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亚飞 郑修娟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安徽蚌埠 233030)
农业保险可以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但由于农业保险市场普遍存在“逆向选择”现象,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对此“市场失灵”进行矫正与弥补,才能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1]2007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原则,选取吉林、内蒙古和江苏等六个省区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至2012年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已推广至全国范围。2019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迈入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阶段。
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是否有助于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进而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有相关文献对此问题进行较全面研究。本文拟用中国省级农业面板数据,对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以来的效应进行系统评估,并检验其作用机制。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利用多期双重差分法(DID)评估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对农户种粮积极性及种植结构的效应,评估结论丰富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实证成果。第二,检验了政策效应的作用机制和持续性,可以为今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整体完善提供思路和切入点。第三,证实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政策效应,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异质性,有助于精准优化各地区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措施,提高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的结构效率。
(一)政策背景。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我国现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实施时间最早和覆盖面最广的政策项目。2007年开始试点之际,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对象主要为玉米、水稻、小麦、大豆和棉花,之后补贴对象新增其他油料作物和农作物。
表1汇总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市(区)扩容情况。2007 年,国家财政部首先确定吉林、内蒙古和新疆等6 个省区进行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2008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新增福建、湖北和海南等10个省。2009年,江西也成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2010年,又新增云南、青海等5个省(区)。2011 年,继续新增重庆、西藏等5 个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市(区)。2012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广至全国31个省市(区)实行。
表1 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市、区)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假说。
1.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与农户种粮积极性。方蕾和粟芳(2016)[2]根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视为农业保险市场投入的生产要素,研究发现加大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力度,有利于促进农业保险市场完善与发展。王根芳和陶建平(2012)[3]研究认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能够提高农户投保意愿,投保意愿的增加有助于弥补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例如,郑军和袁帅帅(2018)[4]实证研究发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对农户的投保需求具有激励作用。李琴英等(2019)[5]也发现,随着保费补贴政策宣讲力度的加大,农户对政策的认知度不断提升,农户的参保意愿也随之增强。而且,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金额越高,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越强,实际投保率也会随之提高[6-7]。显然,农户的投保意愿明显受到其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认知度和政府补贴力度的影响[8]。此外,郑军和王彪(2020)[9]还研究认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有助于减轻自然灾害对农户种植收入的负面影响,增强农户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并通过农业风险管理技术产生乘数效应,进而促进农业的稳产增产。刘蔚和孙蓉(2016)[10]研究发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促进了稻谷、小麦和玉米产量的增加,并对农业种植结构产生了影响。许庆等(2020)[11]也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有效地增加了规模农户的播种面积。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1:
H1: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助于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
2.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作用机制。有研究发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能够提高受保农户的种植收入,进而改善农户的生活水平。譬如,罗向明等(2011)[12]通过模型分析发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具有转移支付功能,可以提高农户的可支配收入。王立勇等(2020)[13]的数据检验也证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显著提高了农户家庭经营收入和人均纯收入。而且,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农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后,有助于防止农户因灾返贫,进而激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减贫效应[14]。但是,展凯等(2021)[15]研究认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减贫效应存在地区异质性特征,对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而言,其减贫效应更加显著。
另一方面,农户的种植收入又会影响其种粮积极性。例如,何蒲明(2020)[16]研究发现,家庭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显著地提高了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农户的种粮积极性。李国祥(2021)[17]也认为,经济利益是影响农户种粮积极性的主要因素,对农户种粮积极性影响较大且多是正向效应。刘莹和黄季焜(2010)[18]进一步研究指出,影响农户种植决策的因素包括利润收入、风险规避和减少劳动力投入等,其中最大的影响因素则是利润最大化。辛毅等(2021)[19]还研究发现,利用现金收益最大化激发农户种粮积极性,可以促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被接受度。综上所述,提出研究假说2:
H2: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通过增加农户种植业收入促进农户种粮积极性。
(一)模型设定。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试点具备准自然实验的特征,加之政策试点省(市、区)逐年增加,故本文拟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检验保费补贴的政策效应。此外,为了消除不可观测变量的干扰和内生性问题,同时控制了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参照田晓晖等(2021)[20]的研究方法,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具体设定如下:
