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宣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公告》中指出,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现代经济信息2023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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