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生 齐久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一新思想新理念,精准道出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
是探索中国式民主道路的经验总结
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讲话中,再次指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不断深入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论,这是对当代中国民主理念和民主实践的高度概括,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是共产党点亮了中国的人民民主之光。从陕甘宁边区的“豆选”,到建立“三三制”为原则的抗日民主政权;从北京人民大会堂的郑重投票,到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再从建立“人民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最新概括。
全过程人民民主
为人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
20世纪末,弗朗西斯·福山等学者提出“历史终结论”“西式民主一元论”等论调,认为“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模式將一统天下。不少西方政客也将“民主、自由、人权”等绝对化、道具化、标签化。他们通过垄断民主定义权、评判权,维护其思想、制度与话语霸权,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指指点点,有不顺从者,则实施围堵,或策动和平演变、颜色革命。然而,30多年后,西式民主并未给世界和平与发展带来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相反,却给世界带来了动荡、衰退和分裂。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深陷政治极端化、认同分裂化、社会民粹化等困境。“金钱政治”“精英政治”“身份政治”横行,新资本与老寡头争权夺利,财阀集团操控选局,西式民主陷入衰退。即使弗朗西斯·福山在《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一书中也不得不指出,美式民主陷入衰败,难以一统天下。
西式民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民主,其实质是资本的统治,是少数的资产阶级对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进行专政的民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西方选举民主成为一次性消费式民主,在大选时轰轰烈烈,一选了之;大选之后沉寂无声,进入休眠。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显然不是真正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代表着对西式民主的质疑,意味着正在为民主提供一种全新的非西方解答,即基于中国智慧而提出的不同的民主发展解决方案。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探索的新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继承了以往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与实践经验,而且根据对历史教训的总结和对时代变化的把握,不断推动其成熟与完善。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起点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始终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把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厚植党的领导的民意基础,使党的决策更加科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得更加彻底、执行得更加有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优越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
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的权力”。人民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何种位置,是居于中心地位还是被边缘化,是检验民主的性质和质量的根本标准,也是判断是真实民主还是虚假民主的重要标志。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理念和深入实践,最大程度地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人民既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又是根本目的,同时是根本依靠力量,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一切领域和全部过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才真正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彼此贯通。
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
积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我国不仅有完整的民主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民主参与实践。比如,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直达国家立法机关,保障了国家立法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智,真正实现立法由人民参与,法律由人民制定。比如,在基层群众自治中,人民不仅参与民主选举,而且创造了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民主形式。再比如,许多地方通过创新基层协商载体、细化城乡社区协商程序规则,探索推进了“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民主协商实践;在民主监督方面,通过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拓展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监督功能、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专门监督功能,将群众的监督权落到实处。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要随时随地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民生各领域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基层民主渠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