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欣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事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的组织机构,经营发展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部门。合理分配与利用资金是实现事业单位长效发展的基础。为防止事业单位日常运营中出现资金损耗现象,需要重点关注会计核算工作,由专业会计团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法》展开会计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1995 年推行后,于2014 年8 月31 日进行了首次修订,2018 年12 月29 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于是形成了现在新的《预算法》。新《预算法》的推行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但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基于此,本文就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所受的影响展开论述,进而探寻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质效的可行性策略。
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开展中有多个资金支出环节,采用新《预算法》优化财务管理方案,能够增强资金来源途径管理、资金偿还过程管理的规范性,还能增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新《预算法》针对地方政府债务举债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正,制定了款项用途管理方案,设定了专款专用目标,能够有效预防与控制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能力,有利于实现资金高效利用的目标[1]。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预算工作属于基础性工作任务,可预算出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总量,也可为资金科学配置与高效利用提供数据支持。新《预算法》新增了部分与收支平衡管理相关的内容,为计划外预算支出管理提供了指导。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中能够以预算目标为依据,合理设置各项基础性财务管理工作任务,并能建立专门的预算平衡机制,这对事业单位科学编制预算方案、严格落实预算控制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且能增强预算管理流程的规范性,保障预算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除了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展开动态分析外,还要整合项目运行中的财务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出具翔实可靠的财务报表,结合财务数据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案优化提供依据,进而实现降低项目运行成本的目标。新《预算法》中明确了节约性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展开财务监管,能够增强资金利用的合理性,同时可减少预算超支问题,为项目正常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深入分析新《预算法》,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合理优化会计核算方案,能够有效节约事业单位项目费用成本。
以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侧重于事后核算,未在前期展开预算分析,事中预算控制也不够细致与全面,难以及时发现与解决潜在风险隐患,会增大财务风险发生概率[2]。新《预算法》颁布后,受到风险预防意识不足、创新意识缺失的影响,一些事业单位未能及时更新工作模式,没有引入先进的会计核算工具,因而核算工作开展不够灵活,导致新《预算法》的部分内容落实不够深入,影响了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成效。与此同时,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团队专业性有所不足,未将会计核算置于重要地位,忽视了专业会计核算人员能力的持续性强化,导致会计人员对新《预算法》的了解不够深入,从而削弱了会计工作者的核算能力。
新《预算法》出台前,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时设置了拨出款、拨入款两个会计科目,需要按照这两个科目展开资金核算。新《预算法》颁布后,进一步细化了会计核算工作要求,提出应整合以往的拨出款和拨入款科目,并需设置事业支出项目,根据事业支出展开具体的资金核算,以此增强会计核算的精细性。然而,一些事业单位在新《预算法》出台后未能及时更新会计模式,未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开展资金核算,这就会阻碍事业单位的发展,也无法展现出新《预算法》实施的价值。
基于新《预算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需要重点加强前期预算管理。然而,一些事业单位截至目前仍未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机制,在制度约束力不足的情况下,财务管理难度会大幅提升,会削弱会计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要求的配合意愿。同时,受传统工作模式影响,会计人员形成了会计核算习惯,在会计核算工作方式更新方面研究深度不足。在法律的约束下,事业单位虽能强制性落实管理制度,然而由于制度制定时未能有效融合人性化管理理论,且未针对性制定科学可行的激励制度,难以通过情感驱动、意识驱动激发会计人员的主动工作意识。此外,部分事业单位侧重于资金支出管理,预算编制细化制度缺失,预算管理不够深入与细致,导致新《预算法》要求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开展成效会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算支出的合法合规性是其中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新《预算法》的出台给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转型升级带来了一定挑战,要求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新的规程执行各项会计核算任务,并对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若事业单位未及时调整预算支出工作模式与方法,可能导致预算支出时面临风险隐患,使事业单位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传统预算支出模式下,事业单位虽然制定了统一的预算标准,能够集中开展预算管理,然而未能动态把控资金实际支出状况,预算编制方案不贴合实际支出情况,难以实现全过程财务预算管理目标[3]。
