剽窃、抄袭和泄露他人成果是科研失信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将他人的研究成果以自己的身份公开发表;大篇幅照抄他人的学术文章或科研成果;未经许可和授权将他人成果透露给第三方。
(2)伪造、捏造、篡改数据,包括:随着时代的发展,捏造或篡改的内容已由之前简单的研究结果和实验数据,扩展为研究数据、图表,甚至结论等,内容形式更加多样和细化,且不难以察觉。
(3)论文发表或专著出版中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论文一稿多投、将外文文献直接翻译成中文后投稿、将类似的研究结果拆分成多篇科研成果出版发表、代写、代发、代投论文等各种形式,以及在署名等方面频繁发生不规范的行为等。
(4)申请科研项目中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在申请各级别基金项目、申报奖励成果、职称职位的过程中弄虚作假。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故意夸大研究意义,故意拔高研究难度,以骗取更多科研经费、装备等;利用行贿等非正常手段获得国家科技计划资助等。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发展,科研失信行为的形式与类型不断增多,科研诚信问题表征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
为了充分利用高校图书馆的资源优势,并提高学生对数字资源的利用率,许多高校图书馆普遍开设了《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程,因课时量、授课教师人数的限制,教学内容无法深入。文献资源检索后该如何正确利用,以及资源利用规范问题极少在课程中提及。这表明,高校图书馆尚未重视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的教育问题,本质上缺乏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的指引。
科研诚信教育涵盖了多样且复杂的内容,但目前普遍采用的教育方式主要是通过网络教育、讲座等形式对科研诚信政策进行宣传。然而,这种教育方式形式相对单一,缺乏创新性,无法激发学习的主动性。且通常都是采用临时性的教育方式,不具备持续性与实效性,未根据受教育者层次的不同、目的的不同细化内容与形式,未结合受教育者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
目前,高校图书馆在科研诚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存在以下不足之处:首先,图书馆科研诚信服务体系仍处于基本概念提出的初级阶段,停留在理论层面的研究和探讨上,也缺乏实践上的检验。其次,图书馆在科研诚信体系中被局限为“教育”角色,忽视了其在学科服务、科技查新、引文分析等方面的潜在作用,限制了图书馆服务功能的拓展与提升。第三,目前高校图书馆的科研诚信教育仅涵盖基本内容,无法实现系统化、全方面教育;且缺乏具体实施路径的设计与指导,科研诚信教育与信息素养教育是彼此割裂的,缺乏深度的有机融合。第四,图书馆现有的科研诚信服务仅仅是传统服务内容和模式的简单地移植与延续,并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挖掘与探索,缺乏创新,不能满足用户的个性化信息需求,并且缺乏与科研管理部门、学术委员会等科研管理机构的深度合作与协同发展。
科研诚信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高校图书馆可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做好科研诚信防范,要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科研诚信的教育与宣传活动,培养师生的科研诚信意识,从思想源头上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二是做好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并采取一定的监督手段。三是做好诚信补救,当学术不端行为发生时,积极应对,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术不端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四是建立协同服务模式,图书馆可以与学术委员会、科研管理部门等通力合作,共同建立科研诚信教育基地。
一是在图书馆官网和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建立科研诚信教育专题,把政策文件、科研诚信案例、学术规范与制度等学习资料集中展示,实现科研诚信资料的集中检索,促进学校科研诚信教育资料的健全和共享。二是在科研诚信教育专题上设置活动专栏,按学期发布科研诚信教育计划或活动策划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诚信教育相关活动。
图书馆需结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探索多样化科研诚信教育宣传活动。一是面向学生,以直播互动、益智类闯关游戏、信息检索大赛、专题讲座等形式,注重学生的参与感及体验感。二是面向科研工作者,提供参考咨询、期刊投稿指导、论文检测、科技查新、数据库培训等服务,并积极拓展自身的服务职能,探索学科服务与科研诚信教育相结合的新方式。此外,图书馆需及时跟踪并分析受教育者的信息反馈,适时调整应对策略,为后续科研诚信教育的开展提供指导。
图书馆需要根据教育对象不同的阶段(如:新生和老生,毕业生与非毕业生)、不同的层次(如:本科生、研究生和教职工等)和不同目的(如:完成学位论文、教学科研等),采取符合受众特点、精确匹配需求的教育内容和模式。一是面向新生或新教职工,图书馆应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入馆教育中,加强科研诚信意识的培养,做好前期预防工作;面向毕业生,做好文献管理工具、文献综述撰写、参考文献正确引用等方面的工作;面向教职工,不仅要提醒他们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还建议其对指导的学生加以教育与监督。二是开设系统的科研诚信教育教学课程,更加全面、系统地教授科研诚信知识,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高校图书馆可联合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研究。一是图书馆可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请课题项目,深入研究学术不端最新表现形式、图书馆参与科研诚信服务的路径与方法等重点问题,以深化图书馆对科研诚信专业领域问题的认识,更好的承担起预防学术不端、净化学术环境的职责;二是注重对科研诚信教育专业馆员的培训,在开设科研诚信教育课程、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研究的同时,还应做好专职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为科研诚信教育工作提供人才储备。
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图书馆仍需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探索入馆教育、活动、专题平台、学科服务以及教学课程等相结合的新服务模式,并转变图书馆在科研诚信教育中的角色定位,图书馆应该成为科研诚信排头兵,打造高校科研诚信教育主阵地,帮助构建高校科研诚信服务体系,推动科学研究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