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安全倡议对全球人权治理的启迪及意义

2023-09-03 07:57:31刘卿
国际问题研究 2023年4期
关键词:人权倡议联合国

〔提   要〕全球安全倡议是新时代中国关于全球安全治理的核心理念,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安全领域的具体体现。全球安全倡议贯通了人的安全、国家安全和全球安全三个层面的安全关系,强调安全的重点不仅包括国家安全,还包括个人和集体意义上的人民福祉。它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安全,并向更广泛的非传统安全和发展领域延伸,成为多层面的安全概念。全球安全倡议与联合国宗旨和原则一致,致力于解决国际冲突的根源,认为只有坚持共同、综合、可持续的安全观,消除不平等,才能实现持久的和平与繁荣。中国秉持安全共同体理念,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倡导国际社会协力应对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共同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关 键 词〕习近平外交思想、全球安全倡议、全球人权治理

〔作者简介〕刘卿,习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2 8832(2023)4期0001-16

安全问题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没有安全就没有基本人权。实现世界持久和平,让每一个国家享有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让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能安居乐业,人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全球安全倡议系统阐释了中国促进世界安危与共、维护世界和平安宁的立场主张,强调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对促进和保障人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丰富全球人权治理路径和方法提供了中国智慧。

一、人权与安全密不可分

生命权和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安全是人权的基础和保障。全球安全倡议深刻思考当前世界面临的突出安全问题,回应全人类共同安全关切,凸显立足人类整体利益、应对人类共同挑战、实现人类共同安全的天下情怀。

(一)安全的目的在于守护人权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安全的目的在于守护人权。没有和平稳定,人权无从谈起。生活在免于匮乏与恐惧、普遍安全和持久和平的环境中,是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明确指出:“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联合国宪章》序言开宗明义写道:“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并为达此目的: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集中力量,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接受原则,确立方法,以保证非为公共利益,不得使用武力;运用国际机构,以促成全球人民经济及社会之进展。”

《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三大使命:实现国际和平与安全、经济和社会进步与发展、尊重人权。其中,实现和平与安全是基本前提,经济和社会进步与发展是根本要求,尊重人权是最终落脚点。联合国将促进和保护人权确定为其工作的重要目标,而人身安全以及和平与安全的权利是人权的核心组成部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于1994年在《人类发展报告》中最先提出并界定了“人的安全”:“人的安全包括两大方面。其一是免受诸如饥饿、疾病和压迫等长期性的安全;其二是在家庭、工作或社区等日常生活中对突如其来的、伤害性的骚扰的保护。”鉴此,联合国通过相关人权决议,将和平权宣布为重要人权原则之一,与发展权、平等和不受歧视原则、公正审判权、平等参加公务和选举的权利以及各项自由权利并提。联合国还专门就和平权所涉及的特定主体权利规定了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如对武装冲突中的儿童、难民和失所人民,同时,将和平权的实现条件和方式规定为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如打击恐怖主义、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民主秩序等。

(二)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是一个相互依赖的整体。人的安全、国家安全、全球安全相互关联,紧密联系。人的安全是核心,国家安全是前提,全球安全是基礎。保障人权离不开国家安全,没有国家安全就难以实现集体人权,也就难以保障个体人权。实现共同安全、普遍安全既是集体人权的本质要求,更是对个体人权的保证。早在《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过程中,中国代表张彭春作为起草委员会的副主席,就提出要在宣言中体现中国文化中“仁者爱人”的理念,主张在宣言第一条保留“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表述,呼吁人们相互宽容、彼此尊重,以手足情谊的精神和平相处,充分体现了通过推进集体人权来实现个体人权的价值观念。

人的安全、国家安全、全球安全是不可分割的。人的安全寓于国家安全之中。每个国家的安全又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任何国家都不可能超脱于世界整体而拥有绝对的安全,更不能将自身安全建立在他国不安全的基础之上,只有实现共同安全才能确保持久的安全。“安全不可分割”已被普遍认为是国际社会一项重要原则。欧安组织和北约—俄罗斯理事会明确“安全不可分割”原则,声明各国以国家身份参加欧安组织,承诺不以牺牲他国安全为代价强化自身安全。这一原则已载入1975年《赫尔辛基最后文件》、1990年《新欧洲巴黎宪章》、1997年《北约—俄罗斯基本协定》、1999年《欧洲安全宪章》等重要文件。安全一旦被分割,安全平衡就会被打破,国家间关系出现信任危机,将冲击集体人权,从而影响个体人权。