其中,LnYi,t表示农户种粮积极性的被解释变量。Xi,t是补贴政策是否实施的解释变量,b为核心估计系数,是本文关心的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平均处理效应。ci,t表示控制变量,ui为个体固定效应,qt为时点固定效应,ei,t是随机扰动项。另外,为了消除异方差和自相关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均进行了对数变换,且采用稳健标准误策略。
(二)数据来源与处理。
1.相关农业数据。本文选取2004-2014年中国省级农业面板数据,包括水稻播种面积、小麦播种面积、玉米播种面积、油料播种面积、棉花播种面积、有效灌溉面积、成灾面积、涉农支出、财政支出、农业产值、农林牧渔业产值、谷物及其他作物产值,以上农业数据均来源于中国各省(市、区)的2005-2015年统计年鉴。
2.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数据。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名单来源于财政部网站,且已详细汇报于表1。为消除离群值的潜在影响,本文在1%和99%分位数上对连续变量进行缩尾处理。
(三)变量选取与说明。
1.被解释变量。实施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被补贴作物各自播种面积变化能够直接反映出农户更倾向于播种哪些作物,对哪些作物的种植积极性高。故本文选取种植面广、对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的水稻、小麦、玉米、油料和棉花的播种面积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LnYi,t),用于间接衡量农户种粮积极性。
2.解释变量。本文的解释变量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是否实施的交互项”。鉴于政策具体实施时间和被补贴作物的播种时期可能不完全相同,加之政策的宣传普及需要时间,所以本文将政策实施的下一年作为基准年,构造交互项Xi,t进行衡量。当t取值为1时,表示第i个省(区)第t年实施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当t 取值为0时,则表示第i 个省(区)第t 年未实施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3.控制变量。本文的控制变量ci,t包括有效灌溉面积、受灾面积、涉农支出占比和农业产值占比。其中,涉农支出占比为涉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值,农业产值占比是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产值的比值。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其中,水稻播种面积的均值为98.186,标准差为108.956,分布较为均衡。其他变量的均值和标准差也处于合理的区间。
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一)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对补贴作物种植面积的影响。利用Stata16.0对模型(1)进行回归,表3汇报了未加入控制变量,仅控制个体和时间效应的结果;而表4则汇报了加入有效灌溉面积、受灾面积、涉农支出占比和农业产值占比等控制变量,并控制个体和时间效应的结果。由表3和表4的回归结果综合显示: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油料和棉花的播种面积均产生了正向促进效应。具体而言,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水稻和油料播种面积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或者说,显著地提高了农户对水稻和油料作物的种植积极性。政策实施的后一年,水稻播种面积平均增加10.9%,油料播种面积平均增加8.6%。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小麦、玉米和棉花播种面积虽然具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首先,水稻是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且属于高保险作物,保费补贴政策实行后,农户对水稻保险的接受度更高,更愿意增加水稻的播种。其次,在我国经济作物中,油料作物播种面积居首位[21],播种面积越大,遭受自然风险的损失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对农业保险保费进行财政补贴更能激发农户的投保意愿,保障农民收入,促使农户持续扩大播种面积。
表3 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下一年补贴作物种植面积影响的回归结果(不含控制变量)
表4 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下一年补贴作物种植面积影响的回归结果(含控制变量)
为了进一步揭示政策效应的时效性,表5报告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滞后两年对补贴作物种植面积影响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首先,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效应具有持续性,政策实施后第二年仍然显著地提高了农户水稻和油料作物的种植积极性,即水稻种植面积平均增加9.6%,油料种植面积平均增加10.3%。其次,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效应也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即在政策真正实施后第三年,才开始显著地提高农户的小麦种植积极性,小麦播种面积平均增加11.8%。究其原因可能在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切实保障了农户的收益,所以农户会持续稳定扩大作物播种面积。同时,随着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宣传普及和农户观念意识的变化,农户可能也会提高对其他被补贴作物的种植积极性。综上所述,研究假说H1得到数据检验的支持。
表5 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实施后第二年补贴作物种植面积影响的回归结果
(二)稳健性检验。前文使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研究的回归结果显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显著地增加了水稻和油料种植面积,提高了农民种植积极性。那这一结论是否可靠?接下来本文拟利用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和反事实检验全面考察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1.平行趋势检验。使用双重差分法最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要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即在政策实施前,试点省份和未试点省份的补贴作物播种面积变化趋势基本一致。而在政策实施后,该变化趋势会发生显著差异。参照Beck 等(2010)[22]的研究方法,建立模型如下:
其中,Xi,t0+k为虚拟变量,若第i 省(市、区)在t0+k 时期实施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那么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其系数bk是我们关注的重点;k=4和k=3分别表示政策实施前4年和政策实施后3年的期数,用于检验政策实施前后的变化趋势;此处Yi,t表示水稻和油料作物的播种面积,其余变量含义与前文模型(1)一致。
根据模型(2)进行平行趋势检验,将政策实施前一期视为基准期,检验各省(市、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前4年至政策实施后3年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变化趋势,图1和图2分别描绘了水稻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的系数bk及各自置信区间变化趋势。由图1和图2可以看出,在政策实施之前,每个时间窗口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而在政策实施一年之后,估计系数均为正且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在政策实施之前实验组和对照组具有共同的变化趋势;在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之后,对水稻播种面积和油料作物种植面积产生了正向促进效应,提升了农户种粮积极性,而且政策效应在时间上具有时滞性。
图1 水稻作物平行趋势检验结果
图2 油料作物平行趋势检验结果
