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占宇
十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作为统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以先行先试的压力测试为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有力践行了试验育种、示范引领的初心使命。
聚焦开放创新制度供给
过去10年,自贸区建设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也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巩固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了强大动力。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率先建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创新集约高效的口岸监管服务,实施全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便利化举措,不断提高运输政策的自由便利开放水平,聚焦开放型产业体系建设创新制度供给。
坚持要素市场化改革方向,增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开拓资金跨境通道,提高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打造国际数据港,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积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加强政府自身改革,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创新理念简政放权,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打造以“互联网+”为重点的政务服务体系,构建接轨国际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高政府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十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新注册企业超8.4万家,新设外资项目超1.4万个,实到外资586亿美元。上海自贸试验区所在的浦东新区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万亿元,是2013年的2.3倍。
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管理体制、投资贸易金融制度创新、综合监管、法治环境等方面构建了自贸试验区基本制度框架,自2014年施行以来,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了扎实的法治保障。
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在国家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海自贸试验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坚持把扩大开放与改革体制结合起来,把功能培育与政策创新结合起来,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和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创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效彰显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在《条例》的有力保障下,一大批制度创新试点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充分发挥了服务全国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在国家层面复制推广的302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中,源自上海自贸试验区首创或同步先行先试的事项达到145项,占比近一半。
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
目前,国务院印发的上海自贸试验区三版方案中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但是在实行更高水平的开放压力测试、加快提升总部经济能级、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下一步,上海自贸试验区将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积极开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探索,率先试点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深化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着力提升国际规则衔接能力、全球要素资源配置能力和高端产业引领能力,形成更多引領性、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以高水平改革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浦东新区发改委体制改革处(自贸区研究处、营商环境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