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档案开放研究:现状、热点与展望

2023-09-06 06:48:40黄可欣周丽霞
档案天地 2023年8期
关键词:发文学者领域

黄可欣 周丽霞

引言

档案开放工作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是档案利用与档案研究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档案工作的关键环节,档案开放一直在努力将档案的公共价值传递于社会。我国的档案开放工作自1980年提出的“开放历史档案”起,到“十四五”规划中,对国内档案工作提出“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向更加开放的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行业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推进档案的开放共享,努力让国内档案事业向现代化、开放化迈进,继续完善、优化档案的开放共享工作便成为档案事业的重中之重。

在此之前,已有陈忠海和李哲学者[1]对 1999年至2008年的国内档案开放现状进行过研究,在此之后,马思敏等学者[2]也对2009年至 2017年国内档案开放的研究成果进行过总结。然而,截至目前,领域内仍缺乏对国内档案开放研究从头至尾的完整分析。因此,文章以中国知网(CNKI)全文数据库为数据来源,检索篇名或关键词为“档案开放”的文献。同时为了保证文献质量,将文献来源限定为“北大核心”“SCI来源期刊”“CSSCI”等核心期刊,最终检索到自1992年至2022年关于档案开放研究的349篇相关核心文献。经过筛选,会议记录、活动总结和政策宣传等无法用于研究的文献被剔除,最终得到322篇有效的高质量文献。通过Citespace软件对通过筛选的文献的发文量、核心发文作者、发文机构和高频关键词进行数据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档案开放研究的热点内容进行了分类和整理,从而对档案开放研究情况进行总结。

一、我国档案开放研究的现状分析

(一)政策法规推动档案开放研究走向成熟

一个领域的年发文数量能够反映该领域在当年的研究力度与研究成果情况,通过探讨年发文量的起伏变化,可以整理出该领域的研究发展历程。

从1992年至今,三十年来档案开放已经累计发表了322篇高质量核心文献,从文献数量上来看这一研究领域已经初具规模,每年发文量的总体趋势是处于上涨的状态。然而,与其他研究领域相比,档案开放研究的高质量文献成果依然不算丰富。通过对不同时间的发文数量与研究主题进行梳理,可以发现,相关的法规政策在我国档案开放研究不断成熟的过程中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相关发文量分别于2009年、2020年和2022年都有一个显著增长。为了更加详尽地阐述这一发现,可以将国内对档案开放近三十年来的研究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 1992-2000年——低位起伏状态

档案开放研究在这一阶段尚处于起步时期,每年发表的档案开放相关高质量文献不超过5篇。为数不多的高质量文献主要聚焦于如何做好档案馆的档案开放工作和历史档案开放工作,以及对国外档案开放工作的参考借鉴等。

2. 2001-2009年——阶梯式增长状态

2001年到2009年,高质量文献数量呈现逐年稳定阶梯式增长状态,直到2009年达到最高峰。笔者认为,档案开放研究在2009年的发文量高峰与前一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有关。《条例》中的立法理念领先于当下的档案工作原则,对政府档案开放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价值。自《条例》颁布以来,涌现了较多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档案开放制度该如何构建的相关研究。

3. 2010-2019年——高位起伏阶段

这段时期除了2010年(9篇)、2015年(9篇)、2018年(7篇)之外,其余年份都發表了十篇以上的高质量文献。在这十年间,国内外的开放数据成果十分丰富,譬如2013年蒂姆·伯纳斯·李发布了《开放数据晴雨表:2013年开放数据全球报告》。我国在2017年与2018年连续两年发布了《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这些成果不但有利于开放数据的发展,同时数据的完备也对档案开放的研究有着促进作用,档案开放的研究在这十年间逐渐成熟。

4. 2020-2022年——政策法规带来的急剧增长

2020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下简称《档案法》)在经二次修订后正式出台实施。新《档案法》的颁布使得档案开放相关的高质量文献发表数量急剧增长。新《档案法》对档案开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赋予了档案开放全新的内容。2022年,档案开放领域发表的高质量文献数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34篇),笔者认为这与同年8月开始实施的《国家档案局档案开放办法》有关。新的政策法规的颁布,为档案开放研究领域引出了新的研究方向,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研究成果的产生。通过文献梳理后发现,自新《档案法》和《开放办法》颁布后,档案开放领域涌现出许多针对新的政策法规对档案开放工作的影响的探讨。譬如新的法规实施后档案开放制度完善、路径优化和档案开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等等。