2.安慰剂检验。为了排除水稻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增加可能源于某些其他随机因素,而非由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所致。本文参照Cai 等(2016)[23]的研究方法,从样本中随机抽取部分省(市、区)作为“伪试点”的实验组,其余省(市、区)样本为对照组,然后对“伪试点”实验组基于模型(1)进行回归。本文重复该随机抽取过程1000 次并进行1000 次回归,分别得到虚假的Xi,t系数t值的核密度图。由图3的水稻核密度和图4的油料核密度可以看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对水稻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影响的虚假系数的t统计量基本上都分布在0附近,且近似符合正态分布。因此,本文犯“取伪错误”的概率极低。这也进一步说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对水稻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的正向促进效应比较稳健,并非由其他随机因素导致。
图3 水稻核密度
图4 油料核密度
3.反事实实验。为了更进一步验证实证结果的稳健性,参照王立勇和许明(2019)[24]的研究方法,本文假设水稻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的增加不是由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所致,并将全国每个试点省(市、区)保费补贴政策的实施时间都提前一年,进行反事实实验,表6 汇报了反事实实验的结果。不难发现:假设把试点年份提前一年之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水稻播种面积的影响不显著,对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的影响也不显著,这说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实施,确实提高了农户对水稻和油料作物种植的积极性。
表6 改变政策发生时点的反事实实验
(一)作用机制分析。上述实证研究已经表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对农户种粮积极性具有正向促进效应,尤其是水稻种植面积增加最为显著。另外,前文的相关文献梳理也发现,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可能会通过农户种植业收入来影响农户的种粮积极性,或者说影响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因此,本文选取种植业收入作为中介变量,进一步分析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农户种粮积极性产生正向促进效应的作用机制。种植业收入拟以谷物及其他作物的产值来衡量,选取依据在于,谷物及其他作物主要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项目,而且谷物及其他作物的产值衡量了农户出售补贴作物的收入。参照Baron and Kenny(1986)[25]的研究方法,建立中介机制模型如下:
其中,中介变量Ms,t表示种植业收入,此处Yi,t表示水稻的播种面积,其他变量含义与前文模型(1)中一致。
利用Stata16.0对模型(3-1)至(3-2)依次进行回归,表7报告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对水稻播种面积产生正向影响的中介效应。表7中第(3-1)列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水稻播种面积影响的总效应,其为0.109且在1%的水平显著,说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显著的提高了水稻播种面积。第(3-2)列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种植业收入的影响,在5%的显著水平上,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种植业收入的影响为0.037,说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显著的提高了农户的种植业收入。第(3-3)列是将种植业收入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回归的结果,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水稻播种面积的影响为0.084且在1%的水平显著,这说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可以提高农户的种植业收入,进而提升农户的种植积极性。因此,研究假说H2也得到检验印证。
表7 中介效应回归结果
(二)异质性检验。我国国土辽阔,东中西部的农业资源各有禀赋,各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也不尽相同。由于农业资源禀赋和自然灾害不同,各地区的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效应也可能存在异质性。所以本文将全国31个省(区)样本分为东中部和西部地区,①分别考察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各地区补贴作物面积的影响,表8和表9分别报告了东中部和西部样本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显著地增加了西部地区水稻和油料作物的播种面积,而东中部地区则增加了水稻的播种面积。保费补贴政策对其他作物播种面积也具有正向影响,但结果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东中部地区自然环境相对西部较好,农业基础也好,因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性较低。当农户认为自然灾害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较低时,其购买农业保险的欲望将减少[26],所以农户购买保险的意愿降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在东中部地区发挥的作用就会比西部地区小;其次,西部地区保费补贴规模效率比东中部地区高,呈现出规模报酬递增趋势[27]。
表8 东中部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补贴作物种植面积影响的回归结果
表9 西部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补贴作物种植面积影响的回归结果
本文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试点视为一个准自然实验,通过构建多期DID 模型,利用2004-2014 年全国31 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实证评估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农户种粮积极性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了相应的作用机制和可能存在的异质性问题。
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显著扩大了水稻和油料作物的播种面积,影响了农业种植结构,提高了农户对水稻和油料作物种植积极性。第二,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效应具有持续性和一定的滞后性,即政策实施后两年会持续提高农户对水稻和油料作物的种植积极性,到政策实施的第三年,农户显著提高了小麦的种植积极性。第三,作用机制分析表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通过提高农户的种植业收入,进而促进农户的种植积极性和影响种植业结构。同时,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东中部和西部省(市、区)农户种粮积极性的影响不同,在西部地区主要显著影响农户的水稻和油料作物种植积极性,在东中部地区主要显著影响农户对水稻的种植积极性。
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优化提供以下启示:首先,适时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作物种类,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可以实施动态调整策略。政府部门应继续扩大补贴作物范围,增加补贴作物种类;同时,调整各种作物保险保费补贴的比例,引导农户积极种植涉及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作物种类,促进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多样性。其次,健全农作物销售价格的市场化机制和政府的增产增收保底政策。种植业收入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是能否激发广大农户种粮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在坚持农作物销售价格市场化机制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也应积极制定相关保底政策,防范农业领域市场失灵风险,为粮食安全战略提供制度性保障。最后,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要重视补贴政策系统性宣讲对发挥农户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尤其要引导农户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的目的性和重要性的认同感,杜绝政府“任务式”发补贴、农户“被动式”领补贴的形式化政策推广。同时,抓紧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力求以政策评估推动政策完善和效应最大化释放。
注释:
①此处的东中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海南、广东、广西、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市(区)份,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云南等省(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