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基层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作为基层人大,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定位,守正创新,精耕细作,久久为功,拓展多种方式和渠道,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地方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从而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实用管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实践基地既是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展示窗口,更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载体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平台,其核心要义在于真正体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今年以来,遵循“实用、管用、有用”的原则,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统筹谋划、精心选址,因地制宜、创新实践,在区人大机关和仙女、宜陵、丁沟3 个镇试点,稳步推进融宣传教育、代表活动、立法联系、接待群众、民主实践功能于一体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设。其中,人大机关实践基地主体功能突出“双联”深化拓展、三级代表进网格等“十二大行动”和代表约见、代表议事、代表直播等“四项活动”,既集中展示近年来江都人大工作的亮点和特色,也为人大代表深度参与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提供平台。
坚持人民立场,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路径。坚持人民立场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方人大在履职过程中,应注重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意的工作机制。将广大选民和群众的心声和诉求及时充分反映到人大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厚植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如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时,票决前和票决后都要广泛听取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各方面意见,做到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合乎民意,让民生实事项目从筛选、确定到落实的过程更接地气、更贴民心。在监督实践中,要着力构建调研、审议、交办、反馈、评价相衔接的监督运作机制。尤其在调研环节,要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调查研究,使各项工作建立在摸清民意、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全过程跟踪督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使监督工作达到改进工作、保障法治、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的目的。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地方人大要通过履行各种法定职能和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针对较为普遍存在的监督实效不强的短板,地方人大可探索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出台有关监督工作整改问责办法,依据评估结果,对相关部门久拖不决、敷衍了事等行为进行问责,必要时启动质询、撤职等监督方式,以警示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理效能。与此同时,建议地方党委将审议意见、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落实相关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