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安全法治教育路径探究

2023-09-07 21:55杨舒涵陈志娟
法制博览 2023年23期
关键词:账号网络安全法治

杨舒涵 陈志娟

大连工业大学,辽宁 大连 116034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 年12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 亿,较2021年12 月增长3549 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5.6%[1]。2018 年以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连续四年保持增长态势。2021 年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1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96.8%,较2018 年(93.7%)提升3.1 个百分点。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的低龄化趋势更加明显。大部分未成年人都是在上小学时或上小学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尽管大学生“触网”不是步入大学之后的行为,但初入大学,一定程度上告别了学业的繁忙、精神的紧绷、家长的约束,大学生容易出现自控力差,报复性娱乐等现象。网络可以实现每个人的“隐身”,其构建的虚拟社会易让人脱离现实,从而忽视一些现实中存在的道德与法律的约束。事实上,大部分网络活动归根结底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人与人构成的网络社会自有其应遵守的文明公约,也是现实中的道德与法律在网络社会的投射。大学生三观尚未成熟、社会阅历尚浅、缺乏辨别能力,很容易在网络使用的过程中“放飞自我”,甚至被有心之人利用。

一、大学生网络安全法治意识欠缺的原因

大学生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因缺少网络安全法治意识,通常扮演以下两种角色:一种角色是网络违法犯罪的实施者。无论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赌徒心态,还是无意识地卷入网络犯罪,最终的表现形式都是成为网络犯罪的主体;另一种角色是网络陷阱的受害者,大学生因受到网络信息的诱导,从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失。

(一)大学生没有形成成熟的金钱观

离开父母初入大学,大学生自行对金钱加以支配,受到“薅羊毛”“挣快钱”等心理驱使,虚荣心和物质欲望膨胀,容易落入网络陷阱。常见的网络陷阱有网络刷单、网络诈骗、网络传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网络贷款、分期付、白条等的不当使用,也会使大学生陷入被动境地。近些年来,大学生因出售银行卡被判刑的案件层出不穷。

(二)大学生好奇心强烈

不同于传统形式,大学生习惯于在网络上利用社交媒体发表意见和记录生活,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样化的形式是加强人际交流、情感互动的主要工具。网络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动动手指便可以满足生活中的大部分需要,其使用的便捷性和碎片化的信息传递方式符合当下的生活节奏,更为大学生所青睐。但大学生好奇心强,对网络海量信息充满好奇,却对其判断力不够。一旦使用不慎,泄露个人信息、落入网恋陷阱等风险相伴而生,导致大学生精神受挫甚至人财两空。

二、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法治教育的意义

无论在人际交往、日常生活或是毕业就业上,网络陷阱无处不在。当代大学生网络安全法治教育不仅在于规范大学生的网络文明,还关系到网络安全建设。高校是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理应承担起网络安全法治教育的责任,才能充分引导大学生科学利用网络,从而更全面地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因此,高校在传统教育的同时也应当充分重视大学生网络安全问题,尤其是明确法律底线、培养法治思维。基于大学生网民的庞大数量与大学生作为时代新人所承担的时代使命,网络安全法治教育更具紧迫性。

(一)预防网络违法犯罪

随着数字社会的到来,网络已经从犯罪对象和犯罪工具发展成为犯罪空间,线上犯罪所占比重上升[2]。2021 年1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明确规定网络犯罪指针对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以及其他上下游关联犯罪[3]。2022年8 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统计分析的《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7 年至2021 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 万余件,案件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网络违法犯罪作为新型违法犯罪,它虽然实施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中,无形之中降低了违法犯罪主体的罪恶感,但其法律后果与传统违法犯罪并无差别,违法犯罪主体仍然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大学生而言,由于他们基本上已经年满18 周岁,根据我国犯罪记录制度,成年人的犯罪档案将会跟随他们一生,意味着大学生将用一生来为一次错误买单。因此,高校更需要加强网络法治教育,将网络违法犯罪扼杀在摇篮里,并且要与传统法治教育有所区分,方能引起重视。

(二)加强网络维权意识

网络违法信息对大学生的侵蚀无孔不入。维权意识是法治思维的重要体现,在大学阶段树立并养成维权意识,将作为一种兜底性行为,成为避免大学生遭受更大侵害的底气。然而在现实中,作为受害者的大学生在被骗后,往往自认吃哑巴亏,不敢与老师和家长沟通,将问题无限放大给自己,常见如出现情感淡漠、陷入抑郁情绪、自暴自弃,甚至结束生命等情况。从长远看,在大学阶段不善用法律的武器维权,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未来处理类似问题的方式。因此加强网络维权意识,是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必要课题,而也正因网络维权的难度较大,则高校更应担起责任帮助学生。

(三)引领网络社会文明风尚

大学生在网络空间里多样化表达,一方面增加了网络世界的丰富度,另一方面也容易跟风盲从,进而影响整个网络环境。网络社会同现实社会一样,道德决定行为上限,法律决定行为下限。只有在充分明确网络安全法治界限的基础上,才能让大学生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网络道德。就大学生占网络群体的比例来看,大学生的网络素养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网络环境,一代又一代大学生网络法治素养的养成,则有助于兜住网络环境的底线,从而成为网络秩序的维护者,引领网络社会文明风尚。

三、多措并举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法治教育

网络世界瞬息万变,网络陷阱层出不穷。立法本就存在滞后性,高校如何基于立法最大程度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安全法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网络法治素养是当务之急。