目前,部分事业单位未能构建通畅的信息获取通道,存在信息化滞后问题,对新政策变化的了解不及时,未结合政策要求调整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思路。由于事业单位的项目类型、规模大小存在差异,会计核算中可能会出现数据整合存在误差、信息缺失等方面的问题,会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质量产生一定影响。虽然事业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已基本实现,能够利用计算机设备完成会计工作,然而在新时代背景下,财务管理以业财融合为主要方向,需要利用现代化技术与设备为财务高效分析、预算全面执行提供辅助,若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将会影响会计核算工作开展质量,难以有效落实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
新《预算法》实施后,事业单位应着力强化会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要求其按照新《预算法》展开会计核算工作,坚持谨慎性、安全性原则,在立项之前做到详细、准确地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并利用专业知识技能科学开展风险评估。事业单位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一是加大项目运行时融资额管控力度,科学开展可行性分析,统计出最为适合的融资金额,防止由于融资金额过少而影响项目实施。二是利用风险防控理念科学筛选最佳融资方式。为降低财务风险,应尽可能采用债券形式进行融资。同时,事业单位要吸纳一批兼具预算及管理能力的专业化会计人才,以此提高会计团队的综合水平。还要面向现有会计人员传授新《预算法》知识及法律政策,引导会计人员依法合规展开预算分析、执行与管理,通过会计核算中问题的及时总结与反思,推动会计核算工作实现创新、高效开展,进而有效降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财务风险发生的概率。
由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相对复杂,在新《预算法》实施背景下,需要对现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合理调整。首先,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划分会计科目,在核算科目划分完成之后,针对性分配具体的核算内容,进而将会计核算工作科学归入相应科目之中[4]。其次,面对社会形势复杂化发展、会计核算影响因素逐步增多的境况,事业单位需要引导会计人员主动、严谨开展会计科目整合工作。应明确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中关于会计科目整合方面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会计核算工作与新《预算法》要求高度契合,以此推动会计核算工作高效开展。再次,对于原有的会计核算科目,事业单位需要遵循新《预算法》要求进行合并或剔除,为会计核算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基础。此外,为保障新设定的会计科目能够有效应用,增强会计核算工作开展顺畅性,事业单位需要结合本单位特点,重新确定会计核算标准,以新标准为依据,科学、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为增强会计核算科学性,事业单位需要着力更新与完善现有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增强内部管理成效。由于人力资源管理是事业单位各项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因此,各事业单位要提升员工对管理制度服从的主动性,切实把握员工诉求,科学设计绩效管理制度,出台可行的激励制度,进而提升会计工作者的主动工作意识。一是统一制定管理指标,将管理指标划分为财务性、非财务性两个类别。二是加强内部组织结构体系建设,在财务部内部设置多个必要岗位,并合理划分各个岗位的具体管理职责。三是以原有管理方案为基础,结合新《预算法》规定增设部门新的管理条例,并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将新型预算管理工具、先进的会计核算工具引入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过程。如当前事业单位统一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后,事业单位在管理机制完善时,应参照成本核算法的部分内容,完善与优化管理机制,以此确保收支制度制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作为事业单位重点管理内容的预算支出管理,涵盖预算支出计划编制、支出行为管控两个重要环节。新《预算法》实施后,事业单位需要积极更新与优化自身的预算支出工作思路,提高预算支出工作的效率及质量。第一,科学制订预算方案,分别对项目运行需求、事业单位自身实力展开评估分析,编制出更加合理的资金分配计划。会计人员需要对资金支出的全过程给予密切追踪监控,避免会计核算与预算支出之间出现较大偏差。第二,事业单位需要出台详细的预算支出标准,按照标准要求合理支出各项资金,遵循科学化、节约化的预算支出原则,尽可能降低预算支出总额度[5]。第三,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实施会计核算时,需要对会计报表中涵盖的预算支出科目进行细化,应将之划分为三个类别:一是基础项目款项支出,二是基础项目完成后剩余款项支出,三是建设未完成项目款项支出。这样划分便于清晰了解事业单位预算支出情况,并根据这些数据调整后续预算管理方向。第四,事业单位开展会计核算时,以便捷化开展对比分析为原则整合各项数据,从而保障会计核算工作顺畅开展。
在新《预算法》推行背景下,以及事业单位业财融合管理模式下,要实现会计核算工作全过程化、全员化、全方位化开展目标,需要基于当前会计电算化基础,积极引进会计信息化技术,推动会计核算信息化发展。应健全计算机等硬件设施,利用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ERP)管理系统实施资产相关管理,利用软件系统自动录入收入与支出资金,进而为会计核算工作精准、高效开展奠定数据基础。为保障会计核算信息化质量和效率,事业单位还要引导会计人员主动提高自身的信息化素养,按照新《预算法》开展基础性会计核算时,应依托会计核算系统建立财务数据模型,模拟项目运行流程,对各类风险的发生概率、影响效应展开评估与分析,并提出可行的风险控制意见,从而为事业单位资金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引入会计信息化技术,能够加快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信息化建设进程,增强信息沟通交流的顺畅性,实现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可搭建一个全员参与的网络信息交流平台,为会计人员利用先进的核算技术及设备全过程开展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支持,进而保障会计核算工作灵活开展。
会计核算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核算的准确性、高效性与会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及核算能力、会计科目设置的合理性、管理机制完善程度、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会计核算信息化程度各个方面均存在直接关联。为此,事业单位需要围绕这些方面,结合自身工作需求和发展实际,针对性采取可行的应对措施,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意识与能力更新、会计科目重设、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管控、会计核算信息化建设等举措,推动自身会计核算工作高质效开展,进而有效应对新《预算法》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带来的严峻挑战,充分展现出新《预算法》的实施优势,增强事业单位风险管理能力,降低预算控制难度,并节约事业单位项目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