(二)高校学者与政府工作者组成档案开放研究队伍

要探讨一个领域的研究情况,代表其研究力量的发文作者情况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分析发文作者群体和其网络结构,可以确定某研究领域的核心发文作者及作者之间的合作或关联程度。本文发现,档案开放领域的发文作者单位横跨高校与政府机构,但哪怕是高频发文作者,其发文量与学术合作情况也均有不足。

1.发文量与作者合作情况均有不足

本文通过Citespace软件分析发文作者,得到了档案开放研究领域核心作者分布图(图2)。学者李扬新的名字在图中最为明显,其余学者如吴文革、马仁杰、张臻、钱海锋、贺军等也较为突出。结合表1可知,档案开放研究领域发文最多的是李扬新学者,其次是马仁杰、张臻、钱海锋、贺军等学者。从发文量来看,除李扬新学者发表了10篇文献外,其余学者的发文量都不超过10篇。从学者之间的合作来看,档案开放研究领域已经有一部分专家学者开始进行学术合作,并且建立了小范围内的合作网络。同时,李扬新、马仁杰、吴文革、贺军等发文量较高的学者都与其他学者进行过合作。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档案开放研究领域的合作研究与产生成果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然而与其他研究领域相比,研究档案开放的作者普遍发文量不高,学者之间的合作也只局限在同一机构、单位的小范围合作中,没有形成整个领域内的合作体系。

2.核心作者来源跨越高校科研与政府单位

由表1可知,傅华和黄霄羽是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研究档案开放的学者。新华社社长傅华,早年间任职于《档案工作》杂志社,1992年就以报道的形式介绍了上海档案工作者对档案开放的态度。这篇文章认可了档案开放对全社会的积极意义,展示了档案开放初期档案工作者对如何推进档案开放这一问题的探讨[3]。傅华学者之后对档案开放的研究重点放在了对国外档案开放工作的分析与探讨上,他研究了苏联解体前后的档案开放工作[4]、中美档案开放利用工作的对比[5]等,对国内的档案开放研究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黄霄羽是中国人民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内外档案管理和档案利用等。1996年,她将国际档案大会上关于档案开放的相关讨论以述评的形式发表[6]。2005年其对外交档案开放进行研究,介绍了外交档案开放的原因和实时进展[7]。2021年则对梵蒂冈教会公开二战时期敏感历史档案事件进行评价分析,认为开放历史档案对历史和社会意义重大,启示我国档案开放“不仅势在必行,而且迫在眉睫”[8]。从两位早期活跃作者的发文研究主题可以看出,我国档案开放的早期研究是通过学习借鉴国外的档案开放工作经验所开展的。

在档案开放研究领域中发文量最高的是中山大学咨询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扬新学者,主要研究档案服务工作等方向。李扬新学者在2001年对档案开放中的公民隐私权问题进行探讨,公民的隐私权容易在档案开放过程中受到侵犯。对此她建议明确档案开放期限、范围和方式,以保护公民隐私权[9]。2006年到2008年,李扬新学者研究探讨了在信息公开环境下的档案开放制度、数字化档案开放利用原则和服务机制等问题。2010年以后其对档案开放的研究主要着眼于档案开放责任机制与档案开放程序两方面。作为档案开放领域发文量最大的学者,可以看到李扬新学者的研究成果大多是领域内的研究热点,研究主题与最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也有一定的联系。

通过对高发文量作者的发表文献进行整理分析,笔者发现绝大多数高发文量作者都是高校的研究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是档案管理、档案利用、档案理论基础与档案政策法规等方向。对档案开放的研究多为对热点问题的追寻,没有一个持续性发展性的研究体系。同时,大部分的早年间的高发文量学者们近年来也不再活跃,且除了2010年之后出现的张臻、钱海峰、贺军、闫静外,近几年也没有新的活跃作者出现。

