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当地智力和精神残疾女性未成年人群体存在户籍办理、受教育权保障、自护教育等缺失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解决智力和精神残疾未成年人无户口问题;向教育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保障该群体的受教育权和落实自护教育制度;公安机关通过派出所全面排查和发布公众号引导群众主动申报,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问题67人,其中落户困难未成年人17人。教育部门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问题,区分安置残疾程度不同人员,保障性教育课程,增强防范意识。检察机关联合晋江市妇联推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构共同签订《晋江市关于做好智力和精神残疾未成年人关爱帮扶的方案》,推动13个相关行政单位共同做好智力和精神残疾女性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办案单位: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入选理由:
晋江市检察院聚焦智力和精神残疾未成年人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激活配套机制,顺畅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多部门联动保护的长效机制,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