(三)中国积极促进人人享有和平权利

和平基因源于中华传统文化。无论是孔子的“以和为贵”,还是孙子兵法的慎战,都是和平思想的经典表达。联合国大厦悬挂的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名言,被标定为国家之间处理相互关系的黄金法则,也彰显了这一思想的普世性和国际意义。1954年,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5年,在中国推动下,万隆会议通过《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提出和平共处十项原则,将“尊重基本人权”列为第一条。70多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走出亚洲走向世界,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也为国际人权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积极促进在联合国人权文件中反映和平价值观。中国参与《和平权利宣言》的制定工作,支持联合国大会通过有关“促进和平作为人人充分享受所有人权的必要条件”“人民享有和平权利”“采取具体行动彻底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在反恐中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等一系列人权决议。当前国际安全形势严峻,局部战争、武装冲突、集团政治仍在发酵,战争与和平问题再次成为国际舆论的焦点,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全球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危机、冲突、动荡等不安全因素不仅妨碍各项人权的实现,而且破坏当前的人权状况,甚至造成各类情形的人权危机。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时表示:“我们越来越看到,民粹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反常现象与种族主义、仇外心理……许多人因战争而逃难,国际社会不能逃避其责任。”

在此背景下,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和平是人民的永恒期望,犹如空气和阳光”,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并明确提出“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回应了国际社会维护世界和平、防止冲突战争的迫切需要,为消弭国际冲突根源、促进人人享有和平权力提供了中国方案。

二、保障人权是全球安全倡议应有之义

全球安全倡议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具体化,是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抓手。习近平主席指出:“以安全守护人权,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同走和平发展道路,践行全球安全倡议,为实现人权创造安宁的环境。”全球安全倡议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将极大地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朝着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是中国向世界提供破解全球人权治理困境的安全公共产品。

(一)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的基础

联合国宪章将尊重人权列为三大宗旨之一的同时,还明确规定联合国及其成员国在实现其宗旨时应遵循一系列国际法原则,其中首要原则就是国家主权平等,以及由这一原则引申出来的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等。

全球安全倡议明确指出,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是基本前提,强调了国家主权对保障国民人权的极端重要性。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人权保障的集体属性。没有抽象的人权,只有具体的人权,即公民权。而公民权是国家赋予的,没有国家的安全,公民权也就难以实现。主权国家作为国际体系的基本单元,是人权保障和发展的首要责任者。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保障本国公民权利,保护公民免受暴力侵害,推动实现个人、社会发展。国家主权遭践踏的人民难有基本的人权保障,这已经被无数的历史和现实所证明。如果世界陷入动荡不安、地区战乱频发、人民颠沛流离,人权就失去了基本的保护,遑论自由、公正和发展。因此,全球安全倡议将“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置于首要位置。

坚决反对以人权为由侵犯他国主权,损害他国人民的人权。社会存在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人权状况也同样如此。人权植根于各种不同文明之中,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人权的内涵亦各具特色,不可能强求一致。世界各国人民有权自主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问题不应该成为破坏地区安全的工具,不应该成为单边主义、霸权主义联合博弈下的牺牲品与政治武器。任何国家都不应将自己的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强加于他国,更不能通过暴力威胁或武力侵略达成一己之私。西方提出“人权高于主权论”,是对人权本义的篡改。个别国家假借“保护责任”之名,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使当地人权遭到系统性破坏,甚至造成严重的人道危机,伊拉克、阿富汗、叙利亚等国家的遭遇即是如此。

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任何国家都没有资格当人权“判官”,人权不能成为干涉别国内政、遏制别国发展的借口。

(二)统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改善全球人权治理

全球安全倡议坚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协调推进安全治理。当前,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呈现突出的联动性、跨国性、多样性特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人权保障面临严峻的挑战。

具体来说,当前人权保障面临两方面的安全威胁。第一,军事对抗、局部战争、武装冲突等传统安全威胁严重影响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联合国难民署《2021全球趋势报告》显示,因冲突或迫害而逃离本国的难民、难民申请者和流离失所者等总人数突破1亿。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因冲突、暴力和其他危机而流离失所的儿童人数达到3650万,创二战以来新高。有数据显示,美国在“9·11”事件后发动战争所制造的难民数量在4900万至6000万之间。其中,仅阿富汗就有1100万人沦为难民。美国布朗大学沃森国际和公共事务研究所“战争代价”研究报告显示,“9·11”事件后,美国先后拘禁数十万人,仅在伊拉克就关押超过10万人。第二,气候变化、环境恶化、能源危机、流行性疾病、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严重影响人类福祉,甚至引发人道主义危机。联合国难民署指出,受气候变化和气候灾害影响,每年有超过2000万人被迫在境内迁移或跨境避难。世界银行2021年9月发布报告预测称,2050年前,气候变化将造成约2.16亿人在其本国境内迁移。

