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普拉布达·云
纸张从我手中滑落,(那是我读初一时的一本笔记本里的一张纸,上面蓝色的间隔线已经发白。整张纸上,从上往下数第三行,只写了一句话。是我用黑色圆珠笔写的,字迹端正,奇怪的是到现在仍然清晰了然:“我永远不会改变。”
我当时到底想坚持什么,现在已然想不起来,也就无从知道是否守住了誓言。我试着回忆十二三岁的时候都在想些什么。不管具体内容如何,这似乎极为重要,以至于我要向自己保证将矢志不渝。当时我应该是相当欣赏自己的想法的。
以前我喜欢读哲学家的名言警句,竟以为自己也和他们一样睿智。也许当时偶然读到某些东西,心生共鸣,喜欢至极,于是写下这句话来鞭策自己。记得有那么一次,读到“你要是想成为好人,就说明你不是好人”,当时拍案叫绝:“啧啧啧,太精辟了!”可不是嘛,谁想成为好人,只能说明他还不是。所以,我绝不能想,但得装得像个好人,想想自己也偷笑。
老媽对我说:“你长大以后,有一段时间会思考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要到这个世上来。当你百思不得其解时,就会来责怪爸妈,说你压根儿就没求过我们生你,你都没同意,我们就冷不丁地把你带到这个世上。妈现在就想跟你说对不起。你想的是对的,爸妈无权自作主张把你生下来,还按照我们的意愿,叫你做这做那,逼你上学,逼你吃青菜,逼你读书、起床、睡觉,想方设法给你设计人生,要你干这行,要你和那样的女子结婚,要你拜那人、敬这人、叫那人‘伯伯、叫这人‘伯母,所有这些,爸妈真对不起。有可能的话,当你也想要有自己的孩子的时候,你试着问一下他想出生吗,如果他不回答,说明他不想。如果他不想,就别生他,让命运去安排,该投胎猫投胎狗都随他。总之爸妈错了,你要怨要恨随便你。”
老妈聪明,在去世前为她自己和老爸开脱责任了。不过,爸妈在车祸中丧生后,我想念他们都不够,怎么忍心怨恨呢?我是没叫他们把我带到这世间,同样的道理,他们也没叫人带他们离开我的世界。至少,他们不会想要同时离开,坐同一辆车,应该有一个想晚点走吧,好再陪我一段时间。
朋友们都担心,爸妈走后我会成为问题少年。事实证明,他们多虑了。我虽然伤心爸妈永远不在身边了,但我的世界还是相当广阔的。有爸妈和朋友的世界是外部世界,少了一两个人,对我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在这个外部世界中,时而寂寞时而伤感,都是正常的。我还不至于严重到要依赖毒品,也不至于要自杀去追随他们。因为我的世界有无限的自由,我可以随心所欲,想干啥就干啥,想吃啥就吃啥,纵情欢乐,无所顾忌。而我要是吸了毒,那我岂不得疏离这个妙趣无穷的世界?要是自杀了,也就没法乐在其中了。
小时候我倒是有过一次想要自杀,起因是老爸不肯买塑料机器人给我,那可比他刚买的一瓶酒便宜多了。我满腹委屈,在他的衣柜中拿了一条领带,扎成圈往脖子一挂,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宣布要上吊。这个画面我至今记忆犹新,因为倾情出演,逼真得简直可以送去评奖。老爸冷冷地看着我,转身避开,走时撂下一句话:“到了那边,打个电话说一声。”那时,我没有收入,身无分文,没有手机,就算彼岸有公共电话,我可能也没法打回家。