(一)加强相关课程建设

高校现阶段的网络安全法治教育并不具备科学性与系统性。除了法学等相关专业开设的专业课有所涉及外,仅集中体现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与部分学校开设的选修课中。基于此,各高校要提高对网络安全法治教育的重视,加强相关课程建设。要将选修课作为将网络法治问题讲深讲透的重要环节,以系统性的课程设计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堂加以衔接,将网络法治思维纳入通识选修课程的课程教学目标中,引导学生注重网络法治思维的培养。创新教学方法,在授课过程中注重大学生身边案例的挖掘、案例与法条之间的链接以及高频法条的讲解,做到提高课程的实践性、应用性以及学生网络法治思维的培养。同时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中的法律案件,加强网络信息辨别能力,使网络成为大学开阔视野、提高能力的重要工具。此外,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是保障网络法治教育的关键因素。一方面,应提升《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法治素养。由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师专业背景与研究方向不同,因此,在讲授网络法治部分时,理论程度有所欠缺,故可以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或集体备课会等;另一方面,提升法律选修课教师的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法律相关选修课程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二)打造新型宣传窗口

网络是大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能够满足大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分享欲、娱乐需求和情感需要。创新的形式基于以上特点,将学校学院的自媒体平台打造成学生喜闻乐见的网络宣传平台,尽可能满足大学生对于网络“冲浪”的需求,吸引大学生成为学校学院账号的“铁粉”,从而掌握网络安全法治教育的话语权。伴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各高校都已注册自媒体平台账号,但对于账号的建设重视程度不同,部分账号存在更新频率低、更新内容质量不高、平台技术制作水平有限等问题,甚至一些成为“僵尸号”。事实上,大学生对自己学校的官方平台是有所关注、有所期待的。据观察,由于和过去学习阶段的同学步入了不同的大学,学生主观具有很大意愿转发一些学校的创新内容到朋友圈中,如果有自身参与的有意义的活动会增加分享欲,这是一种不自觉的自信情感和横向比较,此特点尤其是大一新生更为明显。同时,大一新生也对学校充满未知的新奇感,那么高校自媒体账号就是最便捷的了解方式。高校通过优化自媒体账号,增加“粉丝”黏性的时间点越靠前,宣传教育工作越便于开展,也能更好地完成网络安全法治教育工作。因此,要在打造自媒体账号上下足功夫。

把形式做“新”。当前,学生热衷于浏览各种网络平台,那么高校可以把自媒体建设集中在这些账号上,未来有新的平台也应敏锐挖掘,让学生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有亲切感和惊喜感。事实上,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是有天然的求知欲的,例如社交媒体常见大学生对热点法律事件的讨论、对普法专业知识的关注,那么加之网络这种学生喜爱并熟悉的方式,这便是网络法治教育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所在。网络法治教育的方式可以以热点事件、校园环境为切入点,让校园“网红”作为参与对象,让身边人身边事吸引学生注意力。同时,可以打造官方的“梦幻联动”,如邀请公安司法部门参与热点评论,增加评论互动活跃度,提供转发抽奖环节等自媒体常见方式,让兴趣点成为网络安全法治教育的入场券。尽管一些方式在当前自媒体建设中普遍应用,但是对于学校官方账号来说却并不注重生活化、日常化的打造,使宣传方式“接地气”才能减少学生对于官方账号的距离感,实现校园账号建设的与时俱进,积极融入到当前网络发展潮流之中,也便于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自媒体平台建设的队伍中,保证平台建设的前沿性。

把内容做“精”。网络安全法治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教育,明确的法条依据要求内容的精准,实时更新的案例要求时事的关注度,将两者结合起来更需要注重思维的转化和学生视角的解读。因此,对于内容的把关可以由各高校法学院牵头,组建专门的教师和学生团队,如高校不设法学院可以由具有法学背景的教师与对法律感兴趣的同学组建团队完成,以此保证内容的精准度和学生视角的结合,也为法学院学生和热爱法律的学生提供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机会。

把设计做“美”。网络平台的打造不仅仅需要形式和内容,还需要页面排版、视频剪辑、网页设计等。除了相关专业学院的同学可以参与,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同学在运营自己的自媒体账号,可以吸纳更多有设计才能的同学成为校园账号的主力军,提供平台供学生发挥,让校园官网成为各自施展才能、共同建设的智慧结晶。

(三)构建常态化教育机制

构建网络安全法治常态化教育机制需要凝聚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合力,将学校打造成为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家庭、社会作为后方阵地加强巩固实效。

在学校主阵地上,主体活动毫无疑问是课堂,辅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但是,常常被忽视的环节是心理教育。大学生网络安全问题的症结归根结底在于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和解决,因此,想要巩固网络法治教育效果,还需要结合大学生的心理特点从源头上解决心理问题。对此,辅导员和心理教师要做好学生心理教育和心理疏导,在心理教育的过程中注重理论在网络安全法治问题上的应用性。此外,还可以设置网络匿名信箱、健全家校联络机制等,多方位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从而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进一步恶化酿成苦果。

打造家庭、社会后方阵地,巩固教育成果。对于家庭教育阵地的建设,首要问题是引起家长的充分重视。往往进入大学阶段,家长的教育意识也稍作懈怠,甚至全权将教育问题打包交给学校处理。对于网络安全问题,家长对于网络的使用度和熟悉度较学生低,没有敏锐的问题意识,法治问题常常被家长误读,出于对孩子的信任往往忽略相关教育和警示意识。因此,网络安全法治问题在家庭教育阵地则成为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基于此,辅导员要做好家校联络工作,增强家长的网络法治意识,使之充分引起重视。在此基础上,让家长关注孩子的动态,及时进行先行教育或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协同解决。对于社会教育阵地的建设,需要让学生主动融入社会实践,切身感受网络法治,例如邀请司法工作人员入校指导模拟法庭、网络法治庭审进校园、网络旁听相关庭审等,使大学生在亲历流程中真切地感受到网络法治的力量,来保障大学生的网络法律知识真正落地,从而增强内心的网络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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