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紧密联系、相互渗透、共同作用,使人权保障问题越发复杂。全球范围内与人权密切相关的治理问题增多,如战争与人权、反恐与人权、气候与人权、环境与人权等,这些问题不断向国际政治领域扩散,形成复合性的安全问题,影响全球和平与发展。全球安全倡议倡导各国在国际安全领域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同应对地区争端和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全球性问题,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高度,加强全球安全治理,防范化解安全困境,改善人类安全环境,共同维护国际生态安全、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减轻其对社会生产生活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以更好地保障人权。

(三)强调安全与发展是维护和保障人权的一体两面

全球安全倡议认为,安全与发展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发展和安全是维护人权的一体两面,犹如车之兩轮、鸟之两翼。战争和暴力无疑将导致发展受挫,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粮食危机、极度贫困等是导致地区动乱、冲突的主要原因。同样,没有发展也难以确保安全。而没有安全和发展,人权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1986年《发展权利宣言》将发展定义为“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种权利,每个人和每个民族都有权参与促进和受益于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可以充分实现”。1994年《人类发展报告》对什么是安全做出了新的定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世界不再有冲突当然是和平的绝对基础,但还不足以实现安全。该报告认为,人们不仅在他们的人身安全没有受到威胁时感到安全,在他们能够确信有足够的食物、医疗服务以及有遮风避雨的房子时也感到安全。不仅免于恐惧,当然还要免于匮乏。

当前,世界处在一个技术突飞猛进、经济日益相互依存、全球化及地缘政治巨变的时代,安全、发展和人权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相互影响,共同作用,越来越成为新型国际治理体系和联合國安全议程的关键议题。人权与安全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紧密。一些国家因内战陷入四分五裂,国力耗尽,发展停滞,民不聊生,艾滋病、吸毒等问题蔓延。一些国家面临资源匮乏、失业率高企、贫富差距拉大等发展危机,导致极端思潮产生,诱发内乱,地区冲突,引发人道危机。目前,全球仍有几十个国家陷于极度贫困,严重的经济危机使几百万家庭陷入贫穷,人民陷入生存危机。联合国发布的《2022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陷入极端贫困的人口新增9300万人,四年多的减贫进展化为乌有。该报告指出,气候危机、COVID-19大流行和世界各地冲突增加,使得联合国17项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实现处于危险状态。这些相互叠加和交织的危机对人类的食物和营养、卫生、教育、环境以及和平与安全状况产生了连带影响。

世界各国聚焦发展、减少贫困将大大降低局部战争、武装冲突的爆发,使更多的资金和资源得以用于改善和发展人权,进而提高共同应对流行传染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挑战的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已完全消除了极端贫困,8亿多人摆脱了贫困,4亿多人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迹,对全球人权治理具有深远意义。中国人民的安全权、生命权得到充分保障,民众的安全感十年来持续保持高位,安全感指数由2012年的87.55%上升到2021年的98.62%。英国基金会发布2023年全球安全感知指数,中国的安全感知指数排名在前十。

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安全与发展互为关联,将其作为促进和保障人权的一体两面,主张发展和安全并行推进。同时,强调每个国家的发展和安全政策不仅要考虑本国公民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其他国家公民的关切。只有共同发展、共同安全才能确保公正的人权。全球安全倡议将安全的内涵从关注安全事务本身向经济社会等发展领域延伸,体现了人权保障意义的厚度和深度。

三、重点合作方向体现以保障人权为基本方针

《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以下简称《概念文件》)强调,中国将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根本遵循,在全球安全倡议框架下开展与世界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的双多边安全合作,积极推进安全理念对接和利益共融。《概念文件》所涵盖全球安全治理的重点合作方向,体现了以保障人权为基本方针。