现在我可以肯定,逝者的世界里没有电话,因为如果有,爸妈应该一到了就会来个电话,不来电恐怕不是因为电话费贵。
我搬去外公外婆家住。爷爷奶奶在我出生前就迁居彼岸了。老爸说,爷爷是律师。关于爷爷,我所知道的仅此而已。至于奶奶,我除了推论出她是律师的老婆外,其他一概不知。当一个女人做了人家的老婆,是嫁给了当医生的、教师的还是校工的,都没太大区别,就算是当蛇的老婆,也是一天到晚要服侍老公。蛇回到家,老婆累不累都要做好满桌饭菜等着;蛇累了,老婆就按摩;蛇渴了,老婆就递水,无须蛇自己爬到河或湖里去喝。
外公在市场开了一家粥店。外婆是个奇女子,不单是卖粥人的老婆,还是个老师,教小学生学音乐。外婆的音乐品位非一般的奇特,每天早上我一起床就听到莫扎特、贝多芬或巴赫等人的音乐。外婆喜欢把声音开得大大的,把邻里都惹烦了。对面人家的小伙子不甘示弱,每天早上和外婆对着干,把音响旋钮转到最大,让摇滚乐咆哮着。外婆嘟哝道:“什么鬼音乐,叫喊什么都不知道,没有艺术,没有美感。”然而,在周围的人看来,外婆倒是古怪得很,住在老式木房子里,周围种满芒果树,挂着兰花吊篮,却做作地播放着西方红毛鬼子的古典音乐。
卖粥之余,外公最喜欢看电影。不知他从哪里买了一台16毫米胶片电影播放机,每周五晚上给外婆和我放电影,仪式感足足的。有时他还会叫上三五老友来家里欢聚。有的专注看电影,有的则只顾喝酒。
外公的电影屏幕是块质地优良的白色床单,用的时候拉开固定在门框四周。他的电影播放机是无声的,外婆主动负责控制音响。莫扎特是外婆的最爱,无论什么电影,外婆必定配上他的音乐。就这样,我在莫扎特的音乐灌输中看了好几部电影,直到今天,每次走进电影院,耳边就响起莫扎特的音乐。
外公最喜欢的电影是经典恐怖片《吸血鬼》,由贝拉·卢戈希主演的黑白版本。特别是周五晚上大雨滂沱的时候,不用猜就知道外公会放什么应景的电影。说来巧了,外公的相貌和电影中的德古拉伯爵相差无几,脸颊瘦削,颔骨凹陷下巴尖,眼窝深眉骨高,双眉乌黑上扬,眉峰直逼太阳穴,梳着平整的大背头,只是没有獠牙,外婆的脖子上也不曾见到吸血鬼咬过留下的两个疤痕。外公是个普通的卖粥人,白天是啥样,夜晚还那样,没有变身蝙蝠,夜间出没,扑扇着翅膀到处乱咬人脖子,让人闻风丧胆。外公也可以吃蒜头,见到一两个蒜头的时候,也不会惊恐地抬起手臂护脸。他信仰佛教,每天睡前必定念经拜佛,就算有谁拿着两块长长的木条架成十字架,他都面不改色心不惊。更重要的是外公酷爱阳光,有空的时候喜欢蹲在屋前草坪上剪草,帽子也不戴,任由阳光把皮肤晒得黝黑。他要是吸血鬼的话,一迈出家门,身子还不得被烧成灰烬了。
外公是一个正常的人,并非长生不死,后来有一天,他走了。
外公说,《吸血鬼》其实不是鬼片,德古拉不像泰国的鬼。泰式鬼总是剖胸开肚、翻眼吐舌,到处吓人害人,懒得走动的会伸出细长的手,穿过地板缝隙,捡起地上的柠檬。而德古拉很不幸,他死不了,被诅咒永远不死,但活得像禽兽,命更苦。实际上,德古拉伯爵一点儿也没想要害谁。他住在特兰西瓦尼亚城山上的豪华宫殿里,按说日子该过得很惬意,却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大白天出门逛街。化身蝙蝠到处咬人脖子吸血,这不可能给他带来什么快感。我们人就很幸运,该死的时候就死。死是人类最宝贵的特质。