3.高校学院成为档案开放研究主力

对某一研究领域的高频发文机构进行统计分析,往往能够更加直观高效地反映出这一领域的研究主力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该领域的研究方向。经过整理统计出了国内档案开放研究最活跃的前十所机构。由表2可知,除了排名第四位和第八位的北京市档案局和国家档案局外,其余发表文献量较高的机构都是高校。这意味着国内档案开放研究的主要力量还是各大高校师生,更具体地来说,是各大高校的信管与图情档案专业的研究学者们。

高校机构对档案开放的研究主题涉及范围比较广泛,涵盖档案开放概念与界定、中外档案开放对比、档案开放工作中的权与法等多种主题,对档案开放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同时,高校机构中也会因为学院学科的不同,从而导致其对档案开放的研究主题也有所侧重。譬如高校法学院研究多集中在档案政策法规以及档案开放工作中的隐私权和知情权等方面。

相较于高校机构对档案开放研究主题的多样,政府档案单位的研究就更加针对档案开放的实践工作,以及对《档案法》《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解读分析。譬如国家档案局就发表过多篇针对《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的解讀。同时,政府地区的不同也会影响对当地档案开放工作的探讨。北京市档案局发表的文献中就对《北京市区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工作管理办法》[10]进行了解读。

二、我国档案开放研究的热点分析

(一)研究热点的分布与变迁

为了能够直观看到某一研究领域内受到重点关注的研究主题与热点,可以对该领域内文献关键词进行数据整理分析。由图3可知,除了“档案开放”本身,在近三十年来档案开放研究领域中,“档案馆”和“档案利用”两个节点明显大于其他,这反映出档案馆的档案开放工作与档案开放利用是领域内的研究热点。从关键词之间的连线来看,“档案馆”与其他关键词的连线是最多也最粗的,“档案利用”也关联了许多其他关键词。这说明在国内档案开放研究领域中,“档案馆”与“档案开放”是很重要的两部分,许多主题的研究都是在它们的基础上进行的。与此同时,“隐私权”“档案法”“知情权”“馆藏档案”“档案部门”“信息公开”“档案目录”“档案开放鉴定”等关键词也有不低的出现频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在国内档案开放研究领域,法规政策、公民权益、信息公开、开放鉴定以及政府部门如何进行档案开放工作等问题是专家学者们一直关注的。

(二)我国档案开放研究的热点问题

通过对检索到的文献进行整合分类,再结合上述Citespace生成的图谱分析,笔者将我国档案开放研究领域发表的高质量文献分成以下几部分:

1.档案开放制度研究

档案开放制度的设计与构建一直是档案开放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李扬新指出了我国档案开放制度中存在的三个不足,认为档案部门应该从信息公开的角度对档案开放制度的内容设计进行改进[11]。同时,她还建议从减少开放时间、放大开放范围、加强档案利用权保护三方面入手优化档案开放制度[12]。李颖[13]认为,需要建立衔接流畅的档案开放制度框架,并以制度创新弥补档案开放制度体系的缺失。黄新荣、梁钰唯[14]则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背景下,应建立档案开放的导向机制、协调机制、程序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以促进我国档案开放进程。

2.档案开放中的法律与公民权益

在我国档案开放研究中,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研究包括新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新修订的《档案法》和《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颁布后,有许多学者就法规中涉及到的档案开放规定展开研究。黑子晴学者[15]认为新《档案法》颁布后档案开放将面临审核、资源开发和法律等各方面的挑战,需要有关部门对档案开放工作进行调整改善。黄蕊和朱铁淼[16-19]则对《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进行了一系列的解读,详细分析了法规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以及其中涉及的档案开放主体、范围、程序和利用保障等重要内容。

档案开放过程中涉及的公民隐私权、知情权,以及二者之间的冲突与平衡问题一直是档案开放领域内的热点。李扬新学者[20]认为,需要从档案开放的期限、范围、鉴定与开放方式几方面研究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以保证档案利用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丁先存、马仁杰[21]则对档案开放利用中的隐私权进行具体细化,并认为要对隐私权进行限制和保护。周林兴[22]认为档案开放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档案利用者是维护知情权的主体责任人。郑锦霞[23]列举了隐私权与知情权之间主要存在的四大矛盾,认为可以从立法的角度,做到对不同的权力进行协调,维持二者之间的平衡。

