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澳咪 孙伯龙
当地时间2023年6月16日,瑞士戈姆斯附近的罗纳冰川上,瑞士冰川学家、瑞士测量网络“Glamos”负责人马蒂亚斯·胡斯(右二)和他的团队正在监测该国剩下的冰川 (图/视觉中国)
2023年6月18日,瑞士民众以59.1%的赞同票通过新的气候法案——《关于气候保护目标、创新和加强能源安全的联邦法案》(以下简称“气候法案”)。这一法案是瑞士政府与议会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针对冰川迅速消融、化石能源紧张等问题,所提出的力求减少碳排放与能源消耗、实现绿色发展的“气候友好型”解决方案,也为瑞士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法律框架。
瑞士坐落在阿尔卑斯山地,近年来民众对于冰川的快速消亡,有着更为切实的感受,这也使得瑞士政府意识到了保护冰川生态系统的紧迫性与重要性。据报道,受全球暖化、气温升高的影响,瑞士冰川消亡的情况十分严峻,阿尔卑斯山冰川在2001年至2022年期间,已锐减了1/3的冰量。2022年9月,瑞士冰川监测网络(GLAMOS)数据显示,因夏季热浪袭击,瑞士境内的冰川正以史上最快速度消融,其剩余冰量减少了6%。这几乎是在2003年酷暑期间创下历史峰值纪录的2倍,也远超此前科学家预测的2%的极端值。
2023年6月11日,位于奥地利和瑞士边境的弗卢赫特峰发生了山体坍塌,其坍塌的主要原因在于山上的永久冻土层融化,致使超过10万立方米的岩石坠入下面的山谷,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冰川融化的担忧。苏黎世瑞士理工学院的冰川学家马蒂亚斯·胡斯等专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冰川退缩和永久冻土融化导致的岩石滑坡的照片,以展示阿尔卑斯山正在发生的变化,并倡导瑞士国民在“还来得及时”采取行动。
长期以来,瑞士本国化石能源缺乏,冬季供暖主要依赖于进口石化能源(据统计有约60%的私人住宅使用化石燃料供暖),而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并不利于瑞士實现碳中和目标。为此,瑞士气候保护协会在2019年发起了“冰川动议”,主张完全禁止使用化石燃料,在2050年前将二氧化碳净排放量降低到零值。为回应“冰川动议”,气候法案采纳了这一目标,即截止到2050年,在瑞士实现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平衡。但在具体措施上,瑞士政府和议会认为“冰川动议”的做法过于激进,相较于直接禁用化石燃料,政府与议会更倾向于通过财政激励等措施,逐步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
实际上,气候法案属于对“冰川动议”的“间接反建议”。瑞士议会选择“间接反建议”而非“直接反建议”的原因在于:“间接反建议”不涉及宪法修订,而仅仅为法律修正案,若其在公投中得以通过,即可迅速生效。而这一反建议的内容,也得到了瑞士气候保护协会的肯定与支持。
气候法案并不是瑞士政府在能源与环境保护领域的首次立法,此前瑞士就已经通过《环境保护法》《二氧化碳减排法》奠定了瑞士减缓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并将碳市场与碳税同时作为限制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的工具。
瑞士气候法案共有15条内容。第1条至第5条对该法的宗旨、联邦及联邦各部门的目标、企业主体及其分支机构的目标进行了规定;第6条至第7条对财政保障政策进行了阐述;第8条至第11条则对防范气候变化、确保资金流动、联邦与各州的引领作用、目标的具体落实等方面作出规定;最后4条主要是关于该法案与其他法案之间的关系、法案的实施、条文修正和公投、生效等内容。
从立法宗旨来看,要实现的目的主要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使用负排放技术;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引导资金流动,使其能够抵御气候变化。法案设定了长期目标与临时目标:长期目标即确保在2050年前将瑞士产生的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降至零,也称“净零目标”;临时目标又分为联邦的临时目标、联邦各部门的临时目标。对于联邦而言,其临时目标是应确保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有所减少——在2031年和2040年之间,应平均减少至少64%;到2040年,应平均减少至少75%;在2041年至2050年之间,应平均减少至少89%。对于部门临时目标而言,气候法案分别对建筑部门、运输部门、工业部门作出要求:对于建筑部门,到204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应减少82%;对于运输部门,到204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应减少57%,对于工业部门,到2040年应减少40%。对于企业主体及其分支机构,法案要求最迟必须在205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净零。
除了设定联邦及其部门、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减排目标以外,气候法案还涵盖了一系列旨在促成实现净零目标的广泛措施。该法案在要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还要求通过使用负排放技术来抵消剩余温室气体排放带来的影响。法案中,不仅规定了减少能源消耗的举措,还规定了帮助工业、建筑行业和普通民众家庭摆脱适用化石燃料的激励措施。该法案承诺,政府将在未来10年里提供20亿瑞士法郎的财政支持,促进用气候友好型替代品逐步取代天然气或石油供暖系统,逐步减少对进口化石燃料的需求与依赖。同时,瑞士政府还将投入12亿瑞士法郎推动企业加大绿色科技创新,并投资绿色技术研发。对于积极创新技术、实现从空气中过滤二氧化碳的企业,将会从政府的扶持政策中受益。为确保资金流动能够适应低排放发展,气候法案还指出联邦委员会可与金融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瑞士金融中心应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国内和国际资金流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为替代化石能源,瑞士将生产并投入使用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如水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并加快建立环保供暖系统(如热泵)。
此次,瑞士政府和议会吸取了《二氧化碳减排法》修正案公投中的教训,气候法案中不再涉及碳税相关内容,也不包含“冰川动议”中禁用化石燃料的内容。只是明确该法案由联邦委员会确保实施、发布具体实施条款,并及时向联邦议会提出实现法案目标的各项建议。
瑞士知名冰川学家马蒂亚斯·胡斯一直密切关注着冰川消融的问题,6月18日瑞士的公投结果被认为是发出了“强烈的信号”,他表示“非常高兴气候科学界的观点得到倾听”。
瑞士绿色和平组织的气候与能源专家格奥尔格·克林格勒表示:“该法案的公投通过,意味着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最终成了一项法律”,这为未来的能源规划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同时,这一新气候法案也确认了瑞士对《巴黎气候协定》的承诺,即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大幅减少、努力限制全球气温增幅。
笔者注意到,尽管当前通过的瑞士气候法案中并不涉及化石能源的禁令,但在减少化石能源使用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对其他绿色能源消耗的增加。因此,在实施该法案的过程中,瑞士必须注重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可替代能源的提供,同时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如此方能实现碳排放的减少。
(作者单位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