然而,当外公给身边的人示范了这项宝贵的特质后,我反而觉得人类也是永生的。不管谁死了,他的灵魂都会搬迁到别人的躯体上,代代相传,直到世上最后一个人死掉。
外公死后,他的灵魂迁到了外婆身上。每周五外婆就把白色床单拉开,固定在门框上,从储物柜中搬出电影机,播放外公的老影片给我看。两个灵魂合体了,外婆边放映电影,边控制音响。
外婆最喜欢播放的电影还是《吸血鬼》,配上莫扎特的音乐。第五号小提琴协奏曲与第四十一号交响曲——也就是朱庇特交响曲——轮换着播放。有时音乐和故事情节不太相称,全凭她的兴致。
一切正常运转,只是少了一个人的气息而已。
直到上大学前,我都和外婆住在一起。外婆从不干涉我的学习,我想学啥就学啥,她也不懂。外公走后没几年,外婆就不教音乐了。粥店还继续开,口味有点变化,但依舊顾客盈门。外公请的店员干活照样卖力,外婆衣食无忧,不用成为我的负担。我的青春生活依旧潇洒自在。
我的朋友大多是艺术家,这年头学其他的一点儿也不好混,所以我决定学艺术,竟自以为是艺术家了。我画得并不太像样,幸好现在不时兴画得像样。我曾自认为是毕加索转世,后来想通了,就算真是毕加索转世也没用,让他来学学现代艺术,估计他也搞不定,老师可能会说他迂腐,净画些过时的画,离奇古怪,浪费时间。现在画画讲究思想深刻,不能净画裸体女人,要有概念。
我那帮朋友都很有概念。每天除了到校外晃荡找概念,不见他们干啥。找不到概念的话,也没人去说他们。找不到概念,其实也是一种概念,找到的家伙则要累趴下。
我的四年时间在艺术专业中打发了,掐指算算找到的概念,寥寥无几。最重要的是,我还不甚理解什么是概念,不知道它到底是何物,能找到三两个,已是万幸,那些找了一箩筐一箩筐的,也真叫人佩服。有些人滥用他人的概念,也不见老师有异议,说借用也是概念。我总结了一下,概念就是指“老子的事儿”。谁在别人眼里有令人关注的“老子的事儿”,谁就发达;谁想不明白“老子的事儿”,那是他自己的事儿。
离开校园,并不意味着“老子的事儿”可以在社会上吃得开。谁想财源广进挣个盆满钵满,就得先把别人的事儿当成大事儿。我那帮很能捣鼓“老子的事儿”的朋友,都不得不分头去捧别人的事儿,帮人家卖洗发水,卖酒水,卖酥饼,卖空调,卖衣服,卖光碟,等等等等,啥都有,数都数不清。有的忍气吞声咬牙干着,有的则东西卖得红火,越做越得意,终成概念。我外公卖粥也卖得不错呀,然而他从来没有概念。
不经意间我也学了他们。老话说,入乡要随俗。来到一个人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眇人”城,我也得照着做,于是我开始学人眇视。现在几乎看不清啥了,无奈大家都还这样,我只好继续学着,就算我想努力让毕加索显灵,估计也没人能注意到。
我就读的那所学校,正巧有很多学长是眇视专家,在业界很有影响,因此我入行不难。还没毕业,就有不少人来相邀去干这干那,我也就早早地开始学着眇视。领到毕业证的第二天,我就坐在新办公室吹空调了。应该说,办公的地方太豪华了,都还没开工呢,人坐着坐着都会觉得自己的分量重起来。周围的人看来也不简单,穿着名贵的或看起来名贵的衣服,都梳着时下流行的发型。有的人视力正常,没近视、没老花也没斜视,但戴着一副厚黑框眼镜扮酷,展现出另类的可爱。难道在这个眇人城,得戴眼镜,也未可知。