(一)强调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是唯一有效途径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宪章》的重要原则,是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宪章》第一条明确规定:“要以和平方式且以正义及其国际法的原则,来调整和解决足以破坏和平的国际争端和情势。”针对地区热点,应该通过和谈方式缓和紧张、化解争端,反对拱火浇油、趁火打劫,反对滥用制裁、动辄施压。全球安全倡议强调:“战争和制裁不是解决争端的根本之道,对话协商才是化解分歧的有效途径。”《概念文件》倡议从两个方面促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一是铸剑为犁,主张彻底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反对使用和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概念文件》坚决维护“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共识,敦促遵守五核国领导人发表的《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加强核武器国家对话合作,降低核战争风险。维护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在联合国安理会防扩散委员会、《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等框架下开展合作,推动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概念文件》同时强调,支持全球常规武器军控进程,支持落实“消弭非洲枪声”倡议。积极开展人道主义扫雷国际合作及援助,为相关国家提供更多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是和平谈判,通过政治途径解决热点问题。战争只会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加深民族仇恨,解决不了旧问题,还将产生新的不可预知的问题。只有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和平谈判,才能将生命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概念文件》鼓励当事国通过坦诚对话沟通化解分歧,寻求热点问题的解决之道;支持国际社会在不干涉内政前提下,以劝和促谈为主要方式,以公平务实为主要态度,以标本兼治为主要思路,建设性参与热点问题的政治解决。《概念文件》支持通过对话谈判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等热点问题,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反对双重标准,反对滥用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

(二)坚定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联合国作为二战后成立的最重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在维护和平与安全方面被赋予特殊责任和权力。两次世界大战带给世人的惨痛记忆,催生了这一全球性的安全机制。《联合国宪章》规定,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随着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增多,安理会做出“和平之威胁”的决议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国际关注,尤其体现在其对严重侵犯人权事件的回应。

冷战结束以来,一些大国奉行霸权思维,无视联合国宗旨与原则,绕开安理会,武装入侵他国,造成一系列人道问题;为一己之私,退出联合国相关机制,大行单边主义,严重损害联合国权威;纠集同盟国抹黑他国人权,籍此实施“长臂管辖”,打压他国。面对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新变化,《概念文件》强调联合国在全球安全治理的权威性、不可替代性,呼吁各国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摒弃冷战思维,反对单边主义,不搞集团政治和阵营对抗,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切实维护联合国权威。

《概念文件》强调要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安全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参与联合国秘书长“我们的共同议程”报告关于制定“新和平纲领”等建议的工作;支持联合国加大预防冲突努力,充分发挥建设和平架构的作用,帮助冲突后国家开展建设和平工作;支持联合国提高维和行动履行授权能力,坚持当事方同意、保持中立、非自卫或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的维和行动三原则。

(三)主张综合治理是解决全球安全问题的长远之道

针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安全形势,《概念文件》强调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一是维护人类基本生存环境安全。支持各国在气候变化、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畅通等领域合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可持续发展促进可持续安全;维护全球粮食安全,避免将粮食安全问题政治化、武器化;强调能源安全,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和能源价格稳定;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共同应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在内的全球性重大传染病;加强生物安全风险管理,共同倡导负责任的生物科研,降低生物安全风险。

二是确保有序的社会安全环境。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共同打击所有安理会列入的恐怖组织和人员,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国家、民族和宗教挂钩;打击跨国犯罪行为,全面、有效落实《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携手打击海盗、武装抢劫等海上跨国犯罪;共同应对毒品问题,维护国际禁毒体制,构建不受毒品危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是防范新兴领域的不确定风险。加强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领域国际安全治理,预防和管控潜在安全风险;坚决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支持谈判缔结外空军控国际法律文书;共同应对各类网络威胁,构建开放包容、公平合理、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四、践行全球安全治理,促进和保护人权

全球安全倡议直面当前世界多重安全挑战,呼吁国际社会携手消弭国际冲突根源,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促进全球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积极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坚决捍卫联合国权威,积极开展斡旋外交,推进安全合作与对话,携手国际社会共同促进和保护人权。

(一)维护联合国权威,发展和保护国际人权

中国是联合国最早的创始成员国之一,也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直是联合国人权事业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2006年5月,中国当选人权理事会首届成员,此后又多次当选。中国积极配合和参与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履行国际人权条约缔约国义务。中国提出的推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多次被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安理会等机构的决议,为推动国际人权治理向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蓝盔”成为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关键力量。1990年,中国向联合国派出军事观察员,拉开了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帷幕。1992年,中国派出首支成建制“蓝盔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0多年来,中国军队已派出官兵5万余人次,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维和行动,先后有27名维和人员献出宝贵生命。目前,中国是联合国第二大维和摊款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第一大出兵国,共有2200多名中国官兵在8个维和任务区执行任务。中国维和官兵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守护世界和平与安宁。