3.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的档案开放

2007年,国务院通过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这也对我国的档案开放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随之而来的,就是档案开放研究领域内开始进行对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的档案开放的相关研究。这些研究大多是探讨《条例》与《档案法》之间的矛盾冲突的。比如卢维珠学者[24]就认为两个法规中存在开放期限的矛盾,这会导致那些依照《条例》正常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成为档案后反倒被封存。何振,卢加明[25]则认为所谓矛盾,其实是我国档案开放工作隐含的缺陷在政府公开环境下无所遁形了,包括对档案开放主体、客体还缺少准确的定义,以及仍然缺少合适的档案开放环境等。一些学者则专注与区分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开放。理明[26]认为,政府公开信息不等于档案开放, 其在内容、形式、信息量上都有所不同, 政府信息公开并不意味着其对应的档案就可以对外开放了, 因此,《档案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设置的开放期限并不矛盾。匡定发,吴文革[27]则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和档案开放既有社会地位、客体对象等相同之处,也有目的、时效性、程序流程等不同之处,需要把握好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多的学者则是着眼于研究档案开放应该如何应对这一矛盾冲突。陈永生[28-29]认为档案开放相关规定根据导向及时调整, 与公开条例配合, 形成一套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法规体系。赵力华[30]则认为可以从立法方面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的档案开放工作,并列举了七项立法措施。

三、述评

(一)研究不足

1.研究领域跨度较窄

研究领域跨度偏窄,不符合档案学多领域跨学科的学科特点与要求。进入大数据时代,人们对档案信息的需求也是无处不在,涉及各行业多领域。然而,当前所检索到的档案开放核心文献中,除了少数几篇涉及历史、房地产领域的档案开放文献外,其余文献都是局限在档案学领域内的研究,没有与其他学科领域相关联。进行档案开放研究的机构多为政府档案单位和高校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专业,只有少数历史学院、法学院也参与研究。领域内发文的作者基本上也都是专注于档案学研究的专家学者。这样的情况不利于拓宽档案开放的研究视野,同时也会导致文献成果理论性大于实践性。

2.研究力量薄弱

通过整理核心作者和研究机构的数据,可以看到目前档案开放研究领域的研究力量依然薄弱。长期活跃且专注于档案开放研究的学者较少,大多数学者对于档案开放的研究是出于自身对档案管理研究的一个补充内容,对研究主题的选择存在跟风热点的现象,基本上很难看到有学者对档案开放进行长期的、系统性的研究。同时,档案开放研究目前的主力军依然是各大高校信管、图情专业的师生,只有少部分档案馆、档案部门的成员。高校师生能够接触到的档案开放研究资源有限,且缺少实际接触档案开放工作的机会,这导致其对档案开放的研究多为法律、制度、权利的理论性研究,而真正能够落实档案开放工作中的实务性研究还是不够。

(二)未来展望

1.建设研究队伍,加强研究力量

加强研究合作,建立一支强劲有力的档案开放研究队伍。从对发文作者的分析可知,李扬新、马仁杰、吴文革等发文量较高的作者,都与他人有过联合发文的经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合作研究可以促进研究成果的产生。但是当前档案开放研究领域内学者之间的合作还不够多,合作关系网络也不够广泛。应该鼓励学者们进行合作,加大对联合发文的征集、录用力度。同时,目前的学术合作基本上只局限于本单位机构内,机构间合作非常少。对此文章建议可以申请跨机构、跨区域合作研究小组项目,加强档案开放研究领域内不同机构间的交流合作。譬如高校師生可以与社会公共档案馆、政府档案机关等机构合作,不仅可以改善当前对档案开放的研究过于偏向理论性的情况,同时也可以提高研究资源的利用效果,扩大受众面。

2.注重研究实践性与内容深入性

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对研究内容进行深度挖掘。档案开放研究领域当前主要着眼于档案开放制度、法规和权力等理论性研究,实践性不够强,可以从档案开放利用、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审核工作、大数据技术与档案开放、档案开放服务运转机制的创新等方面进行深度挖掘,提高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同时,当前国外对档案开放的研究成果已经十分丰富,这也是国内学者在研究中可以借鉴思考的。

3.多领域研究开展

鼓励开展多领域研究,探索档案开放在不同领域的应用情况。档案开放原本就是应用于全社会层面的工作,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现如今对档案开放的研究不该再局限于档案学领域内的研究,而是应该打开档案开放的研究视野,探索档案开放在社会上不同领域内的应用,譬如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也可以借鉴对数据开放工作的研究经验,探索档案开放工作在复杂性社会化活动的决策作用、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等。

参考文献:

[1] 陈忠海,李哲.1999~2008年我国档案开放研究综述[J].云南档案,2010(10):47-50.DOI:10.14074/j.cnki.yunnan.archives.2010.10.028.