果然,我闲坐着没几个月,鼻梁上也架起了黑框眼镜,让我信心倍增。有人问起,我就回答说视力闹小情绪,突然不知咋地不正常了,也不知是近视、老花还是斜视,但可以肯定的是,我看什么都不太清,越是看自己负责销售的产品,视力越是模糊得离谱。我没去看眼科医生,自己拿主意买了副眼镜对付,我想多半是心理问题。戴了后,世界观清晰了,事情做得顺当,东西卖得畅快,谁碰到我都喊“哥”。我开始尝到被非亲非故的人喊“哥”的滋味,不由得昂起首挺起胸,工作生活元气十足。但有时得收敛着不让这种感觉太露骨。我得故意说,不用喊“哥”,咱们年纪都差不多的。其实心里在想,下回碰见要是不叫“哥”的话,我们就绝交。对亲近的人,我一再强调,别轻易相信我说的话,我的心是不直的,拿什么牌儿的尺子来量都量不直。因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力有问题很正常,导致控制说话的脑神经扭曲了,所以心口不一,别在意呀。
我的第一个广告作品是我戴着新眼镜,全力打造的创意之作,它让我声名鹊起。紧跟着来的好处是,我在社会上多了好几个“弟”“妹”。另外,活儿接踵而至,让我应接不暇。我的作品主要走幽默路线,越是让人开怀笑,我就越发达。我不关心要卖的东西与创意是否关联,幸好产品的主人也不在乎。越不相关越好,只要产品名字能给人留下印象,就算达到目的,硬是要宣扬产品的性能,可能会涉嫌欺诈,搞不好大家一排排下地狱。稍微吹嘘一下,点到即可。吹嘘是个小动作,嘴巴鼓得多大,吹出来的风也成不了台风,不会给人造成多大的危害。工作的时候,我就当自己是个吹鼓手,但一旦吹出成效来,我就是台风眼了。
外婆日渐衰老,我不太有时间去看她。每次打电话,听她说话的声音还很爽朗。每天早上起床,她就和同伴们去附近的公园锻炼身体,白天也没闲着,自告奋勇把邻居家的小孩接来帮忙照顾。陪小孩的时候,她总是播放古典音乐,小孩和老人一起接受熏陶。我不担心外婆,知道她身体健康,心理坚强。说实话,有时我倒是忙得自己都顾不过来,也就把她给忘了。这样说,有点像找借口把自己择干净。“择干净”,多么令人讨厌的一个词儿,好像外婆是枯叶一般,无论阳光有多灿烂,也于她无益,她也无法再吸收营养了,干脆把枯叶择了,好给新叶腾地儿。我得时不时提醒自己,不能把谁谁忘了,特别是外婆。若抛弃了她,那就是把整棵树择干净,只剩我一片孤叶了。
上个星期,我接了桩新活,要卖的东西是口香糖。思来想去找创意,最后灵光一闪,想出来了。每次都是这样,构思出来的前一刻,总感到有一束灵光在脑门一闪。值得一提的是,每次我不在构思的时候,脑袋从不出现亮光。也就是说,平常我的脑子发黑,每天瞎想,瞎抓一气。每次拜求灵光得有先决条件,得与赚钱相关,无关的事儿,就瞎对付好了,否则看得通透,倒叫人心惊胆战。从外表看,我的脑容量好像蛮大的,囤积了不少点子,用也用不完似的。但就算有盏灵光灯在脑子里常亮着,其实里面也就像空空的货仓,丢根针进去,都能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就让脑袋瓜昏暗着好了。
我想起了《吸血鬼》中的贝拉·卢戈希。我要弄个尖下巴的男子来,把他打扮成德古拉伯爵的样子,越是过气的、找不到活儿的演员越好,就当是为老一辈演员做善事,搞不好人又红起来,我还会被当成伯乐。在这个“眇人”的社会,年轻的时候就算没出息都不要紧,年岁一大都会被当成有料的人。找好伯爵了,接下来要找个美女演不幸的受害者。得找个新面孔,还没怎么出过镜的小姑娘最好,那些老面孔化妆品用得太多满脸暗疮,都转行去做歌手了,每次请来拍广告,麻烦事儿多,花费也多。还是请新手得了,走运的话,她就青云直上,成为娱乐圈的凶猛后浪了。这个没到法定年龄的美女,要是不嫌弃我这把年纪的话,那可就天上掉馅饼了,作为她进娱乐圈的领路人,挽着她的手走几个月不成问题。女演员敲定了,就得找个帅气的男生来演捉鬼勇士一角。有点名气的也好,观众才会买账。对于我来说,谁来演都无所谓,我反正不想挽着小白脸的手到处走,留给我团队里的某些人定夺好了。
