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妇联相关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就《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23 年)》及妇女创业扶持、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等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做好困境妇女儿童关心关爱等工作,近年来,厦门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立足妇女儿童发展需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既包括《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这样的纲领性文件,也有《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实施细则》等困境关爱、创新创业帮扶惠民政策。
在贫困妇女“四癌”救助方面,厦门将具有本市户籍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癌且经民政部门审查盖章的贫困妇女列为救助对象,确诊患病的两年之内申请有效。
救助金标准按救助对象的收入水平分为两档:
(一)低保妇女四癌救助金限额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2 万元;
(二)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妇女(不含低保户),救助金限额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为更好推动妇女创业就业,2022 年下半年,市妇联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实施细则》,修订后的政策扶持对象为:
(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年龄在55 周岁以下、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性。
(二)申请人创业项目为首次申请,且没有享受过政府其他惠民政策补助。
(三)申请人为非财政供养人员。
对符合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财政贴息的申请对象发放财政贴息。小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20 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