(二)开展斡旋外交,推动政治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

中国积极开展斡旋外交,为推动相关热点问题的政治解决不懈努力。中国发布《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中国立场》,对缓解乌克兰人道主义局势提出六点倡议。中国派欧亚事务特使积极斡旋,就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同各方深入沟通。中国发布《关于阿富汗问题的中国立场》文件,搭建阿富汗邻国外长会议,敦促塔利班政府履行改善人权尤其是妇女权益的承诺。

中方用实际行动向世界表明“支持中东国家通过对话协商推动热点问题的政治解决”这一承诺。2023年3月,中国促成沙特和伊朗签订和解协定,助力恢复外交关系。沙伊复交明显推动了中东国家之间关系的缓和潮流。更多的国家选择与伊朗、叙利亚缓和关系,叙利亚领导人访问阿联酋,土耳其和埃及表示和解等,这些密集的和解进程可谓是沙伊复交的“和平红利”。“中东大和解”是全球安全倡议的一次生动实践,为推动相关国家通过对话协商化解历史恩怨、实现睦邻友好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创新国际协调合作机制。近一年来,中国与印尼、巴基斯坦等国签署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决定以条约为基础、由各方共同协商建立国际调解院。2023年7月成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相关国家开始就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国际公约等事项组织开展政府间谈判。国际调解院的建立将打造更加开放包容、公平普惠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新平台。

(三)推进安全对话,守护世界和平与安宁

中国致力于“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2022年1月,中、俄、美、英、法五个核大国领导人共同发表《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将避免核武器国家间爆发战争和减少战略风险作为核大国的首要责任。中俄建立战略安全磋商机制,为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作出共同努力。中美举行高级别安全对话会,促进中美关系企稳。

中国积极推动地区安全对话。中国提出“非洲之角和平发展构想”,推动非洲地区国家举办首届“中国—非洲之角”和平会议;提出中东安全稳定五点倡议、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四点主张、落实巴以“两国方案”三点思路等方案,积极参与中东安全治理。中国反对无视地区国家意愿强施单边制裁、强推政权更迭、强加所谓“解决方案”、强迫地区国家选边站队。中国成功主办两届中东安全论坛,就国际社会共同推动构建中东安全新架构提出建议。此外,中国还在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东亚合作各机制等多边平台,积极推动各方开展安全领域交流合作,汇聚国际社会应对安全挑战的共识与合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促进和保障国际人权

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始终把生存權和发展权作为首要基本人权,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全面促进和保障国际人权。

中国致力于同世界各国一道,携手推进国际减贫进程。习近平主席指出:“消除贫困,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减贫交流合作关系,是消除贫困的重要保障”。中国秉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原则,建设性参与饥饿、难民、疾病、冲突等问题的解决。设立“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和“全球发展—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全面落实中方在南南合作圆桌会上宣布的“100个减贫项目”。中国不断深化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同共建“一带一路”对接,打造减贫和发展新引擎。世界银行报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将使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为国际减贫事业提供强大动能。

中国扩大紧急人道主义援助规模和范围。2018年至2022年,中国共开展822项对外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总金额约152亿元人民币。援助对象以亚洲和非洲面临较高人道主义风险的发展中国家为主,还包括拉丁美洲、南太平洋和欧洲等地区。中国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越来越积极地参与到对外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尤其是在针对自然灾害的援助中,成为官方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的有力补充。例如,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在28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国际人道主义和发展援助项目,总投入超过3.6亿元,惠及约195万人口。2020年底以来,中国助力全球抗击新冠疫情,开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援助时间最长、涉及范围最广的紧急人道主义救援行动。三年多来,中国向全球151个国家和13个国际组织提供检测试剂、防护服、口罩等抗疫物资数千亿件,累计发运物资5246吨。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中国向乌方提供了多批次人道主义物资援助,支持乌克兰人民渡过难关。

五、结语

全球安全倡议是破解全球安全困境的重大理论创新,既为推进全球安全治理和应对地区热点指明方向,也为保障和发展人权、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注入了新内涵,提供了新思路。全球安全倡议融通了人的安全、国家安全和全球安全三个层次的安全关系。保障人权是国家安全和全球安全的目的,不受外部干涉的国家主权是维护各国人权的前提,全球安全治理保障全球人权治理。全球安全倡议倡导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强调致力于普遍安全、统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通过对话合作实现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安全观是缓解全球安全赤字、共同应对安全挑战、摆脱安全困境的治本之策,也是促进世界和平、地区稳定与人权事业的解决之道。全球安全倡议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安全方略,也为破解全球人权治理困境提供了重要指引。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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