我的广告片得和原版的《吸血鬼》一样是黑白片。开篇字幕得写成古体,也就是大家一贯用的惊悚片标题字体。片名我会打得大大的,叫《德古拉遭遇……》,省略号指的是口香糖的牌子。第一个画面是伯爵的城堡,高耸山头,大雨滂沱,电闪雷鸣,让人毛骨悚然。然后镜头转向城堡里,德古拉和他的美女猎物正在床上云雨,接着一个特写镜头,德古拉张开獠牙凑近美女白皙的脖子。
突然,伯爵听到城堡门被撞开,还没来得及咬美女的脖子,一解牙痒,就慌忙打住。镜头转向楼梯口,年轻的捉鬼勇士正迈步登梯,左手举着火把,右手拿着十字架。楼梯顶端突然冒出气急败坏的伯爵。年轻人毫不犹豫地把火把掷向德古拉,想把吸血鬼烧死。然而,伯爵是踢藤球的老运动员,只见他一下就把火把踢了回去。年轻人措手不及,身上的衣服被烧着,差点儿灭不了。年轻人仍不罢休,头发都烧焦了,还执意要拿下吸血鬼。他举起十字架,一步一步逼近伯爵,伯爵不仅没有反应,还笑脸相迎。见他对十字架无动于衷,年轻人惊慌起来。德古拉不禁心生同情,决定把秘密告诉他,好积点德。他示意年轻人看看身后的墙壁。
顺着伯爵手指的方向,离他俩打斗不远的地方,架着一个拜佛的祭台,香、烛和莲花都齐了,一样不落。德古拉改宗了,就算搬一卡车的十字架来都没用!年轻人直冒冷汗,羞恼地把十字架一丢,双手合十朝德古拉一拜,轉头落荒而逃。镜头回到伯爵的卧室,美女猎物还静静地躺在柔软的床上,德古拉带着笑意移步卧室,准备向鲜嫩的美女开战。再来一个伯爵张开獠牙的特写镜头,当锋利的牙尖马上要碰到美女细嫩的脖子时,小睡美人睁大双眼,递出口香糖说:“不含……不让吸哟。”省略号就是口香糖的牌子。美女说完,露出甜甜的笑容,德古拉乖乖地剥糖进嘴。
最后一个镜头回到城堡外。雨停了,天渐渐亮了。两只蝙蝠从城堡二楼的窗子并肩飞出,甜甜蜜蜜的样子。画外音响起“新时代的德古拉用……”。省略号即该口香糖的牌子。说完,那对形影相随的蝙蝠扇动翅膀在屏幕上欢快地飞过,字幕打出“未完待续,敬请期待”。万一我这个“概念”好卖,就可以接着干,真的,要是卖得不好,那就权当好玩。
我的广告片的伴奏音乐肯定会有莫扎特的,但我让它做基础音乐,轻轻地播放着,主音乐是模仿一般鬼片常用的音乐,让人听了毛骨悚然。说实在话,第五号小提琴协奏曲与第四十一号交响曲和画面不太相称,但既然要把儿时的记忆拿来做文章,那我就尽可能去模拟。
不出所料,我的创意设计在大会上得到好评。本来就是从观众的角度去构思,博得大家的认可也不足为奇,这是我的本职工作。因此,只开了一两次会议讨论,设计就得以通过,可以开工了。
据说我们每个人的脑子只用了一小部分,那些天才可能比普通人用得多些。但我不是天才,我想得越多,用脑反而越少。那些会议上的老板比我更不用脑,要不然怎么会轻易地接受我那肤浅的构思。无论我提出什么想法,都可以把他们逗乐,越是差劲的,越能让他们乐翻。