[2] 马思敏,张玉蓉,卞昭玲.2009-2017年我国档案开放研究综述[J].档案天地,2018(10):48-51.

[3] 傅华,吴红.大门打开之后——上海档案工作者谈档案开放[J].档案工作,1992(05):29-32.

[4] 傅华.苏联解体前后的档案开放工作[J].档案,1993(01):41-44.

[5] 傅华.美国档案的开放与利用──兼与中国档案开放利用工作比较[J].中国档案,1995(07):37-38.

[6] 黄霄羽.国际档案大会关于档案开放和利用研讨之述评[J].档案管理,1996(04):4-6.

[7] 黄霄羽,俞金柳.对外交档案开放的理性思考[J].浙江档案,2005(07):13-15.

[8] 黄霄羽,黄燕芳.梵蒂冈教会提前开放教皇庇护十二世敏感档案事件评析[J].北京档案,2021(03):41-44.

[9] 李扬新.论档案开放与公民隐私权保护[J].山西档案,2001(01):21-24.

[10] 钱海峰.《北京市区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工作管理办法》解读[J].北京档案,2015(05):10-13.

[11] 李扬新.信息公开视角中现有档案开放制度的剖析[J].浙江档案,2006(09):10-13.

[12] 李扬新.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启示下的档案开放制度设计[J].档案与建设,2007(01):11-13.

[13] 李颖.档案开放研究:理念、制度与行动[J].档案与建设,2022(03):36-39.

[14] 黄新荣,梁钰唯.我国档案开放的制度完善及机制构建探究[J].档案与建设,2022(06):9-12.

[15] 黑子晴.新《檔案法》实施后档案开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档案管理,2021(04):30-33.DOI:10.15950/j.cnki.1005-9458.2021.04.012.

[16] 黄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起草背景及主要看点——《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解读之一[J].中国档案,2022(08):12-13.

[17] 黄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总则——《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解读之二[J].中国档案,2022(09):14-15.

[18] 朱铁淼.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解读之三[J].中国档案,2022(10):24-25.

[19] 黄蕊,朱铁淼.从依法治档看开放档案的利用及其保障监督——《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解读之四[J].中国档案,2022(11):24-25.

[20] 李扬新.论档案开放与公民隐私权保护[J].档案学通讯,2001(03):9-11+16.DOI:10.16113/j.cnki.daxtx.2001.03.028.

[21] 丁先存,马仁杰.档案开放利用中隐私权的保护[J].档案学通讯,2004(01):37-40.DOI:10.16113/j.cnki.daxtx.2004.01.010.

[22] 周林兴.从知情权保护看我国档案开放[J].浙江档案,2006(09):14-16.

[23] 郑锦霞.档案开放与利用中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及平衡原则[J].山西档案,2007(01):40-41.

[24] 卢维珠.档案开放与保密及政府信息公开之间的矛盾分析[J].浙江档案,2016(02):57.DOI:10.16033/j.cnki.33-1055/g2.2016.02.025.

[25] 何振,卢加明.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档案开放问题探讨[J].档案学通讯,2009(02):35-38.

[26] 理明.政府信息公开≠档案信息公开[J].浙江档案,2008(01):26-28.

[27] 匡定发,吴文革.论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的共性与差异[J].档案学通讯,2009(03):22-25.

[28] 陈永生.从政务公开制度反思档案开放——档案开放若干问题研究之三[J].浙江档案,2007(08):17-18.

[29] 陈永生.从政务公开制度反思档案开放——档案开放若干问题研究之二[J].浙江档案,2007(07):17-19.

[30] 赵力华.政府信息公开提速下的档案开放立法对策[J].档案学通讯,2009(01):33-37.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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