开发儿时记忆的工作进展顺利,虽然最终没能挽着女主角到处走,但也收获了一个大眼睛实习生妹妹。好一段时间,每晚带着她逛荡京都,该去的地方都去了,然后各走各的。我又得开源节流了,攒点钱下回和另一个小妹去逛荡。虽然此时此刻还不知会是谁,但我也先不必想太多,自寻烦恼。
我颇为得意“德古拉遭遇口香糖”的这个广告作品,还专门录了一盒拿去给外婆解闷。
好不容易把新车倒出来,开着它去看望外婆,带着复制的德古拉录像带。我就是这样的人,得有点什么值得一吹的东西,才会回去。外婆高兴极了,早早做好我喜欢吃的东西等着伺候我。一到那儿我也不耽搁,叫外婆先别忙:“来,外婆,看看我的作品,外婆有没有在电视上看过?我可是特意为外公外婆创作的哟。”我把录像带塞进机子,外婆昂着脸激动地等着画面出现在屏幕上。但是外婆的视线并没有落在电视机上,而是在我身上、我脸上,好像我是一部她好久没看的老电影。我假装不在意,滔滔不绝地给她讲制作这部广告片的幕后点滴,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那些广告术语。外婆好像并不在意,只是竖起耳朵听,很好学的样子。我说什么她都微笑,我大笑,外婆就大笑。要是我的顾客都像外婆这样就好了,干起活来可就方便多了。
外婆微笑地看着我的“德古拉遭遇口香糖”广告片,我反倒觉得和外婆坐在一起看这个片子有点怪怪的。吸血鬼伯爵的记忆,让我挣到钱的记忆,换来同事和顾客信任的记忆,皆源自这里,我出神地望着外婆的老式电视机。
“真好玩。”外婆看完之后说道。
一点都不好玩!
我问外婆听到里面莫扎特的音乐了吗?外婆一脸奇怪的表情,“还有莫扎特的音乐?”我点点头,“有啊!第五号小提琴协奏曲和第四十一号交响曲呀,就是您拿来给《吸血鬼》电影配乐的,周五晚上外公经常爱放的,贝拉·卢戈希演的那个。”外婆说:“哦,是吗?真的吗?真的有?我竟然没听到。唉,老了,眼花耳背。”我想倒带再放一遍给外婆看,“外婆你再听仔细点。”外婆说不用了,她相信我说的是真的,里面有莫扎特的音乐,不用再听一遍了。
今天我在外婆家,但外婆不在了,不知道她去哪了,就像不知道老爸老妈去哪了,不知道外公去哪了。我坐在外婆家收拾东西。外婆不在了,这个家也就没用了。我来挑选点东西留作纪念。这会儿我才知道外婆是个妥妥的收藏家!我的课本、卡通书、杂志、玩具等等,我小时候的东西都被外婆收在柜子里,整整齐齐,今天一天恐怕搬不完。
外婆的古典音乐碟有好几十箱。每张碟都还完好无损,外公的电影播放机也是,锃亮如新,每盘影带都放在铁盒子里。我拿起一盒放在手里良久,盒子上有外公的字迹,德古拉的英文Dracula。我想起那张床单,想起电影机射出的光线,穿过黑暗,落在那块洁白的布上。
我翻开中学时封面土土的课本和笔记本。好几本布满了我在上课时偷画的卡通,笔记本有好几页星球大战的涂鸦。好久没玩星球大战了,那是小孩子们的游戏,先画星球大军,然后用圆珠笔画出射线,袭击对方星球的军队,被击中的星星就死掉。
记得我曾好几次努力记日记,每次写不到一个星期就烦了,最后干脆不写了。
小孩子日常都会有可以记录下来的事儿,今天我起床上学,被老师打了一次,回家,看电视,看卡通,睡觉。
这张蓝色间隔线已经发白的纸,是我没写完的一本日记本中的一页。
“我永远不会改变。”
改变什么,记不得了。
但我想保留它,或许有一天会想起来。)
于是我弯腰拾了起来。
(吴圣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